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建:「大躍進」時期的縣級官員

2021-01-15 騰訊網

[摘要]他們中的一些人,對民眾所遭到的痛苦,表現出良知的一面。

「文化大革命」前夕的1966年2月7日《人民日報》的長篇報導《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和社論《向毛澤東同志的好學生——焦裕祿學習》,樹立了一位模範縣委書記。實際上焦裕祿在蘭考的工作時間並不長,到去世為止,不足一年半。焦裕祿1963年1月任蘭考縣委第二書記(相當於今天的副書記),實際上是主持工作的書記。1964年1月到1964年5月任書記。{1}如果把焦裕祿到蘭考前在河南省尉氏任縣委書記處書記的半年時間算上,他從離開工廠到基層當縣級幹部也只有兩年。焦裕祿在其崗位上親民勤政,不幸於1964年5月14日病逝,時年42歲。值得注意的是,焦裕祿去世時並沒有引起多少關注,一直到半年後,由於新華社等媒體的報導才引起轟動。1966年2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焦裕祿為革命烈土。{2}毫無疑問,焦裕祿是一位優秀官員,但是在那個特殊的年代,出於政治的需要,關於他的宣傳多多少少有些人為的色彩,以至於有一些情節,在今天還在爭論不休。{3}

焦裕祿生前大概沒有想到,在中國,他死後成為一個政治符號,以至於「文革」中蘭考縣勢不兩立的兩派均高舉焦裕祿的旗號互相整對手。焦裕祿本人並非本文要研究的範圍,本文只是從焦裕祿成為政治符號的現象出發,探討「大躍進」和困難時期的縣級官員(正副縣委書記和正副縣長)的行為。通過他們中相當一部分人的行為,可以明白為什麼需要一個焦裕祿的形象來給他們作榜樣。

在中國的官吏體系中,縣級官員(以下簡稱縣官)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階層。因為他們在民眾面前威風凜凜,老百姓稱其是「縣太爺」;又因為他們自認為為民作主,自稱為百姓的「父母官」。由於這一階層的官員與民眾關係比較密切,因此他們的品質對民眾的命運影響極大。毛澤東對這一群體的地位極為看重,他在1956年就指出:

縣委以上的幹部有幾十萬,國家的命運就掌握在他們手裡。如果不搞好,脫離群眾,不是艱苦奮鬥,那末,工人、農民、學生就有理由不贊成他們。我們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長官僚主義作風,不要形成一個脫離人民的貴族階層。誰犯了官僚主義,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罵群眾,壓群眾,總是不改,群眾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說革掉很好,應當革掉。{4}

縣委這一級幹部,正好是掌握國家命運群體的最基層部分,毛澤東對他們寄予期望,但是至少在「大躍進」時期,他們多多少少讓毛澤東失望了。

需要說明的是,當年官場的職務稱呼與今天不同,今天的「書記」,當時稱為「第一書記」;今天的「副書記」,當年稱為「書記處書記」。為了方便起見,本文一律把「第一書記」稱為書記,「書記處書記」稱為副書記。

一、研究的視角

基層官員對民生冷漠,有時甚至是對百姓生命都極度冷漠,這種情況在「大躍進」時期達到登峰造極的程度。「大躍進」與接踵而至的大饑荒在人類歷史上是極為罕見的鬧劇和悲劇,其中,縣官無疑起了重要的作用。我們要了解當年縣官的作為,要明白他們的行為邏輯,了解在整個國家機器中的位置,了解他們受到的制約和他們的權力。

(一)科層化的理性

特別有必要強調一下當年縣官們的幾個基本特徵。根據1958年全國縣領導班子的統計:47.19%的班子成員年齡在35歲以下,36.60%的班子成員年齡在36 ~ 45歲之間,74.22%的班子成員在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班子成員中大專以上學歷佔3.9%、高中和中專學歷佔14.46%、初中及以下學歷佔81.64%。{5}

總結而言,「大躍進」時期的縣官們年輕、資歷老、教育水平不高。這種結構產生的後果是:老資歷,特別是戰爭年代的經歷,讓縣官們躊躇滿志;年輕讓他們充滿向上流動的欲望,大有幹一番事業的衝動;教育水平偏低讓他們無知,勇於做一些荒唐的事情。

對於這樣一個群體,一個好的科層體制就非常重要,體制好可以把其優勢,主要是熱心於事業的優勢發揮出來,科層體制有問題就會把他們熱衷於荒唐的冒險的劣勢暴露無遺。不幸的是,當時的科層體制有問題。

匈牙利著名學者科爾奈對社會主義體制有深入研究,他指出在體制下,官員自認為了解被統治階層的利益要求,自己處於家長的位置,其他社會階層、團體或個人都是孩子。{6}有意思的是,中國傳統社會也把官員當成「父母官」。這是否意味著在有深厚科層制傳統的中國,科層制的缺陷也會發揮到極致?

科層制的優缺點並非本文所關注的,但是科層制與意識形態相結合,其產生的後果應該引起足夠的關注。一位學者指出,早在1966年,鮑曼認為被科層制強化的意識形態,使個人道德責任感中性化,後來這一觀點成為鮑曼名著《現代性和大屠殺》的中心思想。{7}鮑曼指出由於工具理性的精神以及將它制度化的現代官僚體系形式,才使得屠殺猶太人不僅有了可能,而且增加了它發生的可能性。{8}因為在官僚體系下,作為管理對象的人已經被非人化。{9}

實際上在「大躍進」時期,指標管理制度的嚴重後果達到空前的程度,在基層官員眼中,完成指標是第一要務,而民眾,僅僅是其完成任務的工具而已。在體制內,完成任務就是理性。而由於行政體制的變革,又給縣級官員減輕了來自下層的約束,增加了來自上級的壓力,因此增加了縣官為完成上級的任務而胡作非為的空間。

(二)夾層官

對中國官僚制度做出開創性研究的王亞南曾敏銳地指出:新舊官僚政治的根本不同點,與其從官僚的來源去看,不如從官僚的行動、作法或組織去看。{10}中國民間有句俗話,叫做「屁股決定腦袋」,意思是官員的價值觀和行為是由他們的職務所決定的。和許多民間話語一樣,這一簡潔的表述比高深的學術話語更加準確地反映現實。有必要比較當年的縣官與歷史上的縣官在國家機器中有何不同。

自從隋唐實行科舉後,一直到清末取消科舉之間的一千多年間,縣官的最主要來源是國家考試中的優勝者,而且是經過中央政府的官員管理部門(吏部)直接任命,直接管理。雖然縣官們有省、府等上級官員,但是其最初地位的取得與上級無關,在這個問題上無需對上級感恩戴德。雖然上司對縣官的晉升有影響,但是最終任免權在中央政府,這也增加了縣官反抗上級的勇氣。

在地方上,縣官是政權的最底層。費孝通指出,傳統中國在縣衙門和每家每戶之間存在著一個地方自治單位,這個單位的領袖就是鄉紳階層。{11}鄉紳往往是退休官員、宗族首領、有錢的大戶人家,也就是所謂的「地頭蛇」。由於縣官是外來者,而且是有任期的,而鄉紳則是世居的,因此縣官對基層的管制多多少少要依靠鄉紳的協助,因此縣官與鄉紳之間是互相利用、互相制約的關係。

雖然古代中國已經發展出一個相當完整的科層體系,並且維護了社會的長期運轉,但是辛亥革命之後的民國時期,這種科層體系已經有所變化。廢除科舉後,縣官的來源多樣化,更多的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結果。中央政府已經無法直接任命縣官,縣官的命運直接取決於上司的好惡,自然這會讓縣官對上級馬首是瞻。鄉紳的影響趨於式微,保甲制度的推行,讓縣官的權力開始滲入鄉村。

1949年後,縣官的管理和任命方式沒有根本的改變,依然是上一級任命下一級。由於受到前蘇聯行政體制影響,上下級之間的依附關係,不僅沒有減弱,反而更加嚴重。與此同時,隨著國家對社會政治、經濟、人民生活各方面的全面滲透,管理的內容迅速膨脹,對官員的需求飛速增加,體現在縣官身上就是數量空前之多。一個縣有縣委書記和縣長各1名,加上副書記和副縣長若干名,名符其實成為一個領導班子。

