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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白酒B : 更新招募說明書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
的招募說明書(二零二零年第三號)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2015年4月20日《關於準予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註冊的批覆》(證監許
可〔2015〕666號文)註冊公開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於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本
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證招募說明書的內
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註冊,中國證監會對基金募集的註冊審
查以要件齊備和內容合規為基礎,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資者適當性為核心,以加強投資
者利益保護和防範系統性風險為目標。中國證監會不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及市場前景等作出
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當投資人贖回時,所得或會高於或低於投資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額。如對本招募說明書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特徵。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後,本基金分離為預期收益與風險不同的兩種份額類別,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具有低風
險、收益相對穩定的特徵;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具有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特徵。
投資有風險,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並
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投資人在認購(或申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
書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
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說明書。
關於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編制、披露與更新要求,自《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後開始執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
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本基金將在2020
年底前完成規範整改,請投資者關注相關風險以及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說明書主要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和
修訂後的基金合同對相關信息進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為2020年11月19日。除非另有說
明,本招募說明書其他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20年5月12日,有關財務和業績表現數據截止
日為2020年3月31日,財務和業績表現數據未經審計。
目錄
§1 緒言............................................................................................................................................ 4
§2 釋義............................................................................................................................................ 5
§3 基金管理人 ............................................................................................................................... 10
§4 基金託管人 ............................................................................................................................... 21
§5 相關服務機構 ........................................................................................................................... 23
§6 基金份額的分類與淨值計算規則 ........................................................................................... 42
§7 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8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 46
§9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上市交易.................................................. 56
§10 基金份額的登記、系統內轉託管和跨系統轉託管等其他相關業務 ................................. 58
§11 基金的份額配對轉換 ............................................................................................................. 59
§12 基金的投資 ............................................................................................................................. 61
§13 基金的業績 ............................................................................................................................. 74
§14 基金的財產 ............................................................................................................................. 75
§15 基金資產的估值 ..................................................................................................................... 76
§16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 81
§17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終止運作................................................ 82
§18 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 84
§19 基金份額的折算 ..................................................................................................................... 87
§20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 94
§21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5
§22 風險揭示與管理 ................................................................................................................... 101
§23 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 ....................................................................... 108
§24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 110
§25 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 128
§26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 139
§27 其他應披露事項 ................................................................................................................... 141
§28 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 ........................................................................................... 144
§29 備查文件 ............................................................................................................................... 145
§1 緒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等
相關法律法規和《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
編寫。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
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
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
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
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
認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
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2 釋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
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
對該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託管協議
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籤訂之《招商中證
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及對該託管協議
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招募說明書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及其更新
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
公告》
法律法規
指中國現行有效並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
文件、司法解釋、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
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基金法》
指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
議於2012年12月28日通過,並於2013年6月1日起
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
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銷售辦法》
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
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
時做出的修訂
《信息披露辦法》
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
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運作辦法》
指中國證監會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實
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
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流動性規定》
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
實施的《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
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
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金合同當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
的法律主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
持有人
個人投資者
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自
然人
機構投資者
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
內合法登記並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准設立並存續
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於在中國境內依法
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投資人、投資者
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
投資人的合稱
基金份額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
人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基礎份額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穩健收益類
份額
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積極收益類
份額
基金份額分級
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
投資基金之基礎份額、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
基金之穩健收益類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
投資基金之積極收益類份額。其中,招商中證白酒A份
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配比始終保持1:1
的比率不變
年基準收益率
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為「同期銀行
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後)+3%」,同期銀行
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額折算
基準日次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
期存款基準利率為準。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
準收益率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
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後)+3%」。每份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年基準收益均以1.00元為基準進
行計算,但基金管理人並不承諾或保證招商中證白酒A
份額持有人的該等收益,如在某一會計年度內本基金資
產出現極端損失情況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基金份
額持有人可能會面臨無法取得約定應得收益的風險甚
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上市交易公告書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招商中證白
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會員單位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基金銷售業務
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
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轉託管及定期
定額投資等業務
銷售機構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
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與基
金管理人籤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
銷售業務的機構
登記業務
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
包括投資人基金帳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
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
並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登記機構
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為辦
理登記業務的機構
基金帳戶
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餘額及其變動情況的帳戶
基金交易帳戶
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
構辦理基金業務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餘情況的帳
戶
註冊登記系統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記結
算系統,通過場外銷售機構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登記
在註冊登記系統
證券登記結算系統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登
記結算系統,通過場內會員單位認購、申購或買入的基
金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
場外份額
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下的基金份額
場內份額
指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下的基金份額
系統內轉託管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在註冊登記系
統內不同銷售機構(網點)之間或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
不同會員單位(交易單元)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跨系統轉託管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在註冊登記系
統和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之間進行轉登記的行為
份額配對轉換
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與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之間的配對
轉換,包括分拆與合併兩個方面
分拆
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
兩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申請轉換成一份招
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一份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行為
合併
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
一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一份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進
行配對申請轉換成兩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
的行為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並獲
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基金合同終止日
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後,基金財產
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的日
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
長不得超過3個月
存續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曆日
月
指公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
務申請的開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業務規則》
指本基金登記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業務的相應規則
場外
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外的銷售機構辦理本
基金基金份額的認購(場外認購的全部份額將確認為招
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的
場所
場內
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內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會員單
位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基金份額
的認購(場內認購的全部份額將按1∶1 的比率確認為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招商中
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的場所
上市交易
投資者通過場內會員單位以集中競價的方式買賣招商
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行為
發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內,銷售機構向投資者銷售本基金份
額的行為
認購
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申購
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贖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說明書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基金轉換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
效公告規定的條件,申請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轉託管
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
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的操作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
日、扣款金額及扣款方式,由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
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
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
巨額贖回
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基金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
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
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
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包括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10%
元
指人民幣元
標的指數
指中證白酒指數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
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
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基金資產總值
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
款項及其他資產的價值總和
基金資產淨值
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基金份額淨值
指計算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基金份額總數
虛擬清算
指假定T日為本基金在存續期內的提前終止日,本基金
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份額收益分配和資產分配規則進
行資產分配從而計算得到T日本基金兩級基金份額的估
算價值
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指在T日基金資產淨值計算的基礎上,採用「虛擬清算」
原則計算得到T日本基金兩級基金份額的估算價值。基
金份額參考淨值是對兩類基金份額價值的一個估算,並
不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獲得的實際價值
基金資產估值
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淨
值和基金份額淨值的過程
指定媒介
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
及指定網際網路網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
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觀事件
流動性受限資產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
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10
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
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
約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
概要》及其更新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況
公司名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設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13.1億元
法定代表人:劉輝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電話:(0755)83199596
傳真:(0755)83076974
聯繫人:賴思斯
股權結構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於2002年12月27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2]100號文
批准設立,是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十三億一
千萬元(RMB1,310,000,000元),股東及股權結構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招商銀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55%,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證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蘭投資)、中國電
力財務有限公司、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遠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共同投資組建,成
立時註冊資本金人民幣一億元,股東及股權結構為:招商證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蘭投資)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30%,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
司、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遠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10%。
2005年4月,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批覆同意,公司註冊資本金由人
民幣一億元增加至人民幣一億六千萬元,股東及股權結構不變。
2007年5月,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批覆同意,招商銀行受讓中國電
力財務有限公司、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遠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及招商證券分別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權;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蘭投資)受
讓招商證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權。上述股權轉讓完成後,公司的股東及股權結構為:
招商銀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33.4%,招商證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蘭投資)持有公司全部股權的33.3%。同時,公司註冊資本金由人民
幣一億六千萬元增加至人民幣二億一千萬元。
2013年8月,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並經中國證監會批覆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蘭投資)將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權轉讓給招商銀行、11.7%股權轉讓
給招商證券。上述股權轉讓完成後,公司的股東及股權結構為:招商銀行持有全部股權的
55%,招商證券持有全部股權的45%。
2017年12月,經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並經報備中國證監會,公司股東招商銀行和招商
證券按原有股權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資人民幣十一億元。增資完成後,公司註冊資本金由
人民幣二億一千萬元增加至人民幣十三億一千萬元,股東及股權結構不變。
公司主要股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87年4月8日。招商銀行始終堅持「因
您而變」的經營服務理念,已成長為中國境內最具品牌影響力的商業銀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招商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
銀行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3968)。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團旗下的證券公司,經過多年創業發展,已成
為擁有證券市場業務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市(代碼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證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
6099)。
公司以「為投資者創造更多價值」為使命,秉承誠信、理性、專業、協作、成長的核
心價值觀,努力成為中國資產管理行業具有差異化競爭優勢、一流品牌的資產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員情況
3.2.1 董事會成員
劉輝女士,經濟學碩士。1995年4月加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3年任
招商銀行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2013年至2015年任招商銀行市場風險管理部總經理,2015
年至2017年任招商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兼招商銀行投資管理部總經理,2017年12
月起任招商銀行投行與金融市場總部總裁兼招商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2019年4月起任
招商銀行行長助理兼招商銀行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同時兼任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現任公司董事長。
金旭女士,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國證監會工作。2001
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總經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處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起任公司總經理、董事兼招商資產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長,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兼招商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長,現任公司副董事長兼招商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杜凱先生,工商管理碩士。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後在蛇口工業區商業服務公
司和蛇口貨櫃碼頭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起在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歷任證
券營業部交易員、市場拓展部副主任、經理助理、負責人,深圳分公司總經理,渠道管理
部總經理,財富管理及機構業務總部負責人。2019年5月起兼任招商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招商期貨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遠資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現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國農業銀行江蘇省
海安支行工作。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
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國證監會上海專員辦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證
券有限責任公司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曆任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風險管理
部副總經理兼組合管理部副總經理、組合管理部副總經理、組合管理部總經理。2007年8
月至2020年3月曆任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副總裁,黨委委員、黨委副書
記,投委會主任委員等職。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黨委書記、
董事、總經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學榮譽商學士。曾先後就職於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Ernst&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
香港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業內部審計、風險管理和合規服務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
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滙豐前海證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南順(香港)
集團的獨立董事,同時兼任多個香港政府機構轄下委員會及審裁處的成員和香港會計師公
會紀律評判小組成員。現任公司獨立董事。
張思寧女士,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曆任中國金融學院國際金融系
助教、講師。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曆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處長、處長、副主
任,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正局級副主任,中國證監會創業板部主任。2012
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證監局黨委書記、局長。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曆任中國
證監會創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長。2017年5月起任證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公司獨
立董事。
鄒勝先生,管理學碩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歷任電
腦工程部經理、系統運行部經理。1996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歷任系統
運行部副總監、武漢中心主任、創業板存管結算部副總監、電腦工程部總監、總經理助理、
副總經理,其中2013年4月至2017年2月兼任深圳證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長。2017年3
月起任深圳華銳金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此外,兼任深圳華銳金融技術股份有限公
司下屬公司上海華銳軟體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銳分布式(北京)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銳
分布式技術(長沙)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華銳數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火紋區塊鏈
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同時兼任深圳協和信息技術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伙人、深
圳豐和技術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伙人、深圳平和技術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執
行事務合伙人、深圳泰和技術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
協會聯席會長。現任公司獨立董事。
3.2.2 監事會成員
周語菡女士,碩士研究生,先後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及加州州立大學索諾瑪分校。自
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執
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局中國投資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14年7月起任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現任公司
