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22日 18:25:23 中財網 |
原標題:地產B : 更新招募說明書
說明: 信紙01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2020年第1號)
基金管理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經2014年1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於核准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
級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150號文)註冊,進行募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
基金基金合同已於2014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於該日起正式開始對基金財產進行運作管
理。
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註冊,但中
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註冊,並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
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
前,應全面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
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本基
金特有風險(包括作為指數基金的風險、作為上市基金的風險和作為分級基金的風險)及其他風險,
等等。
本基金單筆場內認購/申購金額不得低於五萬元。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表現的保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人作出投資
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
投資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合同約定的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編制、披露與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
後開始執行。
本次招募說明書更新僅涉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中與招募說明
書內容有關的一項或多項重大變更,具體事項請參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個交易日內披露的關於上述重
大變更的相關公告。
目 錄
一、緒 言
二、釋 義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託管人
五、相關服務機構
六、基金份額的分級
七、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
八、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九、基金份額的上市與交易
十、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轉託管、凍結與解凍
十二、基金份額的配對轉換
十三、基金的投資
十四、基金的業績
十五、基金的財產
十六、基金資產的估值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八、基金份額的折算
十九、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終止運作
二十、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二十一、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三、風險揭示
二十四、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二十六、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二十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二十八、其他應披露事項
二十九、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三十、備查文件
一、緒 言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
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辦
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公開募集
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流動性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
及《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約定編寫。
本招募說明書闡述了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或「基
金」)的投資目標、策略、風險、費率等與投資人投資決策有關的必要事項,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
前應仔細閱讀本招募說明書。
基金管理人承諾本招募說明書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
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是根據本招募說明書所載明的資料申請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
沒有委託或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信息,或對本招募說明書作任何解釋或者
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編寫,並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
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並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慾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
細查閱基金合同。
二、釋 義
在本招募說明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託管人: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對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5、託管協議: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就本基金籤訂之《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
基金託管協議》及對該託管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
6、招募說明書: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7、基金份額發售公告: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8、法律法規:指中國現行有效並公布實施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司法解釋、行政規章
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決定、決議、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並經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
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0、《銷售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15日頒布、同年6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
銷售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布、同年9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
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2、《運作辦法》:指中國證監會2004年6月29日頒布、同年7月1日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
運作管理辦法》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3、《流動性規定》:指中國證監會2017年8月31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開
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及頒布機關對其不時做出的修訂
14、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5、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16、基金合同當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據基金合同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法律主體,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7、個人投資者: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自然人
18、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並存續或經
有關政府部門批准設立並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
1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
規規定可以投資於在中國境內依法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中國境外的機構投資者
20、投資人: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
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稱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按其持有的基金
份額不同,可區分為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及鵬華地產B份額持有人
22、基金銷售業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機構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的申
購、贖回、轉換、非交易過戶、轉託管及定期定額投資等業務
23、銷售機構:指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辦法》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與基金管理人籤訂了基金銷售服務代理協議,代為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24、場外: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外的銷售機構利用其自身櫃檯或其他交易系統辦理本基
金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的場所。通過該等場所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也稱為場外
認購、場外申購和場外贖回
25、場內:通過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辦理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贖回和上市交易的場所。通過該等場所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
贖回也稱為場內認購、場內申購、場內贖回
26、登記業務:指基金登記、存管、過戶、清算和結算業務,具體內容包括投資人基金帳戶的建
立和管理、基金份額登記、基金銷售業務的確認、清算和結算、代理發放紅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額
持有人名冊和辦理非交易過戶等
27、登記機構:指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基金的登記機構為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鵬華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託代為辦理登記業務的機構,本基金的登記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8、註冊登記系統: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系統,登記在該系統
的基金份額也稱為場外份額
29、證券登記結算系統: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登記
在該系統的基金份額也稱為場內份額
30、基金帳戶:指登記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額餘額
及其變動情況的帳戶
31、基金交易帳戶: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認購、申購、
贖回、轉換及轉託管等業務而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餘情況的帳戶
32、標的指數:指中證800地產指數
33、基金份額:指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和/或鵬華地產B份額
34、鵬華地產份額: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基礎份額
35、鵬華地產A份額: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A份額,即低風險且預期收
益相對較低的穩健收益類份額
36、鵬華地產B份額: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B份額,即高風險且預期收
益相對較高的積極收益類份額
3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達到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條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國
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完畢,並獲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的日期
38、基金合同終止日:指基金合同規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現後,基金財產清算完畢,清算結
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的日期
3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至發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3 個月
40、存續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41、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2、T日:指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人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申請的開放日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44、開放日:指為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的工作日
45、開放時間:指開放日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或其他交易的時間段
46、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47、上市交易:指基金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以集中競價的方式買賣基金份額的行
為
48、申購:指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
為
49、贖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條件要求將基金
份額兌換為現金的行為
50、巨額贖回:指本基金單個開放日,鵬華地產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
轉出申請份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
金總份額(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10%
51、配對轉換:指鵬華地產份額與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之間按約定的轉換規則進行
轉換的行為,包括基金份額的分拆和合併
52、分拆: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按照2份鵬華地產份額對應1份鵬華地產
A份額與1份鵬華地產B份額的比例進行轉換的行為
53、合併: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按照1份鵬華地產A
份額與1份鵬華地產B份額對應2份鵬華地產份額的比例進行轉換的行為
54、折算:指在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基金資產淨值不變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按照一定比例調
整鵬華地產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和/或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值,使得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持基金份額相應變化的行為,包括定期折算和不定期折算
55、定期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按一定的周期進行的基金份額折算的行為
56、不定期折算:指當鵬華地產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和/或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
值滿足一定的條件時,基金管理人進行的基金份額折算行為
57、基金轉換: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屆時有效公告規定的條件,申請
將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58、轉託管: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銷售機構之間實施的變更所持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的操作,包括系統內轉託管和跨系統轉託管
59、系統內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內不同銷售機構(網點)之間或
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不同會員單位(交易單元)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60、跨系統轉託管:指投資者將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和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之間進
行轉託管的行為
61、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指投資人通過有關銷售機構提出申請,約定每期申購日、扣款金額及扣
款方式,由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人指定銀行帳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
投資方式
62、元:指人民幣元
63、流動性受限資產:指由於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
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
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人債務違約
無法進行轉讓或交易的債券等
64、擺動定價機制:指當開放式基金遭遇大額申購贖回時,通過調整基金份額淨值的方式,將基
金調整投資組合的市場衝擊成本分配給實際申購、贖回的投資者,從而減少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
益的不利影響,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6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買賣證券價差、銀行存款利息、已實現
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運用基金財產帶來的成本和費用的節約
66、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基金應收申購款及其他資產的
價值總和
67、基金資產淨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68、基金份額淨值:指每一份基金份額所代表的基金資產淨值,按基金份額的不同,可區分為鵬
華地產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淨值、鵬華地產B份額淨值
69、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指在基金份額淨值計算的基礎上,根據《基金合同》給定的計算公式得
到的基金份額估算價值,按基金份額的不同,可區分為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鵬華地產B份額參
考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是對基金份額價值的一個估算,並不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獲得的實際價
值
70、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的
過程
71、指定媒介: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全國性報刊及指定網際網路網站(包括基
金管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
72、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指《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其
更新
7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3、設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6、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7、聯繫人:呂奇志
8、註冊資本:人民幣1.5億元
9、股權結構:
出資人名稱
出資額(萬
元)
出資比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義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50
1%
總 計
15,000
100%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基金管理人董事會成員
何如先生,董事長,碩士,高級會計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電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總會計師
兼財務處處長、總會計師、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深圳發展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黨
委委員、副董事長、行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自
2008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鄧召明先生,黨委書記、董事、總裁,經濟學博士,講師,國籍:中國。歷任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
經濟學院講師、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會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中
國證監會第六、七屆發審委委員,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書記。自2012年12
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學本科,國籍:中國。歷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蕭然東路證券營業部
電子商務部經理、杭州保俶路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助理、浙江營銷中心總經理、浙江管理總部總經理、
杭州分公司總經理、浙江分公司總經理、公司總裁助理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經紀事業部總裁。自2019年8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周中國先生,董事,會計學碩士,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國籍:中國。歷任深圳華為技術有限
公司定價中心經理助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財務總部業務經理、深圳金地證券服務部財務經
理、資金財務總部高級經理、資金財務總部總經理助理、資金財務總部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部副總
經理、人力資源總部總經理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資金財務總部總經理。
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經濟和商學學士,國籍:義大利。曾在安達信(Arthur Andersen)
從事風險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歷任CA AIPG SGR投資總監、CAAM AI SGR及CA AIPG SGR首席執行
官和投資總監、東方匯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投資副總監、農業信貸另類投資集團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國際執行委員會委員、義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
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資方案部投資總監、Epsilon 資產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執行長,歐利盛資本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盧森堡)執行長
和總經理。現任義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場及業務發
展總監。自2010年11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學學士,律師,國籍:義大利。曾在義大利多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
師,先後在法國農業信貸集團(Credit Agricole Group)東方匯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法務部、產品開發部,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與股
權部工作。現任義大利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會秘書兼任
企業事務和戰略發展部總經理。自2016年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史際春先生,獨立董事,法學博士,國籍:中國。歷任安徽大學講師、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現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
長、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自2008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張元先生,獨立董事,大學本科,國籍:中國。曾任新疆軍區幹事、秘書、編輯,甘肅省委研究室
幹事、副處長、處長、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中國銀監會政策法規部(研究局)
主任(局長)等職務;2005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
書記;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兼黨委副書記。自
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臻女士,獨立董事,工商管理碩士,國籍:中國。曾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處長,負責貸款管理和
運營,項目涉及製造業、能源、電信、跨國併購;2007年加入曼達林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現任曼達林
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執行合伙人。自2012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監事會成員
黃俞先生,監事會主席,管理學碩士,國籍:中國。曾在中農信公司、正大財務公司工作,曾任鵬
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監事,深圳市北融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自2013年11月開始擔任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陳冰女士,監事,管理學學士,國籍:中國。曾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財務部會計、上海營
業部財務科副科長、資金財務部財務科副經理、資金財務部資金科經理、資金財務部主任會計師兼科
經理、資金財務部總經理助理、資金財務總部副總經理、融資融券部總經理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總
裁助理,兼證券金融事業部總裁、資金運營部總經理。自2015年6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監事。
SANDRO VESPRINI先生,監事,工商管理學士,國籍:義大利。先後在米蘭軍醫院出納部、稅務師
事務所、菲亞特汽車發動機和變速器平臺管控管理團隊工作、聖保羅IMI資產管理SGR企業經管部、
聖保羅財富管理企業管控部工作、曾任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財務管理和投資經理,現任歐利盛資本資產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財務負責人。自2016年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郝文高先生,職工監事,大專學歷,國籍:中國。歷任深圳奧尊電腦有限公司證券基金事業部副經
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務部總監;2011年7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登記結算
部總經理。自2015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劉嶔先生,職工監事,管理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畢馬威(中國)管理顧問公司諮詢顧問,南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2014年10月加入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總裁助
理、首席市場官兼機構理財總部總經理、北京分公司總經理。自2015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監事。
左彬先生,職工監事,法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
部律師;2016年 4 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歷任監察稽核部高級合規經理,高級合規官,現
任監察稽核部總經理助理。自2019年9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3、高級管理人員情況
何如先生,董事長,碩士,高級會計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電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副總會計師
兼財務處處長、總會計師、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深圳發展銀行行長助理、副行長、黨
委委員、副董事長、行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現任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自
2008年12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鄧召明先生,黨委書記、董事、總裁,經濟學博士,講師,國籍:中國。歷任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
經濟學院講師、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主任科員、中國證監會處長、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中
國證監會第六、七屆發審委委員,現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裁、黨委書記。自2012年12
月開始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陽先生,黨委副書記、副總裁,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經濟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國
際金融有限公司經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時價值增長基金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基金
裕澤基金經理、基金裕隆基金經理、股票投資部總經理,自2008年12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總裁。
邢彪先生,副總裁,工商管理碩士、法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國人民大學校辦科員,中國證
監會辦公廳副處級秘書,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證券投資部處長、股權資產部(實業投資部)副主任,
並於2014年至2015年期間擔任中國證監會第16屆主板發審委專職委員,自2015年10月起擔任鵬華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高鵬先生,副總裁,經濟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法律部監察稽核經
理,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監察稽核部副總經理、監察稽核部總經理、職工監事、督察長,自2014年
12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兼任首席信息官。
蘇波先生,副總裁,管理學博士,國籍:中國。歷任深圳經濟特區證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長、投資部
經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務二部總監助理,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術部總經理助
理,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機構理財部總經理、職工監事、總裁助理,自2015年9月起擔任鵬華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高永傑先生,紀委書記,督察長,法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幹部,中國
證監會辦公廳新聞處幹部、秘書處副處級秘書、發行監管部副處長、人事教育部副處長、處長,自
2015年2月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紀委書記、督察長。
韓亞慶先生,副總裁,經濟學碩士,國籍:中國。歷任國家開發銀行資金局主任科員、全國社會保
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部副調研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經理、固定收益部總監,自
2017年3月起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固定收益投資總監、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
4、本基金基金經理
閆冬先生,國籍中國,理學碩士,10年證券基金從業經驗。曾任招商期貨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投資
經理;2018年5月加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資部基金經理。2019年03月擔
任鵬華環保分級基金經理,2019年03月擔任鵬華信息分級基金經理,2019年03月擔任鵬華酒分級基金
經理,2019年04月擔任鵬華地產分級基金經理,2019年11月擔任鵬華銀行分級基金經理,2019年11
月擔任鵬華資源分級基金經理,閆冬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本基金基金經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況:
2019年03月擔任鵬華環保分級基金經理
2019年03月擔任鵬華酒分級基金經理
2019年03月擔任鵬華信息分級基金經理
2019年11月擔任鵬華銀行分級基金經理
2019年11月擔任鵬華資源分級基金經理
本基金歷任的基金經理:
2014年09月至2016年09月 王詠輝
2016年09月至2018年04月 陳龍
2018年04月至2019年04月 餘斌
5、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情況
鄧召明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總裁。
高陽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裁。
邢彪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高鵬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韓亞慶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
梁浩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總經理/董事總經理(MD)/基金經理,鵬華新興產業混
合、鵬華研究精選混合、鵬華創新驅動混合、鵬華研究智選混合、鵬華價值驅動混合基金、鵬華科技
創新混合、鵬華新興成長混合基金經理。
趙強先生,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資產配置與基金投資部FOF投資副總監/基金經理,鵬華養老
2045混合發起式(FOF)、鵬華聚合多資產混合(FOF)基金經理。
6、上述人員之間均不存在近親屬關係。
(三)基金管理人的職責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募集、申購、
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諾
1、基金管理人承諾不從事違反《證券法》、《基金法》、《銷售辦法》、《運作辦法》、《信息
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並承諾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違法行為的發
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為:
(1)將基金管理人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於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2)不公平地對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3)利用基金財產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5)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3、基金管理人承諾加強人員管理,強化職業操守,督促和約束員工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
規範,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不從事以下活動:
(1)越權或違規經營;
(2)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託管協議;
(3)故意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在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資料中弄虛作假;
(5)拒絕、幹擾、阻撓或嚴重影響中國證監會依法監管;
(6)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7)洩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投
資計劃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進行基金運作投資外,直接或間接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9)協助、接受委託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其他組織或個人進行證券交易;
(10)違反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利用對敲、倒倉等非法手段操縱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11)貶損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開信息披露和廣告中故意含有虛假、誤導、欺詐成份;
(13)以不正當手段謀求業務發展;
(14)有悖社會公德,損害證券投資基金人員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行為。
4、基金經理承諾
(1)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著謹慎的原則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受僱人或任何第三者謀取利益;
(3)不洩露在任職期間知悉的有關證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開的基金投資內容、基金
投資計劃等信息;
(4)不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五)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的原則
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
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
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
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
製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2、制訂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規性原則:基金管理人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2)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基金管理人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