由於鄉紳階層被徹底消滅,在對下級方面,縣官們可以輕易地通過區、鄉、鎮政府把管理的能力延伸到農村。1958年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公社成為集黨、政、軍、文教等方面功能於一身的基層政權組織,同時又通過生產大隊、生產小隊這兩個管理層次,把每一農戶、每一個人納入管制範圍。這一體制讓縣官們獲得了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管制能力。

從架構示意圖可知,縣官們在組織架構中是一個夾心階層,他們在掌控民眾命運的同時,自己的命運又取決於別人,因此他們的悲歡離合也令人感嘆。對於一個縣級官員來說,其上有許多層次的領導都可以影響他的命運,幸運的話還可讓最高領導垂青。1958年最風光的縣官是河北省徐水縣委書記張國忠。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專家學者及44個國家駐華使節、大專院校師生等32萬人到徐水視察、參觀。{12}中共農村工作部部長陳正人帶來中央的意圖:要在徐水搞共產主義試點。{13}當時受到毛澤東青睞的還有山東省壽張縣委書記劉傳友。1958年1月毛澤東在中央杭州工作會議上點名表揚了劉傳友的養豬、積肥、深翻改土,同年8月劉傳友升官為聊城地委副書記兼壽張縣委書記。可能是受寵若驚的原因,劉傳友在「大躍進」期間沒有少折騰,也因此帶來巨大的損失。然而沒有人為縣官們的失敗分擔責任。「大躍進」後,張國忠於1961年被定為「反黨分子」,後作為人民內部矛盾處分,調到外縣作一般幹部。{14}劉傳友於1960年被撤職(1980年山東省委決定撤銷這一處分)。{15}

除了頂頭上司之外,上面任何一級官員都可以罷免縣官。1958年,中央政治局委員、負責農業的副總理譚震林從南京到安徽參加三幹會,他沿途在江蘇六合、安徽天長檢查。這兩個縣的縣委書記匯報水稻畝產700斤,由於報的產量低於領導意圖,譚震林在安徽三幹會上講,這樣的人還能當縣委書記嗎!結果這兩個縣委書記都被撤了職。{16}

絕大多數縣官沒有張國忠、劉傳友等人的風光史,也不像江蘇六合、安徽天長兩位書記那樣不幸。更多的是縣官們直接受制於專署的官員,而專署的官員又主要受制於省級官員。在「大躍進」中損失最慘重的幾個省份,省級官員難逃其咎,而一省之內損失慘重者,又與專署官員息息相關,很少有縣級官員的行為不受上級影響的。這也是為什麼到20世紀80年代初期落實政策時,對於當年受處分的縣官基本上平反,或者減輕處分的重要原因。

不過有些時候縣官還是有些辦法對付上級的。安徽阜陽地區糧食徵購未完成任務,地委書記被省領導臭罵一頓,地委書記採取親自送紅旗的辦法要各縣完成任務,可是也有的縣委書記不賣帳,拒收紅旗。{17}由此可見,在同樣的一個行政架構下,很多事情還是因人而異。在一縣之內,他們基本上可以呼風喚雨,同樣一個省,同樣一個專區,「大躍進」的破壞程度往往差別很大,這就不能說縣官們完全沒有責任了。

部分縣官飛揚跋扈,以下幾個例子可見一斑。

廣西環江縣在「大躍進」中放了全國最大的水稻產量衛星,當年環江縣委書記洪華到哪裡,都要求組織社員夾道歡迎。有一次去巡視,要社員準時到公路邊夾道歡迎,離公路遠的社員只得晚上打著火把趕到公路邊,為不錯過迎候時間,有的凌晨兩點鐘便守候在公路邊迎接縣委書記。該公社1.8萬多人,這次出動1.1萬多人,歡迎的隊伍從頭到尾共有5裡路之長。{18}這位書記因嚴重浮誇,漠視民命,造成群眾嚴重缺糧,全縣非正常死亡1.9萬人。洪華1961年被捕,1963年以違法亂紀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981年8月廣西自治區黨委將其處分改為黨內撤銷職務處分,恢復其黨籍,按一般縣級幹部待遇,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於1981年9月撤銷原判決。{19}

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曾讓副書記張福洪到—個生產隊搞包產到戶試點,反右傾後,馬害怕負責,說是張自己搞的。張不服,馬為了殺人滅口,就在縣委擴大會議上發動批鬥,將張福洪打死,然後說張畏罪自殺,立即埋掉。這個縣的另一個縣委書記劉文彩到一個公社去主持「反瞞產」運動,由於農民無糧上交,他便大打出手,一天竟連續拷打四十多個農民,當場打死5人。{20}

安徽省無為縣委書記姚奎甲在副省長張愷帆在無為縣解散食堂後,整理張的「罪過」上告,導致張被關押批判。之後,姚奎甲變本加厲推行高徵購、公共食堂等一系列措施,結果全縣大量人口死於飢餓,其中1960年無為縣的人口死亡率高達15.8%。當時農村基層幹部非常害怕見到姚奎甲,能躲則躲。有的公社派人放哨,每個村都樹了旗,看見姚奎甲的汽車,各處的旗幟都放倒,幹部一看見信號後,只留個別人接待,其他人都躲開。{21}

顯然,當年縣官的行為是受兩方面因素的共同影響,一是體制,二是個人人品。作為一個夾層官,他們幾乎不可能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儘管這種命令可能是不合理,甚至是殘酷的。不過,他們也有一定的權力空間,可以不把上級命令的損害進一步擴大。執行命令在官場上是理性,減少民間的災難則是良知。

二、理性

評價官員最可靠的方法就是民眾的態度,然而改革開放之前是一個高度人治的社會,上級對下級的評價往往不是依靠民眾的評價,而是上級個人的喜好。由於縣官是由上級任命,也只要對上級負責,因此保護自己個人利益的最理性行為就是執行上級命令,同時還要注意讓自己不要成為上級過錯的替罪羊。因此縣官們在風光的後面也有自己的苦惱。一位當年的縣委書記回憶說,同一地區的10個縣委書記,先後有8個變動,其中被判刑1人,累死1人,有6人分別被撤職或調職。他們對於「大躍進」出現的問題是知道的,3年中,天天是提心弔膽地工作、生活。{22}縣官們的理性選擇,主要源於以下幾方面因素:

(一)壓力與誘惑

改革開放以前的中國不可避免地陷入指標考核的困境。為了完成指標,當年從中央到地方,一級給一級施加壓力。在1958年8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說對完不成指標的官員要執行紀律,一警告,二記過,三撤職留用,四留黨查看,五撤職,六開除黨籍。{23}毛澤東甚至於說,完不成生產或調撥計劃,要按紀律辦事,要鐵的紀律不要豆腐紀律,馬克思要與秦始皇結合起來。{24}

在上級高度專制下,一些基層官員稍有異議,很可能意味著仕途的終結。在信陽事件中,被判處死刑後改為死緩的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晚年說,如果知道有今天,那還不如被鬥死。當年自己患得患失。當時今天鬥這個,明天鬥那個,攀比浮誇,誰吹的高、吹的大,誰就有本事。{25}馬龍山是罪有應得,但是他說的部分是實情,高壓之下,縣官很難不聽從上級指揮。

1957年9月黑龍江省的農村工作會議上,有3個縣委書記因為說了一些同情農民的話,比如說購糧任務太重、農民留糧標準不夠吃;向上假匯報,就會受到表揚,誰要提出困難,遭到批評,結果1個被定為黨內右派分子、1個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1個被撤職批判。{26}1958年廣東省信宜縣畝產只報400市斤,是全地區最低的,為此縣委書記、分管農業的副書記在地區作檢討,並於1959年被調離。{27}1958年吉林省雙遼縣因沒有完成高徵購,縣委書記被地委撤職,副書記留黨察看。{28}江蘇省準安縣委書記要求將外調1億斤糧食的任務減為3000 ~ 4000萬斤,因而被地委領導帶到南京向省委負荊請罪,此事導致這位書記患上精神分裂症。{29}1959年河北省圍場縣縣長因擔心無法完成上級壓下來的糧食徵購任務,因此在地委的任務書上籤上「在不違反政策下,力爭完成」,結果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撤職、留黨察看兩年,行政降1級。{30}