監事會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計劃學專業本科,武漢大學計算機軟體專業本科。
2001年9月加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歷任招商銀行計劃資金部經理、高級經理,計劃
財務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2014
年6月起任招商銀行零售金融總部副總經理、副總裁。2016年2月起任招商銀行零售金融
總部副總裁兼招商銀行零售信貸部總經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銀行鄭州分行行長。2018
年1月起任招商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總經理。現任公司監事。
羅琳女士,廈門大學經濟學碩士。1996年加入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歷
任項目經理、高級經理、業務董事;2002年起參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籌備,公司成立
後先後歷任基金核算部高級經理、產品研發部高級經理、副總監、總監、產品運營官、市
場推广部總監、首席市場官兼銀行渠道業務總部總監、渠道財富管理部總監,現協助分管
營銷中臺,並擔任公司監事。
魯丹女士,中山大學國際工商管理碩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統實施顧問;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於韜睿惠悅諮詢有限公司任諮詢顧問;2006
年12月至2011年2月於怡安翰威特諮詢有限公司任諮詢總監;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營運長;2014年4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
公司戰略與人力資源總監兼人力資源部總監、公司監事,兼任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李揚先生,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基金
核算部高級經理、副總監、總監,現任產品運營官兼產品管理部負責人、公司監事。
3.2.3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王小青先生,總經理,簡歷同上。
鍾文嶽先生,常務副總經理,廈門大學經濟學碩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於中國
農村發展信託投資公司任福建(集團)公司國際業務部經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於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營業部總經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廈門海發投
資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紀風險投資公司副總經
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
6月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總經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現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兼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駸先生,副總經理,南京通信工程學院工學碩士。2000年11月加入寶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歷任TMT行業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國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歷任交易部總監、研究部總監,投資總監兼基金經理,量化&保本投資事業部總
經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兼招商資產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
歐志明先生,副總經理,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及法學雙學士、投資經濟碩士。2002年
加入廣發證券深圳業務總部任機構客戶經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於廣發證券總部任
風險控制崗從事風險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規部
高級經理、副總監、總監、督察長,現任公司副總經理、首席信息官、董事會秘書,兼任
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楊渺先生,副總經理,經濟學碩士。2002年起先後就職於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金融工程研究員、行業研究員、助理基金經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高級數量分析師、投資經理、投資管理二部(原專戶資產投資部)
負責人及總經理助理,現任公司副總經理。
潘西裡先生,督察長,法學碩士。1998年加入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部,負責法
務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任職主管;2003年2月加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歷任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及處長;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公司督察長。
3.2.4 基金經理
侯昊先生,碩士。2009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風險管理部風控經理,
量化投資部助理投資經理、投資經理,現任量化投資部副總監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
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管理時間:2017年8月22日至今)、招商中證銀行指數分級證券投
資基金基金經理(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經理(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央視財經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國證生物醫藥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中證煤炭等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招商中證大宗商品股票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
經理(管理時間:2017年9月5日至今)。
本基金歷任基金經理包括:王平先生,管理時間為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12月3
日;王立立先生,管理時間為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19日;陳劍波先生,管理時
間為2016年4月19日至2017年9月5日。
3.2.5 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
公司的投資決策委員會由如下成員組成:副總經理沙駸、總經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資
部負責人裴曉輝、總經理助理兼投資管理一部總監王景、副總經理楊渺、基金經理白海峰、
固定收益投資部副總監馬龍、投資管理四部總監助理付斌。
3.2.6 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3.3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根據《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
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及轉換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3.4 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得從事違反《證券法》、《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
辦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承諾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
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行為的發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
(1)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侵佔、挪用基金財產;
(6)洩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
關的交易活動;
(7)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8)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財產從事以下投資或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
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託管人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並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
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不受上
述規定的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
律、法規及行業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基金合同或託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關機構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幹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
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8)協助、接受委託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禁止的行為。
5、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履行誠信義務,如實披露法規要求的披露內容。
6、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3)不洩漏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
內容、基金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協助、接受委託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為其它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3.5 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健全性原則、有效性原則、獨立性原則、相互制約原則、成本效益原則。
2、內部控制的組織體系
公司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是一個權責分明、分工明確的組織結構,以實現對公司從決
策層到管理層和操作層的全面監督和控制。具體而言,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1)監事會:監事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董事和公司管理層
的行為行使監督權。
(2)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風險控制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之一,負
責決定公司各項重要的內部控制制度並檢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負責決定公司風
險管理戰略和政策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審查公司關聯交易和檢查公司的內部審計和業務稽
查情況等。
(3)督察長:督察長負責監督檢查基金和公司運作的合法合規情況及公司內部風險控
制情況,並負責組織指導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督察長發現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風險或隱患,
或發生督察長依法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時,應當及時
向公司董事會和中國證監會報告。
(4)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是總經理辦公會下設的負責風險管理的專業委
員會,主要負責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決策,並針
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和重大危機情況,實施危機處理機制。
(5)監察稽核部門:監察稽核部門負責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政策的執行情
況進行合規性監督檢查,向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和總經理報告。
(6)各業務部門:風險控制是每一個業務部門和員工最首要的責任。各部門的主管在
權限範圍內,對其負責的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和風險控制。員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
章制度、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自己的崗位職責進行自律。
3、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1)內控制度概述
公司內控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公司基本制度、部門管理辦法和業務管理辦法組成。
其中,公司內控大綱包括《內部控制大綱》和《法規遵循政策(風險管理制度)》,它
們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
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危機處理制
度等。部門管理辦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
進行了規範。業務管理辦法對公司各項業務的操作進行了規範。
(2)風險控制制度
內部風險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體制度構成,具體包括內部控制大綱、法規遵循政策、
崗位分離制度、業務隔離制度、標準化作業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權限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等。
(3)監察稽核制度
公司設立相對獨立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和監察稽核部門。監察稽核部門的職責是依據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在所賦予的權限內按照所規定的程序和適當的方
法對監察稽核對象進行公正客觀的檢查和評價,包括調查評價公司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檢查公司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日常風險控制的
監控工作、執行公司內部定期不定期的內部審計、調查公司內部的違法案件等。
4、內部控制的五個要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內部監控。
(1)控制環境
公司致力於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控制的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一
個濃厚的風險控制的文化氛圍和環境,使全體員工及時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管理層的經
營思想、公司的規章制度並自覺遵循,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
業務環節。
(2)風險評估
公司對組織結構、業務流程、經營運作活動進行分析,發現風險,並將風險進行分類,
找出風險分布點,並對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找出引致風險產生的原因,採取定性定量的
手段分析考量風險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實責任人,並不斷完善相關的風險防範措施。
(3)控制活動
公司控制活動主要包括組織結構控制、操作控制和會計控制等。
1)組織結構控制
各部門的設置體現部門之間職責有分工,但部門之間又相互合作與制衡的原則。基金
投資管理、基金運作、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有明確的授權分工,各部門的操作相互獨立、
相互牽制並且有獨立的報告系統,形成了權責分明、嚴密有效的三道監控防線:
①以各崗位目標責任制為基礎的第一道監控防線:各部門內部工作崗位合理分工、職
責明確,並有相應的崗位說明書和崗位責任制,對不相容的職務、崗位分離設置,使不同
的崗位之間形成一種相互檢查、相互制約的關係,以減少舞弊或差錯發生的風險。
②各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和牽制的第二道監控防線:公司在相關部門、
相關崗位之間建立標準化的業務操作流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後續
部門及崗位對前一部門及崗位負有監督和檢查的責任。
③以督察長、監察稽核部門對各崗位、各部門、各機構、各項業務全面實施監督反饋
的第三道監控防線。
2)操作控制
公司設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標準化業務流程、業務、崗位和空間隔
離制度、授權分責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檔案資料保全制度、
客戶投訴處理制度等,控制日常運作和經營中的風險。
3)會計控制
公司確保基金資產與公司自有財產完全分開,分帳管理,獨立核算;公司會計核算與
基金會計核算在業務規範、人員崗位和辦公區域上進行嚴格區分。公司對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別設立帳戶,分帳管理,以確保每隻基金和基金資產的完整和獨立。
(4)信息溝通
即指及時地實現信息的流動,如自下而上的報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饋。
公司建立了內部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與業務匯報體系,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證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可以充分了解與其職責相關的信息,保證信息及時送達適當
的人員進行處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業務報告制度,包括定期報告制度和不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度
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時間頻次進行報告。
1)執行體系報告路線:各業務人員向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負責人向分管領導、總經
理報告;
2)監督體系報告路線:公司員工、各部門負責人向監察稽核部門報告,監察稽核部門
向總經理、督察長分別報告;
3)督察長定期出具監察報告,報送董事會及其下設的風險控制委員會和中國證監會;
如發現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向董事會和中國證監會報告。
(5)內部監控
督察長和監察稽核部門人員負責日常監督工作,促使公司員工積極參與和遵循內部控
制制度,保證制度有效地實施。公司監事會、董事會風險控制委員會、督察長、風險管理
委員會、監察稽核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持續地進行檢驗,檢驗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並加以
充實和改善,及時反映政策法規、市場環境、技術等因素的變化趨勢,保證內控制度的有
效性。
§4 基金託管人
4.1 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首次註冊登記日期:1983年10月31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仟玖佰肆拾叄億捌仟柒佰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號
託管部門信息披露聯繫人:許俊
傳真:(010)66594942
中國銀行客服電話:95566
4.2 基金託管部門及主要人員情況
中國銀行託管業務部設立於1998年,現有員工110餘人,大部分員工具有豐富的銀行、
證券、基金、信託從業經驗,且具有海外工作、學習或培訓經歷,60%以上的員工具有碩
士以上學位或高級職稱。為給客戶提供專業化的託管服務,中國銀行已在境內、外分行開
展託管業務。
作為國內首批開展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擁有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一對多、一對一)、社保基金、保險資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類機構、券
商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企業年金、銀行理財產品、股權基金、私募基金、資金託管
等門類齊全、產品豐富的託管業務體系。在國內,中國銀行首家開展績效評估、風險分析
等增值服務,為各類客戶提供個性化的託管增值服務,是國內領先的大型中資託管銀行。
4.3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情況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國銀行已託管854隻證券投資基金,其中境內基金808隻,
QDII基金46隻,覆蓋了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貨幣型、指數型、FOF等多種類型的基
金,滿足了不同客戶多元化的投資理財需求,基金託管規模位居同業前列。
4.4 託管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
中國銀行託管業務部風險管理與控制工作是中國銀行全面風險控制工作的組成部分,
秉承中國銀行風險控制理念,堅持「規範運作、穩健經營」的原則。中國銀行託管業務部
風險控制工作貫穿業務各環節,通過風險識別與評估、風險控制措施設定及制度建設、內
外部檢查及審計等措施強化託管業務全員、全面、全程的風險管控。
2007年起,中國銀行連續聘請外部會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託管業務內部控制審閱工作。
先後獲得基於「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國際主流內控審閱
準則的無保留意見的審閱報告。2017年,中國銀行繼續獲得了基於「ISAE3402」和
「SSAE16」雙準則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國銀行託管業務內控制度完善,內控措施嚴密,
能夠有效保證託管資產的安全。
4.5 託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
相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時向國務院證券監
督管理機構報告。基金託管人如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
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並及
時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5 相關服務機構
5.1 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5.1.1 直銷機構
直銷機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400-887-9555(免長途話費)
招商基金官網交易平臺
交易網站:www.cmfchina.com
客服電話:400-887-9555(免長途話費)
電話:(0755)83076995
傳真:(0755)83199059
聯繫人:李璟
招商基金機構業務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號院3號樓1801
電話:(010)56937404
聯繫人:賈曉航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088號上海招商銀行大廈南塔15樓
電話:(021)38577388
聯繫人:胡祖望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3樓
電話:(0755)83190401
聯繫人:張鵬
招商基金直銷交易服務聯繫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19號金潤大廈11層招商基金客戶服務部直銷櫃檯
電話:(0755)83196359 83196358
傳真:(0755)83196360
備用傳真:(0755)83199266
聯繫人:馮敏
5.1.2 代銷機構
代銷機構
代銷機構信息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
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電話:(0755)83198888
傳真:(0755)83195050
聯繫人:季平偉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電話:95566
傳真:(010)66594853
聯繫人:張建偉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
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電話:(021)58781234
傳真:(021)58408483
聯繫人:王菁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電話:95580
傳真:(010)68858117
聯繫人:王碩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00號
法定代表人:鄭楊
電話:(021)61618888
傳真:(021)63604199
聯繫人:趙守良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
5047號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電話:95511-3
傳真:(021)50979507
聯繫人:趙楊
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南南路700號
法定代表人:陸華裕
電話:0574-87050038
傳真:0574-87050024
聯繫人:印萍萍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東莞市東城區鴻福東路2號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電話:0769-961122
傳真:0769-22866282
聯繫人:李燕紅
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常州市天寧區延寧中路 668 號
法定代表人:陸向陽
電話:0519-80585939
傳真:0519-89995066
聯繫人:李仙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13號
法定代表人:王濱
電話:020-38321497
傳真:020-87310955
聯繫人:陳涇渭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華路26號
法定代表人:夏平
電話:95319
傳真:025-58587038
聯繫人:周妍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慶春路288號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電話:0571-87659056
傳真:0571-87659954
聯繫人:薛超群
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
室、14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
室、14層
法定代表人:張皓
聯繫人:劉宏瑩
電話:010-60833754
傳真:010-57762999
客服電話:400-990-8826
公司網址:www.citicsf.com
東海期貨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
27、29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東
海證券大廈8樓
法定代表人:陳太康
電話:021-68757102/13681957646
傳真:無
聯繫人:李天雨
客服電話:95531或400-8888588
公司網址:www.qh168.com.cn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
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669號博華
廣場21層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繫人:鍾偉鎮
電話:(021)38032284
傳真:(021)38670666
客服電話:95521
公司網址:www.gtja.com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電話:010-65608231
傳真:010-65182261
聯繫人:劉暢
客服電話:4008-888-108
公司網址:www.csc108.com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
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江蘇大廈A
座38-45層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繫人:黃嬋君
電話:(0755)82960167
傳真:(0755)82960141
客服電話:95565
公司網址:www.newone.com.cn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
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繫人:馬靜懿
電話:010-60833889
傳真:010-60833739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www.citics.com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2-6
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35號國企大
廈C座5層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電話:010-83574507
傳真:010-66568990
聯繫人:辛國政
客服電話:95551或4008-888-888
公司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聯繫人:賴奕欣
電話:021-63602722
傳真:021-23219100
客服電話:95553或02195553或4008888001
公司網址:www.htsec.com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原申銀萬國證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聯繫人:陳宇
電話:021-33388214
傳真:021-33388224
客服電話:95523
公司網址:www.swhysc.com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26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199弄證
大五道口廣場1號樓22層
法定代表人:楊華輝
聯繫人:喬琳雪
電話:(021)38565547
傳真:(021)38565955
客服電話:95562或4008-095-562
公司網址:www.xyzq.com.cn
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1
號18、19樓全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11
號高德置地廣場F座18、19層
法定代表人:羅欽城
聯繫人:甘蕾
電話:020-38286026
傳真:020-38286588
客服熱線:4008888133
公司網址:www.wlzq.com.cn
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二大街42
號寫字樓101室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賓水西道8號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電話:022-28451922
傳真:022-28451892
聯繫人:王星
客服電話:400-651-5988
公司網址:www.ewww.com.cn
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原中信萬
通)
註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
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青島
國際金融廣場1號樓第20層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聯繫人:孫秋月
電話:(0532)85022026
傳真:(0532)85022605
客服電話:95548
公司網址:sd.citics.com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號(新盛
大廈)12、15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號新盛
大廈B座12-15層
法定代表人:魏慶華
電話:010-66555316
傳真:010-66555246
聯繫人:湯漫川
客服電話:95309
公司網址:www.dxzq.net
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辦公地址:蘇州工業園區星陽街5號
法定代表人:範力
電話:0512-65581136
傳真:0512-65588021
聯繫人:方曉丹
客服電話:95330
公司網址:www.dwjq.com.cn
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
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甲127
號大成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肖林
電話:010-83252185
傳真:010-63080978
聯繫人:付婷
客服電話:95321
公司網址:www.cindasc.com
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長沙市天心區湘江中路二段36號
華遠華中心4、5號樓3701-3717
公司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華僑
國際大廈22-24層
法定代表人:施華
聯繫人:徐錦福
電話:010-57398062
傳真:010-57308058
客服電話:95571
公司網址:www.foundersc.com
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辦公地址:深圳福田區深南大道6088號特區
報業大廈14、16、17樓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聯繫人:紀毓靈
電話:0755-83554486
傳真:0755-83515567
客服電話:95514或4006666888
公司網址:www.cgws.com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聯繫人:姚巍
電話:021-22169502
傳真:021-22169134
客服電話: 95525
公司網址:www.ebscn.com
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院
1號樓15層1501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三環西路99號院
1號樓15層1501
法定代表人:葉順德
電話:010-83561146
傳真:010-83561001
聯繫人:田芳芳
客戶服務電話:95399
公司網址:www.xsdzq.cn
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大同市城區迎賓街15 號桐城中央
21層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長治路111 號山西
世貿中心A 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電話:0351-4130322
傳真:0351-4130322
聯繫人:薛津
客服電話:4007-121212
公司網址:www.dtsbc.com.cn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聯繫人:王超
電話:0755-22621866
傳真:0755-82400862
客服電話:95511轉8
公司網址:stock.pingan.com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
湖路198號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文化新區天鵝
湖路198號財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韜
電話: 0551-5161666
傳真: 0551-5161600
聯繫人:孫懿
客服電話:95318
公司網址:www.hazq.com
財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原財富證券)
註冊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號順天國
際財富中心26層
辦公地址:長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號順天國
際財富中心26層
法定代表人:劉宛晨
聯繫人:郭靜
電話:(0731)84403347
客服電話:95317或400-8835-316
公司網址:www.cfzq.com
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
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南大街3號
國華投資大廈9層10層
法定代表人:王少華
電話:010-84183333
傳真:010-84183311
聯繫人:黃靜
客服電話:400-818-8118
公司網址:www.guodu.com
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
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928號東
海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錢俊文
電話:021-20333333
傳真:021-50498825
聯繫人:王一彥
客服電話:95531或400-8888-588
公司網址:www.longone.com.cn
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
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辦公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新華東
街111號
法定代表人:龐介民
聯繫人:熊麗
電話:0471-4972675
傳真:0471-4961259
客服電話:956088或400-196-6188
公司網址:www.cnht.com.cn
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證券)
註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
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辦公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
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聯繫人:陳宇
電話:021-33388214
傳真:021-33388224
客服電話:4008000562
公司網址:www.hysec.com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齊魯證券)
註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辦公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李瑋
電話:0531-68889155
傳真:0531-68889752
聯繫人:秦雨晴
客服電話:95538
公司網址:www.zts.com.cn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
號投行大廈20樓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
號投行大廈15-20樓
法定代表人:劉學民
電話:0755-23838751
傳真:0755-25838701
聯繫人:吳軍
客服電話:95358
公司網址:www.firstcapital.com.cn
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中大道
1619號國際金融大廈A座41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0號潤楓德
尚6號樓3層中航證券
法定代表人:王曉峰
電話:010-64818301