白或漏洞;
(3)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範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4)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基金管理人經營戰略、經
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3、內部控制體系
(1)董事會下設合規與風險控制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基金管理人風險控制戰略和控制政策、協
調突發重大風險等事項。
(2)公司督察長負責對基金管理人各業務環節合法合規運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基金管理
人內部監察稽核工作,並可向董事會和中國證監會直接報告。
(3)公司經營管理層、督察長、監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門總經理定期召開會議對各類風險予以充
分的評估和防範,對業務過程中潛在和存在的風險進行通報、討論,並及時採取防範和控制措施。
(4)監察稽核部負責對基金管理人各部門的風險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定期不定期對業務部門內部
控制制度執行情況和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適時提出整改建議。
(5)業務部門:對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業務風險負有管控和及時報告的義務。
(6)員工:依照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全員風險控制」的理念,公司每個員工均負有一線風險控
制職責,負責把公司的風險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實到每一個業務環節當中,並負有把業務過程中發現的
風險隱患或風險問題及時進行報告、反饋的義務。
4、內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過不斷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力爭從源頭上杜
絕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人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2)管理層牢固樹立了內控優先的風險管理理念,並著力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濃
厚的風險管理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
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3)公司依據自身經營特點建立了包括崗位自控、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督察長和
監察稽核部監督的、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三道內控防線。
(4)建立並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及內部控制制度:自成立來,公司不斷完善內控組織架構、控
製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職責,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通過不斷地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修訂和更
新,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斷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業務規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崗位設置、崗位
職責、操作流程手冊在內的業務流程、規章等,從基本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上進行風險控制。
(6)建立了崗位分離、相互制衡的內控機制:公司在崗位設置上採取了嚴格的分離制度,實現了
基金投資與交易、交易與清算、公司會計與基金會計等業務崗位的分離制度,形成了不同崗位之間的
相互制衡機制,從崗位設置上減少和防範操作及操守風險。
(7)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公司通過健全崗位責任制使每位員工都能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和風
險管理責任。
(8)構建風險管理系統:公司通過建立風險評估、預警、報告、控制以及監督程序,並經過適當
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實時對風險進行評估、預警、監督,從而識別、評估和預警與公司管理及基金運
作有關的風險,通過明晰的報告渠道,對風險問題進行層層監督、管理、控制,使部門和管理層即時
把握風險狀況並及時、快速作出風險控制決策。
(9)建立自動化監督控制系統:公司啟用了恒生交易系統以及自行開發的投資指標監控系統等計
算機輔助控制系統,對投資比例限制、「禁止買入股票名單」、交叉交易等方面進行電子化控制,有
效地防止了運作風險和操守風險。
(10)不斷強化投資紀律,嚴格實施股票庫制度:公司不斷強化投資紀律,加強集體決策機制,
各基金的行業配置比例、基金經理個股授權、基準倉位等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決定。同時,公司建立了
嚴格的股票庫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資股票制度,並由研究小組負責維護,所有股票投資必須完全從股
票庫中選擇。公司還建立了契約風險評估制度,定期對各基金遵守基金合同的情況進行評估,防範契
約風險。
5、基金管理人關於內部合規控制書的聲明
(1)基金管理人確知建立、實施和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上關於內部控制的披露真實、準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諾根據市場變化和公司發展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託管人
一、基金託管人情況
(一)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託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聯繫人:田 青
聯繫電話:(010)6759 5096
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10月,是一家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
在北京。本行於2005年10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939),於2007年9月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代碼601939)。
2018年末,集團資產規模23.22萬億元,較上年增長4.96%。2018年度,集團實現淨利潤
2,556.26億元,較上年增長4.93%;平均資產回報率和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13%和
14.04%;不良貸款率1.46%,保持穩中有降;資本充足率17.19%,保持領先同業。
2018年,本集團先後榮獲新加坡《亞洲銀行家》「2018年中國最佳大型零售銀行獎」、「2018
年中國全面風險管理成就獎」;美國《環球金融》「全球貿易金融最具創新力銀行」、《銀行家》
「2018最佳金融創新獎」、《金融時報》「2018年金龍獎—年度最佳普惠金融服務銀行」等多項重要
獎項。本集團同時獲得英國《銀行家》、香港《亞洲貨幣》雜誌「2018年中國最佳銀行」稱號,並在
中國銀行業協會2018年「陀螺」評價中排名全國性商業銀行第一。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資產託管業務部,下設綜合與合規管理處、基金市場處、證券保險資產市場
處、理財信託股權市場處、養老金託管處、全球託管處、新興業務處、運營管理處、託管應用系統支
持處、跨境託管運營處、合規監督處等11個職能處室,在安徽合肥設有託管運營中心,在上海設有託
管運營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員工300餘人。自2007年起,託管部連續聘請外部會計師事務所對託管
業務進行內部控制審計,並已經成為常規化的內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員情況
蔡亞蓉,資產託管業務部總經理,曾先後在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資金計劃部、信貸經營部、公司業
務部以及中國建設銀行重組改制辦公室任職,並在總行公司業務部擔任領導職務。長期從事公司業
務,具有豐富的客戶服務和業務管理經驗。
龔毅,資產託管業務部資深經理(專業技術一級),曾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國際部、
營業部並擔任副行長,長期從事信貸業務和集團客戶業務等工作,具有豐富的客戶服務和業務管理經
驗。
黃秀蓮,資產託管業務部資深經理(專業技術一級),曾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會計部,長期
從事託管業務管理等工作,具有豐富的客戶服務和業務管理經驗。
鄭紹平,資產託管業務部副總經理,曾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投資部、委託代理部、戰略客戶
部,長期從事客戶服務、信貸業務管理等工作,具有豐富的客戶服務和業務管理經驗。
原玎,資產託管業務部副總經理,曾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長期從事海外機構及
海外業務管理、境內外匯業務管理、國外金融機構客戶營銷拓展等工作,具有豐富的客戶服務和業務
管理經驗。
(三)基金託管業務經營情況
作為國內首批開辦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的商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一直秉持「以客戶為中心」
的經營理念,不斷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履行託管人的各項職責,切實維護資產持有人的合
法權益,為資產委託人提供高質量的託管服務。經過多年穩步發展,中國建設銀行託管資產規模不斷
擴大,託管業務品種不斷增加,已形成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基本養老個人帳
戶、(R)QFII、(R)QDII、企業年金、存託業務等產品在內的託管業務體系,是目前國內託管業務品種
最齊全的商業銀行之一。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中國建設銀行已託管924隻證券投資基金。中國建設
銀行專業高效的託管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贏得了業內的高度認同。中國建設銀行先後9次獲得《全
球託管人》「中國最佳託管銀行」、4次獲得《財資》「中國最佳次託管銀行」、連續5年獲得中債
登「優秀資產託管機構」等獎項,並在2016年被《環球金融》評為中國市場唯一一家「最佳託管銀
行」、在2017年榮獲《亞洲銀行家》「最佳託管系統實施獎」。
二、基金託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一)內部控制目標
作為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託管業務的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規章和本行內
有關管理規定,守法經營、規範運作、嚴格監察,確保業務的穩健運行,保證基金財產的安全完整,
確保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二)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建設銀行設有風險與內控管理委員會,負責全行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工作,對託管業務風險
控制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資產託管業務部配備了專職內控合規人員負責託管業務的內控合規工作,具
有獨立行使內控合規工作職權和能力。
(三)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資產託管業務部具備系統、完善的制度控制體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崗位職責、業務
操作流程,可以保證託管業務的規範操作和順利進行;業務人員具備從業資格;業務管理嚴格實行復
核、審核、檢查制度,授權工作實行集中控制,業務印章按規程保管、存放、使用,帳戶資料嚴格保
管,制約機制嚴格有效;業務操作區專門設置,封閉管理,實施音像監控;業務信息由專職信息披露
人負責,防止洩密;業務實現自動化操作,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技術系統完整、獨立。
三、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監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基金合同的約定,監督所託管基金的投資運作。利用自行開發的
「新一代託管應用監督子系統」,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規定,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
的投資比例、投資範圍、投資組合等情況進行監督。在日常為基金投資運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務環節中,對基金管理人發送的投資指令、基金管理人對各基金費用的提取與開支情況進行檢查監
督。
(二)監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時通過新一代託管應用監督子系統,對各基金投資運作比例控制等情況進行監控,
如發現投資異常情況,向基金管理人進行風險提示,與基金管理人進行情況核實,督促其糾正,如有
重大異常事項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劃款指令後,對指令要素等內容進行核查。
3.通過技術或非技術手段發現基金涉嫌違規交易,電話或書面要求基金管理人進行解釋或舉證,
如有必要將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
五、相關服務機構
(一)基金份額銷售機構
1、場外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電話:(0755)82021233
傳真:(0755)82021155
聯繫人:呂奇志
2)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9號502室
電話:(010)88082426
傳真:(010)88082018
聯繫人:張圓圓
3)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花園石橋路33號花旗大廈801B
電話:(021)68876878
傳真:(021)68876821
聯繫人:李化怡
4)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568號新世界國貿大廈I座3305室
電話:(027)85557881
傳真:(027)85557973
聯繫人:祁明兵
5)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辦公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夏路10號富力中心24樓07單元
電話:(020)38927993
傳真:(020)38927990
聯繫人:周櫻
2、其他銷售機構
(1)銀行銷售機構
1、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7號首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丙17號
法定代表人:張東寧
聯繫人:周黎
客戶服務電話:95526
網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城區南城路2號
辦公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城區南城路2號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聯繫人:楊亢
客戶服務電話:0769-961122
網址:www.drcbank.com
3、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號
辦公地址:江蘇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號
法定代表人:陸向陽
聯繫人:蔣嬌
客戶服務電話:0519-96005
網址:www.jnbank.com.cn
4、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聯繫人:王菁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5、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
法定代表人:謝永林
聯繫人:張莉
客戶服務電話:95511-3
網址:bank.pingan.com
6、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2號
法定代表人:高國富
聯繫人:唐苑
客戶服務電話:95528
網址:www.spdb.com.cn
7、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68號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城中路168號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聯繫人:湯徵程
客戶服務電話:95594
網址:www.bosc.cn
8、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建紅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9、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
辦公地址: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
法定代表人:陳四清
聯繫人:劉秀宇
客戶服務電話:95588
網址:www.icbc.com.cn
10、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聯繫人:王未雨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om
1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號
法定代表人:張金良
聯繫人:王碩
客戶服務電話:95580
網址:www.psbc.com
(2)證券公司銷售機構
1、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35層、28層A02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35層、28層A02單元
法定代表人:黃炎勳
聯繫人:陳劍虹
客戶服務電話:95517或4008-001-001
網址:www.essence.com.cn
2、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號能源大廈南塔樓10-19層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聯繫人:梁浩
客戶服務電話:95514
網址:www.cgws.com
3、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長江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長江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李新華
聯繫人:奚博宇
客戶服務電話:95579/4008-888-999
網址:www.95579.com
4、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區迎賓街15號桐城中央21層
辦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長治路世貿中心12層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聯繫人:薛津
客戶服務電話:4007121212
網址:www.dtsbc.com.cn
5、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20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15號投行大廈20樓
法定代表人:劉學民
聯繫人:單晶
客戶服務電話:95358
網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國際總部城10棟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8號金座東方財富大廈
法定代表人:鄭立坤
聯繫人:付佳
客戶服務電話:95357
網址:www.18.cn
7、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江中路二段36號華遠華中心4、5號樓3701-371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盤古大觀A座40層
法定代表人:施華
聯繫人:丁敏
客戶服務電話:95571
網址:www.foundersc.com
8、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新閘路150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劉秋明
聯繫人:鬱疆
客戶服務電話:95525
網址:www.ebscn.com
9、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東城根上街95號
法定代表人:冉雲
聯繫人:陳瑀琦
客戶服務電話:95310
網址:www.gjzq.com.cn
10、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無錫市金融一街8號國聯金融大廈
辦公地址:無錫市金融一街8號國聯大廈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聯繫人:祁昊
客戶服務電話:95570
網址:www.glsc.com.cn
11、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768號國泰君安大廈
法定代表人:賀青
聯繫人:鍾偉鎮
客戶服務電話:95521/400-8888-666
網址:www.gtja.com
12、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紅嶺中路1012號國信證券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聯繫人:李穎
客戶服務電話:95536
網址:www.guosen.com.cn
13、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689號海通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聯繫人:李笑鳴
客戶服務電話:95553
網址:www.htsec.com
14、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辦公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街滿世尚都辦公商業綜合樓
法定代表人:龐介民
聯繫人:熊麗
客戶服務電話:956088
網址:www.cnht.com.cn
15、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門北大街18號中國人保壽險大廈12至18層
法定代表人:張海文
聯繫人:孫燕波
客戶服務電話:95390
網址:www.hrsec.com.cn
16、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28號華泰證券廣場
法定代表人:張偉
聯繫人:鬍子豪
客戶服務電話:95597
網址:www.htsc.com.cn
17、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198號
辦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二街198號
法定代表人:楊炯洋
聯繫人:張彬
客戶服務電話:95584
網址:www.hx168.com.cn
18、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福中社區深南大道2008號中國鳳凰大廈1棟20C-1房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8號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聯繫人:虞佳彥
客戶服務電話:95323
網址:www.cfsc.com.cn
19、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西安市高新區錦業路1號都市之門B座5層
辦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區錦業路1號都市之門B座5層
法定代表人:李剛
聯繫人:張蕊
客戶服務電話:95325
網址:www.kysec.cn
20、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68號B座2101、2104A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8號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層
法定代表人:馮鶴年
聯繫人:姜世聖
客戶服務電話:95376
網址:www.mszq.com
21、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聯繫人:王陽
客戶服務電話:95511-8
網址:stock.pingan.com
22、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郵編:200031)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長樂路989號45層(郵編:200031)
法定代表人:楊玉成
聯繫人:陳宇
客戶服務電話:021-33389888
網址:www.swhysc.com
23、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園路2號高科大廈4樓
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99號保利廣場A座37樓
法定代表人:餘磊
聯繫人:王雅薇
客戶服務電話:95391/4008005000
網址:www.tfzq.com
24、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319號8幢10000室
辦公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東新街319號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暉
聯繫人:張吉安
客戶服務電話:95582
網址:www.west95582.com
25、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苑8號
辦公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苑8號
法定代表人:廖慶軒
聯繫人:周青
客戶服務電話:95355、4008096096
網址:www.swsc.com.cn
26、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辦公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98號新南城商務中心A棟11樓
法定代表人:高振營
聯繫人:江恩前
客戶服務電話:95351
網址:www.xcsc.com
27、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甲127號大成大廈6層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聯繫人:王薇安
客戶服務電話:95321
網址:www.cindasc.com
28、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霍達
聯繫人:林生迎
客戶服務電話:95565
網址:www.newone.com.cn
29、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外大街甲6號SK大廈38層
法定代表人:沈如軍
聯繫人:楊涵宇
客戶服務電話:4009101166
網址:www.cicc.com.cn
30、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2-6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陳共炎
聯繫人:辛國政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888或95551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31、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與福中路交界處榮超商務中心A棟第18-21層及第04層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單元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6003號榮超商務中心A棟第4、18層至21層
法定代表人:高濤
聯繫人:萬玉琳
客戶服務電話:95532
網址:www.ciccwm.com
32、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花園石橋路66號東亞銀行金融大廈18層
法定代表人:李瑋
聯繫人:朱琴
客戶服務電話:95538
網址:www.zts.com.cn
33、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聯繫人:劉暢
客戶服務電話:95587/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3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繫人:杜傑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網址:www.cs.ecitic.com
35、中信證券華南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501房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5層
法定代表人:胡伏雲
聯繫人:陳靖
客戶服務電話:(020)95396
網址:www.gzs.com.cn
36、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青島市嶗山區深圳路222號1號樓2001
辦公地址: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28號龍翔廣場東座5層
法定代表人:姜曉林
聯繫人:焦剛
客戶服務電話:95548
網址:sd.citics.com
(3)期貨公司銷售機構
1、中信建投期貨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07號上站大樓平街11-B,名義層11-A,8-B4,9-B、C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07號皇冠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王廣學
聯繫人:劉芸
客戶服務電話:4008877780
網址:www.cfc108.com
2、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14層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13層1301-1305、14層
法定代表人:張皓
聯繫人:劉宏瑩
客戶服務電話:400-990-8826
網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銷售機構
1、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阜通東大街1號院6號樓2單元21層222507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SOHO T3 A座19層
法定代表人:鍾斐斐
聯繫人:戚曉強
客戶服務電話:400-159-9288
網址:danjuanapp.com
2、北京度小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1層103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西區4號樓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聯繫人:王笑宇
客戶服務電話:95055-4
網址:www.baiyingfund.com
3、北京恆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10號5層5122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北路10號5層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聯繫人:侯仁鳳
客戶服務電話:400-8980-618
網址:www.chtfund.com
4、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層1108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11號11層1108
法定代表人:王偉剛
聯繫人:王曉曉
客戶服務電話:400-619-9059
網址:www.hcjijin.com
5、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號17號平房157
辦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創十一街18號院京東集團總部A座15層
法定代表人:王蘇寧
聯繫人:韓錦星
客戶服務電話:95118
網址:kenterui.jd.com
6、北京唐鼎耀華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延慶縣延慶經濟開發區百泉街10號2棟236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9號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張冠宇
聯繫人:王國壯
客戶服務電話:400-819-9868
網址:www.tdyhfund.com/Index
7、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中關村軟體園二期(西擴)N-1、N-2地塊新浪總部科研樓5層
51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東北旺西路中關村軟體園二期(西擴)N-1、N-2地塊新浪總部科研樓5層
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聯繫人:吳翠
客戶服務電話:010-62675369
網址:www.xincai.com
8、北京展恒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苑路15-1號郵電新聞大廈2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苑路15-1號郵電新聞大廈2層
法定代表人:閆振傑
聯繫人:馬林
客戶服務電話:4008188000
網址:www.myfund.com
9、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聯繫人:於揚
客戶服務電話:400-920-0022
網址:licaike.hexun.com
10、華瑞保險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眾仁路399號運通星財富大廈1號樓B座13、14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向城路288號國華人壽金融大廈8層806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聯繫人:茆勇強
客戶服務電話:952303
網址:www.huaruisales.com
11、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高淳區經濟開發區古檀大道47號
法定代表人:吳言林
客戶服務電話:025-66046166
網址:www.huilinbd.com
12、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3幢5層599室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萬塘路18號黃龍時代廣場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國明
聯繫人:韓愛彬
客戶服務電話:4000-766-123
網址:www.fund123.cn
13、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1-5號
辦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蘇寧大道1-5號
法定代表人:王鋒
聯繫人:張雲飛
客戶服務電話:95177
網址:www.snjijin.com
14、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飛虹路360弄9號3724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楊浦區秦皇島路32號c棟
法定代表人:汪靜波
聯繫人:朱了
客戶服務電話:400-821-5399
網址:www.noah-fund.com
15、浦領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四區2號樓10層1001號04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航資本大廈10層
法定代表人:聶婉君
聯繫人:李豔
客戶服務電話:400-012-5899
網址:www.zscffund.com
16、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高翔路526號2幢22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1267號11層
法定代表人:張躍偉
聯繫人:張佳琳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2899
網址:www.erichfund.com
17、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歐陽路196號26號樓2樓41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1118號鄂爾多斯大廈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楊文斌
聯繫人:王詩璵
客戶服務電話:400-700-9665
網址:www.howbuy.com
18、上海華夏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大名路687號1幢2樓268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8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聯繫人:仲秋玥
客戶服務電話:400-817-5666
網址:www.amcfortune.com
19、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崇明縣長興鎮潘園公路1800號2號樓6153室(上海泰和經濟發展區)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488號太平金融大廈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聯繫人:吳鴻飛
客戶服務電話:400-820-5369
網址:www.jiyufund.com.cn
20、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寶山區蘊川路5475號1033室
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新區峨山路91弄61號陸家嘴軟體園10號樓12樓
法定代表人:李興春
聯繫人:陳孜明
客戶服務電話:95733
網址:www.leadfund.com.cn
21、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14樓09單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33號
法定代表人:王之廣
聯繫人:寧博宇
客戶服務電話:400-821-9031
網址:www.lufunds.com
22、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0號2號樓2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徐匯區龍田路195號3C座10樓
法定代表人:其實
聯繫人:高莉莉
客戶服務電話:400-1818-188
網址:www.1234567.com.cn
23、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799號5層04室
辦公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楊高南路799號5層04室
法定代表人:呂柳霞
聯繫人:曾芸
客戶服務電話:021-50810673
網址:www.wacaijijin.com
24、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山路33號11樓B座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明路1500號萬得大廈11樓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聯繫人:徐亞丹
客戶服務電話:400-799-1888
網址:www.520fund.com.cn
25、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民田路178號華融大廈27層2704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28號富卓大廈A座7層
法定代表人:馬勇
聯繫人:文雯
客戶服務電話:400-166-1188
網址:8.jrj.com.cn
26、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8樓
辦公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街道梨園路物資控股置地大廈8樓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聯繫人:鄧愛萍
客戶服務電話:4006-788-887
網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7、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701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外大街28號C座505室
法定代表人:林義相
聯繫人:譚磊
客戶服務電話:010-66045678
網址:www.jjm.com.cn/
28、宜信普澤(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8號9號樓15層18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8號SOHO現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聯繫人:魏晨
客戶服務電話:400-6099-200
網址:www.yixinfund.com
29、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號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
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廣場A座17樓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聯繫人:葉健
客戶服務電話:400-684-0500
網址:www.ifastps.com.cn
30、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廈903
辦公地址: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同順路18號同花順大樓
法定代表人:吳強
聯繫人:洪泓
客戶服務電話:4008773772
網址:www.5ifund.com
31、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3491
辦公地址:廣州市海珠區琶洲大道東1號保利國際廣場南塔12樓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聯繫人:黃敏嫦
客戶服務電話:020-89629066
網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實情,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或變更上
述銷售機構,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2、場內發售機構
(1)本基金的場內發售機構為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具體名單可在
深交所網站查詢)。
(2)本基金募集結束前獲得基金銷售資格的深交所會員單位可新增為本基金的場內發售機構。
(二)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法定代表人:周明
辦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17號
聯繫電話:010-50938782
傳真:010-50938907
負責人:丁志勇
(三)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負責人:韓炯
辦公室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聯繫電話:021-31358666
傳真:021-31358600
聯繫人:陳穎華
經辦律師:黎明、孫睿