相反,如果超額完成指標任務,榮譽與晉升就會接踵而至,這對縣官們來說有相當的誘惑。例如,1958年9月,中央通知平均畝產小麥在250公斤以上的縣的縣委書記可以去北京上天安門(包括天安門下面的看臺)參加國慶典禮。{31}一些在「大躍進」中折騰的縣官們立竿見影升了官,如前文提到的廣西環江縣委書記洪華、山東壽張縣委書記劉傳友在「大躍進」期間均升了官。

(二)內部矛盾

有研究指出,在高度中央集權的局面下,體制內會出現一種相互攀比的競爭現象。{32}「大躍進」時期,這種攀比空前。這種競爭不僅體現在政績的競爭上,更多體現在權力的競爭上。內部矛盾既體現在同級政府之間的攀比,也體現在同級官員之間的權力分配上。

壓力不僅來自上級,有時也來自同級的攀比。完成任務並超越其他地區,是官員晉級的籌碼,因此不甘落後就成為常態。河南省範縣(當時屬於山東)的縣委書記和縣長參加省裡在聊城地區壽張縣召開的一個虛報產量的會。範縣與壽張縣是鄰近縣,範縣1958年夏季小麥產量畝產96斤,壽張縣報畝產260斤。省領導點名批評範縣說,你們範縣與壽張縣兩縣相鄰,地質相同,壽張的小麥畝產260斤,你們範縣怎麼只有96斤呢?你們是擋道右傾。於是範縣從此也浮誇起來了,糧食產量一直浮誇到畝產5067斤。{33}

今天GDP是衡量官員政績的指標,不過這是20世紀90年代開始才在中國流行的指標。當年衡量官員的指標比今天還實在一點,就是糧食產量、鋼鐵產量這些具體指標。因為政績的關係,如何報糧食產量往往引起官場內部矛盾,一般地說,是第一把手(書記)要報高,具體負責的副手官員不敢報太高。出現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成績是第一把手的,而責任往往由副手承擔,也就是通常民間所說的「領導的不負責、負責的不領導」。在當年,這種事例比比皆是。1957年秋,安徽桐城縣委領導成員之間對全縣糧食總產量是3.7億斤還是4.3億斤發生爭論,堅持3.7億斤的縣長被劃為右派,而當年實際產量是2.92億斤。{34}1958年新疆玉田縣委書記對當年的糧食產量估算為4.1億斤,一位副書記認為3.5億斤(基層報為2.2億斤,實際產量2.1億斤),估產同樣偏高,但這位副書記以「右傾反黨」的罪名受揭發批判。{35}1959年初,河南省永城縣長和縣委兩位副書記主張向省和專區要糧食以應急需,縣委書記等人表示反對。1959年10月縣長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連續批鬥數場,並遭受毒打,下放勞動改造,直到1961年秋平反。{36}1958年10月浙江省龍泉主張從實際出發確定全縣糧食產量的縣長和一位副書記遭到批判,以「嚴重右傾」、「非組織活動」為由被撤銷黨內外職務。{37}

(三)工作技巧

宣傳鼓動是戰爭年代的一種動員技巧,宣傳在一些基層官員心目中等同於誇大其詞,而這種工作技巧在當年依然被相當一些縣官所推崇,在他們的價值體系中,這些沒有不妥。河南一位縣委書記在黨代會上發言:「不虛報就不能鼓足群眾的幹勁,不虛報就不能促進大躍進的形式,不虛報就於群眾臉上無光……」{38}河北省安國縣是全國「大躍進」的典型之一,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等中央領導曾先後來安國縣視察,17個國家和地區的外交使團、代表團來參觀訪問,全國大部分省(市)、自治區和上百個縣的領導與各類技術人員也來學習、考察。縣領導授意擺假糧庫,以應付各類參觀,把糧食擺在門口或窗口上,用玉米秸圍住,實際裡面都是空的。縣領導宴請這些弄虛作假的幹部並在大會上讚揚說:「我陪你們吃飯,是因為你們給縣長長了臉,開了個好頭。」{39}

當時赫赫有名的河北省除水縣的縣委書記與副書記之間的一段對話很耐人尋味:

副書記:「你說一畝幾萬斤,能達到嗎?」

正書記:「是達不到。」

副書記:「那你為什麼還這麼喊?」

正書記:「這麼喊能喊出大家幹勁來,我們不能瀉氣,不喊幾萬斤,連600斤也搞不到。」

副書記:「你得實事求是呀。」

正書記:「那不行,那就洩氣了,要緊跟形勢……」{40}

河北省新河縣的花生「衛星」上天過程,充分體現了縣官的領導技巧。縣官們想造一個花生的「世界最高豐產田」,當然是造不出來的,於是縣官們半夜三更把負責豐產田的基層幹部找來,一方面要求「不管採取什麼措施,反正畝產必須達到1萬斤」,另一方面用「要解放思想,多想辦法」等言詞來誘導、暗示,要求採取「外科手段」,以彌補產量的不足。當然縣官不會直接教基層幹部造假。基層幹部見「不說大話下不了臺,不編謊言出不了屋」,只好保證完成畝產萬斤,才能夠脫身。這位基層幹部最後只好往試驗田裡埋花生。事後,在全國青年建設社會主義積極分子大會上,周恩來總理接見一位參加造假的青年幹部時說:「給你在海澱區選一塊地方,搞花生豐產試驗,要什麼條件給什麼條件,如果畝產能達到萬斤,你就進中國科學院,不要再回去了。」這個青年被留下以後,假經驗說不得,整天愁得哭哭啼啼。大約一個多月,中央領導同志看出他的難言之苦,給周總理匯報後,便讓他回去了。{41}

三、良知

縣官雖然權力很大,但是命運基本上掌握在上級手中,因此從理性的角度出發,他們應該對上級惟命是從。不過並非所有人都如此。任何把一個階層汙名化或者光環化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對於當年的縣官來說,由於巨大的人命損失和大量的惡劣行徑,整個群體很容易被汙名化,其實這一群體中有不少人依然保存了人性的光輝,值得後人懷念。

當時的玉門(縣級市)市長楊志範曾作了這樣的如實記錄:「臘月三九天,北風刺骨寒,路遇凍死人,沿途牛驢死,大車七零落,悽悽慘慘寒」,「走了幾村莊,沒見雞狗影,沒見有豬羊,未聞貓兒聲」,「紅旗掛在牆上,牛皮吹到房上,胸前戴的章章,肚子喝的湯湯」。這位市長後來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42}由於縣官是比較了解實際情況的,因此他們受到良知的折磨。

(一)抗爭

以死抗爭是最激烈的一種。甘肅通渭縣長田步霄,這位1956年僅30歲出任縣長的青年,在1959年寫下了「土地荒了,人民餓著,咱們把罪犯下了」後自殺。死後的第二天,他被開除黨籍,機關幹部對其進行批屍活動。{43}然而民眾自有公論,在20世紀80年代通渭一些父老鄉親說田步霄是主管某個城的神。{44}1959年2月河南鄲城縣副縣長盧世仁因抵制當時的浮誇、瞎指揮和違法亂紀,受到批判鬥爭,自縊而死。{45}

上書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抗爭。面對問題,一些有良知的官員採取上書的方式向中央反映實際情況。1958年山東省鄆城縣實際畝產300斤卻上報為「全國畝產雙千斤縣」,縣長魯成給黨中央、毛澤東、周總理寫信6封,如實反映農民逃荒、領導幹部說瞎話的情況。信件退回菏澤地委後,魯成開始遭受批鬥。11月地委將魯成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其入獄,並先後兩次召開萬人大會批判。11月底許多為魯成鳴冤的學生、幹部、群眾被開除、撤職或批鬥。1959年4月魯成出獄,改定為右派,1964年恢復黨籍,改為黨內警告處分,到1984年才徹底平反。其妻原任縣婦聯主任,因受誅連被開除黨籍,勞改3年,1962年甄別,1984年徹底平反。{46}山東省臨朐縣副縣長劉善良向縣委書記反映了缺糧的情況,但是沒有引起注意。劉認為如果不及時採取得力措施,會有更多的人餓死,因此冒丟官的風險,直奔濟南,見到了省領導,如實匯報災情。{47}