傳真:010-64818443
聯繫人:胡晨
客服電話:95335或400-88-95335
公司網址:www.avicsec.com
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號蘭
州財富中心21樓
辦公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38
號財富大廈19樓
法定代表人:陳牧原
電話:0931-4890208、0931-8784656
傳真:0931-4890628
聯繫人:範坤、楊力
客服電話:95368或400-6898888
公司網址:www.hlzqgs.com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
廈2座27層及2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
廈2座27層及28層
法定代表人:沈如軍
聯繫人:蔡宇洲
電話:010-65051166
傳真:010-65051166
客服電話:4009101166
公司網址:www.cicc.com
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蔚藍海岸
社區創業路1777號海信南方大廈21層、22
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西華強
高新發展大樓7層、8層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電話:0755-82570586
傳真:0755-82940511
聯繫人:羅藝琳
客服電話:95329
公司網址:www.zszq.com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號附1
號
公司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號附1
號紅塔大廈9樓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電話:0871-3577398
傳真:0871-3578827
聯繫人:高國澤
客服電話:956060
公司網址:www.hongtastock.com
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原民族證
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
5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院
5號樓
法定代表人:陳琨
電話:59355941
傳真:56437030
聯繫人:李微
客服電話:95571
公司網址:www.e5618.com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18號
中國人保壽險大廈12層
法定代表人:張海文
電話:010-85556095
傳真:010-85556088
聯繫人:朱玉成
客服電話:95390
公司網址:www.hrsec.com.cn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號同德
廣場寫字樓31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北展北街九號華遠
企業號D座三單元
法定代表人:李長偉
電話:010-88321613
傳真:010-88321763
聯繫人:謝蘭
客服電話:95397
公司網址:www.tpyzq.com
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
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電話:400-820-2899
傳真:021-58787698
聯繫人:敖玲
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7號發
展銀行大廈25樓I、J單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電話:0755-33227950
傳真:0755-82080798
聯繫人:童彩平
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東2
號
法定代表人:陳柏青
電話:0571-28829790
傳真:0571-26698533
聯繫人:韓松志
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
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金山區廊下鎮漕廊公路
7650號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電話:400-821-5399
傳真:(021)38509777
聯繫人:李娟
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場中路685弄37號
4號樓449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電話:(021)58870011
傳真:(021)68596916
聯繫人:張茹
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
樓2層
法定代表人:其實
電話:400-1818-188
傳真:021-64385308
聯繫人:潘世友
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
大廈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順平
電話:0571-88911818
傳真:0571-86800423
聯繫人:劉寧
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
號14樓09單元
法定代表人:郭堅
電話:021-20665952
傳真:021-22066653
聯繫人:寧博宇
北京唐鼎耀華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延慶經濟開發區百
泉街10號2棟236室
法定代表人:張鑫
電話:010-53570572
傳真:010-59200800
聯繫人:劉美薇
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富特北
路277號3層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電話:400-046-6788
傳真:021-52975270
聯繫人:凌秋豔
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工人體育場北路甲2
號裙房2層222單元
法定代表人:鄭毓棟
電話:400-068-1176
傳真:010-56580660
聯繫人: 於婷婷
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科技
園4 棟10 層1006#
法定代表人:楊懿
電話:400-166-1188
傳真:010-83363072
聯繫人: 文雯
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
海國金中心辦公樓二期46層4609-10單元
法定代表人:趙學軍
電話:400-021-8850
聯繫人: 餘永健
網址: www.harvestwm.cn
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
號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電話:020-80629066
聯繫人: 劉文紅
網址: www.yingmi.cn
奕豐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
號A棟201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電話:400-684-0500
聯繫人: 陳廣浩
網址:www.ifastps.com.cn
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1-5號
法定代表人:錢燕飛
電話:025-66996699-887226
聯繫人: 王鋒
網址:http://fund.suning.com
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四環西路58號
906
法定代表人:張琪
電話:010-62675369
聯繫人: 付文紅
網址:http://www.xincai.com/
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1號院6
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電話:4000-618-518
聯繫人:戚曉強
網址:http://www.ncfjj.com/
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田廈金牛廣
場37樓
法定代表人:顧敏
電話:400-999-8877
聯繫人:羅曦
網址:http://www.webank.com/
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
層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電話:400-619-9059
聯繫人:丁向坤
網址:http://www.fundzone.cn
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路潘園公路
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法定代表人:王翔
電話: 400-820-5369
聯繫人:吳鴻飛
網址: www.jiyufund.com.cn
中民財富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100號7
層05單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軍
電話:400-876-5716
聯繫人:茅旦青
網址:www.cmiwm.com
聯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333
號東方匯經中心8樓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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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唐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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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挖財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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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南路799號5層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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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樊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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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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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江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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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華財富(上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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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楊高南路799號3號樓9樓
法定代表人:蘭奇
電話:95156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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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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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於龍之
客服電話:4006-8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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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網址:https://www.zhixin-inv.com/
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科技中一路騰訊大
廈11樓
法定代表人:劉明軍
客服電話:95017轉1轉6 或 0755-8601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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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安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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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樓冠捷大廈3層307單元
法定代表人:楊健
聯繫人:李海燕
聯繫電話:13501184929
客服電話:400-67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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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歐錢滾滾基金銷售(上海)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
環路333號729S室
法定代表人:許欣
聯繫人:從欣雨
聯繫電話:021-68609600-5981
客服電話:400-700-9700
公司網址:https://www.qiangungun.com/
上海大智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
高南路428號1號樓1102單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聯繫人:施燕華
聯繫電話:18901685505
客服電話:021-20292031
公司網址:https://www.wg.com.cn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上地十街10號1幢
1層101
法定代表人:張旭陽
聯繫人:王語妍
聯繫電話:13810785862
客服電話:95055-9
公司網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古檀大
道47號
法定代表人:吳言林
聯繫人:林伊靈
聯繫電話:025-66046166(分機號轉810)
客服電話:025-66046166
公司網址:www.huilinbd.com
玄元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
楊路707號1105室
法定代表人:馬永諳
聯繫人:盧亞博
聯繫電話:13752528013
客服電話:021-50701053
公司網址:
http://www.xyinsure.com:7100/kfit_xybx
五礦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28號榮超
經貿中心辦公樓47層01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海洲
聯繫人:華然
聯繫電話:0755-82564033
客服電話:40018-40028
公司網址:https://www.wk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
5.2 註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周明
電話:(010)59378888
傳真:(010)59378907
聯繫人:朱立元
5.3 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256號華夏銀行大廈14樓
負責人:廖海
電話:(021)51150298
傳真:(021)51150398
經辦律師:劉佳、張雯倩
聯繫人:劉佳
5.4 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註冊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畢馬威大樓8層
執行事務合伙人:鄒俊
電話:(0755)2547 1000
傳真:(0755)8266 8930
經辦註冊會計師:奚霞、高朋
聯繫人:蔡正軒
§6 基金份額的分類與淨值計算規則
6.1 基金份額結構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基礎份額(簡稱「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穩健收益類份額(簡稱「招商中證
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積極收益類份額(簡稱「招商中證
白酒B份額」)。其中,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配比始終保
持1:1的比率不變。
6.2 基金份額的自動分離與分拆規則
基金髮售結束後,本基金將投資者在場內認購的全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按照1:1的比
例自動分離為預期收益與風險不同的兩種份額類別,即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
酒B份額。
根據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比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在場內基金初始總份額中的份額佔比為50%,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在場內基金初始總份額中
的份額佔比為50%,且兩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合併運作。
基金合同生效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設置單獨的基金代碼,只可以進行場內與場外的
申購和贖回,但不上市交易。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交易代碼不同,只
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單獨進行申購或贖回。
投資者可在場內申購和贖回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投資者可選擇將其場內申購的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按1:1的比例分拆成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投資者可按
1:1的配比將其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申請合併為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後贖回。
投資者可在場外申購和贖回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外申購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不進行
分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場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跨系統轉
託管至場內並申請將其分拆成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後上市交易。投資
者可按1:1的配比將其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合併為招商中證白
酒份額後贖回。
6.3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計算規則
本基金份額所分離的兩類基金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具有不同
的參考淨值計算規則,即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風險和收益特性不
同。
在本基金的存續期內,本基金將在每個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約定的淨值計算規則對招商
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分別進行參考淨值計算,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為低風
險且預期收益相對穩定的基金份額,本基金淨資產優先確保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本金及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累計約定日應得收益;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為高風險且預期收益相對較
高的基金份額,本基金在優先確保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本金及累計約定日應得收益後,
將剩餘淨資產計為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淨資產。
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計算規則如
下:
1、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為「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稅後)+3%」,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次日
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為準。同期利息稅率以最近一次
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次日執行的利息稅率為準。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準收益率
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後)+3%」。
年基準收益均以1.00元為基準進行計算;
2、本基金每個工作日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進行參考淨值計算。
在進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的參考淨值計算時,本基金淨資產優
先確保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本金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累計約定日應得收益,之後的剩餘
淨資產計為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淨資產。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累計約定日應得收益按依據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率計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計算日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應計收益的天數確定;
3、每2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所代表的1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1 份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分別計入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總額進行參考淨值計算,並將
分別按分離後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享有獲得份額折算的權
利,每2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所代表的資產淨值等於1 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1份招商
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之和;
4、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參考淨值計算日,若未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定期份額
折算或不定期份額折算,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在參考淨值計算日應計收益的天數按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計算日的實際天數計算;若最近一次份額折算為基金合同規定的定期份額
折算或不定期份額折算,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在參考淨值計算日應計收益的天數應按照
最近一次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次日至計算日的實際天數計算。
http://xp.cmfchina.com/resource/fundids/reportData/attachment/FD_zmsms_20170809194002237_140000118536858766262372581_161725_20181127_20150527.files/image001.png
http://xp.cmfchina.com/resource/fundids/reportData/attachment/FD_zmsms_20170809194002237_140000118536858766262372581_161725_20181127_20150527.files/image0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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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並不承諾或保證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約定應得收益,
如在某一會計年度內本基金資產出現極端損失情況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基金份額持
有人可能會面臨無法取得約定應得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6.4 本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
本基金作為分級基金,按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計算規則以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計算規則依據以下公式分別計算T日各基金份額的單位淨
值和參考淨值:
1、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
T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T日閉市後的基金資產淨值/T日本基金基金
份額的總數
T日本基金基金份額的總數為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和招商中證白
酒份額的份額數之和。
2、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計算
設T日為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日,T=Min{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基金份額
折算基準日次日至T日};為T日每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
T日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為T日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
額參考淨值;為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率。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
金份額參考淨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4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
差計入基金財產。
T日的各基金份額的單位淨值和參考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
行公告。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7 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管理
辦法》、《業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基金合同,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許可〔2015〕666號文註冊公開募集。募集期從2015年5月12日起至2015年5月22
日止,共募集396,484,771.61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總戶數為3,006戶。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於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
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60個工作日出現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
他基金合併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並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8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人可通過場外或場內兩種方式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進行申購與
贖回。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購與贖回。
8.1 申購與贖回場所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申購與贖回的場所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場外
代銷機構,投資者可使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放式基金帳戶,通過基金管理
人、場外代銷機構辦理場外申購、贖回業務。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申購與贖回的場所為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且符合深圳證券
交易所風險控制要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投資者可使用深圳證券帳戶(即投資者在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人民幣普通股票帳戶或
證券投資基金帳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場內申購、贖回業務。
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
式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基金代銷機構,
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8.2 申購與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1、開放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為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時除外),
投資者應當在開放日辦理申購和贖回申請。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另行公告。場內業
務辦理時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時間,場外業務辦理時間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
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
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其他特殊情況,
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時間進行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在依照《信息披露辦法》
的有關規定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
贖回或轉換。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
機構確認接收的,其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為下一開放日招商中證白
酒份額申購、贖回或轉換的價格。
2、申購贖回業務開始的時間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贖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後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內開始辦理,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
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8.3 申購與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
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投資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申購、贖回業務
時,需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若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
易所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場內申購、贖回業務規則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
執行。
5、辦理申購、贖回業務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
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4 申購與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投資人必須根據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提出申購或贖
回的申請。
投資者在申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者在
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有足夠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餘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的申請
無效而不予成交。
投資者辦理申購、贖回等業務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手續、辦理時間、處理規則等在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前提下,以各銷售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基金管理人應以交易時間結束前受理有效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當天作為申購或贖回申請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T日提
交的有效申請,投資人可在T+2日後(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櫃檯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
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若申購不成功或無效,則申購款項本金退還給投資人。
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
接收到申購、贖回申請。申購與贖回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申請的確認
情況,投資人應及時查詢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投資人申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額交付申購款項,投資人交付
申購款項,申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申購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遞交贖回申請時,贖回成立;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
人贖回申請成功後,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基金登記機構及其相關基金銷售機構在T+7日(包
括該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基金份額持有人帳戶。在發生巨額贖回或《基金合同》載明的其
他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照基金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訊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它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款順延至下一個工作
日劃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銀行帳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上述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調整,並提前公
告。
8.5 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者辦理場內申購時,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50,000元;通過代銷網點和本基金
管理人官網交易平臺首次申購和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均為10元;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中
心申購,首次最低申購金額為50萬元人民幣,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0元人民幣。實際
操作中,各銷售機構在符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可根據情況調高首次申購和追加申購的最
低金額,具體以銷售機構公布的為準,投資人需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2、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外贖回時,每筆贖回申請的最低份額為
0.01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內贖回時,每筆贖回申請的最
低份額為1份基金份額,同時贖回份額必須是整數份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每個交
易帳戶的最低份額餘額為0.01份,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將導致在銷售機構(網點)保
留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餘額不足0.01份的,需一併全部贖回。
3、本基金不對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上限進行限制;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
應當採取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
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和贖
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8.6 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並應在投資者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
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1、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費率
(1)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申購費率根據申購金額設定如下:
本基金申購採用金額申購方式,申購費率如下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
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50萬