(四)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6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李丹
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領展企業廣場2座普華永道中心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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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潘曉怡
經辦會計師:單峰、潘曉怡
六、基金份額的分級
(一)基金份額結構
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根據對基金財產及收
益分配的不同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具有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徵。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配比始終保持1:1的比率不變。
(二)基金份額分級規則
1、基金份額的發售
本基金通過場外和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基金份額發售結束後,場外認購的全部份額將確認為
鵬華地產份額;場內認購的份額將按照1:1的比例確認為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
2、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
本合同生效後,鵬華地產份額接受場外、場內申購和贖回,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不
接受單獨申購、贖回,只能進行上市交易。
3、基金份額的配對轉換
本合同生效後,鵬華地產份額與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之間可以按約定的規則進行場
內份額配對轉換,包括基金份額的分拆和合併兩種轉換行為。
基金份額的分拆,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按照2份鵬華地產份額對應1份鵬
華地產A份額與1份鵬華地產B份額的比例進行轉換的行為;基金份額的合併,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
其持有的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按照1份鵬華地產A份額與1份鵬華地產B份額對應2份
鵬華地產份額的比例進行轉換的行為。
場內份額的配對轉換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的最新業務規則。場外份額通過跨系統
轉託管至場內後,方可按照上述規則進行基金份額配對轉換。
七、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
(一)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規則
根據對基金財產和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具有
不同的風險收益特性,體現為不同的淨值計算規則。
1、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淨值計算日的基金資產淨值除以基金份額總數,其中基金份額
總數為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之和。
2、鵬華地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鵬華地產A份額的本金及約定應得收益之和。鵬華地產A份
額的約定應得收益依據鵬華地產A份額的約定年基準收益率和截至淨值計算日鵬華地產A份額應計收
益的天數佔當年實際天數的比例確定。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鵬華地產A份額的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為「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稅後)+3%」,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當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
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為準。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鵬華地產A份額的年基準
收益率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後)+
3%」。年基準收益均以1.00元為基準進行計算。
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會計年度或存續的某一完整會計年度內,若未發生《基金合同》
規定的不定期份額折算,則鵬華地產A份額在淨值計算日應計收益的天數按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淨值
計算日或該會計年度年初至淨值計算日的實際天數計算;若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不定期份額折
算,則鵬華地產A份額在淨值計算日應計收益的天數應按照最近一次該會計年度內不定期份額折算日
至淨值計算日的實際天數計算。
3、每2份鵬華地產份額所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等於1份鵬華地產A份額與1份鵬華地產B份額所
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之和。
基金管理人並不承諾或保證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的約定應得收益,如在某一會計年度內本基金
資產出現損失情況下,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可能會面臨無法取得約定應得收益甚至損失本金的風
險。
(二) 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規則依據以下公式在各自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日分別計算鵬
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1、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
設T日為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日,則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1.png
其中,基金資產淨值是指T日收市後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基金份額總數為T日鵬華
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之和。
鵬華地產份額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第4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
入基金財產。
T日的鵬華地產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公告。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
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2、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
設T日為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日,則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
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2.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3.png
其中, N為T日當年實際天數; t=min自年初至T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
次會計年度內份額折算日至T日; 為T日鵬華地產份額淨值; 為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upload/word-templates/20190312/9dc9f446546e45ffa60b7a1662d1f4fa.docx.004.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upload/word-templates/20190312/9dc9f446546e45ffa60b7a1662d1f4fa.docx.005.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4.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5.png
T日鵬華地產A份額淨值; 為T日鵬華地產B份額淨值; R為鵬華地產A份額約
定年基準收益率。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6.png
鵬華地產A份額淨值與鵬華地產B份額淨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8位,小數點後第9位四
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三)基金份額參考淨值的計算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淨值計算的基礎上計算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
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是對相應基金份額價值的一個估算,並不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獲得的實際
價值。
設T日為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計算日,則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
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7.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8.png
其中,N 為T日當年實際天數; t=min自年初至T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T日,自最近一次會
計年度內份額折算日至T日; 為T日鵬華地產份額淨值; 為T日鵬
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 為T日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值; R為鵬華地產A份額的
約定年基準收益率。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upload/word-templates/20190312/9dc9f446546e45ffa60b7a1662d1f4fa.docx.004.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upload/word-templates/20190312/9dc9f446546e45ffa60b7a1662d1f4fa.docx.005.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4.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09.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398727850.files/image010.png
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與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
第4位四捨五入。
T日的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與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公
告。如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
八、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經中國證監會
2014年1月26日證監許可[2014]150號文註冊。本基金募集期共募集258,601,782.82份基金份額,
其中認購資金利息折合105,245.19份基金份額。有效認購戶數為 1,716戶。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於2014年9月1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運作方式和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三)基金的存續期間
不定期
(四)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金數額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的,基金
管理人應當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說
明原因並報送解決方案。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九、基金份額的上市與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情況下,鵬華
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分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與交易。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
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帳戶下。
本部分中,如無特別說明,本基金或基金份額特指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
(一)上市交易的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時間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於2014年9月23日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上市交易的規則
1、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分別採用不同的交易代碼上市交易;
2、本基金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為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3、本基金上市交易的其他規則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相關規定。
(四)上市交易的費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費用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及有關規定執行。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行情通過行情發布系統揭示。行情發布系統同時揭示本
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六)上市交易的停復牌、暫停上市、恢復上市
本基金的停復牌、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基金上市交易的規則等相關規定內容進行調整
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相應予以修改,且此項修改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在本基金更新
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十、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基金合同》生效後,鵬華地產份額接受投資者的場外、場內申購與贖回。場外認購或申購的鵬
華地產份額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開放式基金帳戶下;場內認購或申購的鵬華地產
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帳戶下。
本章中,如無特別說明,本基金或基金份額特指鵬華地產份額,基金份額淨值特指鵬華地產份額
淨值。
本基金自2014 年9 月18日起開始辦理鵬華地產份額的申購與贖回業務。
(一)基金份額的場外申購與贖回
1、申購和贖回場所
投資者辦理本基金場外申購、贖回業務的場所為基金管理人的直銷網點和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其它
銷售機構的銷售網點。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
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2、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本基金於2014年9月18日起每個開放日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為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時除外),投資者應
當在開放日辦理申購和贖回申請。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
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對申購、贖回時
間進行調整,但此項調整應在實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3、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
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場外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者認購、申購、轉託管時基金份額登記的先後
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4)當日的場外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場內申購與贖回申請可
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5)場內申購與贖回業務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
定;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
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向基金銷售機構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有
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的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T日規定時間受理的申請,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為投資者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
行確認,在T+2日後(包括該日)投資者可向銷售機構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購與贖回
的成交情況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申
請。申購的確認以基金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功,若申購不成功或無
效,申購款項將退回投資者帳戶,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T日贖回申請成功後,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基金登記機構及其相關基金銷售機構在T+7日
(包括該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基金份額持有人帳戶。在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
照《基金合同》的有關條款處理。
5、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其它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10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
管理人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首次最低金額為100萬元,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金額為1萬元(通過基金
管理人基金網上交易系統申購本基金暫不受此限制);各銷售機構可根據業務情況設置高於或等於本
公司設定的上述單筆申購最低金額,如果銷售機構業務規則規定的最低單筆申購金額高於10 元人民
幣,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投資者辦理相關業務時,請遵循銷售機構的具體業務規定。
(2)本基金的單個交易帳戶最低餘額為0.01 份基金份額,若某筆贖回將導致投資人在銷售機構
託管的單只基金份額餘額不足0.01份時,該筆贖回業務應包括帳戶內全部基金份額,否則,剩餘部分
的基金份額將被強制贖回。
(3)本基金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不設限制。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
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
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
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場外申購費率最高不超過申購金額的1.2%,且隨投資者申購金額的增加而減少。投資
者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率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場外申購費率如下表:
申購金額M(元)
申購費率
M<100萬
1.2%
100萬≤M<500萬
0.6%
M≥500萬
每筆100元
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在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
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2)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場外贖回費率隨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期限的增加而減少。
本基金場外贖回費率如下表(1年為365日):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日
1.50%
7日≤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2年
0.0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
金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7日的投資
者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入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市場推廣、註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
費。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於新
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4)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
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地域範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
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
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7、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
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
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第4位四舍
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2)申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的申購採用「金額申購」方式,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淨申購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1)當申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為: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2)當申購費用為固定金額時,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為:
申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數=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申購的有效份額由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後,以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
算。場外申購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
差計入基金財產。
例:某投資者在場外申購本基金50,000元,對應的申購費率為1.2%。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
值為1.386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淨申購金額=50,000/(1+1.2%)=49,407.11元;
申購費用=50,000-49,407.11=592.89元;
申購份額=49,407.11/1.386=35,647.27份。
即,若該投資者在場外申購本基金50,000元,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386元,則可得到
基金份額35,647.27份。
(3)贖回金額的計算
基金的贖回採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計算公式
如下: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贖回金額為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基金份額淨值並扣除相應的費用後的餘額。場外贖
回金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財產。
例:某投資者在場外贖回本基金100,000份,持有時間為一年六個月,對應的贖回費率為
0.25%。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483元,則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0×1.483=148,300.00元;
贖回費用=148,300.00×0.25%=370.75元;
淨贖回金額=148,300.00-370.75=147,929.25元。
即,若該投資者在場外贖回本基金100,000份,持有時間為一年六個月,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
淨值為1.483元,則可得到147,929.25元。
8、申購和贖回的註冊登記
投資者申購基金成功後,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登記權益並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投資者
自T+2日(含該日)後有權贖回該部分基金份額。
投資者贖回基金成功後,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為投資者辦理扣除權益的註冊登記手續。
基金登記機構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上述註冊登記辦理時間進行調整,但不得實質影
響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並最遲於開始實施前3個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9、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或暫停接受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申購申請。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4、基金管理人認為接受某筆或某些申購申請可能會影響或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
5、基金資產規模過大,使基金管理人無法找到合適的投資品種,或其他可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
影響,從而損害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申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達到或者超
過50%,或者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
7、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接受基金申購申
請。
8、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第1、2、3、5、7、8項暫停申購情形時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申購的,基金管理人應當
根據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申購公告。如果投資人的申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拒絕的,被拒絕
的申購款項將退還給投資人。在暫停申購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申購業務的辦理。
10、暫停贖回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發生下列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受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1、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贖回款項。
2、發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暫停基金資產估值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可暫停接收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或延
緩支付贖回款項。
3、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淨值。
4、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開放日發生巨額贖回。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或
暫停接受基金贖回申請。
6、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時且基金管理人決定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基金管理人應在當日報中國
證監會備案,已確認的贖回申請,基金管理人應足額支付;如暫時不能足額支付,應將可支付部分按
單個帳戶申請量佔申請總量的比例分配給贖回申請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現上述第4項所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關條款處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申請贖回時可事先選擇將當日可能未獲受理
部分予以撤銷。在暫停贖回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贖回業務的辦理並公告。
11、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1)巨額贖回的認定
若本基金單個開放日內的鵬華地產份額淨贖回申請(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轉出申請份
額總數後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
(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10%,即認為是發生了巨額贖回。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當基金出現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
贖回。
1)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申
請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贖回比例不低於
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10%的前提下,
可對其餘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於當日的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帳戶贖回申請量佔贖回申請總量的比
例,確定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對於未能贖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
消贖回。選擇延期贖回的,將自動轉入下一個開放日繼續贖回,直到全部贖回為止;選擇取消贖回
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延期的贖回申請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無優
先權並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贖回金額,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如投資人
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投資人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3)暫停贖回:連續2日以上(含本數)發生巨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
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
介上進行公告。
4)若基金髮生巨額贖回,在當日存在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包括鵬華
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10%以上的贖回申請(「大額贖回申請人」)的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辦理贖回申請。對其他贖回申請人(「小額贖回申請人」)和大額贖回申請
人10%以內的贖回申請在當日根據前述「1)全額贖回」或「2)部分延期贖回」的約定方式辦理,在
仍可接受贖回申請的範圍內對大額贖回申請人超過10%的贖回申請按比例確認。對當日未予確認的贖
回申請進行延期辦理。對於未能贖回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可以選擇延期贖回或取
消贖回。選擇取消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的部分贖回申請將被撤銷;選擇延期贖回的,當日未獲受理
的贖回申請將與下一開放日贖回申請一併處理,無優先權並以下一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礎計算
贖回金額,以此類推。如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贖回申請時未作明確選擇,基金份額持有人未能贖回
部分作自動延期贖回處理。
5)當出現巨額贖回時,場內贖回申請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
應規則進行處理。
(3)巨額贖回的公告:當發生上述延期贖回並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過郵寄、傳真或者
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在3個交易日內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並在2日內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2、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
(1)發生上述暫停申購或贖回情況的,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暫停公告。
(2)如發生暫停的時間為1日,基金管理人應於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
購或贖回公告,並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3)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1日但少於2周(含2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
時,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公布最
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4)如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2周,暫停期間,基金管理人應每2周至少刊登暫停公告1次。當連
續暫停時間超過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刊登公告的頻率。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
回時,基金管理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指定媒介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公告,並
公布最近1個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
(二)基金份額的場內申購與贖回
1、申購和贖回場所
投資者辦理本基金場內申購業務的場所為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風險
控制要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辦理本基金場內贖回業務的場所為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深
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
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銷售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
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2、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時除外),投資
者應當在開放日辦理申購和贖回申請。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
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
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3、申購和贖回的原則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
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場內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時間以內撤銷;
(4)場內申購與贖回業務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
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申購和贖回的程序
(1)申購和贖回的申請方式
基金投資者必須根據基金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在開放日的業務辦理時間向基金銷售機構提出申
購或贖回的申請。
投資者在申購本基金時須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備足申購資金,投資者在提交贖回申請時,必須有
足夠的基金份額餘額,否則所提交的申購、贖回的申請無效而不予成交。
(2)申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
T日規定時間受理的申請,正常情況下,基金登記機構在T+1日內為投資者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
行確認,在T+2日後(包括該日)投資者可向銷售機構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購與贖回
的成交情況並妥善行使合法權利。
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購申
請。申購的確認以基金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
(3)申購和贖回的款項支付
申購採用全額繳款方式,若申購資金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額到帳則申購不成功,若申購不成功或無
效,申購款項將退回投資者帳戶,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T日贖回申請成功後,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基金登記機構及其相關基金銷售機構在T+7日
(包括該日)內將贖回款項劃往基金份額持有人帳戶。在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時,款項的支付辦法參
照《基金合同》的有關條款處理。
5、申購與贖回的數額限制
(1)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申購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50,000元;
(2)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
設定單一投資者申購金額上限或基金單日淨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
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請參見相關公告;
(3)基金管理人、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
調整上述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
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6、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1)申購費用
本基金的場內申購費率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按照場外認購費率設定。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
本基金,申購費率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在申購基金份額時收取,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
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2)贖回費用
本基金的場內贖回費率隨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期限的增加而減少。
本基金場內贖回費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贖回費率
Y<7日
1.50%
Y≥7日
0.50%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