1958年甘肅省鎮原縣縣長許國和、副縣長張萬壽以縣委和個人名義,多次向省政府、平涼專區反映全縣嚴重缺糧問題,卻被上升為政治問題。省委派工作團進駐鎮原縣,製造了「反革命集團案」,逮捕了許、張等縣、社幹部。此冤案到1981年3月才徹底平反。{48}

安徽省貴池縣縣長徐世達因如實向上級反映農村中的嚴重困難情況,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為徐世達代筆給黨組織寫信的人,也被迫害致死。{49}

公開上書的結局是悲慘的,因此有的人不得不採取寫匿名信的方式。當年四川省梁平縣委書記明朗在七千人大會上給毛澤東寫了封匿名信,揭露了四川省的問題,指出:

有的縣餓死人將近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不少縣都在百分之十以上,四川省到底餓死了多少人,還要餓死多少人,誰也不知道。

被匿名信指責的四川省委書記李井泉事後追查寫信的人,但並沒有查到。一直到「文革」期間,李井泉被打倒後,明朗才承認自己是寫信的人。{50}

河北蔚縣縣委副書記賈振興1962年給中央與毛澤東寫信說:

農村經濟破產,群眾生活極其困難,群眾連最低生活都不能維持,百分之八九十的群眾破產度荒,離婚早婚,浮腫乾瘦病死嚴重,甚至少數人賣兒賣女,婦女賣淫。因而,群眾對集體經濟喪失了信心……群眾要求「包產到戶」。{51}

1959年河北平泉縣委副書記餘眾僕給中央寫信,為彭德懷鳴不平,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撤職下放。{52}

河南省固始縣委副書記石華向中央寫信反映了群眾生活、死人情況。{53}

值得思考的是,敢於向上反映問題的居然多為副職(在中國的政治體制下,縣長實際上是副職,一般都是兼任縣委常委、副書記)。

(二)抗命

公開違抗上級命令的不多,比較迂迴抗命的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是開倉救人。縣級官員是沒有動用糧倉的權力的,但是還是有少數縣官在關鍵時刻敢於挺身而出開倉救人。1960年4月新疆裕民縣委書記孫文高認識到再不解決缺糧問題,餓死人的情況將很快發生。孫提出先從國庫中拿出40萬公斤糧食渡過難關,並說願承擔全部責任。事後塔城地委對裕民縣委未經上級同意擅自放糧給予了嚴肅的批評,但對其關鍵時刻敢於承擔責任的作法給予充分的肯定。{54}1959年秋季徵購開始,河南平輿縣委書記常久通和縣長曹銘強調留足種子、飼料,安排好社員生活再抓入庫,不許購透底糧。在澄清全縣情況後,縣委決定停止徵購,向地委寫報告要求撥給統銷糧1800萬公斤。不久兩人被地委視為右傾,常久通被撤職,曹銘被下放生產隊勞動。{55}

二是為了多留糧食,個別縣官採取了瞞報糧食產量的對策。當年安徽省渦陽縣委書記胡泉瞞報500萬斤入庫糧食,並且儘量少徵購糧食,因此,1959年冬至1960年春渦陽餓死人是全區10個縣中最少的一個。1962年召開七千人大會,胡泉在劉少奇參加的分組會上,就瞞報問題作了檢討,說500萬斤糧食全供應群眾吃了。劉少奇表態說,這不是錯誤,是救了群眾的命。{56}1961年3月,青海省海晏縣委因生活困難瞞報了20萬斤庫存青稞,以補貼農牧民口糧和食堂的虧損,事後由於糧食局統計員的檢舉,縣委書記肖光被停職調離。{57}有時,縣官並非瞞報,只是實事求是,結果招致禍害。山西省河曲縣委書記劉毅將屬於浮誇虛報的70多萬公斤糧食主動進行了糾正,1960年反而被定為「瞞產」,為此被撤職,並且中央通報了全國,此冤案後來得到平反。{58}

三是改變上級命令。有些縣官對上級命令並不照搬,因此救了一些民眾。「大躍進」時,玉林地委布置冬季深耕,不布置冬種,不再多收一季糧食。博白縣委書記鄒林提出「博白要先冬種,後深耕,爭取多收一造糧食」,得到了地委同意,因此收成比其他縣好。{59}

四是變通政策。一些比較有責任心的官員在饑荒面前採取一些得力措施,救了大量民眾的命。山東省昌樂縣沒有餓死人,因為縣委書記發現糧食將減產後就發動群眾大種南瓜,南瓜成為饑荒來臨時群眾的「保命瓜」。{60}1959年2月縣委書記王安廣到雲南省建水縣任職後,給農民發還自留地、自留牲畜,開放集市貿易,將3個公社從大隊所有制改為小隊所有制,提出停止辦公共食堂、分口糧到戶、自願參加食堂,結果1960年2月王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61}

四、處分

必須有人對災難負責,而縣官則成為最易代人受過的群體。當年大批縣官受到各種各樣的處分。表1是筆者查閱到的饑荒中損失嚴重的河南與甘肅兩個省的情況,1958 ~ 1961年間縣委書記更替次數甚高。在一些災難深重的地區,縣委書記更替次數更加頻繁。表2是著名的「信陽事件」發生地之信陽地區的地委書記與縣委書記變動情況,從中可知,縣委書記幾乎無一倖免。

由於沒有一個統一的處分標準,縣官的命運相差很大,這可能也是一些人後來對處分不服氣的原因之一。山東省範縣(後來劃歸河南省)非正常死亡26785人,水腫乾瘦56700人。這麼多人非正常死亡,在其他省份可能至少要撤職,而山東省只是把縣委書記和縣長調離了事。{62}

(一)處理

1. 判刑

最嚴重的處理是判刑,個別縣官被處死。這一期間被處死的縣級官員並不多。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1959年糧食實際總產只有6566萬斤,完成徵購4973萬斤,佔實產的75.73%。農業人口人均口糧只有近60斤。1959年冬到1960年春,全縣範圍內發生因飢餓死亡、浮腫和外逃的情況。一個只有12萬人的縣死亡1801人(純屬餓死的793人),浮腫2605人,外出逃荒8518人。{63}一位讀過私塾的老農民上書毛澤東:

中寧縣,有第一書記兼縣長齊丕文等,奪權希寵,媚上邀功。只知利己,不顧害人。特吹超產,逼購公糧,鄉村農庫,洗掃一光。迄今三月,訛不供應。蒙欺舞弊,俄殺黎民。飯糗茹草,嚼曲啖糠。探巢挖穴,遍地饑荒……{64}

不久老農民被捕,接著縣委書記齊丕文槍殺其妻,被偵破,關進監獄。老農民獲釋,案子從此無人過問。縣委書記齊丕文被處死,成為這一時期唯一被處死的正職縣官。不過這位縣太爺之死並非因為餓死了老百姓,而是因為他殘忍地謀殺了妻子,並企圖嫁禍於人。

當年還有一位被判處死刑但沒有被處死的縣委書記,就是信陽地區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光山縣是當年饑荒最嚴重的地區之一,1960年有民謠:

光山縣,兩頭尖,中間住個馬龍山。馬龍山,大壞蛋,餓死人民千千萬。{65}

馬龍山因涉嫌打死張福鴻被判死刑。對馬定死刑報中央後,毛澤東說,他還沒有殺過一個縣委書記,判死緩吧。後來改判為死刑緩期執行。{66}對比齊丕文與馬龍山的命運,讓人尋味。

當年作為縣委書記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有山東高青縣委書記馬德傑。同時高青縣長李森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罪名是齊東縣土地荒蕪、群眾外出逃荒、非正常死亡嚴重。此案1979年後落實政策。{67}

根據筆者所見資料,當時因為造成饑荒而被處死的唯一副職縣官是一位副縣長。貴州省湄潭縣1959年實際糧食總產1.99億斤,縣委主要負責人浮誇為8.46億斤,大搞反瞞產、高徵購,致使全縣農村1959年11月下旬至1960年元月中旬斷糧近兩個月。1958年末人口24.4萬人,1960年末人口18.2萬人,減少6.2萬人。1960年6月原縣委第一書記被打為蛻化變質分子並被捕。1960年4月30日副縣長兼綏陽公社書記被捕,8月30日槍決(1983年平反)。{68}

