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豐十一年(1861)七月十七日,鹹豐帝崩。他臨終前做了三件事:一、立皇長子載淳為皇太子。二、命御前大臣載垣、端華、景壽,大學士肅順和軍機大臣穆蔭、匡源、杜翰、焦佑瀛八人為贊襄政務大臣。三、授予皇后鈕祜祿氏"御賞"印章代表母儀天下的權力,授予皇子載淳"同道堂"印章代表統一天下的權力,並下發"派載垣等八大臣贊襄一切政務"的上諭。
鈕祜祿氏即眾人皆知的兩宮太后之東宮慈安。
鹹豐二年(1852)二月慈安被選秀入宮,四月二十七日進內詔封貞嬪;五月詔晉貞貴妃;六月已擬為皇后,其嬪妃冊封典禮均未舉行;十月立為皇后,時年十六,少於文宗六歲。她生前沒有子嗣,但卻依靠丈夫鹹豐皇帝的信任和寵愛,由嬪連升四級成為皇后,僅用了六個月的時間,堪稱清代晉封速度最快的皇后。
鹹豐二年,慈安比慈禧先入宮,在確定皇后時,慈安很快就被冊立為皇后。而慈禧僅僅是一個微不足道的貴人,自是對皇后執禮恭謙,不敢稍有放肆。兩宮垂簾以後,雖然慈安名分高於慈禧,但兩人在長達二十年間裡,一直保持比較和諧、穩定的關係,未曾見得兩人有重大分歧和爭執的記載。這是歷朝歷代後宮生活中所罕見的。
在《清宮遺聞》中記載:"東宮優於德,而大誅賞大舉措實主之;西宮優於才,而判閱奏章,及召對時諮訪利弊"。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慈安雖然對權力不感興趣,但她的政治才華毫不遜色。慈禧有才幹,又有強烈的政治欲望,但最終只能管理一些日常生活上的一些小事而已,大事都輪不到她來管。慈安比較超脫,不喜歡政務,日常事務就放手讓慈禧去做,她樂得輕鬆自在。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慈禧可以任意而為。在朝政大事上,還得是慈安說了算。因為雖然都是太后,但慈安為嫡,慈禧為庶,在"嫡庶之分"的禮制束縛下,慈禧不敢逾越,凡是遇到朝政大事,她都要徵詢慈安的意見,絕不敢擅自主張。
在兩宮時期,慈安主要作了三件事:
一是誅殺安德海,朝野稱快。安德海是慈禧的心腹太監,他依仗慈禧的寵信,胡作非為,肆無忌憚。朝中大臣,甚至連同治帝都恨他入骨。同治八年(1869)八月,安德海請求慈禧派他到江南置辦龍衣,獲得許可。但他不知收斂,一路招搖,途經山東境內時,被山東巡撫丁寶楨拿獲。丁寶楨迅速將此事上奏朝廷。慈禧有意袒護,慈安"立命誅之"。結果安德海被就地正法。由於慈安的力主其間,安德海才得以伏法,當時朝野上下,人心大快。
二是立阿魯特氏為皇后。同治十一年(1872),同治帝已經17歲了,到了立後成婚的年齡。慈安看中了淑靜端慧、容德俱佳的崇綺之女阿魯特氏,而慈禧則看中了年輕俏麗、姿性敏慧的鳳秀之女富察氏。兩人各執己見,最後決定由同治帝自己決定。結果同治帝採納了慈安的意見,同意立阿魯特氏為皇后。此事表明了慈安在宮中、在同治帝心中的崇高地位和影響力。同治喜歡阿魯特氏,如果沒有了慈安的意思,很可能就會依慈禧的意思選了別人為皇后。
三是創造"同治中興"。在同治年間,任何大事都必須經過慈安同意後才能實行。恭親王奕訢向慈安推薦了"洋務運動","洋務運動"之所以能舉辦成功,最主要是有恭親王奕欣其次是慈安太后,總之這兩人缺一不可,歷史也證實了這點,慈安和恭親王奕欣合作就能舉辦"洋務運動",而慈安死後,恭親王和慈禧合作,而什麼事都做不成,反而被外國人打得又是逃跑又是籤賣國條約,以恭親王的政治才華根本不可能會輸給外國人,更不會輸給慈禧。恭親王和慈安合作就一帆風順,而恭親王和慈禧合作就出事,很明顯就是慈禧出了問題。
1881年4月8日,年僅四十五歲、比慈禧還小兩歲的慈安太后突然暴斃宮中,清廷的垂簾聽政由兩宮並列一下子變成了慈禧一人獨裁。對慈安太后突然死亡,在當代與以後都有種種懷疑與猜測,成為二百多年清宮史上的又一件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