金對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7日的投資
者收取的贖回費總額的25%應歸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市場推廣、註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
費。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最遲應於新
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4)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體處理原則與操作規範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自律規則的規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及《基金合同》約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基金
促銷計劃,針對特定地域範圍、特定行業、特定職業的投資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電
話交易等)等進行基金交易的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基金促銷活動。在基金促銷活動期間,按相
關監管部門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後基金管理人可以適當調低基金申購費率和基金贖回費率。
7、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
(1)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
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並在T+1日內公告。遇特殊情況,經中國證監會同意,
可以適當延遲計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額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第4位四舍
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2)申購份額的計算
基金的申購採用「金額申購」方式,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淨申購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額=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申購的有效份額由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後,以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
算。場內申購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整數位,小數部分捨棄,對應的資金返還至投資者資金帳戶(返還
金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捨棄,餘額計入基金資產)。
例:某投資者在場內申購本基金50,000元,對應的申購費率為1.2%。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
值為1.386元,則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淨申購金額=50,000/(1+1.2%)=49,407.11元;
申購費用=50,000-49,407.11=592.89元;
申購份額=49,407.11/1.386=35,647份;
實際淨申購金額=35,647×1.386=49406.74元;
實際申購金額=49406.74×(1+1.2%)=49,999.62088元;
實際申購費用=49,999.62088-49406.74=592.88088元;
返還金額=50,000-49,999.62088=0.37元。
即,若該投資者在場內申購本基金50,000元,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386元,則可得到
基金份額35,647份,申購資金返還0.37元。
(3)贖回金額的計算
基金的贖回採用「份額贖回」方式,贖回價格以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計算公式
如下:
贖回總金額=贖回份額×T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總金額-贖回費用。
贖回金額為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當日基金份額淨值並扣除相應的費用後的餘額。場內贖
回金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
財產。
例:某投資者在場內贖回本基金100,000份,持有時間為1個月,對應的贖回費率為0.50%。假
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383元,則可得到的贖回金額為:
贖回金額=100,000×1.383=138,300.00元;
贖回費用=138,300.00×0.50%=691.50元;
淨贖回金額=138,300.00-691.50=137,608.50元。
即,若該投資者在場內贖回本基金100,000份,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為1.383元,則可得
到137,608.50元。
8、其他
有關場內拒絕或暫停申購的情形及處理方法、暫停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重新開放申購或贖回的公告、基金的轉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等內容請
參見基金合同中關於「基金份額的場內申購與贖回」部分的相關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
機構的有關規定,並據此執行。
(三)基金的轉換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決定開辦本基金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之間的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可以收取一定的轉換費,相關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屆時根據相關法律
法規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製定並公告,並提前告知基金託管人與相關機構。
(四)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基金管理人可以為投資人辦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具體規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規定。投資人在辦
理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時可自行約定每期扣款金額,每期扣款金額必須不低於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公告或
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定期定額投資計劃最低申購金額。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轉託管、凍結與解凍
(一)基金的非交易過戶
基金的非交易過戶是指基金登記機構受理繼承、捐贈和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而產生的非交易過戶
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法律法規的其它非交易過戶。無論在上述何種情況下,接受劃轉的主體必須
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人。
繼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由其合法的繼承人繼承;捐贈指基金份額持有
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額捐贈給福利性質的基金會或社會團體;司法強制執行是指司法機構依據生
效司法文書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強制劃轉給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非交易
過戶必須提供基金登記機構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對於符合條件的非交易過戶申請按基金登記機構的
規定辦理,並按基金登記機構規定的標準收費。
(二)基金的轉託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轉託管,基金銷售機構可以按照規
定的標準收取轉託管費。本基金的轉託管包括系統內轉託管和跨系統轉託管。
1、系統內轉託管
(1)系統內轉託管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內不同銷售機構(網
點)之間或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內不同會員單位(交易單元)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2)基金份額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鵬華地產份額贖回業務的銷售機
構(網點)時,須辦理已持有鵬華地產份額的系統內轉託管。
(3)基金份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變更辦理鵬華地產份額場內贖回或鵬
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上市交易的會員單位(交易單元)時,須辦理已持有基金份額的系統
內轉託管。
2、跨系統轉託管
(1)跨系統轉託管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在註冊登記系統和證券登記結算系
統之間進行轉託管的行為。
(2)場內份額跨系統轉託管至場外後,持有期限將重新計算,贖回時按變更後的持有期限計算適
用贖回費率。
(3)鵬華地產份額跨系統轉託管的具體業務按照基金登記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辦理。
3、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記機構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視情況對上述規定作出調整,並在正式實施前
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份額的凍結和解凍
基金登記機構只受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額的凍結與解凍,以及登記機構認可、符合
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下的凍結與解凍。
十二、基金份額的配對轉換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管理人將為場內基金份額持有人辦理基金份額配對轉換。基金份額的配對
轉換是指鵬華地產份額與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之間的轉換,包括基金份額的分拆與合
並。
鵬華地產份額的場內份額可以直接申請分拆與合併,場外份額通過跨系統轉託管至場內後方可申
請分拆與合併。
(一)配對轉換場所
基金份額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機構見招募說明書或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基金投資者應當在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的營業場所或按辦理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本基金的
份額配對轉換。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該業務的辦理機
構,並予以公告。
(二)配對轉換的開放日及時間
本基金已於2014年9月18日起開通基金的份額配對轉換業務。
份額配對轉換的業務辦理日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份額配對轉換時除
外),業務辦理時間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在此時間之外不辦理份額配對轉換業
務。
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對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時間進行
調整,但此項調整應在實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配對轉換的原則
1、配對轉換以份額申請;
2、申請進行分拆的鵬華地產份額的場內份額數必須為偶數;
3、申請進行合併的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必須同時配對申請,且基金份額數必須為整
數且相等;
4、鵬華地產份額的場外份額如需申請進行分拆,須跨系統轉託管為鵬華地產份額的場內份額後方
可進行;
5、配對轉換應遵循屆時相關機構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記機構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視情況對上述規定作出調整,並在正式實施前2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配對轉換的程序
配對轉換的程序遵循屆時相關機構發布的相關業務規則,具體見相關業務公告。
(五)暫停配對轉換的情形
1、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配對轉換業務辦理機構因異常情況無法辦理該業務的情形;
2、基金管理人認為繼續接受配對轉換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3、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或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指定媒介刊登暫停基金份額配對轉換公告。
在暫停配對轉換的情況消除時,基金管理人應及時恢復該業務的辦理,並依照有關規定在指定媒
介公告。
(六)配對轉換費用
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機構可對該業務的辦理酌情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見相關業務公告。
(七)其他事項
基金管理人、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有權調整上述規則,本基金《基金合同》將相應予
以修改,且此項修改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十三、基金的投資
(一)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控制在0.35%以
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
(二)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含中小
板、創業板股票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
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會做相應調整。
(三)標的指數
中證800地產指數
在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時,基金管理人將通過適當程序更換標的指數:
1、如果標的指數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性導致其不能很好地反映滬深兩市屬於地產行業的公司股票的
整體走勢,或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未來出現了更合理、更具代表性的反映該類股
票走勢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序後,依法變更本基金的標的指數。
2、當標的指數出現下列問題時,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履行適當
程序後,依法變更基金的標的指數:
(1)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停止向標的指數供應商提供標的指數所需的數據、限制其
從交易所取得數據或處理數據的權利;
(2)標的指數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停止發布;
(3)標的指數由其他指數替代;
(4)標的指數供應商停止編輯、計算和公布標的指數點位或停止對基金管理人的標的指數使用授
權;
(5)標的指數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該指數不宜繼續作為本基金的標的指數;
(6)存在針對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供應商的商業糾紛或法律訴訟,且此類糾紛或訴訟可能對標的
指數或基金管理人使用標的指數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若標的指數變更涉及本基金投資範圍或投資策略的實質性變更,則基金管理人應就變更標的指數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若標的指數變更對基金投資無實質性影響(包括但
不限於標的指數供應商變更、指數更名等),則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在取得
基金託管人同意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標的指數更換後,基金管理人可根據需要替換或刪除基金名稱中與原標的指數相關的商號或字
樣。
(四)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被動式指數化投資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
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或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
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
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
誤差。
本基金力爭鵬華地產份額淨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不超過0.35%,
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
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1、股票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
本基金在建倉期內,將按照標的指數各成份股的基準權重對其逐步買入,在力求跟蹤誤差最小化
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採取適當方法,以降低買入成本。當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動性不足等其他市場因
素而無法依指數權重購買某成份股及預期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即將調整或其他影響指數複製的因素時,
本基金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結合研究分析,對基金財產進行適當調整,以期在規定的風險承受限度之
內,儘量縮小跟蹤誤差。
(2)股票投資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所構建的股票投資組合將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基金還
將根據法律法規中的投資比例限制、申購贖回變動情況等變化,對其進行適時調整,以保證鵬華地產
份額淨值增長率與標的指數收益率間的高度正相關和跟蹤誤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將對成份股的流動
性進行分析,如發現流動性欠佳的個股將可能採用合理方法尋求替代。由於受到各項持股比例限制,
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權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將會採用合理方法尋求替代。
1)定期調整
根據標的指數的調整規則和備選股票的預期,對股票投資組合及時進行調整。
2)不定期調整
根據指數編制規則,當標的指數成份股因增發、送配等股權變動而需進行成份股權重新調整時,
本基金將根據各成份股的權重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根據本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情況,對股票投資組合進行調整,從而有效跟蹤標的指數;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因其它特殊原因發生相應變化的,本基金可以
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力求降低跟蹤誤差。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據流動性管理需要,選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進行配置。本基金債券投資
組合將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根據宏觀經濟分析、資金面動向分析等判斷未來利率變化,並利用
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
3、股指期貨、權證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權證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金融衍生產品。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
的股指期貨合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申購贖回時現金資產對投資組合的影響
及投資組合倉位調整的交易成本,達到穩定投資組合資產淨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將建立股指期貨交易決策部門或小組,授權特定的管理人員負責股指期貨的投資審批
事項,同時針對股指期貨交易制定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等制度並報董事會批准。
本基金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基本面的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及價值挖掘策略、價差策略、雙
向權證策略等尋求權證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穩定的當期收益。
(五)業績比較基準
中證800地產指數收益率×95%+商業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後)×5%
中證800地產指數從中證800指數樣本股中挑選屬於地產行業的公司股票組成樣本股,可以綜合
反映滬深兩市屬於地產行業的公司股票的整體走勢,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標的。
如果今後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有更權威的、更能為市場普遍接受的業績比較基準推出,或者
是市場上出現更加適合用於本基金的業績基準的指數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取得基金託管人同意後
變更業績比較基準,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需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及時公告。
(六)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屬於股票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與收益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為
證券投資基金中較高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品種。同時本基金為指數基金,通過跟蹤標的指數表現,
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徵。
從本基金所分拆的兩類基金份額來看,鵬華地產A份額為穩健收益類份額,具有低風險且預期收
益相對較低的特徵;鵬華地產B份額為積極收益類份額,具有高風險且預期收益相對較高的特徵。
(七)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
金基金資產的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
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
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
(6)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
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0)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
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
出;
(11)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40%;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
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
20%;
(1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不低於
基金資產淨值的9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
日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證券市
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
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0)、(17)、(18)條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
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
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則本基金
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則
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東權利及債權人權利的處理原則及方法
1、不謀求對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參與所投資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
2、有利於基金資產的安全與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股東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表基金獨立行使債權人權利,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九)基金的融資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融資、融券。
(十)基金的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
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於2020年07月20日覆核了本報告
中的財務指標、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覆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
本報告中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本報告期自2020年04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項目
金額(元)
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1
權益投資
243,617,559.17
93.77
其中:股票
243,617,559.17
93.77
2
基金投資
-
-
3
固定收益投資
-
-
其中:債券
-
-
資產支持證券
-
-
4
貴金屬投資
-
-
5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6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7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14,180,562.03
5.46
8
其他資產
1,993,488.78
0.77
9
合計
259,791,609.98
100.00
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
-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
供應業
-
-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
務業
-
-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241,033,268.02
93.54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727,950.00
0.28
合計
241,761,218.02
93.82
(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代碼
行業類別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A
農、林、牧、漁業
-
-
B
採礦業
-
-
C
製造業
1,679,638.19
0.65
D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
供應業
12,766.32
0.00
E
建築業
-
-
F
批發和零售業
-
-
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
H
住宿和餐飲業
-
-
I
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
務業
163,936.64
0.06
J
金融業
-
-
K
房地產業
-
-
L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
M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
N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
O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
P
教育
-
-
Q
衛生和社會工作
-
-
R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
S
綜合
-
-
合計
1,856,341.15
0.72
(3)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無。
3、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1
600048
保利地產
2,431,461
35,936,993.58
13.95
2
000002
萬 科A
1,362,842
35,624,689.88
13.82
3
001979
招商蛇口
1,216,205
19,994,410.20
7.76
4
600383
金地集團
867,267
11,881,557.90
4.61
5
601155
新城控股
346,800
10,834,032.00
4.20
6
600340
華夏幸福
463,098
10,586,420.28
4.11
7
000069
華僑城A
1,575,700
9,548,742.00
3.71
8
600606
綠地控股
1,402,500
8,667,450.00
3.36
9
000656
金科股份
820,622
6,696,275.52
2.60
10
000961
中南建設
712,602
6,342,157.80
2.46
(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資明細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數量(股)
公允價值
(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
(%)
1
688026
潔特生物
4,433
369,357.56
0.14
2
688312
燕麥科技
7,390
308,680.30
0.12
3
688157
松井股份
3,402
294,749.28
0.11
4
688568
中科星圖
9,367
151,839.07
0.06
5
688377
迪威爾
7,504
123,215.68
0.05
4、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5、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注:無。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明細
注:無。
7、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注:無。
8、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注:無。
9、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無。
(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的投資政策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
的股指期貨合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申購贖回時現金資產對投資組合的影響
及投資組合倉位調整的交易成本,達到穩定投資組合資產淨值的目的。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1)本期國債期貨投資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範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2)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持倉和損益明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範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3)本期國債期貨投資評價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資範圍尚未包含國債期貨投資。
11、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的發行主體本期是否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
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中本期沒有發行主體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的、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
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證券。
(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備選股票庫
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沒有超出基金合同規定的證券備選庫。
(3)其他資產構成
序號
名稱
金額(元)
1
存出保證金
62,703.18
2
應收證券清算款
-
3
應收股利
-
4
應收利息
3,093.67
5
應收申購款
1,927,691.93
6
其他應收款
-
7
待攤費用
-
8
其他
-
9
合計
1,993,488.78
(4)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注:無。
(5)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1)報告期末指數投資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注:無。
2)報告期末積極投資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序號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價值(元)
佔基金資產淨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況
說明
1
688026
潔特生物
369,357.56
0.14
鎖定期股票
2
688312
燕麥科技
308,680.30
0.12
鎖定期股票
3
688157
松井股份
294,749.28
0.11
鎖定期股票
4
688568
中科星圖
151,839.07
0.06
新股未上市
5
688377
迪威爾
123,215.68
0.05
新股未上市
(6)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投資組合報告中數字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基
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
說明書。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資業績與同期基準的比較如下表所示(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
審計):
淨值增長率1
淨值增長率標
準差2
業績比較基準
收益率3
業績比較基準
收益率標準差
4
1-3
2-4
2014年09月
12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4年12月
31日
41.30%
1.92%
45.78%
1.89%
-4.48%
0.03%
2015年01月
0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
29.99%
2.84%
39.16%
2.65%
-9.17%
0.19%
2016年01月
0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19.19%
1.91%
-16.71%
1.53%
-2.48%
0.38%
2017年01月
0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17.41%
1.03%
9.07%
1.02%
8.34%
0.01%
2018年01月
0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
-22.61%
1.88%
-24.63%
1.79%
2.02%
0.09%
2019年01月
0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
34.62%
1.45%
25.27%
1.45%
9.35%
0.00%
2020年01月
01日至2020
年06月30日
-6.89%
1.74%
-12.96%
1.71%
6.07%
0.03%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0
年06月30日
69.04%
1.90%
51.46%
1.78%
17.58%
0.12%
十五、基金的財產
(一)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總值是指購買的各類證券及票據價值、銀行存款本息和基金應收的申購基金款以及其他
投資所形成的價值總和。
(二)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三)基金財產的帳戶
基金託管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為本基金開立資金帳戶、證券帳戶以及投資所需的其
他專用帳戶。開立的基金專用帳戶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和基金登記機構自有的
財產帳戶以及其他基金財產帳戶相獨立。
(四)基金財產的處分
本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銷售機構的財產,並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基金
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登記機構和基金銷售機構以其自有的財產承擔其自身的法律責任,其債權
人不得對本基金財產行使請求凍結、扣押或其他權利。除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處分外,
基金財產不得被處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
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資產產生的債務
相互抵銷;基金管理人管理運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十六、基金資產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為本基金相關的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日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對外披露基金
淨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對象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權證、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應收款項、其它投資等資產及負債。
(三)估值方法
1、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包括股票、權證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收盤
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或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
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
化或證券發行機構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
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交易所上市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
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
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3)交易所上市未實行淨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
到的淨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
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淨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
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
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有價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
持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2、處於未上市期間的有價證券應區分如下情況處理:
(1)送股、轉增股和配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該日無交易
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盤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未上市的股票、債券和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
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
估值方法估值;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
值。
4、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5、股指期貨合約,以估值日結算價估值;估值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
大變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結算價估值。
6、當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
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估值違反基金合同訂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或者未能充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共同查明原因,雙方協商解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本基金的基金