除了死刑之外,更多的是有期徒刑。四川省豐都縣1959年糧食總產11.51萬噸,上報42萬噸,下達徵購任務11萬噸。為了從農民手中逼糧,縣、區鄉紛紛召開反糧食瞞產現場會,縣的現場會上當場吊打7人,打死1人,區鄉現場會上當場打死173人。{69}由於高徵購,引發大饑荒,1959年和1960年豐都縣人口死亡率分別為137.07‰和82.11‰,{70}當年的豐都縣成為名符其實的「鬼城」,縣委書記、副書記、農工部長和公安局長因此被捕判刑。1983年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書記、公安局長免予刑事處分,宣布原副書記、農工部長無罪。{71}1958年,為了防治與消滅棉花紅鈴蟲,奉賢縣委盲目採用拆房、燒房方式滅蟲,要求將凡是存放過棉花的倉庫、房屋一律燒光、拆光,共毀1823間民房和1345間倉庫。在毀屋過程中,發生亂鬥亂罰、捆綁吊打群眾、亂燒亂拆民房、強迫群眾搬家、逼死人命等一系列嚴重違法亂紀事件。{72}1961年原縣委書記和1名副書記被判處有期徒刑各兩年(1984年平反)。{73}河南省汝南縣1960年12月召開群眾大會,宣布開除原縣委書記黨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74}1960年12月河南省永城縣原縣委書記以瀆職罪被判處3年徒刑。{75}

2. 逮捕集訓

在「大躍進」與困難時期有許多縣官因為種種原因被捕。在1958年被捕的主要原因是得罪了上級,最典型的是甘肅省1958年8月在鎮原縣進行的大逮捕,縣長和1位副縣長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首領,受株連的共1650人,其中逮捕判刑1503人,其中死在獄中333人,依法管制147人{76}(一說株連1504人,其中逮捕入獄1357人,其中死於獄中272人{77})。此冤案到1981年才徹底平反。

饑荒發生後,大批縣官因此被捕。河南信陽逮捕的8位縣委書記,除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由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執行外,其餘判2 ~ 3年徒刑,有2人坐監年餘,後免於刑事處分,無罪釋放。{78}已知被捕的還有河南省沈丘縣副縣長馬某。{79}

「大躍進」後原甘肅省山丹縣委書記、常委等5人被集訓、逮捕,1981年平反。{80}1959年12月甘肅省秦安縣委書記、縣長、副縣長等多人被定為「反革命集團」,被捕入獄,1960年12月平反。{81}甘肅省通渭縣很多地區的群眾幾個月未見一粒糧食,全縣各地出現人相食的悲慘情景。1960年3月逮捕了以原縣委書記席道隆及17名幹部,其中縣級3人,1962年2月全部釋放。{82}雖然被逮捕者被釋放並安排了工作,但是仕途受到影響,原縣委書記離休前的職位只是地區水利局副局長。{83}

集訓是當年處罰官員的主要方式,其中以河南信陽地區最嚴厲。當年信陽地區集訓的大大小小幹部,每縣少則數千,多則上萬。問題大的編入特訓班,駐地周圍有流動崗哨,門前架著機槍,限制了行動自由,也不準家屬探視;問題輕些的編入集訓班,也有武裝看管,也限制行動自由,但管理相對鬆了些。{84}

估計這一期間正式被捕的縣官超過百人,被集訓的數以千計。

3. 撤職

當年到底有多少縣官被撤職,不得而知。那些被逮捕、集訓的一般是要撤職查辦了,另外還有一些縣官只是被撤職。例如甘肅涇川縣委書記被撤。{85}河北省寧晉縣非正常死亡1506人,死在本縣無人認領的有13人,自流後死在外縣村頭路邊的有10人。該縣縣長受撤職處分,其他人在適當會議上做檢查。{86}1961年河北省委點名批評蔚縣縣委書記對人口非正常死亡負有責任,將其撤職,此人1981年才得到徹底平反。{87}貴州冊亨縣1958年1月至7月中旬因斷糧餓死149人,餓病交加而死91人,合計240人;因病及其他原因死亡548人,其中,除少數系正常死亡和意外死亡(如自殺、蛇咬)外,大部分與糧食不足、營養不良有密切的關係。同年9月縣委書記被撤職。{88}1960年5月貴州遵義將縣委正副書記5人、副縣長1人撤職,後來先後撤銷處分。{89}1960年3月四川省眉山縣委書記和1位縣委副書記被撤職,後均平反。{90}1960年上半年廣西合浦縣因水腫病死共8600餘人,佔總人數的1.7%。縣委書記被撤職,主管農業的副書記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91}

(二)平反

耐人尋味的是,當年絕大部分被處罰的縣級官員後來都得到平反,至少是通過「落實政策」減輕了處罰。縣官們固然有罪過,但是主要責任應該由他們的上級來承擔,而實際上沒有一個省級官員因為大饑荒而被捕、集訓,就是專署一級的官員也幾乎沒有人被捕、集訓。個別專署級官員被捕並非由於他們在專署的官位上的過失,而是由於他們當縣官時的罪過。例如廣西柳州專區的副書記洪華後來被捕判刑,是因為他在環江縣當縣委書記時的問題。由此看來,當時對縣官的處理多少有些不公平。平反後,在徵求安徽省副省長張愷帆對曾經構陷他並且在無為縣造成重大人命損失的無為縣委書記姚奎甲的處理意見時,張愷帆大度地把開除其黨籍改為留黨察看。張愷帆的理由是:「錯誤的東西是從上面來的,中央應負主要責任。至於其他同志,批評一下,檢討一下,就行了。」{92}

也有一些縣官,因為自己的過失終身愧疚。新疆拜城縣1959年糧食產量不足2500萬公斤,如果據實上報,肯定不過關,最後上報的糧食變成了5650萬公斤,據此確定的徵購任務為1200萬公斤。結果拜城縣在1960年1 ~ 3月間先後死亡5000多人,6000餘人程度不同地浮腫,10000多人外出逃荒。事後縣委書記何銳被撤職,開除黨籍,判刑3年。何銳承認他是「罪有應得,沒有怨言」。「文革」期間,造反派要他揭發拜城事件的「罪魁禍首」,他仍一口咬定,事件的第一罪犯是自己,與別人無關。{93}

但是更多被處分的縣官則是要求平反,落實政策。由於人數不少,因此有些地方為此專門下發文件。1985年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發文:

凡執行上級布置的工作,在「左」的影響下犯有錯誤的,只要實事求是地作了檢討,總結了經驗教訓,複查時不再追究個人的責任,原則上不要再給處分;有標新立異行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責任,並可酌情給予適當的處分;對抉嫌報復或造成致死、致傷有直接責任者,仍應依照事實和當時的政策嚴肅處理;對因以權謀私或其他性質錯誤的,應按複查案件的有關政策處理。{94}

不過在平反過程中,存在著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這些人是執行上級布置的任務,犯了錯誤上級也有責任,不能光處分這些人;也有人認為,同樣接受上級的任務,有的縣為什麼沒有發生此類問題?搞浮誇、強迫命令,餓死這麼多人,給黨紀、政紀的重處分是應該的。{95}不過還是前一種意見佔上風,江西省在「大躍進」與困難時期被處分的上猶縣正副書記、贛縣正副書記、南康縣書記都被撤消了當時的紀律處分。{96}

有些縣官對當時的處分耿耿於懷,不斷申訴,最終如願以償。1959年10月底江西樂安縣為完成5860萬斤的「瞞產任務」,非法鬥爭幹部和群眾1115人,造成471人非正常死亡、611人浮腫、3450人外逃他縣的「樂安事件」。{97}1961年樂安縣委書記、縣長、副書記等人因違法亂紀、逼死人命等罪名受了處分。1962年甄別和1981年複查,改變了一些人的處分,但是他們不服,繼續申訴,結果原縣委書記的處分改為撤銷黨內職務,工資恢復到原級;原縣長與副書記的處分改為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恢復原工資級別。{98}