1.0%
50萬≤M<100萬
0.5%
M≥100萬
每筆1000元
(2)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申購費率由基金代銷機構比照場外申購費率執行。
2、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贖回費率
(1)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贖回費率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該部分基金份額的時間
分段設定如下:
持有期限
贖回費率
N<7日
1.5%
7日≤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2)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內贖回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1.5%的贖回費,
除此之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贖回費率為固定0.5%。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對持
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7日的投
資者收取的贖回費扣除贖回手續費後的餘額歸基金財產,贖回費歸入基金財產的部分不低於
贖回費總額的2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於新
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
金促銷計劃,針對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關
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費率和基
金贖回費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針對特定投資人(如養老金客戶等)開展費率優惠活動,屆時將提前公
告。
8.7 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淨申購金額,其中:
淨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 = 淨申購金額/T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
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後,以當日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算,其中,通過場外方式進行申購的,申購份額計算結果保
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計入
基金財產;通過場內方式申購的,申購份額計算結果採用截尾法保留到整數位,整數位後
小數部分的份額對應的資金返還投資者。
例:某投資者通過場外投資60,000元申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對應申購費率為1.0%,
假設申購當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為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淨申購金額 = 60,000 / (1+1.0%) =59405.94元
申購費用=60,000-59405.94=594.06元
申購份額 =59405.94/1.0680=55623.54份
即:投資者通過場外投資60,000元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為1.0680元,則可得到55623.54份基金份額。
2、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贖回金額的計算:
採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
計算,計算公式:
贖回總金額 = 贖回份額×T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 = 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 = 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各計算結果均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數點後2 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者贖回10,000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且持有時間不少於7日但不滿1年,贖
回費率為0.5%,假設贖回申請當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是1.0680 元,則可得到
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總額 = 10,000 ×1.0680= 10,680.00元
贖回費用 = 10,680.00 ×0.5% = 53.40元
贖回金額 = 10,680.00 - 53.40 = 10,626.60元
即:投資者贖回 10,000 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且持有時間不少於7日但不滿1 年,假
設贖回當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是1.0680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10,626.60元。
3、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份額淨值的計算:
T日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公
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份額
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4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
產。
8.8 申購和贖回的註冊登記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採用分系統登記的原則。場外申購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登記
在註冊登記系統持有人開放式基金帳戶下;場內申購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
結算系統持有人證券帳戶下。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與贖回的註冊登記業務,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的有關規定辦理。通常情況下,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後,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
登記權益並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投資者自T+2日(含該日)後有權贖回或轉換轉出該部分基
金份額。
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後,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註冊登記手
續。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上述註冊登記辦理
時間進行調整,但不得實質影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最遲於開始實施調整前3
個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9 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4、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
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請。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
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
7、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
績產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8、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5、7、8項暫停申購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或拒絕接受
基金投資者的申購申請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
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拒絕,被拒絕的申購款項本金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
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8.10 暫停贖回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4、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接受某筆或某些贖回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6、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
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7、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接受基金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時,基金管理人
應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
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單個帳戶申請量佔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
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
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並公告。
8.11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基金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
申請份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前一
開放日的基金總份額(包括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的10%時,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或部分延期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
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
資人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
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的前提下,可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
辦理。若進行上述延期辦理,對於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
總份額10%以上的部分,將自動進行延期辦理。對於其餘當日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
應當按單個帳戶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量佔非自動延期辦理的贖回申請總量的比例,
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投資者未能贖回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日
未獲辦理部分予以撤銷外,延遲至下一個開放日辦理,贖回價格為下一個開放日的價格。
依照上述規定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的贖回不享有贖回優先權,並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
止。部分順延贖回不受單筆贖回最低份額的限制。
(3)暫停贖回: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
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
超過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介上進行公告。
3、巨額贖回的公告:當發生上述延期贖回並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3個交易
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並在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8.12 暫停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和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
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於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天但少於2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
管理人應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並在重新開始辦理
申購或贖回的開放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兩周至少重複刊登暫停公
告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時,基金管理人應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連續
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並在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日公告最近一個工作日的
基金份額淨值。
8.13 基金的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
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製定並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託管人與相關機
構。
8.14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而產生的
非交易過戶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
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
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
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於
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規定辦理,並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
費。
8.15 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定。
投資人在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於基
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8.16 基金的凍結、解凍和質押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
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基金份額被凍結的,被凍結部分產生的
權益一併凍結,被凍結部分份額仍然參與收益分配與支付。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
的除外。
如相關法律法規允許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質押業務或其他基金業務,基金管理
人將制定和實施相應的業務規則。
8.17 基金份額的轉讓
根據屆時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本基金可以以除申購、贖回以外的其他
交易方式進行轉讓。
§9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有關規定,申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
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
9.1 上市交易的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9.2 上市交易的時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確定上市交易
時間後,基金管理人最遲在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
告。
9.3 上市交易的規則
1、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分別採用不同的交易代碼上市交易;
2、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分別為各自前一
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3、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
10%,自上市首日起實行;
4、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5、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
幣;
6、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
資基金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
9.4 上市交易的費用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的費用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
則及有關規定執行。
9.5 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行情通過行情
發布系統揭示。行情發布系統同時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9.6 上市交易的停復牌、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停復牌、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執行。
9.7 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基金上市交易的規則等相
關規定內容進行調整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應予以修改,且此項修改無須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9.8 若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增加了基金上市交易
的新功能,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適當的程序後增加相應功能。
§10 基金份額的登記、系統內轉託管和跨系統轉託管等其他相關業
務
10.1 基金份額的登記
1、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採用分系統登記的原則。場外認購或申購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登
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帳戶下;場內認購或申購的招商中證白酒份
額、或上市交易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
份額持有人證券帳戶下。
2、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可以申請場內贖回;登記在註冊登
記系統中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可申請場外贖回。
3、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只能在深
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能直接申請場內贖回,但可按1:1的比例申請合併為招商中證
白酒份額後再申請場內贖回。
10.2 系統內轉託管
1、系統內轉託管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內不同銷售機
構(網點)之間或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不同會員單位(交易單元)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2、基金份額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贖回
業務的銷售機構(網點)時,須辦理已持有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系統內轉託管。
3、基金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招商中證白酒A份
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內贖回的會員單位(交易單元)時,
須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的系統內轉託管。
4、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託管費。
10.3 跨系統轉託管
1、跨系統轉託管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和證
券登記結算系統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2、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跨系統轉託管的具體業務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
相關規定辦理。
3、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轉託管費。
§11 基金的份額配對轉換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11.1 份額配對轉換是指本基金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
商中證白酒B份額之間的配對轉換,包括分拆和合併兩個方面。
1、分拆。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兩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申請轉換成
一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一份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行為。
2、合併。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每一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一份招商中證白酒
B份額進行配對申請轉換成兩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的行為。
11.2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機構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機構見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基金投資者應當在份額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的營業場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
份額配對轉換。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結算機構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機構,並予以公告。
11.3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時間
份額配對轉換自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後不超過6個月的
時間內開始辦理,基金管理人應在開始辦理份額配對轉換的具體日期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日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份額配對轉
換時除外),具體的業務辦理時間見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對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的辦理時間進行調整並公告。
11.4 份額配對轉換的原則
1、份額配對轉換以份額申請。
2、申請進行分拆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必須是偶數。
3、申請進行合併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必須同時配對申請,且
基金份額數必須同為整數且相等。
4、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份額如需申請進行分拆,須跨系統轉託管為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的場內份額後方可進行。
5、份額配對轉換應遵循屆時相關機構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
記結算機構或基金管理人可視情況對上述規定作出調整,並在正式實施前2 日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11.5 份額配對轉換的程序
份額配對轉換的程序遵循屆時相關機構發布的最新業務規則,具體見相關業務公告。
11.6 暫停份額配對轉換的情形
1、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結算機構、份額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因異常情況無法
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2、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公告。
在暫停份額配對轉換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
並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1.7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費用
份額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可對轉換業務的辦理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體見相關業
務公告。
§12 基金的投資
12.1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通過嚴格的投資紀律約束和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
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獲得與標的指數收益相似的回報。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保持
基金淨值收益率與業績基準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
4%。
12.2 投資理念
指數化投資可以以較低的成本獲取良好的市場長期回報,投資於具有良好代表性、流
動性與投資性的指數可以有效分享該指數所代表的股票市場中的投資機會。
12.3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白酒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股指期貨、固定收益投資品種(如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投
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
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
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12.4 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中證白酒指數為標的指數,採用完全複製法,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組成及其
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主要按照標的
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來擬合複製標的指數,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
而進行相應調整,以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保持基金淨值收益率與業
績基準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以及因基金的申購和
贖回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誤差。
基金管理人將對成份股的流動性進行分析,如發現流動性欠佳的個股將可能採用合理
方法尋求替代。基金管理人運用以下策略構造替代股組合:
(1)基本面替代:按照與被替代股票所屬行業,基本面及規模相似的原則,選取一攬
子標的指數成份股票作為替代股備選庫;
(2)相關性檢驗:計算備選庫中各股票與被替代股票日收益率的相關係數並 選取與被
替代股票相關性較高的股票組成模擬組合,以組合與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關係
數最大化為優化目標,求解組合中替代股票的權重,並構建替代股組合。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跟蹤基金組合與標的指數表現的偏離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
基金的實際組合與標的指數表現的累計偏離度、跟蹤誤差變化情況及其原因,並優化跟蹤
偏離度管理方案。
本基金管理人可運用股指期貨,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
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過對現貨和期貨市場運
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
期貨合約,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此外,本基金還將運用股指期貨來對衝特殊情
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進行有效的現金管理,如預期大額申購贖回、大量分紅等,以及對衝
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風險。
12.5 標的指數與業績比較基準
1、標的指數
本基金股票資產的標的指數為中證白酒指數。
如果指數編制單位變更或停止中證白酒指數的編制、發布或授權,或中證白酒指數由
其他指數替代、或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的重大變更等事項導致中證白酒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標
的指數,或證券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適合投資的指數推出,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
作相應調整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履行適當程序後變
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業績比較基準和基金名稱。其中,若變更標的指數涉及本基金投資
範圍或投資策略的實質性變更,則基金管理人應就變更標的指數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變更標的指數對基金投資範圍和投資策略無實
質性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指數編制單位變更、指數更名等事項),則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及時公告。
2、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中證白酒指數收益率×95%+金融機構人民幣活期存款基準利
率(稅後)×5%。
由於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為中證白酒指數,且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
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因此,本基金將業績比較基準定為中證白酒指數收益率×95%+金融機構人民幣活
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後)×5%。
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
推出,或者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於本基金的業績基準的股票指數時,本基金可以在與
本基金託管人協商同意後變更業績比較基準並及時公告。本基金由於上述原因變更標的指
數和業績比較基準,基金管理人應於變更前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12.6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特徵。從本基金所分離的兩類
基金份額來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具有低風險、收益相對穩定的特徵;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具有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特徵。
12.7 投資決策流程
本基金管理人實行投資決策委員會領導下的基金經理團隊制。投資決策委員負責制定
基金投資方面的整體投資計劃與投資原則;決定有關標的指數重大調整應對決策、其他重
大組合調整決策以及重大的單項投資決策;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策,負責投資
組合的構建、調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投資決策委員會依據相關研究分析報告,定期召開或遇重大事項時召開投資決策會
議,決策相關事項。基金經理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決議,進行基金投資管理的日常決策。
(2)基金經理依據指數編制單位公布的指數成份股名單及權重,進行投資組合構建;
(3)基金經理及風險管理部定期對投資組合的偏離度和跟蹤誤差進行跟蹤和評估,並
對風險隱患提出預警;
(4)基金經理根據指數成份股或權重變化情況、基金申購贖回情況、指數成份股派息
情況等,適時進行投資組合調整;
在投資決策過程中,風險管理部負責對各決策環節的事前及事後風險、操作風險等投
資風險進行監控,並在整個投資流程完成後,對投資風險及績效做出評估,提供給投資決
策委員會、投資總監、基金經理等相關人員,以供決策參考。
12.8 投資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
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40%;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展期;
3、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
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
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
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
低於基金資產的85%,且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0%;
5、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
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
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6、本基金投資權證,在任何交易日買入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託
管人託管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10%。投資於其他權證的投資比例,
遵從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7、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40%;
8、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
證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
超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
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
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5%。
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
購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5、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16、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5、12、13、14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
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
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有規定
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託管人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
需提前公告,不需要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12.9 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
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託管人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並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
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不受上
述規定的限制。
12.10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2、有利於基金資產的安全與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
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
的利益。
12.11 基金的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
本基金可以根據屆時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
12.12 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及董事
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
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20年3月31日,來源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
投資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1
權益投資
11,297,886,324.85
91.50
其中:股票
11,297,886,324.85
91.50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138,168,499.37
1.12
其中:債券
138,168,499.37
1.12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
金合計
702,712,896.65
5.69
8
其他資產
209,110,004.42
1.69
9
合計
12,347,877,725.29
100.00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 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11,288,749,074.81
94.06
D
電力、熱力、燃氣及
水生產和供應業
-