會計責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擔任,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
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應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暫停
估值時除外。基金管理人每個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後,將基金份額淨值結果發送基金託管人,經基
金託管人覆核無誤後,由基金管理人對外公布。
(五)估值錯誤的處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基金資產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
當基金份額淨值小數點後3位以內(含第3位)發生估值錯誤時,視為基金份額淨值錯誤。
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應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估值錯誤類型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如果由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或登記機構、或銷售機構、或投資人自
身的過錯造成估值錯誤,導致其他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過錯的責任人應當對由於該估值錯誤遭受損失
當事人(「受損方」)的直接損失按下述「估值錯誤處理原則」給予賠償,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估值錯誤的主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資料申報差錯、數據傳輸差錯、數據計算差錯、系統故
障差錯、下達指令差錯等。
2、估值錯誤處理原則
(1)估值錯誤已發生,但尚未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及時協調各方,及時進行
更正,因更正估值錯誤發生的費用由估值錯誤責任方承擔;由於估值錯誤責任方未及時更正已產生的
估值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估值錯誤責任方對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若估值錯誤責任方已
經積極協調,並且有協助義務的當事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更正而未更正,則其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
任。估值錯誤責任方應對更正的情況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確保估值錯誤已得到更正。
(2)估值錯誤的責任方對有關當事人的直接損失負責,不對間接損失負責,並且僅對估值錯誤的
有關直接當事人負責,不對第三方負責。
(3)因估值錯誤而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負有及時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但估值錯誤責任方仍應
對估值錯誤負責。如果由於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不返還或不全部返還不當得利造成其他當事人的利
益損失(「受損方」),則估值錯誤責任方應賠償受損方的損失,並在其支付的賠償金額的範圍內對獲
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當得利的權利;如果獲得不當得利的當事人已經將此部分不當得
利返還給受損方,則受損方應當將其已經獲得的賠償額加上已經獲得的不當得利返還的總和超過其實
際損失的差額部分支付給估值錯誤責任方。
(4)估值錯誤調整採用儘量恢復至假設未發生估值錯誤的正確情形的方式。
(5)估值錯誤責任方拒絕進行賠償時,如果因基金管理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託管人
應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如果因基金託管人過錯造成基金資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
金的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除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並拒絕進行
賠償時,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向差錯方追償。
(6)如果出現估值錯誤的當事人未按規定對受損方進行賠償,並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基金
合同》或其他規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據法院判決、仲裁裁決對受損方承擔了賠償責任,則基金管
理人有權向出現過錯的當事人進行追索,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或補償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7)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則處理估值錯誤。
3、估值錯誤處理程序
估值錯誤被發現後,有關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並根據估值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估值錯誤的
責任方;
(2)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對因估值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估值錯誤處理原則或當事人協商的方法由估值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記機構交易數據的,由基金登記機構進行更正,
並就估值錯誤的更正向有關當事人進行確認。
4、基金份額淨值估值錯誤處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通報基金託管人,並採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2)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2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通報基金託管人並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錯誤偏差達到基金份額淨值的0.5%時,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
(3)前述內容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處理。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 佔基金相當比例的投資品種的估值出現重大轉變,基金管理人為保障投資人的利益,決定延
遲估值;
4、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
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估值;
5、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淨值的確認
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計算,基金託管人負責進行
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開放日交易結束後計算當日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並發送給基金
託管人。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覆核確認後發送給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淨值予以公
布。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項進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誤差不作為基金資產估值
錯誤處理。
2、由於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或標的指數供應商發送的數據錯誤,有關會計制度變化或由於
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
未能發現該錯誤而造成的基金資產淨值計算錯誤,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可以免除賠償責任。但基
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十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的利潤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基
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餘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不進行收益分
配。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八、基金份額的折算
(一)定期份額折算
在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份額存續期內的每個會計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會計年度
外)第一個工作日,本基金將按照以下規則進行基金的定期份額折算。
1、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每個會計年度第一個工作日。
2、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份額。
3、基金份額折算頻率
每年折算一次。
4、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按照本招募說明書第七部分「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進行基金
份額參考淨值計算,對鵬華地產A份額的約定應得收益進行定期份額折算。
在基金份額折算前與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配比保持1:1的比例。對
於鵬華地產A份額的約定應得收益,即鵬華地產A份額每個會計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超
出1.000元部分,將折算為場內鵬華地產份額分配給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持
有的每2份鵬華地產份額將按1份鵬華地產A份額獲得新增鵬華地產份額的分配。持有場外鵬華地產
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外鵬華地產份額的分配;持有場內鵬華地產份額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分配。經過上述份額折算,鵬華地
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調整為1.000元,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將相應調整。
每個會計年度第一個工作日為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本基金將對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份額
進行定期份額折算。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1)鵬華地產A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不改變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1.png
其中,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2.png
: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3.png
因持有鵬華地產A份額而新增的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4.png
其中,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2.png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5.png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6.png
: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公式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7.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8.png
定期份額折算後的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2)鵬華地產B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不改變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及其份額數,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9.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0.png
(3)鵬華地產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等於定期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與新增的鵬華地產
份額的份額數之和,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1.png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新增的鵬華地產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2.png
其中,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5.png
: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6.png
: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計算公式同上。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07.png
5、定期份額折算示例
假設本基金成立後第2個會計年度第一個工作日為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鵬華地產份額當天折算
前資產淨值為8,659,000,000元。當天場外鵬華地產份額、場內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
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分別為55億份、10億份、20億份、20億份。前一個會計年度末每份鵬華地產
A份額資產淨值為1.065元,且未進行不定期份額折算。
定期份額折算的對象為基準日登記在冊的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份額,即20億份和65億
份。
(1)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
定期折算後持有的鵬華地產A份額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3.png
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淨值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4.png
因持有鵬華地產A份額而新增的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5.png
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後總共持有20億份鵬華地產A份額,基金份額淨值為1.0000
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鵬華地產份額,基金份額淨值為1.300元。
(2)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新增的鵬華地產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7.png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後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8.png
(二)不定期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額折算外,本基金還將在以下兩種情況進行份額折算,即當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
額淨值達到1.500元時或當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跌至0.250元時。
1、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當達到不定期折算條件時,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確定折算基準日。
2、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
3、基金份額折算頻率
不定期。
4、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當達到不定期折算條件時,本基金將分別對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進
行份額折算,份額折算後本基金將確保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比例為1:1,份額折算後
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均調整為
1.000元。
(1)當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淨值達到1.500元時,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
份額將按照如下公式進行份額折算:
1)鵬華地產A份額
① 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與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相等,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19.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1.png
② 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將持有鵬華地產A份額與新增場內鵬華地產份
額,且所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不變。
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2.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3.png
2)鵬華地產B份額
① 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與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相等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4.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5.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6.png
② 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將持有鵬華地產B份額與新增場內鵬華地產份
額,且所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不變。
鵬華地產B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7.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5.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8.png
3)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前後所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的資產淨值不變。場外鵬華地產份額持
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外鵬華地產份額,場內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內鵬華
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不定期份額折算後的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9.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1.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2.png
(2)當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跌至0.250元時,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
鵬華地產B份額將按照如下公式進行份額折算:
1)鵬華地產B份額
份額折算前後鵬華地產B份額所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不變,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3.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5.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4.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6.png
2)鵬華地產A份額
① 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保持1:1配比,即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5.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6.png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7.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1.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6.png
② 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的持有人在份額折算後將持有鵬華地產A份額與新增場內鵬華地產份
額,且所對應的基金資產淨值不變。
鵬華地產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8.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3.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A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1.png
3)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前後所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的資產淨值不變。場外鵬華地產份額持
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外鵬華地產份額,場內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份額折算後獲得新增場內鵬華
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份額持有人不定期份額折算後的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為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29.png
其中,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0.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前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1.png
:不定期份額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份額數。 https://idrep.phfund.com.cn/default/report/pageoffice/upload/2c925c105cc82f19015cce85756878d9.files/image032.png
5、不定期份額折算示例
(1)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達到1.500元
設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額折算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
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
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均調整為1.000元,則各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
華地產B份額10,000份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額的變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後
份額淨值/
份額參考淨值
份額數
份額淨值/
份額參考淨值
份額數
鵬華地產份額
1.536元
10,000份
1.000元
15,360份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A份額
1.028元
10,000份
1.000元
10,000份鵬華地產A份額+
280份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B份額
2.044元
10,000份
1.000元
10,000份鵬華地產B份額+
10,440份鵬華地產份額
(2)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達到0.250元
設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額折算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
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後,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鵬
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均調整為1.000元,則各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
華地產B份額10,000份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額的變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折算後
份額淨值/
份額參考淨值
份額數
份額淨值/
份額參考淨值
份額數
鵬華地產份額
0.617元
10,000份
1.000元
6,170份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A份額
1.028元
10,000份
1.000元
2,060份鵬華地產A份額+
8,220份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B份額
0.206元
10,000份
1.000元
2,060份鵬華地產B份額
(三)基金份額折算餘額的處理方法
份額折算後場外基金份額的份額數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兩位以後的部分舍
棄,餘額計入基金財產;場內基金份額的份額數計算結果保留到整數位,餘額的處理方法按照深圳證
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則及有關規定執行。
(四)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屆時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
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定暫停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上市交易、鵬華地產份額的申購與贖
回、鵬華地產份額與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配對轉換等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
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五)基金份額折算結果的公告
基金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按照《信息披露辦法》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特殊情形的處理
若在某一會計年度最後一個工作日發生《基金合同》約定的本基金不定期份額折算的情形時,基
金管理人本著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原則,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按照定期份額折算的規則或者不
定期份額折算的規則進行份額折算。
(七)其他事項
基金管理人、深圳證券交易所、基金登記機構有權調整上述規則,本基金《基金合同》將相應予
以修改,且此項修改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列示。
十九、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終止運作
(一)本基金應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規定終止鵬華地
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運作,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為此,基金管理人將向深圳證券
交易所申請基金份額終止上市,並辦理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折算。具體終止運作
的時間安排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基金管理人應根據前述法律法規將基金合同做相應修改並
公告。
(二)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折算
份額折算基準日,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將全部折算成場內鵬華地產份額。
1、份額折算基準日
份額折算基準日為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終止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具體日期見基金
管理人屆時發布的公告。
2、份額折算方式
在份額折算基準日日終,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
份額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額淨值折算成場內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產B份額)基金
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後場內鵬華地產份額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餘額計入基金資產。
份額折算計算公式:
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產B份額)的折算比例=份額折算基準日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
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份額折算基準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
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產B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後場內鵬華地產份額=基金份
額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數×鵬華地產A份額(或鵬華地
產B份額)的折算比例
3、份額折算後的基金運作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全部折算為場內鵬華地產份額後,本基金接受場外與場內申購
和贖回,開始申購、贖回的時間及具體操作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為準。
4、份額折算的公告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份額折算結束後,基金管理人應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為保證基金份額折算期間本基金的平穩運作,基金管理人可暫停相關份額的交易和申購或贖回等
相關業務,具體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二十、基金的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證券帳戶開戶費用、帳戶維護費用;
10、基金的上市費和年費;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0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00 %÷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託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
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2%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託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
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02%的年費率計提。標的指數許可使用
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當季不足50,000元的,按
50,000元計算),計費期間不足一季度的,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計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
送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季前10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
付給標的指數供應商。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標的指數供應商根據相應指數許可協議變更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率和計算方式時,基金管理人需
依照有關規定最遲於新的費率和計費方式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
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
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二十一、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的會計政策
1、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基金會計責任方;
2、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會計年度按如下原則: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於2個月,可以併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帳單位;
4、會計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會計制度;
5、本基金獨立建帳、獨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託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會計帳目、憑證並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
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
7、基金託管人每月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的審計
1、基金管理人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相互獨立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
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對本基金的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註冊會計師,應事先徵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通報基金託管人。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需在2
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應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
人及其日常機構(如有)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
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簡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
定的全國性報刊(以下簡稱「指定報刊」)和指定網際網路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包括基金管
理人網站、基金託管人網站、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等媒介披露,並保證基金投資者能夠按
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為: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對證券投資業績進行預測;
3、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4、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或者基金銷售機構;
5、登載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文字;
6、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四)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應採用中文文本。如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
保證不同文本的內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間發生歧義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基金公開披露的信息採用阿拉伯數字;除特別說明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當事人的各項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召開的規則及具體程序,說明基金產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資者重大利益的事項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最大限度地披露影響基金投資者決策的全部事項,說明基金認購、申購
和贖回安排、基金投資、基金產品特性、風險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內容。《基金
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說明書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
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基金招募說明書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
(3)基金託管協議是界定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保管及基金運作監督等活動中的權
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
(4)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摘要文件,用於向投資者提供簡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
更新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並登載在指定網站及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其他
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終止運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產品資
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將基金招募說明書、
《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託管協議
登載在網站上。
2、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並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
登載於指定媒介上。
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
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獲準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
額上市交易前至少3個工作日,將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公告書登載於指定媒介上。
5、基金淨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開始上市交易前或鵬華地產份額開始
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
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在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開始上市交易後或鵬華地產份額開始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後,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
放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
額參考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
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
考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6、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載明鵬華地產份額申購、贖回價
格的計算方式及有關申購、贖回費率,並保證投資者能夠在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查閱或者復
制前述信息資料。
7、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中期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將年度報告登載在指定網
站上,並將年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具有證