五、討論

雖然歷史沒有假設,但是提出一些假設能夠發人深思。試想一下,如果焦裕祿不是1962年中才離開工廠到尉氏縣任職,而是1958年就是一名縣官,那麼在「大躍進」時期他的行為如何?焦裕祿是名好官,他的表現無非三種可能:

第一,努力超額完成上級的任務,身先士卒大煉鋼鐵,親自督促完成糧食徵購指標,這勢必導致民眾勞累過度和嚴重饑荒。對他而言,最輕的處罰是撤職調離。

第二,認為上級的指示是錯誤的,消極怠工,儘量減輕民眾負擔。對他而言,最輕的處罰是1959年反右傾時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下放農村勞動,以後平反。

第三是介於兩者之間,一方面勉強完成上級任務,另一方面不給民眾造成太大的傷害。一般情況下,可以保住官位,但是也沒有晉級的希望。

如果上述假設成立的話,幾乎沒有什麼縣官在那一個時期能夠獨善其身。實際上一些有過失的縣官的命運也是非常悲慘的。河南省唐河縣委書記畢可旦對唐河縣的饑荒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在饑荒嚴重時,他連續5次向上級要糧,每次5000萬斤,但是都沒有要到。1960年底工作組進駐唐河縣。因傳說鄰近的淅川縣委書記和縣長要被槍決,自己也要被捕,畢全家6人(長子在外)於1960年11月22日跳井自殺。當時死4人(畢與3個女兒),妻子與次子獲救,不久妻子自殺。長子在「文革」中,給江青寫信要求為父親平反,「四人幫」下臺後被審查,1977年10月墜樓身亡。全家僅存次子。{99}自殺後畢可旦被定為叛黨分子,開除黨籍。1980年1月平反。{100}畢可旦的自殺是當年自殺縣官中最慘烈的。除他之外,筆者還見到以下幾位因過失而自殺的縣官的資料。

1961年初,因一名農民殺妻烹食,饑荒問題突顯,陝西省委工作組進駐山陽縣,進行整風整社補課。調查發現,1959 ~ 1961年上半年,全縣死亡15468人,年均死亡人數比1955 ~ 1957年高出1倍,有417人餓死,有76戶死絕;全縣發生浮腫、乾瘦、婦女子宮脫垂和小兒營養不良「四種病」患者達16449人,外流萬人之多。同年7月縣委書記鞏全照拒絕檢討,執手槍自殺。{101}貴州省印江縣從1958年12月到1959年12月,全縣非正常死亡人數達26349人。1960年12月,原縣委書記因工作嚴重失誤,負咎較深自殺。{102}

當時處理縣官時,存在著誅連。1960年寧夏在處理中寧事件時,縣委領導班子解散重組。原縣委書記因殺妻被判處死刑,其他9人中有2人在處理時死去(均定為壞分子,開除黨籍),4人被逮捕,3人受其他處分。{103}河南光山縣委書記被捕後,一度將其妻、嶽母及9歲、5歲和4歲的3個孩子也關進監獄。{104}

當年的行政體制是導致縣官行為的根本因素,縣官的一些錯誤和過失與其個人品質有關,更加與體制相關。由於對民眾不需要負責,民眾無法監督縣官,因此縣官的問題在「大躍進」之前已經存在。1956年春,廣西局部地區大批人餓死,與一些縣官的惡劣行徑有關。當時廣西平樂縣民政科寫了1個災情報告,被縣委副書記批評。有人反映下面有餓死人的現象,該縣縣委書記當著大家的面說:你們說餓死人,我問你破開肚子看了沒有?裡面有沒有大米?{105}1957年曲靖地委為了向省委、省政府上報糧食產量,對各縣委書記施加政治壓力,軟硬兼施地要各縣把糧食減產說成增產。在重壓之下,有11位縣委書記怕挨整,怕丟烏紗帽,就虛報糧食增產以混過關,只有曲靖、陸良縣委書記表態仍然堅持是減產,結果兩位講真話的縣委書記被調離。{106}

有時縣官只是高層的一粒棋子,高官不便自己出面的事情由縣官代為出頭。1961年6月,中南局第一書記陶鑄到河南商丘縣視察,提出將一部分鹽鹼地借給社員耕種,並指示縣委書記以個人名義向省、地委寫請示報告。不久河南省委對借地作了部署。{107}雖然借地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不過在當年的意識形態上是有風險的,陶鑄的行為充分體現了高官的政治技巧。如果借地這件事引起爭議,恐怕倒黴的是縣官。

回顧「大躍進」與困難時期的縣官行為及命運,讓人感慨。也許不需要用高深的學術語言,只要用通俗的民間話語就可以觸及癥結。只要民眾對縣官的行為沒有制約,只要縣官的命運由上級決定,災難早晚都會發生,只是災難大小的問題。如果不解決民眾制約縣官行為的機制,把希望寄托在清官、好官身上,從「大躍進」時期的情況看,這種希望等於是無望。

*本課題得到中山大學三期「211」專項基金資助。

【注釋】

{1}中共蘭考縣委組織部、中共蘭考縣委黨史辦公室、蘭考縣檔案局(編):《中國共產黨河南省蘭考縣組織史資料》,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5頁。

{2}蘭考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蘭考縣誌》,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66頁。

{3}任彥芳:《焦裕祿身後:我與蘭考的悲喜劇》,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4}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載《毛澤東選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25 ~ 326頁。

{5}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中國共產黨組織史資料》附卷1,下冊,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1423、1425頁。

{6}[匈]科爾奈:《社會主義體制——共產主義的政治經濟學》,張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年版,第52頁。

{7}[英]丹尼斯·史密斯:《後現代性的預言家:齊格蒙特·鮑曼傳》,蕭韶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6頁。

{8}[英]鮑曼:《現代性與大屠殺》,楊渝東、史建華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5頁。

{9}同上,第137頁。

{10}王亞南:《中國官僚政治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頁。

{11}費孝通:《中國紳士》,惠海鳴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48 ~ 52頁。

{12}徐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徐水縣誌》,北京:新華出版社1998年版,第513頁。

{13}趙雲山:《徐水共產主義試點概述》,載《河北黨史資料(徐水共產主義試點專輯)》,石家莊: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1994年版,第10頁。

{14}李銳:《「大躍進」親歷記》下冊,海口:南方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頁。

{15}馬龍虎:《壽張「大躍進」運動研究》,中共中央黨校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第141頁。

{16}陳昭亮:《胡泉渦陽放糧記》,載《江淮文史》2007年第1期。

{17}同上。

{18}王定:《畝產13萬斤「大衛星」的幕後》,載蕭克等:《我親歷過的政治運動》,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頁。

{19}廣西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廣西通志·大事記》,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47頁。

{20}肖冬連:《共和國年輪(1961)》,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2 ~ 13頁。

{21}丁人卜:《禍殃眾生的無為「共產」夢》,載邱石(編):《共和國秩事(二)》,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8年版,第473頁。

{22}宮家和:《在南川十四年》,南川市政協1995年版,第58頁。

{23}樊天順(編):《國史通鑑》,北京:紅旗出版社1994年版,第62頁。

{24}晉夫(編著):《「文革」前十年的中國》,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93頁。

{25}靳佔修:《浮誇憂思錄——不堪回首天堂淚》,載《中國統計》1995年第5期。

{26}黑龍江農業合作史編委會(編):《黑龍江農業合作史》,北京: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08 ~ 309頁。

{27}楊豪明(主編):《中國共產黨信宜地方史》,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頁。

{28}中共白城市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共白城簡史》,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頁。

{29}荀德麟(主編):《淮陰50年史(1949—1999)》,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頁。

{30}圍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誌》,瀋陽:遼海出版社1997年版,第401頁。

{31}邵文杰:《「大躍進」中的幾個突出問題》,載中共河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南「大躍進」運動》,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463頁。

{32}周飛舟:《錦標賽體制》,載《社會學研究》2009年第3期。

{33}嶽鴻胤:《範縣兩年過渡到共產主義規劃產生情況調訪錄》,載《濮陽文史資料》第13輯,2002年版,第232頁。

{34}桐城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桐城縣誌》,合肥:黃山書社1995年版,第33頁。