-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
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
息技術服務業
-
-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
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
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
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11,288,749,074.81
94.06
2.2 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3,348,529.71
0.03
D
電力、熱力、燃氣及
水生產和供應業
-
-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19,147.31
0.00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
政業
234.54
0.00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
息技術服務業
423,375.06
0.00
J
金融業
5,196,249.64
0.04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
業
149,713.78
0.00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
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
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9,137,250.04
0.08
2.3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資股票。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3.1 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
資產淨
值比例
(%)
1
600519
貴州茅臺
1,609,552
1,788,212,272.00
14.90
2
000568
瀘州老窖
22,785,036
1,678,117,901.40
13.98
3
000858
五 糧 液
14,390,479
1,657,783,180.80
13.81
4
002304
洋河股份
18,788,390
1,575,782,269.30
13.13
5
000860
順鑫農業
17,974,016
1,103,424,842.24
9.19
6
600809
山西汾酒
9,006,768
812,230,338.24
6.77
7
603589
口子窖
12,432,747
514,218,415.92
4.28
8
603369
今世緣
17,264,091
485,984,161.65
4.05
9
000596
古井貢酒
3,975,130
454,079,099.90
3.78
10
600779
水井坊
6,730,603
289,752,459.15
2.41
3.2 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
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
(元)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
1
601658
郵儲銀行
796,578
4,126,274.04
0.03
2
601077
渝農商行
204,778
1,069,975.60
0.01
3
688396
華潤微
19,911
644,718.18
0.01
4
688200
華峰測控
3,780
558,948.60
0.00
5
688208
道通科技
14,165
497,758.10
0.00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序號
債券品種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國家債券
50,090,000.00
0.42
2
央行票據
-
-
3
金融債券
88,078,499.37
0.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債
88,078,499.37
0.73
4
企業債券
-
-
5
企業短期融資券
-
-
6
中期票據
-
-
7
可轉債(可交換債)
-
-
8
同業存單
-
-
9
其他
-
-
10
合計
138,168,499.37
1.15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序號
債券代碼
債券名稱
數量(張)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
1
108602
國開1704
879,993
88,078,499.37
0.73
2
019615
19國債05
500,000
50,090,000.00
0.42
6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9.1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合約。
9.2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可運用股指期貨,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
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
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以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過對現貨和期貨市場運
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
期貨合約,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此外,本基金還將運用股指期貨來對衝特殊情
況下的流動性風險以進行有效的現金管理,如預期大額申購贖回、大量分紅等,以及對衝
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風險。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0.1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本基金不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10.2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本基金不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10.3 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本基金不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11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1.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除瀘州老窖(證券代碼000568)外其他證券的發行主
體未有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不存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根據2019年7月12日發布的相關公告,該證券發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職責被瀘州市應急
管理局處以罰款,並警告。
對上述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的說明: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因複製指數被動持有,上
述證券的投資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本基金管理人從制度
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須先入庫再買入。
11.3 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2,353,062.20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4,541,497.55
5
應收申購款
202,215,444.67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209,110,004.42
11.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11.5.1 報告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況。
11.5.2 期末積極投資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價
佔基金資產
淨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況說明
值(元)
(%)
1
601658
郵儲銀行
4,126,274.04
0.03
新股鎖定
2
601077
渝農商行
768,445.60
0.01
新股鎖定
3
688200
華峰測控
558,948.60
0.00
新股鎖定
§13 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投資
者購買本基金並不等於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存款類金融機構,本基金管理人不保
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
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及與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階段
淨值增
長率①
淨值增
長率標
準差②
業績比較
基準收益
率③
業績比較基
準收益率標
準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05.27-2015.12.31
-11.53%
2.93%
-8.91%
2.79%
-2.62%
0.14%
2016.01.01-2016.12.31
15.25%
1.79%
13.52%
1.77%
1.73%
0.02%
2017.01.01-2017.12.31
74.92%
1.51%
72.57%
1.51%
2.35%
0.00%
2018.01.01-2018.12.31
-23.75%
2.20%
-25.53%
2.22%
1.78%
-0.02%
2019.01.01-2019.12.31
86.82%
1.89%
86.29%
1.89%
0.53%
0.00%
2020.01.01-2020.03.31
-11.98%
2.37%
-12.13%
2.41%
0.15%
-0.04%
自基金成立起至2020.03.31
123.60%
2.05%
117.55%
2.03%
6.05%
0.02%
註: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為2015年5月27日。
§14 基金的財產
14.1 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及其他資
產的價值總和。
14.2 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14.3 基金財產的帳戶
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帳戶、證券帳戶以及投
資所需的其他專用帳戶。開立的基金專用帳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帳戶相獨立。
14.4 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並由基金託管人
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
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
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
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
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15 基金資產的估值
15.1 估值目的
基金資產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是否保值、增值,依據經基金資產
估值後確定的基金資產淨值而計算出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是計算招商中證
白酒份額申購與贖回價格以及計算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
考淨值的基礎。
15.2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
外披露基金淨值的非交易日。
15.3 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債券、衍生工具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
負債。
15.4 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
市價(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
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
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
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對於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按估值日收盤價
估值;對於存在活躍市場但收盤價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使用調整後的收盤
價估值;對於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對於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按估值日收盤
價減去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估值;對於存在活躍市場但收盤價未能代
表估值日公允價值的情況下,使用調整後的收盤價減去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
的淨價估值;對於不存在市場活動或市場活動很少的情況下,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上
市的資產支持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
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
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
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
定公允價值。
4、本基金可以採用第三方估值機構按照上述公允價值確定原則提供的估值價格數據。
5、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6、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等衍生品種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
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採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7、持有的銀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相應利率逐日計提利息。
8、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9、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
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
因,雙方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並擔任基金會計責任方。就與本
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
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淨值信息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15.5 估值程序
1、基金份額淨值是按照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基金資產淨值除以當日基金份額的餘額數
量計算,精確到0.0001元,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每個工作日計算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份額淨值,並按規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
同的規定暫停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基金淨值信息結
果發送基金託管人,經基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15.6 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
及時性。當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4位以內(含第4位)發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淨值
錯誤。
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
或投資人自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
於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
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
錯、系統故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對於因技術原因引起的差錯,若系同行業現有技術
水平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抗拒,則屬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規定執行。
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資者的交易資料滅失或被錯誤處理或造成其他差錯,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現差錯的當事人不對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因該差錯取得不當
得利的當事人仍應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
及時進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於估值錯誤責任方
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
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
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
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並且僅對
估值錯誤的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
責任方仍應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
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並
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
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
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
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後,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
估值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
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
進行更正,並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淨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託管人,
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
國證監會備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15.7 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
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的,基金管理人應
當暫停基金估值;
4、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15.8 基金淨值的確認
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淨值信息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託管人負責進行覆核。
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後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並發送給
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覆核確認後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
基金淨值信息予以公布。
15.9 特殊情形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
為基金資產估值錯誤處理。
2、由於證券交易所、期貨公司及登記結算公司等第三方機構發送的數據錯誤或由於其
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
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免
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此造成的影
響。
§16 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16.1 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
的餘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餘額。
16.2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16.3 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不進行收益分配。
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並經中
國證監會備案後,如果終止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運作,本基金將根
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調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
告。
§17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終止運作
17.1 本基金應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
規定終止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運作,無需召開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為此,基金管理人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基金份額終止上市,
並辦理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折算。具體終止運作
的時間安排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合同根據前述
法律法規做相應修改並公告。
17.2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折算
份額折算基準日,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將全部折算成場內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
1、份額折算基準日
份額折算基準日為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終止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
具體日期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
2、份額折算方式
在份額折算基準日日終,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招商中證白酒
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折算成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後場內招商中證
白酒份額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餘額計入基金資產。
份額折算計算公式: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折算比例=份額折算基準日招商中證
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份額折算基準日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後場內招商
中證白酒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的份額數×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折算比例
3、份額折算後的基金運作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全部折算為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後,本基
金接受場外與場內申購和贖回,開始申購、贖回的時間及具體操作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為
準。
4、份額折算的公告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在指定媒
介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17.3 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暫停相關份額的交易和申
購或贖回等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18 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18.1 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的指數使用費;
4、基金上市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8、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9、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10、證券帳戶開戶費用、銀行帳戶維護費用;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18.2 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
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2%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2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
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
金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指數使用費
本基金作為指數基金,需根據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籤署的指數使用許可協議的約定向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支付指數使用費。通常情況下,指數使用費按照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02%的年費率進行計提,且收取下限為每季人民幣5萬元(即不足5萬元部分按照5萬元
收取)。計費期間不足一季度的,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H=E×0.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標的指數使用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指數使用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每季支付一次,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指
數使用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個工作日
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指數使用費。
上述「17.1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
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18.3 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
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18.4 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可根據基金髮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
託管費率等相關費率。
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等費率,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法律法規
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等費率,無須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8.5 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19 基金份額的折算
19.1 定期份額折算
在存續期內的每個會計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個月的除外)的12月15日(遇節假
日順延),本基金將按照以下規則進行基金的定期份額折算。
1、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每個會計年度的12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
2、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3、基金份額折算頻率
每年折算一次。
4、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規定的淨值計算規則
進行淨值計算,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約定應得收益進行定期份額折算,每2份招商中證
白酒份額將按1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獲得約定應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額。在基金份額折算
前與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對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期末的約定應得收益,即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每個會計年度基
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的份額淨值超出1.0000元部分,將折算為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分配給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將按
1 份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獲得新增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分配。持有場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分配;持有場內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分配。經
過上述份額折算,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參考淨值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將相
應調整。
每個會計年度的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本基金將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進行應得收益的定期份額折算。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本年度應得收益的定期份額折算時,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 定期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的份額數
基礎
後
基礎
前
基礎
前
前
基礎
前
基礎
前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數量 =
前
前
基礎
後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參考淨值
前
A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前
A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 後
基礎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前
基礎NUM
(2)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每個會計年度的定期份額折算不改變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及其份額數。
(3)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基礎
後
基礎
前
基礎
前
前
基礎
前
基礎
前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新增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基礎
前
前
基礎
後
定期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 定期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
額數 +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新增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參考淨值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 後
基礎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前
基礎NUM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採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招商
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以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折算成招商中證白酒
份額的場內份額數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餘額計入基金財產。
在實施基金份額折算時,折算日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
酒A份額參考淨值等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5、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定暫停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或贖回等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
關公告。
6、基金份額折算結果的公告
基金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信息披露辦法》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特殊情形的處理
若在定期份額折算日前一個月內發生基金合同約定的本基金不定期份額折算,基金管理
人將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定期份額折算。若在定期份額折算日發生基金合同約定的本基金
不定期份額折算的情形時,將按照不定期份額折算的規則進行份額折算。
19.2 不定期份額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額折算外,本基金還將在以下兩種情況進行份額折算,即:當招商中證白
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達到1.5000元;當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達到
0.250元。
1、當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達到1.5000元,本基金將按照以下規則進行份
額折算。
(1)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達到1.50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確定折
算基準日。
(2)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和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
(3)基金份額折算頻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當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達到 1.5000 元後,本基金將分別對招商中證白酒
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進行份額折算,份額折算後本基金將確
保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比例為1:1,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
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均調整為1元。
當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淨值達到1.5000元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
酒B份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三類份額將按照如下公式進行份額折算:
1)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① 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與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
數相等;
②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的份額數,即參考淨值超出1元以
上的部分全部折算為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前後
AANNUMUM.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數量=
前
前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參考淨值 前
A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前
A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後
ANUM
2)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① 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保持 1:1 配比;
② 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資產淨值與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資
產淨值及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資產淨值之和相等;
③ 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將持有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與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後後
ABNNUMUM.