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基金中期報告,將中期報告登載在指定
網站上,並將中期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
定網站上,並將季度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中期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
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
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佔比、報告期
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
8、臨時報告
本基金髮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2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並登載在指定報刊和
指定網站上。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
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
(2)基金合同終止、基金清算;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併;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5)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等事項,基金託管人委
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覆核等事項;
(6)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7)基金管理人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變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託管人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12個月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專門基
金託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最近12個月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財產、基金管理業務、基金託管業務的訴訟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因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
事處罰,基金託管人或其專門基金託管部門負責人因基金託管業務相關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刑事
處罰;
(13)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買賣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與
其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公司發行的證券或者承銷期內承銷的證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但
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5)管理費、託管費、申購費、贖回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6)基金份額淨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淨值百分之零點五;
(17)本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18)本基金髮生巨額贖回並延期辦理;
(19)本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並暫停接受贖回申請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20)本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或重新接受申購、贖回申請;
(21)本基金開始辦理或暫停接受份額配對轉換申請;
(22)本基金暫停接受份額配對轉換申請後重新接受份額配對轉換;
(23)本基金進行基金份額折算;
(24)本基金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
(25)本基金髮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6)基金管理人採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7)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認為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
其他事項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9、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
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以及可能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後應當
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並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
10、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當依法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
11、清算報告
基金合同終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並作出清算報
告。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應當將清算報告登載在指定網站上,並將清算報告提示性公告登載在指定報刊
上。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若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
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文件中披露金融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
標等,並充分揭示金融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六)信息披露事務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專門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
理信息披露事務。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基金信息,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
等法規的規定。
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編
制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鵬華地產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基金定期報
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清算報告等公開披露的相關基金信息進行覆核、審
查,並向基金管理人進行書面或電子確認。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在指定報刊中選擇一家報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託
管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報送擬披露的基金信息,並保證相關報送信息的真實、準
確、完整、及時。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
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於指定媒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信息,並且在不同
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內容應當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除按法律法規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著眼於為投資者決策提供有用信息
的角度,在保證公平對待投資者、不誤導投資者、不影響基金正常投資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
披露服務的質量。具體要求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及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前述自主披露如產生信息披
露費用,該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為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專業機構,應當製作工
作底稿,並將相關檔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終止後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發布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信息置備於
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供社會公眾查閱、複製。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項以法律法規規定及本章節約定的內容為準。
二十三、風險揭示
本基金屬於股票型基金,其預期的風險與收益高於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為
證券投資基金中較高預期風險、較高預期收益的品種。同時本基金為指數基金,通過跟蹤標的指數表
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徵。
從本基金所分拆的兩類基金份額來看,鵬華地產A份額為穩健收益類份額,具有低風險且預期收
益相對較低的特徵;鵬華地產B份額為積極收益類份額,具有高風險且預期收益相對較高的特徵。
本基金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本基金特有
風險(包括作為指數基金的風險、作為上市基金的風險和作為分級基金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一)市場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受到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基金收益
水平變化,產生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
因國家宏觀政策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
隨經濟運行的周期性變化,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變化。基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股票,
收益水平也會隨之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證券市場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也影響著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基金收益水
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
4、匯率風險
匯率的變化可能對國民經濟不同部門造成不同的影響,從而導致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業績及其
股票價格發生波動,使得基金的收益產生變化。
5、上市公司經營風險
上市公司的經營好壞受多種因素影響,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行業競爭、人員素質
等,這些都會導致企業的盈利發生變化。如果基金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經營不善,其股票價格可能下
跌,或者能夠用於分配的利潤減少,使基金投資收益下降。雖然基金可以通過投資多樣化來分散這種
非系統風險,但不能完全規避。
6、購買力風險
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導致貨幣購買力下降,從而使基金的實際收益下降。
(二)管理風險
在基金管理運作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會影響其對信息的佔有
和對經濟形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從而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益水平與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術等相關性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響基
金收益水平。
(三)操作風險
在本基金的投資、交易、服務與後臺運作等業務過程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差錯導致投
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及銷售代
理機構等。
(四)流動性風險
本基金屬於開放式基金,在基金的所有開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義務接受投資者的申購和贖回。
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使資金淨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
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生巨額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
難,導致流動性風險,可能影響基金份額淨值。
(1)擬投資市場、行業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
本基金是一隻股票型基金,投資於中證800地產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
產淨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為中證800地產指數,該指數是
從中證800指數樣本股中挑選屬於地產行業的公司股票組成樣本股,可以綜合反映滬深兩市屬於地產
行業的公司股票的整體走勢,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一般情況下具有較好的流動性。
(2)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
開放式基金要隨時應對投資人的贖回,如果基金資產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者變現為現金時對
基金淨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都會影響基金運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發生巨額贖回時,如果基金資產
變現能力差,可能會產生基金倉位調整的困難,導致流動性風險。
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將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綜合運用各類流動性風險
管理工具,對贖回申請等進行適度調整,作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輔助措施,包
括但不限於延期辦理巨額贖回申請、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延緩支付贖回款項、收取短期贖回費、暫停
基金估值、擺動定價機制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措施。基金管理人實施前述備用流動性風險管理工
具時,投資者可能面臨無法及時贖回、無法全部贖回、或贖回成本相對較高的風險。
(3)巨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內部巨額贖回應對機制,對基金巨額贖回情況進行嚴格的事前監測、事中管控
與事後評估。當基金髮生巨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流動性評估,確認是否可以
接受所有贖回申請。當發現現金類資產不足以支付贖回款項時,需充分評估基金組合資產變現能力、
投資比例變動與基金單位份額淨值波動的基礎上,審慎接受、確認贖回申請,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
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巨額贖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全額贖回、
部分延期贖回或暫停贖回。同時,如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
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10%以上的,基金管
理人可對其採取延期辦理贖回申請的措施。
(五)信用風險
基金在交易過程發生交收違約,或者基金所投資債券之發行人出現違約、拒絕支付到期本息,都
可能導致基金資產損失和收益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六)投資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作為指數基金存在的風險
(1)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的風險
標的指數並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股票市場。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平均回報率與整個股票市場的平均回
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2)標的指數變更的風險
儘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據《基金合同》規定,如出現變更標的指數的情形,本基金將變更標的指
數。基於原標的指數的投資政策將會改變,投資組合將隨之調整,基金的收益風險特徵將與新的標的
指數保持一致,投資者須承擔此項調整帶來的風險與成本。
(3)基金投資組合回報與標的指數回報偏離的風險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資組合的收益率與標的指數的收益率發生偏離:
1)由於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或變更編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
蹤誤差;
2)由於標的指數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等行為導致成份股在標的指數中的權重發生變化,使本基
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產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3)成份股派發現金紅利等將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離度;
4)由於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動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或承擔衝擊成本而產
生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
5)由於基金投資過程中的證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費和託管費的存在,使基金投資組合與標
的指數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6)在本基金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蹤指數的水平、技術手段、買入
賣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程度;
7)其他因素,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
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賣空、對衝機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基金
申購與贖回帶來的現金變動;因指數發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由此產生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差。
2、作為上市基金存在的風險
(1)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在《基金合同》生效且本基金符合上市交易條件後,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B份額在深圳證
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由於上市期間可能因信息披露導致基金停牌,投資者在停牌期間不能買賣基
金,產生風險;同時,可能因上市後交易對手不足導致基金流動性風險;另外,當基金份額持有人將鵬
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B份額通過份額配對轉換轉為鵬華地產份額並轉託管至場外後導致場內的基
金份額或持有人數不滿足上市條件時,本基金存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可能。
(2)基金份額折溢價的風險
本基金鵬華地產A份額和鵬華地產B份額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價格可能不同於基金份額淨值,從而
產生折價或者溢價的情況,雖然份額配對轉換套利機制設計已將基金份額折溢價的風險降至較低水平,
但是該制度不能完全規避該風險的存在。
3、作為分級基金存在的風險
(1)分級機制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基金,通過跟蹤標的指數表現,具有與標的指數以及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
風險收益特徵。但由於本基金存在分拆的兩類基金份額,分級機制令兩類基金份額具有不同的風險收
益特徵,從而帶來不同於跟蹤標的指數的指數基金的風險:鵬華地產A份額為穩健收益類份額,具有
低風險且預期收益相對較低的特徵;鵬華地產B份額為積極收益類份額,具有高風險且預期收益相對
較高的特徵。
(2)份額折算風險
1)本基金份額折算時,投資者所持基金份額可能發生變化,形成與之前所持基金份額組合不同的
風險收益特徵,從而產生風險;
2)本基金份額折算時,場外份額數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場內份額數保留至整數位,剩餘部分舍
棄並計入基金資產。該尾差處理原則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從而產生風險;
3)當投資者通過不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買賣基金份額時,可能無法
贖回份額折算後新增的基金份額,從而產生風險。
(3)配對轉換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本基金的存續期內,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辦理鵬華地
產份額與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之間的配對轉換。配對轉換業務的辦理可能改變鵬華地產
A份額和鵬華地產B份額的市場供求關係,影響基金份額的交易價格,從而產生風險;該業務也可能
出現暫停辦理或申請無法確認的情形,從而產生風險。
(4)基金的收益分配風險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將不進行收益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基金的A份額
和B份額實施份額折算。基金份額折算後,如果出現新增份額的情形,投資者可通過賣出或贖回折算
後新增份額的方式獲取投資回報,但是,投資者通過變現折算後的新增份額以獲取投資回報的方式並
不等同於基金收益分配,投資者不僅須承擔相應的交易成本,還可能面臨基金份額賣出或贖回的價格
波動風險。
(七)其他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證券交易所、登記機構及銷售代
理機構等機構無法正常工作,從而有影響基金的申購和贖回按正常時限完成的風險。
二十四、基金的終止與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完成備案手續後方可執行,自決議生效後
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
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
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
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
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分別計算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的應計
分配比例,並據此向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持
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師事務所
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後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分享基金財產收益;
(2)參與分配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
(3)依法轉讓或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規定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者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6)查閱或者複製公開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損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起訴訟或仲裁;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認真閱讀並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資基金產品,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3)關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時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4)交納基金認購、申購、贖回款項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規定的費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額範圍內,承擔基金虧損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責任;
(6)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8)返還在基金交易過程中因任何原因獲得的不當得利;
(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獨立運用並管理基金財產;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費用;
(4)銷售基金份額;
(5)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監督基金託管人,如認為基金託管人違反了《基金合同》
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託管人;
(8)選擇、更換基金銷售機構,對基金銷售機構的相關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9)擔任或委託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擔任基金登記機構辦理基金登記業務並獲得《基金合同》規
定的費用;
(10)依據《基金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
(12)依照法律法規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資公司行使股東權利,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財產投
資於證券所產生的權利;
(1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
為;
(15)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經紀商或其他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外部機
構;
(16)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訂和調整有關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和非交易
過戶等業務的業務規則;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依法募集資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申
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基金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
基金財產;
(5)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證所管理的基金財產
和基金管理人的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別管理,分別記帳,進行證券投資;
(6)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運作基金財產;
(7)依法接受基金託管人的監督;
(8)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額認購、申購、贖回和註銷價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規定,按有關規定計算並公告基金淨值信息,確定鵬華地產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9)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10)編制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11)嚴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2)保守基金商業秘密,不洩露基金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向他人洩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規定受理申購與贖回申請,及時、足額支付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託管
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規定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會計帳冊、報表、記錄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者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發出,並且保證投資者能夠按照
《基金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條件下得
到有關資料的複印件;
(18)組織並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9)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通知基金託管人;
(20)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的損失或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賠
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監督基金託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託管人違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基金管理人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償;
(22)當基金管理人將其義務委託第三方處理時,應當對第三方處理有關基金事務的行為承擔責
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間未能達到基金的備案條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
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結束後30日內退還基金認購
人;
(25)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26)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依《基金合同》約定獲得基金託管費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或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費用;
(3)監督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如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違反《基金合同》及國家法律法
規行為,對基金財產、其他當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形,應呈報中國證監會,並採取必要措施
保護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4)根據相關市場規則,為基金開設證券帳戶、為基金辦理證券交易資金清算;
(5)提議召開或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時,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2、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基金託管人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持有並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設立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業
務的專職人員,負責基金財產託管事宜;
(3)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監察與稽核、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確保基金財產的安全,
保證其託管的基金財產與基金託管人自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財產相互獨立;對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
分別設置帳戶,獨立核算,分帳管理,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帳戶設置、資金劃撥、帳冊記錄等方面相
互獨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財產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謀取利益,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訂的與基金有關的重大合同及有關憑證;
(6)按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
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業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另有規定外,在基金信息
公開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
(8)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鵬華地產
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9)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10)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出具意見,說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
要方面的運作是否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執行《基金合同》規定的
行為,還應當說明基金託管人是否採取了適當的措施;
(11)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帳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15年以上;
(12)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13)按規定製作相關帳冊並與基金管理人核對;
(14)依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關規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贖回款項;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或配合基金份
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17)參加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8)面臨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和銀行監管機構,並
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違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財產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責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20)按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基金管理人因違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財產損失時,應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償;
(21)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定;
(22)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
持有人出席會議並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審議事項應分別由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
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獨立進行表決。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在其對應的份
額類別內擁有平等的投票權。
(一)召開事由
1、當出現或需要決定下列事由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終止《基金合同》;
(2)更換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託管人;
(4)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報酬標準;
(6)變更基金類別;
(7)本基金與其他基金的合併;
(8)變更基金投資目標、範圍或策略;
(9)變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1)單獨或合計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議當日的基金份額計算,下同)就同一
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2)終止基金份額的上市,但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
規定取消分級運作機制而需要終止上市或因本基金不再具備上市條件而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
除外;
(13)對基金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14)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應當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事項。
2、以下情況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修改,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調低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和其他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
(2)法律法規要求增加的基金費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調整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調低贖回費率或變更收費
方式;
(4)因相應的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或登記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發生變動而應當對《基金合
同》進行修改;
(6)對《基金合同》的修改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
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發生重大變化;
(7)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會議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不能召開時,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基金託管人認為有必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書面提議。基金管
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
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基金託管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
的,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
4、單獨或合計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書面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書面提議。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代表和基金託管人。基金管理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基
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單獨或合計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
額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仍認為有必要召開的,應當向基金託管人提出書面提議。基
金託管人應當自收到書面提議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召集,並書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代
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決定召集的,應當自出具書面決定之日起60日內召開。