{35}夏慶明、吳爾亮(主編):《玉田縣誌》,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第297頁。

{36}永城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永城縣誌》,北京:新華出版社1991年版,第303頁。

{37}林世榮(主編):《龍泉縣誌》,北京: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版,第33頁。

{38}楚漢:《中國1959—1961:三年自然災害長篇紀實》,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1頁。

{39}吳戰威:《安國縣「大躍進」》,載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北黨史資料》第19輯,2000年版,第84 ~ 85頁。

{40}同注{12}。

{41}車立成、張文洲、趙宏根:《花生「衛星」是怎樣吹上天的》,載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北黨史資料》第19輯,第121 ~ 125頁。

{42}劉曙樣:《60年代初玉門市恢復發展農業生產的回顧》,載《玉門文史資料》第3輯,1997年版。

{43}通渭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通渭縣誌》,蘭州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417頁。

{44}郭建民等:《田步霄傳略》,載中共甘肅省定西地委黨史研究室(編):《定西黨史資料》第11輯,1992年版。

{45}鄲城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鄲城縣誌》,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0頁。

{46}鄆城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鄆城縣誌》,濟南:齊魯書社1992年版,第22頁。

{47}李庶昌:《劉善良為民鼓與呼》,載《文史資料選輯(臨朐縣)》第17輯,2001年版,第217頁。

{48}鄭繼隆(主編):《中國共產黨鎮原縣大事記》,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87頁。

{49}池州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池州地區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6年版,第48頁。

{50}明朗:《我在七千人大會上寫了封匿名信》,載《炎黃春秋》2007年第2期。

{51}周清溪、平生福:《一封「通天信」》,載《蔚縣文史資料選輯》第10輯,2000年版。

{52}宋海、丁孜、王翦:《平泉縣誌》,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年版,第690頁。

{53}趙定遠等:《關於「信陽事件」的回顧》,載中共河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南「大躍進」運動》,第519頁。

{54}中共裕民縣委史志辦(編):《中國共產黨裕民縣簡史》,烏魯木齊:新疆科學技術出版社2005年版,第76頁。

{55}平輿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平輿縣誌》,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頁。

{56}同注{16}。

{57}海晏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海晏縣誌》,蘭州:甘肅文化出版社1994年版,第30頁。

{58}張海傑(主編):《中國共產黨河曲縣歷史紀事》,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5頁。

{59}李建源(主編):《博白縣誌》,廣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頁。

{60}馬鍾嶽:《大饑荒中的縣委書記王永成》,載《炎黃春秋》2007年第3期。

{61}建水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建水縣誌》,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262頁。

{62}王玉榮:《範縣人民公社始末》,載《濮陽文史資料》第11輯,1998年版,第229 ~ 230頁。

{63}李樹傑:《談「中寧事件」》,載《寧夏文史資料》第21輯,銀川:寧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64}葉光彩:《農民肖漢興上書毛澤東》,載《寧夏文史資料》第21輯。

{65}同注{25}。

{66}張樹藩:《憶「信陽事件」》,載中共河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南「大躍進」運動》,第534頁。

{67}中共高青縣委黨史資料徵集研究委員會(編):《中共高青縣五十年歷史大事記》,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1 ~ 112頁。

{68}湄潭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湄潭縣誌》,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頁。

{69}四川省豐都縣誌編纂委員會(編纂):《豐都縣誌》,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頁。

{70}四川省統計局(編):《四川人口年鑑(1950—1987)》,成都: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590頁。

{71}《四川農業合作化經濟史料》編輯組(編):《四川農業合作化經濟史料》,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89年版,第510頁。

{72}中共上海市委黨史研究室(編):《中共上海歷史實錄》,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頁。

{73}奉賢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奉賢縣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78頁。

{74}中共汝南縣委黨史研究室:《中共汝南縣歷史大事記》,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03頁。

{75}永城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永城縣誌》,北京:新華出版社1991年版,第31頁。

{76}慶陽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慶陽地區志(一)》,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頁。

{77}甘肅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甘肅省志·大事記》,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84頁。

{78}佘德鴻:《關於「信陽事件」的憶述》,載徐勇(主編):《中國農村研究(2002年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352頁。

{79}沈丘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沈丘縣誌》,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頁。

{80}山丹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山丹縣誌》,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頁。

{81}秦安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秦安縣誌》,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頁。

{82}同注{43},第417 ~ 418頁。

{83}楊繼繩:《通渭問題——「大躍進」五十周年祭》,載《炎黃春秋》2008年第10期。

{84}同注{78},第351頁。

{85}涇川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涇川縣誌》,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頁。

{86}吳保存、石華棟:《寧晉縣1960年發生的不幸事件》,載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編):《河北黨史資料》第19輯,2000年版,第143 ~ 145頁。

{87}張家口地區檔案館(編):《張家口地區大事記(1948—1983)》,北京:檔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206頁。

{88}貴州省冊亨縣史志辦(編):《中國共產黨冊亨縣歷史》第1卷,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26頁。

{89}遵義地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遵義地區志概況大事記》,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6頁。

{90}眉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眉山縣誌》,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頁。

{91}合浦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合浦縣誌》,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頁。

{92}宋霖:《張愷帆「反黨聯盟」錯案前後》,載陸德生(主編):《政治風雲》,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18頁。

{93}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編):《當代新疆風雲》,烏魯木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 ~ 179頁。

{94}《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發關於複查「大躍進」時期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1985年1月18日)》,載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江西省委黨史資料徵信集委員會(編):《江西黨史資料(40):江西平反冤假錯案》,北京:新華出版社1997年版,第110頁。

{95}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江西省委黨史資料徵信集委員會(編):《江西黨史資料 (40):江西平反冤假錯案》,第182頁。

{96}同上,第184頁。

{97}樂安縣誌編纂委員會(編):《樂安縣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頁。

{98}同注{95},第213 ~ 214頁。

{99}同注{25}。

{100}唐河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唐河縣誌》,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49頁。

{101}山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山陽縣誌》,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頁。

{102}印江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誌》,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7 ~ 38頁。

{103}同注{63}。

{104}同注{25}。

{105}新華社:《廣西省平樂專區和橫縣大批餓死人的情況》,1957年4月16日,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館藏。

{106}呂華民:《曲靖糧食問題上的大是大非》,載中共麒麟區委史志辦(編):《中共麒麟區黨史資料》第6輯,北京: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2006年版,第172 ~ 173頁。

{107}商丘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商丘縣誌》,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版,第300頁。