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數量
=
前
前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 前
B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 前
B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
後
B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後
ANUM
3)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場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外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場內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基礎
後
基礎
前
基礎
前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
前
基礎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前
基礎NUM
為折算後原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後
基礎NUM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採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招商
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以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折算成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數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餘額計入基金
財產。
在實施基金份額折算時,折算日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
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等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5)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定暫停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
額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或贖回等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
相關公告。
(6)基金份額折算結果的公告
基金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信息披露辦法》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當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達到0.2500元, 本基金將按照以下規
則進行份額折算。
(1)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達到0.25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
確定折算基準日。
(2)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
(3)基金份額折算頻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當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達到0.2500元後,本基金將分別對招商中
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進行份額折算,份額折算後本基
金將確保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比例為1:1,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
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
值均調整為1元。
當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達到 0.2500元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
酒B份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三類份額將按照如下公式進行份額折算。
1)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資產淨值與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資產
淨值相等。
後
前
前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 前
B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 前
B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
後
BNUM
2)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①份額折算前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始終保持 1:1
配比;
②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資產淨值與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資
產淨值及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資產淨值之和相等;
③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將持有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與新增場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基礎
場內新增
前
前
後
後後
BANNUMUM.
其中: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後
ANUM
為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份額數
為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所持有的新增的場
內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場內新增
基礎NUM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參考淨值 前
A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的份額數 前
ANUM
3)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份額折算原則:
份額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資產淨值與份額折算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資產淨值
相等。
基礎
後
基礎
前
基礎
前
其中: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
前
基礎NAV
為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前
基礎NUM
為折算後原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份額數 後
基礎NUM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外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採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招商
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經折算後的份額數,以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折算成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場內份額數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餘額計入基金
財產。
在實施基金份額折算時,折算日折算前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
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參考淨值等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5)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
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定暫停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
額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或贖回等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
相關公告。
(6)基金份額折算結果的公告
基金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信息披露辦法》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0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20.1 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
如下原則: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於2個月,可以併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帳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帳、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帳目、憑證並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
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託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並以書面方
式確認。
20.2 基金的年度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
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時,應事先徵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託管人。更換會計師事
務所需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1 基金的信息披露
21.1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關於信息披露的規定發生變化時,本
基金從其最新規定。
21.2 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及其日常機構(如有)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法規和中
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
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
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及指定網際網路網站(以下簡稱「指定
網站」)等媒介披露,並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
複製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21.3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21.4 公開披露採用的語言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採用中文文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
應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採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21.5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
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
認購、申購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
人服務等內容。《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
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託管協議是界定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
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於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
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並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
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
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2、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並在披露招募說
明書的當日登載於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4、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3個工作日前,將上市交易公告
書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5、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開始申購、贖回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開始日、贖回開始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及基金
管理人網站上公告。
6、基金淨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前或者開始辦
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
參考淨值。
在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或者開始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申購或者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
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後一日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7、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申
購、贖回價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並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
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複製前述信息資料。
8、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
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
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
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
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
年度報告。
本基金持續運作過程中,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
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如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
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
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
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9、臨時報告
本基金髮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並登載在
指定報刊和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
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併;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
金託管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覆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變更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發生
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託
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財產、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或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
處罰、刑事處罰,基金託管人或其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託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
重大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或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
大關聯交易事項,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情形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託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淨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並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本基金髮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2)本基金接受或暫停接受份額配對轉換申請;
(23)本基金暫停接受份額配對轉換後恢復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24)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
(25)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
(26)本基金實施基金份額折算;
(27)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
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10、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
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
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後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
監會、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
1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
12、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並
製作清算報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清算報告提示
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1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文件中披露的股
指期貨交易情況,應當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並充分揭示股
指期貨交易對本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等。
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季度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支持證券市值
佔基金淨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末按市值佔基金淨資產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資產支持證券
明細。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年度報告及中期報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資產支持證券總額、資產
支持證券市值佔基金淨資產的比例和報告期內所有的資產支持證券明細。
21.6 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
人員負責管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
與格式準則等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規則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
管理人編制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定期報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
基金信息進行覆核、審查,並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
並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為強化投資者保護,提升信息披露服務質量,基金管理人應當自中國證監會規定之日
起,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向投資者及時提供對其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於指定媒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網站
披露信息,並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於為投資者決策提
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
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
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
應當製作工作底稿,並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後十年。
21.7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
信息置備於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21.8 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相關信息的情形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可暫停或延遲披露基金相關信息:
1、不可抗力;
2、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3、基金合同約定的暫停估值的情形;
4、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情況。
§22 風險揭示與管理
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
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和債券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
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
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巨額贖迴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
交易日基金的淨贖回申請超過上一日本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
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分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
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
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
徵,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
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基金管理人建議基金投資者在選擇本基金之前,通過正規的途徑,如:招商基金客戶
服務熱線(4008879555),招商基金公司網站(www.cmfchina.com)或者通過其他代銷機構,
對本基金進行充分、詳細的了解。在對自己的資金狀況、投資期限、收益預期和風險承受
能力做出客觀合理的評估後,再做出是否投資的決定。投資者應確保在投資本基金後,即
使出現短期的虧損也不會給自己的正常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
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
資並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
理財方式。
基金管理人提請投資人特別注意,因基金份額拆分、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淨值變
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因基金
份額拆分、分紅等行為導致基金份額淨值調整至1元初始面值,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
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份額淨值仍有可能低於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
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
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22.1 證券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所引起的波動,將對本基金資產產生潛在風險。引起市場
風險的主要因素有:
1、政策風險
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國有股減持與流通政策等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化會對
證券市場產生影響,導致證券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股市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因此,宏觀經濟運行的周期性波動將會通過證券市場反映
出來,對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產生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的變化直接影響著債券的價格和收益率,同時也影響到證券市場資金供求關係,
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變化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本基金的收益。
4、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競爭、
人員素質等都會導致公司盈利發生變化。如果本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盈利下降,其股票
價格可能會下跌,或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導致本基金投資收益減少。
5、購買力風險
本基金的利潤將主要採取現金形式來分配,而通貨膨脹將使現金購買力下降,從而影
響基金所產生的實際收益率。
22.2 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有義務在基金開放日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如
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迅速變現對資金淨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
金運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生巨額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基金將面臨流
動性風險,可能影響基金份額淨值。
(1)基金申購、贖回安排
本基金招商中證證券公司份額的申購、贖回安排詳見本招募說明書「§8招商中證白
酒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章節。
(2)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的投資市場主要為證券交易所、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等流動性較好的規範型交
易場所,主要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的股票、債券等),
同時本基金基於分散投資的原則在行業和個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徵,綜合評估在正常
市場環境下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適中。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或巨額贖回
份額佔比情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
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其採取延期
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
(4)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在市場大幅波動、流動性枯竭等極端情況下發生無法應對投資者巨額贖回的情形時,
基金管理人將以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前提,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謹慎
選取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
暫停基金估值等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作為輔助措施。對於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管理人將依照嚴格審批、審慎決策的原則,及時有效地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使用
前經過內部審批程序並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在實際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時,
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贖回款項支付等可能受到相應影響,基金管理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
及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2.3 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管理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判斷等主觀因素會影響其對相
關信息和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
22.4 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
期本息,都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損失和收益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22.5 本基金的特定風險
1、指數投資風險
本基金為股票型指數基金,投資標的為中證白酒指數,在基金的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
面臨指數基金特有的風險。
(1)系統性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在具體投資
管理中,本基金可能面臨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以及備選股所具有的特有風險,也可能由於
股票投資比例較高而帶來較高的系統性風險。本基金採取指數化投資策略,被動跟蹤標的
指數。當指數下跌時,基金不會採取防守策略,由此可能對基金資產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2)投資替代風險
因特殊情況(比如市場流動性不足、個別成份股被限制投資等)導致本基金無法獲得足
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買入非成份股等)進行適當的替
代,由此可能對基金產生不利影響。
(3)標的指數變更風險
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因標的指數的編制與發布等原因,導致原標的指數不宜繼續作
為本基金的投資標的指數及業績比較基準,本基金可能變更標的指數,基金的投資組合將
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徵可能發生變化,投資人還須承擔投資組合調整所帶來的風
險與成本。
(4)跟蹤偏離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導致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無法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收益率:
①基金有投資成本、各種費用及稅收,而指數編制不考慮費用和稅收,這將導致基金
收益率落後於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負的跟蹤偏離度。
②指數成份股派發現金紅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等因素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
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離度。
③當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構成,或成份股公司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該成份股在
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化,或標的指數變更編制方法時,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可能暫時
擴大與標的指數的構成差異,而且會產生相應的交易成本,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
大。
④投資人申購、贖回可能帶來一定的現金流或變現需求,在遭遇標的指數成份股停牌、
摘牌或流動性差等情形時,基金可能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衝擊成本,導致跟蹤偏
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⑤在基金進行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
術手段、買入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基金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基金跟蹤偏離度和
跟蹤誤差。
⑥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
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衝機制及其他工具
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指數發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產生的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
差。
(5)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風險
標的指數並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的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
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分級基金運作的特有風險
(1)上市交易風險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由於上市期間
可能因信息披露導致基金停牌,投資人在停牌期間不能買賣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
證白酒B份額,產生風險;同時,可能因上市後交易對手不足導致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
商中證白酒B份額產生流動性風險。
(2)槓桿機制風險
本基金為複製指數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特徵。從本基金所
分離的兩類基金份額來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具有低風險、收益相對穩定的特徵;招商
中證白酒B份額具有高風險、高預期收益的特徵。
由於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內含槓桿機制的設計,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的變動幅
度將大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淨值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參考淨值的變動幅度,即招商中證
白酒B份額參考淨值變動的波動性要高於其他兩類份額。
(3)折/溢價交易風險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上市交易後,由於受到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
基金份額的交易價格與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可能出現偏離並出現折/溢價風險。儘管份額配對
轉換機制的設計已將折/溢價交易風險降低至較低水平,但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
白酒B份額的某一級份額仍有可能處於折/溢價交易狀態。
(4)風險收益特徵變化風險
由於基金份額折算的設計,本基金將進行定期份額折算和不定期份額折算。原招商中
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持有人將可能獲得一定比例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因此原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持有人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額的風
險收益特徵將會發生改變。
(5)份額折算風險
①在基金份額折算過程中由於尾差處理而可能給投資人帶來損失。
場外份額進行份額折算時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舍
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計入基金財產。場內份額進行份額折算時計算結果保留至整數
位(最小單位為1份),小數點以後的部分捨去,捨去部分所代表的資產計入基金財產。因
此,在基金份額折算過程中由於尾差處理而可能給投資人帶來損失。
②份額折算後新增份額有可能面臨無法贖回的風險。
新增份額可能面臨無法贖回的風險是指在場內購買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
酒B份額的一部分投資人可能面臨的風險。由於在二級市場可以做交易的證券公司並不全
部具備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基金代銷資格,而只有具備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
司才可以允許投資人贖回基金份額。因此,如果投資人通過不具備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
司購買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在其參與份額折算後,則折算新增的招
商中證白酒份額並不能被贖回。此風險需要引起投資人注意,投資人可以選擇在份額折算
前將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或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賣出,或者將新增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通過
轉託管業務轉入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證券公司後贖回基金份額。
(6)份額配對轉換業務中存在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辦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與招商中
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之間份額配對轉換。一方面,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
可能改變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市場供求關係,從而可能影響其交易
價格;另一方面,份額配對轉換業務可能出現暫停辦理的情形,投資人的份額配對轉換申
請也可能存在不能及時確認的風險。
(7)基金的收益分配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將不進行收益分配。
在每個會計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個月的除外)的12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基金招商中證白酒份額和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實施
定期份額折算。基金份額折算後,如果出現新增份額的情形,投資人可通過賣出或贖回折
算後新增份額的方式獲取投資回報,但是,投資人通過變現折算新增份額以獲取投資回報
的方式並不等同於基金收益分配,投資人不僅須承擔相應的交易成本,還可能面臨基金份
額賣出或贖回的價格波動風險。
22.6 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
1、股指期貨交易採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槓桿性風險。
2、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基金帳戶仍持有未平倉合約,交易所將按照交割結算價將帳
戶持有的合約進行現金交割,因此無法繼續持有到期合約,具有到期日風險。
3、持倉組合品種變現時,由於市場流動性嚴重不足或頭寸持有集中度過大導致未在合
理價位成交,存在變現損失風險。
4、股指期貨設置了漲跌停板限制,基金帳戶中股指期貨持倉可能無法平倉,存在流動
性風險。
5、交易所設置了持倉限制,基金帳戶中股指期貨持倉超過限制比例,會被交易所或期
貨公司強行平倉,存在強行平倉風險。
6、交易所設置了強制減倉限制,基金帳戶中股指期貨持倉符合交易所強制減倉範圍的,
存在強制減倉的風險。
7、基金託管人調撥資金不及時,無法向期貨公司繳足交易保證金,會被期貨公司強行
平倉,存在資金流動性風險。
22.7 其他風險
1、操作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為因素造成操作失
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會計部門欺詐、交易錯誤、IT系
統故障等風險。
2、技術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後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
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
司、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等。
3、法律風險
由於法律法規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場行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執行,導致基金資
產的損失。
4、其他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
金資產的損失。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商違約、託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
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受損。
§23 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和基金財產的清算
23.1 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須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自表決
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生效後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3.2 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適當程序後,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
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23.3 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
組,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
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
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
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
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23.4 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
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剩餘財產中支付。
23.5 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
費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分別計算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
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的應計分配比例,並據此由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
