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廣東省能源集團
有限公司發行綠色債券註冊的通知
發改企業債券〔2020〕117號
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2020年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的請示》(廣東能源財﹝2020﹞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證券法》《公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關規範性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發行綠色債券100億元,所籌資金50億元用於海上風電等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綠色能源項目,50億元用於補充營運資金,募集資金禁止投向負面清單領域。本次債券註冊有效期為24個月,首期發行應在12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