相關焦點

  • 解密「大躍進」時期的勞動教養與管制
    ①「大躍進」與困難時期,基層官員的惡劣程度是空前的,已經有一些研究可以幫助讀者了解情況。②基層官員為什麼能夠如此惡劣?答案可以有很多,可以非常複雜,不過其中一個答案是:社會治理方式給了基層官員巨大的權力,使得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一、多層的社會管制在歷史上,中國就是社會管制最嚴密的國家之一。
  • 甘肅發現大躍進時期土法煉鋼爐群(圖)
    7月17日,記者從肅南縣了解到,該縣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大面積的「大躍進時期」土法煉鋼爐群。據肅南縣文物局工作人員初步考證,該土法煉鋼爐群可能是全國面積最大、數量最多、保存最完整的。目前該煉鋼爐遺址已被肅南縣人民政府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並被列入第七批國保單位申報推薦名單。  據了解,土法煉鋼爐位於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白銀蒙古族鄉黑窯洞村境內南山坡上。遺址坐西向東呈一字型排列,共有冶煉爐159個,大部分已坍塌殘破,較為完整的有50多個。
  • 從五個方面分析大躍進時期「餓死人事件」的子虛烏有
    大躍進時期流傳著這樣的一句話:「大躍進餓死人三千萬」,現在看來,這樣的話實屬傳言,三千萬是一個什麼樣的數據,是一個多麼龐大的數字,如果當時真的發生了這樣的餓死人事件,一定會震驚全世界,同時也會在歷史上留下痕跡,而縱觀60年前那段歷史,能夠被後人所知的就是「信陽事件」(人為原因嚴重)了,而哪位學者或者說是哪位歷史學家能夠翻出與之相同的餓死人事件呢
  • 「大躍進」時期上海的衛星城建設(組圖)
    「大躍進」時期建成的上海第一家熱電廠—吳涇熱電廠。 本版圖片 作者提供  黃堅  「大躍進」時期上海工業的快速發展,導致上海城市發展形成了以工業為主體的較為單一的格局。  「大躍進」時期,上海市區周圍五個以產業分布格局為特色的工業衛星城的建立,在改善上海工業布局,促進上海工業改組,減輕中心城區工業建築密集程度和工業「三廢」汙染,以及部分疏散市區人口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體現了工業化發展對上海城市化進程的推動作用。
  • 時務學堂裡的大躍進,終究以失敗而告終,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湖南新政為當時時務學堂裡的大躍進活動,但這場大躍進結局以失敗而告終。到底大躍進失敗的原因又是什麼?讓小編帶領大家一起去看看吧!受甲午的刺激,1896年,冬天,一群傾向於革新政治的帝國官員機緣巧合聚集到湖南準備變革。一時風雲際會,湖南的條件實在是好。
  • 「大躍進」究竟餓死了多少人?
    對於這些熱點,筆者亦是興趣盎然,但諸多熱點之中,尤其令筆者感興趣的是《黨史第二卷》中對1958年至1961年「大躍進」時期大陸非正常人口死亡數據的表述。 在《黨史第二卷》中,有關「大躍進」中非正常死亡人口的數據表述是這樣的:「由於出生率大幅度大面積降低,死亡率顯著增高。據正式統計,1960年全國總人口比上年減少1000萬。
  • 胡喬木:大躍進怎麼提出來的?
    [摘要]1991年8月,胡喬木在談寫作《回憶毛澤東》一書的設想時曾對為什麼提出「大躍進」進行了回顧和總結。「大躍進」形成高潮以後1958年1月南寧會議反「反冒進」後,3月召開的成都會議(3月9日至26日,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繼續批判「反冒進」。
  • 記餓:「大躍進」餘波親歷記
    1956-1959的三年間我奉派在國外工作,所以「鳴放」、「反右」、「大躍進」都躲過了。只是1959年回國後趕上承受「大躍進」的後果,通常稱為「三年困難時期」,如今回憶起來最突出的竟是一個「餓」字,與「吃」有關的故事、軼事源源不斷湧現出來。
  • 毛澤東在「大躍進」中的真實心態
    關於「大躍進」運動,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從1958年1月南寧會議到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是「大躍進」運動的發動階段;從八大二次會議到1958年11月第一次鄭州會議,是以大煉鋼鐵為中心的「大躍進」髙潮階段;從第一次鄭州會議到1959年7月廬山會議前期,是初步糾正「左」的錯誤的階段;從廬山會議後期「反右傾」到1960年底1961年初,是「繼續大躍進」直至全面結束的階段
  • 魏曼華:反思大躍進中的「教育革命」(下)
    別的且不論,僅從大、中、小學的停課時間來看,就已經超過了近代歷史上的任何一個時期,是自現代學校教育出現之後,中國教育史上停課最長的一個時期。 「文化大革命」伊始,全國大、中、小學全面停課,全體師生「停課鬧革命」。
  • 2015政法幹警考試歷史重要考點之大躍進
    2015政法幹警考試歷史重要考點之大躍進 2015政法幹警考試即將來臨,目前正是備考的黃金時期,歷史科目需要大量記憶,顯然把整本書記下來的可能性比較小,現階段要做的就是把重點劃出來,在此中公教育專家就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考點進行梳理與總結,以便考生們高效備考,本文重點講大躍進
  • 「大躍進」問題與中蘇分裂關係深遠
    關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問題在中蘇關係演變中所起的作用,許多國際關係史論著都有提及,如祖伯克和普列沙科夫提到,赫魯雪夫對中國"大躍進"的最初反應是困惑和反省(6);艾倫·惠廷認為,"大躍進"使得中國對蘇聯的需求日益增長,而蘇聯官員對此極為不滿,因而加劇了中蘇同盟的摩擦(7);張曙光也強調,為了儘快實現工業化,中國領導人對蘇聯的經濟和技術援助寄予很大期望,但莫斯科擔心和提防出現一個強大的中國,沒有滿足中國的要求
  • 第九章「大躍進」與人民公社化運動
    經過部分糾正「左」的錯誤後,接著又開展「反右傾」運動和「繼續躍進」,致使工農業生產遭到破壞,國民經濟進入嚴重困難時期。各縣辦的報紙、廣播天天報導城鄉組織農業生產「大躍進」的消息,各縣幹部、群眾都沉浸在反「右傾」、反「保守」、「大躍進」的政治氣氛之中。
  • 困難時期的茅臺大躍進 錯誤政策導演"人酒奪糧"
    當地老人回憶,遠的不說,民國時期青黃不接的事情,每個村子都遇過,普遍貧窮是事實。而普遍飢餓、大面積死人的事情,好像沒聽說。民間釀酒,自然得遵循災荒倫理底線和災荒市場規則。  1937年,貴州省政府頒布「違背釀酒處罰規則」(10條)。其中,在天災糧食困難期間禁止以糧食煮酒、熬糖、米漿刮布。
  • 盲目「大躍進」的錯誤及對錯誤的糾正
    一、 「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1958年提出「大躍進」,有當時歷史發展的背景。抗美援朝勝利後,國際形勢出現了緩和趨向,國家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1949年至1957年國內生產迅速增長,使許多人認為完全有可能在全國範圍以比第一個五年計劃高得多的速度來進行建設。1957年11月毛澤東提出中國15年鋼產量趕上或者超過英國的設想。
  • 蘇寧"大躍進」
    最終引發媒體質疑,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有關蘇寧的報導,「大躍進」都是高頻詞。財務狀況是人們不看好蘇寧「大躍進」的主要原因,要在短時間內開出過去27年開店總數的4倍,這恐怕是「財務不能承受之重量」。作為回應,蘇寧開始套現阿里的股權籌集資金。到今年,蘇寧已經清空了阿里股份,又新提出要在2019年新開15000家店。
  • 甘肅發現千座「大躍進」時土法煉鋼爐(組圖)
    甘肅景泰縣文物部門日前在該縣蘆陽、喜泉等鄉鎮發現上千座1958年「大躍進」時期修建的土法「煉鋼爐」(5月28日攝)。圖為方形「土煉鐵爐」。中新網5月17日發(景泰縣文化館提供)新華社蘭州5月30日專電(記者王志恆 吳明軒)記者從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博物館了解到,近日景泰縣文物部門在該縣蘆陽、喜泉等鄉鎮進行第三次文物普查時,發現上千座1958年「大躍進」時期修建的土法煉鋼鐵的「煉鋼爐」群。
  • 「大躍進」與文化大革命的失誤
    「大躍進」與文化大革命的失誤 來源:   作者:   2014-07-01 15:41:00
  • 楊奎松:我們今天應當怎樣反思大躍進
    我們今天應當怎樣反思大躍進問:今年是大躍進運動發生50周年,也是改革開放30周年,報刊上紀念改革開放的文章很多,卻很少見到有人談論大躍進,您認為原因何在?答:很顯然,一個是成功的例子,並且至今還在影響著我們的生活;一個是失敗的例子,與今天好像已全無關係,大家當然樂得談論改革開放,而懶得去回顧那個看似荒唐的大躍進了。
  • 黨史專家:毛澤東是怎樣汲取「大躍進」教訓的
    [摘要]「大躍進」運動是毛澤東一生中永遠記取的教訓。從1958年冬發現「大躍進」的弊端,一直到晚年,他在不同場合不下50次談論這場運動的錯誤和教訓。不是說對「大躍進」只有毛澤東才有責任,才需要汲取教訓。鄧小平1980年明確講,「『大躍進』,毛澤東同志頭腦發熱,我們不發熱?」(《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96頁。)毛澤東也曾從上到下對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作了劃分,意思是「大躍進」走的彎路,首先由中央負責,然後是省委,之後是地委、縣委。他說:大家頭腦熱,上上下下一起熱。這個教訓大啦,公社教訓,糧食教訓,農業教訓,工業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