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
配。
23.6 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
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
小組進行公告。
23.7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24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24.1 基金合同當事人及其權利義務
1、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並管理基金
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費
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託管人,如認為基金託管人違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
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託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託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並獲得《基
金合同》規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財產投資於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融券、轉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
律行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
部機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
和非交易過戶的業務規則;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
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
管理和運作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
的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
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
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規定受理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
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
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並且保證投資者
能夠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條件下得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8)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
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
託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
當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託管人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
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
為承擔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
後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3、基金託管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
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費
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
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
監會,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證券帳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基金託管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託管業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
產的安全,保證其託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
對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帳戶設
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證券帳戶及投資所需的其他帳戶,按照《基金
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8)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9)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
金合同》規定的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製作相關帳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
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
機構,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
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
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5、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
(3)依照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其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
中證白酒B份額,依法申請贖回其持有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
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
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6、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
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認真閱讀並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自主
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繳納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範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4.2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共同組成。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審議事項應分別由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
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獨立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在
其對應的份額級別內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立設日常機構。
1、除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外,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
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託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併;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範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
額計算,下同)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3)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的事項。
2、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
的情況下,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及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
(2)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調整招商中證白酒份額的申購費率、調低贖
回費率、變更收費方式;
(4)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同進行修改;
(5)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
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
(6)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前提下,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推出新業務或服務;
(7)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基金合同約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
響的前提下,經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記機構、銷售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
的範圍內調整有關基金交易、非交易過戶、轉託管等業務規則;
(8)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3、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
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
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
召集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答覆,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由基金託
管人自行召集,並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並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當
配合。
(4)單獨或合計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
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決
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或在規定時間
內未能作出書面答覆,單獨或合計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
證白酒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
當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託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
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
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5)單獨或合計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
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都不召集的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答覆,單獨或合
計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
份額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配合,不
得阻礙、幹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
日。
4、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於會議召開前30天,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形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託書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達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採取通訊開會方式並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
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採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託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繫方式和聯繫人、
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時間和收取方式。在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
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或者授權他人表決。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
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
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
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計票效力。
5、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允許
的其他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委派代表出席,
現場開會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
人或託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額
的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並且
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利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招商中
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不少於在權益登記日各
自基金總份額的50%(含50%)。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係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或會
議通知等相關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形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
會應以書面方式或會議通知等相關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形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規定公布會議通知後,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
公告;
2)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規定通知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
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
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表決意見;基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
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不小於在權益登記日各自基
金份額的50%(含50%);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表決意見
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
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
規定,並與基金登記註冊機構記錄相符,並且委託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符合法律
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
5)會議通知公布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條件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
白酒B份額各自份額二分之一以上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額低於上述規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
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後、六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
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招商中證白酒份額、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份額三分之一以上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
開。
(4)在不與法律法規衝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網絡、電話或其他方
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採用書面、網絡、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具體方式由會
議召集人確定並在會議通知中列明。
6、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係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
止《基金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與其他基金合併、法律法規及《基金
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後,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8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
然後由大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並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
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託管人
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
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各自
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決權合計50%以上(含50%)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
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籤名冊。籤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
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託人姓名(或單位名稱)
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後
5個工作日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
議。
7、表決
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
每份基金份額在其對應份額級別內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
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各自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通
過方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
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
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各自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終止基金合
同、與其他基金合併以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採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提交符合會議通知
中規定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表決意
見視為有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
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
表決。
8、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
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
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
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
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清點並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
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宣
布表決結果後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
一次為限。重新清點後,大會主持人應噹噹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
計票的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授
權代表(若由基金託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
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
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9、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如果採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
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
議。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均
有約束力。
10、本部分關於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和表決條件等內容,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的部分,如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
消或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可直接對該部分內容進行修改或調整,
無需召開份額持有人大會。
24.3 基金收益與分配
1、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
的餘額,基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餘額。
2、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
的孰低數。
3、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招商中證白酒份額、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
份額)不進行收益分配。
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並經
中國證監會備案後,如果終止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與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的運作,本基金將
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調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
告。
24.4 基金費用與稅收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的指數使用費;
(4)基金上市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6)《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仲裁費和訴訟費;
(7)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8)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9)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10)證券帳戶開戶費用、銀行帳戶維護費用;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
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2%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
下:
H=E×0.2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
人核對一致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首日起2-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
金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3)基金的指數使用費
本基金作為指數基金,需根據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籤署的指數使用許可協議的約定向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支付指數使用費。通常情況下,指數使用費按照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02%的年費率進行計提,且收取下限為每季人民幣5萬元(即不足5萬元部分按照5萬元
收取)。計費期間不足一季度的,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計算。
計算方法如下:
H=E×0.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標的指數使用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指數使用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每季支付一次,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指
數使用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十個工作日
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指數使用費。
上述「1、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3)-(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
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
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4、費用調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後,可根據基金髮展情況調整基金管理費率、基金
託管費率等相關費率。
調高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等費率,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法律法規
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調低基金管理費率、基金託管費率等費率,無須召開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
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於新的費率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24.5 基金的投資
1、投資目標
本基金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通過嚴格的投資紀律約束和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手段,
實現對標的指數的有效跟蹤,獲得與標的指數收益相似的回報。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保持
基金淨值收益率與業績基準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
4%。
2、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白酒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股指期貨、固定收益投資品種(如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投
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
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
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3、投資禁止行為與限制
(1)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本基金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
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託管人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並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
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不受上
述規定的限制。
(2)投資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
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40%;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展期;
3)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
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
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
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
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低
於基金資產的85%,且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0%;
5)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
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
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6)本基金投資權證,在任何交易日買入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託
管人託管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10%。投資於其他權證的投資比例,
遵從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7)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40%;
8)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
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
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
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
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
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5)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16)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5)、12)、13)、14)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
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
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託管人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
需提前公告,不需要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24.6 基金的財產
1、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款項及其他資
產的價值總和。
2、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3、基金財產的帳戶
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帳戶、證券帳戶以及投
資所需的其他專用帳戶。開立的基金專用帳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
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財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帳戶相獨立。
4、基金財產的保管和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並由基金託管人
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
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
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
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
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24.7 基金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的事項的,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
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須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自表
決通過之日起生效,自決議生效後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履行適當程序後,《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
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24.8 爭議的處理和適用的法律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
好協商未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
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並對各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仲裁費和律
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
基金合同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24.9 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製成冊,供投資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
和營業場所查閱。
§25 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25.1 託管協議當事人
1、基金管理人(或簡稱「管理人」)
名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
法定代表人:劉輝
設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2]100號文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13.1億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發起設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電話:(0755)83199596
傳真:(0755)83076974
聯繫人:賴思斯
2、基金託管人(或簡稱「託管人」)
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
住所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首次註冊登記日期:1983年10月31日
註冊資本:人民幣貳仟玖佰肆拾叄億捌仟柒佰柒拾玖萬壹仟貳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劉連舸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號
託管部門信息披露聯繫人:許俊
傳真:(010)66594942
中國銀行客服電話:95566
經營範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
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
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
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
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
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外匯信用卡的發行和代理國外
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組織或參加銀團貸款;國際貴金屬買
賣;海外分支機構經營與當地法律許可的一切銀行業務;在港澳地區的分行依據當地法令
可發行或參與代理發行當地貨幣;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25.2 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1、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建立相關的技術系統,
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進行監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對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對象進行監督。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證白酒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份股、
股指期貨、固定收益投資品種(如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等)以及法律法規或
中國證監會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本基金投
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
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
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類資產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
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管理人應將擬投資的股票庫、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股票庫、債券庫
等各投資品種的具體範圍提供給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對各
投資品種的具體範圍予以更新和調整,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根據上述投資範圍
對基金的投資進行監督。
(2)對基金投融資比例進行監督。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將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5%,投資於中證白酒指數成份股和備
選成份股的資產不低於股票資產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資產的80%;
2)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40%;在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展期;
3)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申購,本基金所申報的金額不超過本基金的總資產,本基金所
申報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擬發行股票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總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
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
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本基金在任何交易
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
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不
低於基金資產的85%,且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100%;
5)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
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
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6)本基金投資權證,在任何交易日買入的總金額,不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
0.5%,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的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託
管人託管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權證的比例不超過該權證10%。投資於其他權證的投資比例,
遵從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7)本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40%;
8)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
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
券規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
過其各類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2)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
支持證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
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13)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
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4)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
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本基金管理
人承諾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
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並承擔由於不一
致所導致的風險或損失。
15)本基金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的約定;
16)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5)、12)、13)、14)項外,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
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
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約定。期間,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應當符合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託管人
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如果法律法規對基金合同約定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但
需提前公告,不需要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
(3)對基金禁止從事的行為進行監督。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
者與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
聯交易的,應當符合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防範利益