5、單獨或合計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就同一事項要求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而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
都不召集的,單獨或合計持有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並至少提前30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
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配合,不得阻礙、幹擾。
6、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召集人負責選擇確定開會時間、地點、方式和權益登記日。
(三)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時間、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1、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集人應於會議召開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通知應至少載明以下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會議形式;
(2)會議擬審議的事項、議事程序和表決方式;
(3)有權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4)授權委託證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達
時間和地點;
(5)會務常設聯繫人姓名及聯繫電話;
(6)出席會議者必須準備的文件和必須履行的手續;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採取通訊開會方式並進行表決的情況下,由會議召集人決定在會議通知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所採取的具體通訊方式、委託的公證機關及其聯繫方式和聯繫人、書面表決意見寄交的截止
時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還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
督;如召集人為基金託管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
如召集人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則應另行書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到指定地點對表決意見的計
票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表決意見的
計票效力。
(四)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的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可通過現場開會方式、通訊開會方式或法律法規和監管機關允許的其他方式
召開,會議的召開方式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1、現場開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委派代表出席,現場開會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的授權代表應當列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不派代表列
席的,不影響表決效力。現場開會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以進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程:
(1)親自出席會議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及
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並且持有基金份額
的憑證與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記資料相符;
(2)經核對,匯總到會者出示的在權益登記日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顯示,有效的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
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
有效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鵬華
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後、6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
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應不少於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
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總份額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訊開會。通訊開會係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將其對表決事項的投票以書面形式在表決截至日以前
送達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訊開會應以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通訊開會的方式視為有效:
(1)會議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會議通知後,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布相關提示性公
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通知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基金管理人)到指
定地點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會議召集人在基金託管人(如果基金託管人為召集人,則為
基金管理人)和公證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會議通知規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書面表決意見;基
金託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經通知不參加收取書面表決意見的,不影響表決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鵬華地
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不小於在權益登記日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
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
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
額各自基金份額小於在權益登記日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總份額
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3個月以後、6個月以內,就原
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含
三分之一)以上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基金份額的持有人直接出具書
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
(4)上述第(3)項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
人,同時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受託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
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權委託證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會議通知的規定,並與基金登記機
構記錄相符。
(五)議事內容與程序
1、議事內容及提案權
議事內容為關係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決定終止《基金
合同》、更換基金管理人、更換基金託管人、與其他基金合併、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
事項以及會議召集人認為需提交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集人發出召集會議的通知後,對原有提案的修改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召開前及時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得對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內容進行表決。
2、議事程序
(1)現場開會
在現場開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會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條規定程序確定和公布監票人,然後由大
會主持人宣讀提案,經討論後進行表決,並形成大會決議。大會主持人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會議的
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未能主持大會的情況下,由基金託管人授權其出席會議的代表主持;如
果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和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均未能主持大會,則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
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舉產生一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該次基金份額持有
人大會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影響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作出的決議的效力。
會議召集人應當製作出席會議人員的籤名冊。籤名冊載明參加會議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
份證明文件號碼、持有或代表有表決權的基金份額、委託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和聯繫方式等事項。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後2個工作日
內在公證機關監督下由召集人統計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證機關監督下形成決議。
(六)表決
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在其對應的份額類別
內有一票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分為一般決議和特別決議:
1、一般決議,一般決議須經參加大會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除
下列第2項所規定的須以特別決議通過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均以一般決議的方式通過。
2、特別決議,特別決議應當經參加大會的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
自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做出。
轉換基金運作方式、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終止《基金合同》、本基金與其他基金合併以
特別決議通過方為有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採取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採取通訊方式進行表決時,除非在計票時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否則提交符合會議通知中規定
的確認投資者身份文件的表決視為有效出席的投資者,表面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書面表決意見視為有
效表決,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項提案內並列的各項議題應當分開審議、逐項表決。
(七)計票
1、現場開會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
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選舉兩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與大會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監
督員共同擔任監票人;如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會雖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
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主持人應當在會議開始後宣
布在出席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中選舉三名基金份額持有人代表擔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
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效力。
(2)監票人應當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決後立即進行清點並由大會主持人當場公布計票結果。
(3)如果會議主持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或代理人對於提交的表決結果有懷疑,可以在宣布表決結
果後立即對所投票數要求進行重新清點。監票人應當進行重新清點,重新清點以一次為限。重新清點
後,大會主持人應噹噹場公布重新清點結果。
(4)計票過程應由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不出席大會的,不影響計票的
效力。
2、通訊開會
在通訊開會的情況下,計票方式為:由大會召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授權代表(若
由基金託管人召集,則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
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
果。
(八)生效與公告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召集人應當自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完成備案手續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採用通訊方式進行表決,
在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時,必須將公證書全文、公證機構、公證員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生效的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對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均有約束力。
(九)本部分關於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事由、召開條件、議事程序、表決條件等
規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規的部分,如將來法律法規修改導致相關內容被取消或變更
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後,可直接對本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和調整,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審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法
(一)基金利潤的構成
基金利潤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基
金已實現收益指基金利潤減去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後的餘額。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潤
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基金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在存續期內,本基金(包括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不進行收益分
配。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基金財產管理、運用相關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與比例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基金合同》生效後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和訴訟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證券帳戶開戶費用、帳戶維護費用;
10、基金的上市費和年費;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0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00 %÷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託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
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2%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託管人根據與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
數據,自動在月初5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帳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
令。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02%的年費率計提。標的指數許可使用
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2%÷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當季不足50,000元的,按
50,000元計算),計費期間不足一季度的,根據實際天數按比例計算。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
送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劃款指令,基金託管人覆核後於次季前10 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
付給標的指數供應商。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標的指數供應商根據相應指數許可協議變更標的指數許可使用費率和計算方式時,基金管理人需
依照有關規定最遲於新的費率和計費方式實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0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
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
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五、基金財產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限制
(一)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含中小
板、創業板股票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
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
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
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
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會做相應調整。
(二)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1)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
金基金資產的80%;
(2)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
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
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
(6)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不得超過其各類
資產支持證券合計規模的10%;
(10)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
券期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
出;
(11)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40%;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
10%;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
資產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
產支持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
20%;
(15)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不低於
基金資產淨值的9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
日基金資產淨值的20%;
(17)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證券市
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
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8)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
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除上述第(2)、(10)、(17)、(18)條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
動、股權分置改革中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關約
定。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的投資的監督與檢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則本基金
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2、禁止行為
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財產不得用於下列投資或者活動:
(1)承銷證券;
(2)違反規定向他人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3)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4)買賣其他基金份額,但是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出資;
(6)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證券交易活動;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取消上述禁止性規定,如適用於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則
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六、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一)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方法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後的價值。
(二)基金淨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開始上市交易前或鵬華地產份額開始
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前,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
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
在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開始上市交易後或鵬華地產份額開始辦理申購或者贖回後,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
放日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
額參考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在不晚於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網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日的
鵬華地產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鵬華地產A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
考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七、基金合同變更和終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變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應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的,應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對於可不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託管人同意後變更並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2、關於《基金合同》變更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完成備案手續後方可執行,自決議生效後
兩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終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職責終止,在6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託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4、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基金財產的清算
1、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自出現《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成立清算小組,基金
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
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職責: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5、基金財產清算的期限為6個月。
(四)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財
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五)基金財產清算剩餘資產的分配
依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將基金財產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交納
所欠稅款並清償基金債務後,分別計算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的應計
分配比例,並據此向鵬華地產份額、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各自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持
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六)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須及時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由律師事務所
出具法律意見書後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基金財產清算公告於基金財產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
案後5個工作日內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公告。
(七)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有關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
能解決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
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基金合同當事人應恪守各自的職責,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履行基金合同規定
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基金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資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製成冊,供投資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銷售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查
閱。
二十六、基金託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一、託管協議當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68號深圳國際商會中心43層
郵政編碼:518048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設立機關及批准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31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1.5億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以及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它業務。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樓
郵政編碼: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國立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貳仟伍佰億壹仟零玖拾柒萬柒仟肆佰捌拾陸元整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經營範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
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
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
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業務監督和核查
(一)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範圍、投資對象
進行監督。《基金合同》明確約定基金投資風格或證券選擇標準的,基金管理人應按照基金託管人要
求的格式提供投資品種池,以便基金託管人運用相關技術系統,對基金實際投資是否符合《基金合
同》關於證券選擇標準的約定進行監督,對存在疑義的事項進行核查。
本基金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含中小
板、創業板股票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股指期貨、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
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
入投資範圍。
(二)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投資、融資比例進行
監督。基金託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調整期限進行監督:
1. 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
基金資產的80%;;
2. 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
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5%;
5.本基金投資於同一原始權益人的各類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資產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級別)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資產支持證券規模的
10%;
8.本基金應投資於信用級別評級為BBB以上(含BBB)的資產支持證券。基金持有資產支持證券期
間,如果其信用等級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標準,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予以全部賣出;
8.本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市場進行債券回購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40%;
10.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證券,其公允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5%;本基金持有的
同一流通受限證券,其公允價值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0 %;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買入期貨合約價值與有價證券市值之和,不得超過基金資產
淨值的100%。其中,有價證券指股票、債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權證、資產支持
證券、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不含質押式回購)等。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賣出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基金持有的股票總市值的20%。
1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價值,合計(軋差計算)應當不低於基金
資產淨值的9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倉)的股指期貨合約的成交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基
金資產淨值的20%。
本基金在開始進行股指期貨投資之前,應與基金託管人就股指期貨開戶、清算、估值、交收等事
宜另行具體協商;
16.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
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規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動新增流動性受限資產的投資;
17.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可
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規對上述投資組合比例限制進行變更的,以變更後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
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於本基金,則本基金投資不再受相關限制。
除上述第2、8、16、17條外,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合併、基金規模變動、股權分置改革中
支付對價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
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
(三)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本託管協議第十五條第九
款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督。基金託管人通過事後監督方式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資禁止行為進行監
督。
(四)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參與銀行間債
券市場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應在基金投資運作之前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的、
經慎重選擇的、本基金適用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並約定各交易對手所適用的交易結算方
式。基金管理人應嚴格按照交易對手名單的範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選擇交易對手。基金託管人監督基
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進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對銀行間
債券市場交易對手名單及結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單確定前已與本次剔除的交易對手所進行但尚未結
算的交易,仍應按照協議進行結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據市場情況需要臨時調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對
手名單及結算方式的,應向基金託管人說明理由,並在與交易對手發生交易前3個工作日內與基金託
管人協商解決。
基金管理人負責對交易對手的資信控制,按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規則進行交易,並負責解決因
交易對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糾紛及損失,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及損失。若未
履約的交易對手在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確定的時間前仍未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對相應損失先行予以承擔,然後再向相關交易對手追償。基金託管人則根據銀行間債
券市場成交單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如基金託管人事後發現基金管理人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交易
對手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時,基金託管人應及時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
損失和責任。
(五)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
證券進行監督。
基金管理人投資流通受限證券,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
比例,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
險。基金託管人對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等的
情況進行監督。
1. 此處所稱的流通受限證券與上述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定義並不一致,為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非公
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於
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
券。本基金不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限於可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
司負責登記和存管,並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
本基金投資的受限證券應保證登記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負責相關工作的落實和協調,
並確保基金託管人能夠正常查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產生的受限證券登記存管問題,造成基金託管人
無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資產的責任與損失,及因受限證券存管直接影響本基金安全的責任及損失,由基
金管理人承擔。
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不得預付任何形式的保證金。
2.基金管理人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應制訂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其董事會批准。風險處置預
案應包括但不限於因投資受限證券需要解決的基金投資比例限制失調、基金流動性困難以及相關損失
的應對解決措施,以及有關異常情況的處置。基金管理人應在首次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前向基金託管人
提供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
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負責,確保對相關風險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在
合理的時間內有效解決基金運作的流動性問題。如因基金巨額贖回或市場發生劇烈變動等原因而導致
基金現金周轉困難時,基金管理人應保證提供足額現金確保基金的支付結算,並承擔所有損失。對本
基金因投資受限證券導致的流動性風險,基金託管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導致本基
金出現損失致使基金託管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基金管理人應賠償基金託管人由此遭受的損失。
3.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基金管理人應至少於投資前三個工作日向基金託管人提交有關書
