1.關於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17周歲的甲應13周歲的乙的邀請,為乙實施的入室盜竊行為放風,因乙對盜竊罪不負刑事責任,故而對甲應以盜竊罪的間接正犯論處
B.甲教唆乙敲詐勒索丙的財物,但乙沒有實施敲詐勒索行為,而是綁架了丙的兒子並向丙勒贖,則甲、乙在敲詐勒索罪的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乙構成綁架罪
C.甲想開設淫穢網站,收取註冊費牟利;卻欺騙A說要開設免費淫穢網站,讓A幫助自己搭建伺服器、管理網站、增刪圖片和錄像;甲偷偷收錢。則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A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二人主觀故意內容不同,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D.甲、乙以出賣為目的拐騙了女童丙,甲外出之機,乙強姦了丙。則甲、乙構成拐賣兒童罪的共同犯罪,且均應適用拐賣中「姦淫被拐賣的幼女」得法定刑
【解析】
A選項,二人是共同犯罪,只不過乙不承擔刑事責任
B選項,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重合於後者,二人在敲詐勒索罪的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
C選項,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與傳播淫穢物品罪重合於後者,二人在傳播淫穢物品罪的範圍內成立共同犯罪
D選項,二人構成拐賣兒童罪的共同犯罪,但甲不對強姦行為承擔責任(ACD對)
2. 下列哪些選項中的雙方行為人構成共同犯罪?
A. 甲見賣淫穢影碟的小販可憐,給小販1000元,買了200張淫穢影碟
B. 乙明知趙某已結婚,仍與其領取結婚證
C. 丙送給國家工作人員10萬元錢,託其將兒子錄用為公務員
D. 丁幫助組織賣淫的王某招募、運送賣淫女
【解析】
A選項,一方賣淫穢影碟一方買淫穢影碟,是對合關係,但刑法分則規定只處罰出賣一方。故只有販賣這一方構成犯罪,購買者一方不構成犯罪,不符合二人以上均實施不法行為構成共同犯罪的條件,不構成共同犯罪
B選項,一方重婚,一方相婚,刑法分則規定雙方均構成重婚罪,構成共同犯罪
C選項,一方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構成行賄罪;一方收受賄賂,構成受賄罪。雙方均實施不法行為,儘管構成的罪名不同,但也構成共同犯罪
D選項,王某構成組織賣淫罪,為正犯;丁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不再是幫助罪,亦為正犯。二人對組織賣淫有共同行為、共同故意,構成共同犯罪,是共同正犯(BCD對)
3. 關於共犯,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 為他人組織賣淫提供幫助的,以組織賣淫罪的幫助犯論處
B. 以出賣為目的,為拐賣婦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轉被拐賣的婦女的,以拐賣婦女罪的幫助犯論處
C. 應走私罪犯的要求,為其提供資金、帳號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D. 為他人偷越國(邊)境提供偽造的護照的,以偷越國(邊)境罪的共犯論處
【解析】
選項A,《刑法》第358條第3款規定了獨立的協助組織賣淫罪,所以為他人組織賣淫提供幫助的,不再以組織賣淫罪的幫助犯論處,應以協助組織賣淫犯論處,故選項A錯誤
選項B,《刑法》第240條第2款規定,以出賣為目的對被拐賣婦女進行的接送、中轉行為就是拐賣行為本身,是此罪的實行行為而非幫助行為。故選項B錯誤
選項C,《刑法》第156條規定:與走私犯罪通牒,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故選項C正確
選項D,《刑法》第320條的規定,為他人偷越國(邊)境提供偽造的護照的。以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論處,不按照偷越國(邊)境罪的共犯論處,故現象D錯誤
【考點歸納】
共同犯罪:參與人員二人以上;二人以上都構成「犯罪」(二人以上實施有不法行為;但不要求罪名相同,也不考慮各行為人的責任年齡和責任能力);行為人有共同行為、共同故意(只要求行為人本人有「共同故意」,不要求故意內容完全相同;甚至不要求數人均有故意)
1. 聚眾犯中,刑法處罰的行為人(首要分子、積極參與者、一般參與者)如有數人,構成共同犯罪
2. 對合犯中,刑罰處罰的行為人(一方或雙方)如有數人,構成共同犯罪,無需考慮罪名是否相同
3. 「共犯行為正犯化」之後,各行為人仍構成共同犯罪,只不過實施被正犯化共犯行為的行為人不再是共犯(幫助犯、教唆犯),而是正犯;故而與實施主行為者(如主行為者構成犯罪)構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