衝突,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機制和評估機制,按照市場公平合理價格執行。相關交易必須事
先得到基金託管人同意,並按法律法規予以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應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會
審議,並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通過。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應至少每半年對關聯交易
事項進行審查。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不受上
述規定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相互提供與本機構有控股關係的股東或與本機構有其他重
大利害關係的公司名單。
(4)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其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庫,交易對手庫
由銀行間交易會員中財務狀況較好、實力雄厚、信用等級高的交易對手組成。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對交易對手庫予以更新和調整,並通知基金託管人。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應符合交易對手庫的範圍。基金託管人對基金
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交易對手庫進行監督。
(5)基金託管人對銀行間市場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按如下約定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審慎的風險控制原則,對銀行間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進行評估,控
制交易對手的資信風險,確定與各類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式,在具體的交易中,
應盡力爭取對基金有利的交易方式。由於交易對手資信風險引起的損失,基金託管人不承
擔賠償責任。
(6)基金如投資銀行存款,基金管理人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事
先確定符合條件的所有存款銀行的名單,並及時提供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據以對基
金投資銀行存款的交易對手是否符合上述名單進行監督。
2、基金託管人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淨值計
算、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應收資金到帳、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收益分配、相關
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覆核。
3、基金託管人在上述第1、2款的監督和核查中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基金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後應
及時核對確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並改正。在限期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
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
基金託管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4、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及本協議的規
定,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或者違反《基金合同》、本協議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包括但不限於:在規定時
間內答覆基金託管人並改正,就基金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託管人按照法
規要求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
制度等。
25.3 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核查
1、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在不違反公平、合理原則以及不妨礙基金託管人遵守相關法
律法規及其行業監管要求的基礎上,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基金託管人履行本協議的情況進行
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基金託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
帳戶和證券帳戶、覆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根據基金管理人
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為。
2、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帳管理、無正
當理由未執行或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洩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及本協議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
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對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管理人有
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通知的違規
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管理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中國證監會。
3、基金託管人應積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交相關資料以供
基金管理人核查託管財產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覆基金管理人並改正。
25.4 基金財產的保管
1、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未經基金管理人的合法合規指令或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及本協議另有規定,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財產。
(3)基金託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
(4)基金託管人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帳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
立。
(5)除依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外,
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2、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資金的驗資和入帳
(1)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
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的,由基金管理人在法
定期限內聘請具有從事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出具的驗資報告應由參加驗資的2名以上(含2名)中國註冊會計師籤字方為有效。
(2)基金管理人應將屬於本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在基金託管人處為本基金開立的
基金銀行帳戶中,並確保劃入的資金與驗資確認金額相一致。
3、基金的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應負責本基金的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2)基金託管人以本基金的名義開設本基金的銀行帳戶。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鑑由基
金託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貨幣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支付贖回金額、
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購款,均需通過本基金的銀行帳戶進行。
(3)本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其他任何銀行帳戶;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銀行帳戶
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4)基金銀行帳戶的管理應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4、基金進行定期存款投資的帳戶開設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義在基金託管人認可的存款銀行的指定營業網點開立存款帳戶,
基金託管人負責該帳戶銀行預留印鑑的保管和使用。在上述帳戶開立和帳戶相關信息變更
過程中,基金管理人應提前向基金託管人提供開戶或帳戶變更所需的相關資料。
5、基金證券帳戶、結算備付金帳戶及其他投資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應當代表本基金,以基金託管人和本基金聯名的方式在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設證券帳戶。
(2)本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轉讓本基金的證券帳戶,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證券帳戶進行本基金
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託管人以自身法人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帳
戶,用於辦理基金託管人所託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內的全部基金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投資
所涉及的資金結算業務。結算備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執
行。
(4)在本託管協議生效日之後,本基金被允許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務的,涉及
相關帳戶的開設、使用的,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託管人應當比照並遵守上述關於帳戶開
設、使用的規定。
6、債券託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申請並取得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
市場的交易資格,並代表基金進行交易;基金託管人負責以基金的名義在中央國債登記結
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開設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託管帳戶,並
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和資金的清算。
7、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實物證券、銀行定期存款存單等有價憑證由基金託管人負責妥善保管。
基金託管人對其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有價憑證不承擔責任。
8、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的保管
基金託管人按照法律法規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署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
有關憑證。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署有關重大合同後應在收到合同正本後30日內將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給基金託管人。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籤署與基金有
關的重大合同時應保證基金一方持有兩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至少
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由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按規定各自保管至少15年。
25.5 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1、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和覆核
(1)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基金份額淨值是指計算日基
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該基金份額總數後的價值。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4
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
其規定。
(2)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財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
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淨值信息
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日結束後計算當日的
該基金份額資產淨值,並以雙方約定的方式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應對淨值計算
結果進行覆核,並以雙方約定的方式將覆核結果傳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
淨值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覆核與基金會計帳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3)當相關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估值方法不能客觀反映基金財產公允價值
時,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
值。
(4)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
和糾正。
(5)當基金資產的估值導致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四位內發生差錯時,視為基金份額
淨值估值錯誤。當基金份額淨值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
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當計價錯誤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當計價錯誤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的同時並及時進行公告。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對前述內容另有規定的,按其規
定處理。
(6)由於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的任何基金淨值數據錯誤,導致該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實際損失,基金管理人應對此承擔責任。若基金託管人計算的淨值數據正確,則
基金託管人對該損失不承擔責任;若基金託管人計算的淨值數據也不正確,則基金託管人
也應承擔部分未正確履行覆核義務的責任。如果上述錯誤造成了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
人的不當得利,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已各自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理人應負責
向不當得利之主體主張返還不當得利。如果返還金額不足以彌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已承擔的賠償金額,則雙方按照各自賠償金額的比例對返還金額進行分配。
(7)由於證券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登記結算公司等第三方機構發送的數據錯誤,或
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
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錯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
管人應免除賠償責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當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減輕由
此造成的影響。
(8)如果基金託管人的覆核結果與基金管理人的計算結果存在差異,且雙方經協商未
能達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對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基金託管
人可以將相關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基金會計核算
(1)基金帳冊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後,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同一記帳方法和會
計處理原則,分別獨立地設置、登記和保管基金的全套帳冊,對雙方各自的帳冊定期進行
核對,互相監督,以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若雙方對會計處理方法存在分歧,應以基金管
理人的處理方法為準。
(2)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核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定期就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進行核對。如發現存在不符,
雙方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糾正。
(3)基金財務報表和定期報告的編制和覆核
基金財務報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每月分別獨立編制。月度報表的編制,應於
每月終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合同》生效後,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招募說明書其他
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
招募說明書。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
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管理人應當
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
並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
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
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報表完成當日,將報表蓋章後提供給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託管人
在收到後應3個工作日內進行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
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給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託管人應在收到後5個工作日
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報告完成當日,將有
關報告提供給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託管人應在收到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
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報告完成當日,將有關報告提供基金託管人
覆核,基金託管人應在收到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覆核,並將覆核結果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之間的上述文件往來均以加密傳真的方式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進行。
基金託管人在覆核過程中,發現雙方的報表存在不符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
共同查明原因,進行調整,調整以雙方認可的帳務處理方式為準;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以
基金管理人的帳務處理為準。核對無誤後,基金託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報告上加蓋託
管業務部門公章或者出具加蓋託管業務部門公章的覆核意見書或進行電子確認,雙方各自
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不能於應當發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關報表達成一
致,基金管理人有權按照其編制的報表對外發布公告,基金託管人有權就相關情況報證監
會備案。
25.6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1、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包括以下幾類:
(1)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基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4)每半年度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提供
對於每半年度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在每半年度結束
後5個工作日內定期向基金託管人提供。對於基金募集期結束時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基金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名冊,基金管理人應在相關的名冊生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託管人提供。
3、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保管
基金託管人應妥善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如基金託管人無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冊,
基金管理人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並代為履行保管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職責。基金
託管人應對基金管理人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給予補償。
25.7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從其解釋。
2、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之間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可通過友好協
商解決。但若自一方書面提出協商解決爭議之日起60日內爭議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的,則
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位於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時有效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仲裁各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
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3、除爭議所涉的內容之外,本協議的當事人仍應履行本協議的其他規定。
25.8 託管協議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的清算
1、託管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變更。變更後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
與《基金合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變更後的新協議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託管協議的終止
發生以下情況,本託管協議應當終止:
(1)《基金合同》終止;
(2)本基金更換基金託管人;
(3)本基金更換基金管理人;
(4)發生《基金法》、《運作辦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終止事項。
3、基金財產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按照《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基金的財產進
行清算。
§26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下列服務。同時,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投資
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對以下服務內容進行相應調整。
26.1 網上開戶與交易服務
客戶持有指定銀行的帳戶,通過招商基金網上交易平臺,可以實現在線開戶交易。
招商基金網址:www.cmfchina.com
26.2 資料的寄送服務
1、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定製情況,提供紙質、電子郵件或簡訊
方式對帳單。客戶可通過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或者網站進行帳單服務定製或更改。服務
費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擔,客戶無需額外承擔費用。
2、由於交易對帳單記錄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如果客戶選擇郵寄方式,請務必預留正確
的通訊地址及聯繫方式,並及時進行更新。本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資料郵寄服務原則上採用
郵政平信郵寄方式,並不對郵寄資料的送達做出承諾和保證;也不對因郵寄資料出現遺漏、
洩露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電子郵件對帳單經網際網路傳送,可能因郵件伺服器解析等問題無法正常顯示原發送
內容,也無法完全保證其安全性與及時性。因此招商基金管理公司不對電子郵件或簡訊息
電子化帳單的送達做出承諾和保證,也不對因網際網路或通訊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洩
露等而導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基金管理人不寄送場內投資者的對帳單,投資者可隨時到交易網點列印交易資料或
通過交易網點提供的自助、電話、網上服務等手段查詢交易信息。
5、根據客戶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向場外基金持有人提供如資產證明書等其它形式
的帳戶信息資料。
26.3 信息發送服務
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網站、客戶服務熱線提交信息定製申
請,基金管理人通過手機短訊或E-MAIL方式發送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定製的信息。可定製
的信息包括:基金淨值、投研觀點、公司最新公告提示等,基金公司還將根據業務發展的
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定製信息的內容。
除了發送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定製的各類信息外,基金公司也會定期或不定期向預留
手機號碼及EMAIL地址的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發送基金分紅、節日問候、產品推廣等信息。
如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希望接收到該類信息,可以通過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取消該項
服務。
26.4 網絡在線服務
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基金帳號/開戶證件號碼及登錄密碼登錄招商基金網站,可享
有帳戶查詢、信息定製、資料修改、理財刊物查閱等多項在線服務。
招商基金網址: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電子郵箱:cmf@cmfchina.com
26.5 招商基金客服熱線電話服務
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提供全天候24小時的自動語音查詢服務。場外基金份額持有人
可進行基金帳戶餘額、交易情況、基金份額淨值等信息的查詢。
招商基金客戶服務熱線提供每周六天(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不少於7小時的人工諮
詢服務。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該熱線享受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投訴建議等專項服務,
場外基金持有人更可通過熱線進行信息定製、資料修改等操作。
招商基金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 400-887-9555(免長途話費)
26.6 客戶投訴受理服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通過直銷和代銷機構網點櫃檯的意見簿、基金公司網站、客戶服
務熱線、書信及電子郵件等不同的渠道對基金公司和銷售網點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對於工作日期間受理的投訴,原則上是及時回復,對於不能及時回復的投訴,基金公
司將在承諾的時限內進行處理。對於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訴,將在順延的工作日當日進行處
理。
§27 其他應披露事項
序號
公告事項
公告日期
1
關於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智慧為代銷機構並參與其費率優惠活
動的公告
2019-06-18
2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植信基金為代銷機構及參與其費率優惠活動
的公告
2019-06-19
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參與科創板股票投資及相關風險揭
示的公告
2019-06-22
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廣發銀行為代銷機構的公
告
2019-06-27
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可能發生不定期份額折算的風險提
示公告
2019-06-28
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可能發生不定期份額折算的風險提
示公告
2019-06-29
7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不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的公
告
2019-07-02
8
關於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新浪倉石為代銷機構並參與其費率優惠
活動的公告
2019-07-03
9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不定期份額折算業務期間
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招商中證白酒B份額停復牌的公告
2019-07-03
10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不定期份額折算結果及恢復交
易的公告
2019-07-04
11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白酒A和白酒B不定期份額
折算後前收盤價調整的公告
2019-07-04
1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06
1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09
1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二零一九
年第二號)
2019-07-09
1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二零一九年第
二號)
2019-07-09
1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12
1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16
18
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玄元保險為代銷機構的公告
2019-07-18
1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19
2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2季度報告
2019-07-19
2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23
2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泰證券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2019-07-23
2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降低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業務最低限額的公
告
2019-07-23
2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26
2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7-30
2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02
2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06
2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09
2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國泰君安證券費率(含定
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8-12
3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13
3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16
3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20
3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23
3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
2019-08-26
3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019-08-26
3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27
3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8-30
3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9-06
3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9-12
4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唐鼎耀華為銷售機構及開通定
投和轉換業務並參與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09-16
4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9-18
4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09-20
4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注意防範冒用公司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風險
提示性公告
2019-09-27
4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匯林保大為銷售機構的公
告
2019-09-27
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費率(含定投)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0-08
4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聯儲證券為銷售機構及開通定
投和轉換業務並參與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19-10-11
4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3季度報告
2019-10-24
4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10-24
4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3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19-10-24
5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2019-10-31
51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的公告
2019-12-11
5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提醒投資者及時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資料的
公告
2019-12-13
53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定期份額折算業務期間招
商中證白酒A份額停復牌的公告
2019-12-17
54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定期份額折算結果及恢復交易
的公告
2019-12-18
55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A份額定期份額折算後前收盤價調整的公告
2019-12-18
56
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招商中證白酒A份額定期調
整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的公告
2019-12-18
5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12-19
5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19-12-28
5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03
6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07
6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10
6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商
瑞慶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加興業銀行為銷售機構的公告
2020-01-13
6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14
6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17
6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
2020-01-18
6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0-01-18
6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1-21
6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節假期申購贖回等交
易業務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020-01-29
6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03
7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固有資金投資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
告
2020-02-05
7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06
7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11
7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13
7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14
75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18
7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五礦證券為銷售機構及開通定
投和轉換業務並參與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2020-02-20
7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21
7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25
7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修訂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
關條款的公告
2020-02-25
8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2020年2月25日修訂)
2020-02-25
8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2020年2月25日修訂)
2020-02-25
8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要(二零二零
年第一號)
2020-02-28
8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二零二零年第
一號)
2020-02-28
8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2-28
8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浙商銀行為銷售機構的公
告
2020-03-02
8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03
8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06
88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10
8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13
9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17
91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0
9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1
93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4
9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5
9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信期貨有限公司為銷售機構
的公告
2020-03-26
96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6
97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27
9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分級基金暫停場內份額分拆業務的公告
2020-03-28
99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3-31
100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2020-03-31
10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0-03-31
102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B類份額溢價風險提示公告
2020-04-03
10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
2020-04-21
104
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
2020-04-21
10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變更的公告
2020-05-07
10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提醒網上直銷個人投資者及時上傳身份證件
影印件並完善、更新身份信息以免影響日常交易的公告
2020-05-09
10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的公告
2020-05-12
§28 招募說明書存放及其查閱方式
28.1 《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地點
本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住所,並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的網站
上。
28.2 《招募說明書》的查閱方式
投資人可在辦公時間免費查閱本招募說明書,也可按工本費購買本招募說明書的複印
件,但應以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正本為準。
§29 備查文件
投資者如果需了解更詳細的信息,可向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銷售代理人申請查
閱以下文件:
(一)中國證監會準予註冊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三)《招商中證白酒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四)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五)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六)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