面資料,並保證向基金託管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關資料如有調整,基金管理人應
及時提供調整後的資料。上述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中國證監會批准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發行數量、發行價格、鎖定期等發行資料。
(3)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籤訂的證券登記及服務協議。
(4)基金擬認購的數量、價格、總成本、帳面價值。
4.基金管理人應在本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披露所投
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帳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帳面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
例、鎖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關投資受限證券比例如違反有關限制規定,在合理期限內未能進行及時調整,基金管理
人應在兩個工作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
5.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規定有權對基金管理人進行以下事項監督:
(1)本基金投資受限證券時的法律法規遵守情況。
(2)在基金投資受限證券管理工作方面有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建立與完善情況。
(3)有關比例限制的執行情況。
(4)信息披露情況。
6.相關法律法規對基金投資受限證券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基金託管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對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各類
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或基金份額參考淨值計算、應收資金到帳、基金費用開支及收入確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關信息披露、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登載基金業績表現數據等進行監督和核查。
(七)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項及投資指令或實際投資運作違反法律法規、《基金
合同》和本託管協議的規定,應及時以電話提醒或書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
理人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的監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書面通知後應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時
核對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託管人發出回函,就基金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說明違規原因及糾
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託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託管
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八)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託管人依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對基
金業務執行核查。對基金託管人發出的書面提示,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答覆並改正,或就基金
託管人的疑義進行解釋或舉證;對基金託管人按照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的要求需向
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監督報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
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基金管理人承
擔。
(十)基金託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託管協
議規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託管人提出
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託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三、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的業務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託管人履行託管職責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事項包括基金託管人安全保管
基金財產、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覆核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
值和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根據基金管理人指令辦理清算交收、相關信息披露和監督基金投資運作等行
為。
(二)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財產、未對基金財產實行分帳管理、未執行或無
故延遲執行基金管理人資金劃撥指令、洩露基金投資信息等違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協議
及其他有關規定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限期糾正。基金託管人收到通知後應及時核對
並以書面形式給基金管理人發出回函,說明違規原因及糾正期限,並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改正。在
上述規定期限內,基金管理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複查,督促基金託管人改正。基金託管人應積
極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提交相關資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託管財產的完整性
和真實性,在規定時間內答覆基金管理人並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發現基金託管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託管
人限期糾正,並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託管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本協議規
定行使監督權,或採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對方進行有效監督,情節嚴重或經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
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四、基金財產的保管
(一)基金財產保管的原則
1.基金財產應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
2.基金託管人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3.基金託管人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帳戶和證券帳戶。
4.基金託管人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帳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5.基金託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保管基金財產,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協商解
決。基金託管人未經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運用、處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資產(不包含基金
託管人依據中國結算公司結算數據完成場內交易交收、託管資產開戶銀行扣收結算費和帳戶維護費等
費用)。
6.對於因為基金投資產生的應收資產,應由基金管理人負責與有關當事人確定到帳日期並通知基
金託管人,到帳日基金財產沒有到達基金帳戶的,基金託管人應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採取措施進行催
收。由此給基金財產造成損失的,基金管理人應負責向有關當事人追償基金財產的損失,基金託管人
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外,基金託管人不得委託第三人託管基金財產。
(二)基金募集期間及募集資金的驗資
1.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存於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託管人的營業機構開立的「基金募集專
戶」。該帳戶由基金管理人開立並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滿或基金停止募集時,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基金募集金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
符合《基金法》、《運作辦法》等有關規定後,基金管理人應將屬於基金財產的全部資金劃入基金託
管人開立的基金銀行帳戶,同時在規定時間內,聘請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出具的驗資報告由參加驗資的2名或2名以上中國註冊會計師籤字方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未能達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條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規定辦理退款等事
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可以基金的名義在其營業機構開立基金的銀行帳戶,並根據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規的
指令辦理資金收付。本基金的銀行預留印鑑由基金託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使用,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
假借本基金的名義開立任何其他銀行帳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帳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外的活動。
3.基金銀行帳戶的開立和管理應符合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
4.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基金託管人可以通過基金託管人專用帳戶辦理基金資產的支
付。
(四)基金證券帳戶和結算備付金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基金託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為基金開立基金託管人
與基金聯名的證券帳戶。
2.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使用,僅限於滿足開展本基金業務的需要。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
得出借或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轉讓基金的任何證券帳戶,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帳戶進行本基金業務以
外的活動。
3.基金證券帳戶的開立和證券帳戶卡的保管由基金託管人負責,帳戶資產的管理和運用由基金管
理人負責。
4.基金託管人以基金託管人的名義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結算備付金帳戶,並代
表所託管的基金完成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應予以積極
協助。結算備付金、結算互保基金、交收價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規
定執行。
5.若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在本託管協議訂立日之後允許基金從事其他投資品種的投資業
務,涉及相關帳戶的開立、使用的,若無相關規定,則基金託管人比照上述關於帳戶開立、使用的規
定執行。
(五)債券託管專戶的開設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後,基金託管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在
銀行間市場登記結算機構開立債券託管帳戶,持有人帳戶和資金結算帳戶,並代表基金進行銀行間市
場債券的結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籤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主協議。
(六)其他帳戶的開立和管理
1.因業務發展需要而開立的其他帳戶,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由基金託管人
負責開立。新帳戶按有關規定使用並管理。
2.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相關帳戶的開立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辦理。
(七)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有價憑證等的保管
基金財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銀行存款開戶證實書等有價憑證由基金託管人存放於基金託管人
的保管庫,也可存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據營業中心的代保管庫,保管憑證由基金託管人持有。有價憑證的購買和轉讓,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共同辦理。基金託管人對由基金託管人以外機構實際有效控制的資產不承擔保管
責任。
(八)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籤署,由基金管理人負責。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籤署的、與基金
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別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保管。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基金管理人
代表基金籤署的與基金財產有關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於基金年度審計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協議及基
金投資業務中產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應保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應在重大合同籤署後及時以加密方式將重大合同傳真給基金託管人,並在三十個工作
日內將正本送達基金託管人處。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為《基金合同》終止後15年。
五、基金資產淨值計算與覆核
基金資產淨值是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基金份額淨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額所代表的
基金資產淨值。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中約定的基金份額的淨值計算規則計算鵬華地產份額、
鵬華地產A份額、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並在基金份額淨值計算的基礎上計算鵬華地產A
份額與鵬華地產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淨值。基金份額參考淨值是對相應基金份額價值的一個估算,
並不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可獲得的實際價值。
鵬華地產份額淨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小數點後第4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
入基金財產。鵬華地產A份額參考淨值、鵬華地產B份額參考淨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3位,
小數點後第4位四捨五入。鵬華地產A份額淨值、鵬華地產B份額淨值的計算,均保留到小數點後8
位,小數點後第9位四捨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財產。
基金管理人應每工作日對基金資產估值。估值原則應符合《基金合同》、《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
算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於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由基金管理人
負責計算,基金託管人覆核。基金管理人應於每個工作日交易結束後計算當日的基金份額資產淨值並
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給基金託管人。基金託管人對淨值計算結果覆核後以雙方認可的方式發送給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淨值予以公布。
根據《基金法》,基金資產淨值計算和基金會計核算的義務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計算
並公告基金資產淨值,基金託管人覆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因此,本基金的會計
責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礎上充分討論後,仍無法
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
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因此,就與本基金有關的會計問題,本基金的會計責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如經相關各方在平等基
礎上充分討論後,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按照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淨值的計算結果對外予以公
布。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至少應包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名稱和持有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
由基金註冊登記機構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編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應分別保管基金份
額持有人名冊,保存期不少於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則按相關法規承擔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
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北京市,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
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
敗訴方承擔。
爭議處理期間,雙方當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職責,各自繼續忠實、勤勉、盡責地
履行《基金合同》和本託管協議規定的義務,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
八、託管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一)託管協議的變更程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新協議,其內容不得與《基金合
同》的規定有任何衝突。基金託管協議的變更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生效。
(二)基金託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1.《基金合同》終止;
2.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託管人接管基金資產;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權;
4.發生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規定的終止事項。
二十七、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以下服務內容,由基金管理人在正常情況
下向投資者提供,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不斷完
善並增加和修改服務項目。
一、營銷創新及網上交易服務
為豐富投資者的交易方式和渠道,基金管理人為投資者提供多種形式的交易服務。
在營銷渠道創新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大力發展基金電子商務,並已開通基金網上交易系統,投資
者可登陸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phfund.com),更加方便、快捷地辦理基金交易及信息查詢等已
開通的各項基金網上交易業務。同時,投資者可關注鵬華基金官方微信帳號(微信
號:penghuajijin),快速實現淨值查詢功能,綁定個人帳戶之後,還可實現帳戶查詢功能和交易功
能。基金管理人也將不斷努力完善現有技術系統和銷售渠道,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化的交易方式和
手段。
二、信息定製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www.phfund.com)、簡訊平臺、呼叫中心(400-6788-533;
0755-82353668)等渠道提交信息定製申請,在申請獲基金管理人確認後,基金管理人將通過信件、手
機簡訊、E-MAIL等方式為客戶發送所定製的信息。信件定製的內容為季度紙質對帳單,手機簡訊可定
制的信息包括:月度簡訊帳單、公司最新公告、持有基金周末淨值等;郵件定製的信息包括:鵬友會
周刊、電子對帳單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和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發送的定製信息內
容。
三、在線諮詢服務
投資者可通過在線客服、簡訊接收平臺、鵬華基金官方微信(微信號:penghuajijin)等網絡通
訊工具進行業務諮詢,基金管理人7*24小時提供智慧機器人諮詢服務,在工作時間內有專人在線提供
諮詢服務。
四、客戶服務中心(CALL-CENTER)電話服務
呼叫中心(400-6788-533、0755-82353668)自動語音系統提供每周7×24小時基金帳戶餘額、交
易情況、基金產品信息與服務等信息查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8:30-21:00的坐席服務(重大法定節假日除外),投資者可以
通過該熱線獲得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信息定製、資料修改等專項服務。
五、客戶投訴受理服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直銷和銷售機構網點櫃檯、基金管理人設置的投訴專線、呼叫中心人工熱線、書
信、電子郵件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電話、電子郵件、書信、網絡在線是主要投訴受理渠道,基金管理人設專人負責管理投訴電話
(0755-82353668)、信箱、網絡服務。現場投訴和意見簿投訴是補充投訴渠道,由各銷售機構受理後
反饋給本基金管理人跟進處理。
二十八、其他應披露事項
本基金的其他應披露事項將嚴格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銷售辦法》、《信息披露辦
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與格式進行披露,並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公告內容
報紙
日期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0月29日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0月29日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0月29日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0月29日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的更正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0月29日
關於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16隻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0月29日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摘
要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1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19年12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6日
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浙江同花順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浙江同花順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浙江同花順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19年12月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浙江同花順基金
銷售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9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1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1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證券日報》
2019年12月1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1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證券時報》、《中國證券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
日報》
2019年12月18日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定期份額折算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2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
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0傾心回饋」基金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個人電子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
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0傾心回饋」基金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個人電子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估值
方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0傾心回饋」基金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國工商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個人電子銀行基金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證券時報》
2019年12月31日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定期份額折算業
務期間地產A份額停復牌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1月3日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定期份額折算結果及
恢復交易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1月6日
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定期份額折算前收盤
價調整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1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補
充提示
《上海證券報》
2020年1月1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青島意才基金銷
售有限公司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1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青島意才基金銷
售有限公司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1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青島意才基金銷
售有限公司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1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1月20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1月20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第4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1月20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節假期清算
交收安排及申購贖回等交易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2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節假期清算
交收安排及申購贖回等交易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2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節假期清算
交收安排及申購贖回等交易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2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使用不低於5000萬元固有資金購買
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2月5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使用不低於5000萬元固有資金購買
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2月5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使用不低於5000萬元固有資金購買
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2月5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使用不低於5000萬元固有資金購買
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2月5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
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2月14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
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2月14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江蘇匯林保大基金銷售有限公
司為旗下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2月14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
報》、《證券日報》、《證券時
2020年3月17日
報》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
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3月2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
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3月2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奕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旗下
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3月2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3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3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3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延期披露旗下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
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3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
報》、《證券日報》、《證券時
報》
2020年4月15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
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4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
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4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
告
《證券日報》
2020年4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19年年度報告提示性公
告
《證券時報》
2020年4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4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4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4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1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4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結束旗下基金在中信證券華南股份
有限公司(原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
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4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結束旗下基金在中信證券華南股份
有限公司(原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
告
《證券時報》
2020年4月2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華安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5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華安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5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華安證券股份有
《證券日報》
2020年5月6日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華安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5月6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萬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5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萬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5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萬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5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萬聯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5月18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在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暫停辦理相關銷售業務的公告
《證券時報》、《中國證券
報》、《上海證券報》、《證券
日報》
2020年5月2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
報》、《證券時報》、《證券日
報》
2020年6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7月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7月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7月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手機銀行渠道基金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費率優惠活動的
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7月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7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7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7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後估值方
法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7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7月17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7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7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7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0年第2季度報告提示
性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7月21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陽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7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陽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7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陽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7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陽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7月22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信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上海證券報》
2020年8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信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中國證券報》
2020年8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信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日報》
2020年8月3日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旗下部分基金參與中信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認\申購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證券時報》
2020年8月3日
上述披露事項的披露期間自2019年10月26日至2020年08月15日止。
二十九、招募說明書的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招募說明書按相關法律法規,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等的辦公場所,投資人可在辦
公時間免費查閱;也可在支付工本費後在合理時間內獲取本招募說明書複製件或複印件,但應以招募
說明書正本為準。投資人也可以直接登錄基金管理人的網站進行查閱。
基金管理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三十、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包括:
1、《關於核准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覆》
2、《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3、《鵬華中證800地產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託管協議》
4、法律意見書
5、基金管理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6、基金託管人業務資格批件、營業執照
(二)備查文件的存放地點和投資人查閱方式:
1、存放地點:《基金合同》、《託管協議》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其餘備查文件存
放在基金管理人處。
2、查閱方式::投資人可在營業時間免費到存放地點查閱,也可按工本費購買複印件。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