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發病年齡以40~60歲的女性為多見,但近年來40歲以下人群的發病率逐漸升高。乳腺癌的診斷除了通過詢問病史、查體、X線檢查、B超、近紅外線掃描、CT檢查及活體組織檢查等手段外,腫瘤標誌物檢查是近年來常用的一項化驗。它對乳腺癌的早期診斷、治療監測和預後估計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常用的乳腺癌腫瘤標誌物檢查項目
1.血清癌抗原15-3(CA15-3)
臨床意義:①在乳腺癌早期診斷中,檢查血清CA15-3可作為一種乳腺良惡性病變鑑別、乳腺癌確診的有效輔助手段。②CA15-3是目前監測乳腺癌術後復發、轉移情況較為理想的血清腫瘤標誌物。往往在術前測一次CA15-3,以便與術後測的CA15-3做比較,若術前異常增高的CA15-3水平術後明顯下降,則表明患者的病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③CA15-3可用於指導臨床治療,如患者CA15-3水平持續升高,則表明病情繼續發展,應全面檢查,必要時開始或加強化療、放療或改用內分泌治療等。
2.血清癌胚抗原(CEA)
臨床意義:CEA是一種胚胎性抗原,存在於3~6個月正常胎兒的消化道內皮細胞中,在胚胎後期和嬰兒出生後,CEA逐漸消失,而患癌後會在體內重新出現。它也是預示腫瘤可能復發或轉移的重要指標之一。臨床上,常常和CA15-3聯檢用於乳腺癌的術後監測。當CA15-3和CEA的值同時持續升高並保持較高的水平時,就更應考慮乳腺癌有轉移、復發的可能。
3.血清癌抗原125(CA125)
臨床意義:CA125是一種卵巢相關抗原,可見於卵巢上皮癌、子宮內膜癌、乳腺癌等惡性腫瘤。儘管其對乳腺癌的診斷敏感度不如卵巢癌,但與其他腫瘤標誌物聯合測定,能提高乳腺癌診斷的準確率。
4.血清癌抗原19-9(CA19-9)
臨床意義:CA19-9在胰腺癌、結腸癌等消化系統惡性腫瘤和乳腺癌時均出現異常升高。常常與其他腫瘤標誌物聯合測定,應用於乳腺癌的診斷。
病理組織化驗
臨床上,在確診為乳腺癌並進行手術切除後,需要對切除的組織做病理化驗。常用病理化驗「乳癌五項」 如下:
PCNA(增殖細胞核抗原
P53基因
癌基因
ER(雌激素受體
PR(孕激素受體
得出的結果用陽性(+、++、+++、++++)和陰性(-)表示。其中ER、PR陽性說明是激素依賴性乳腺癌,內分泌治療有效率高,反之內分泌治療的效果不好;而PCNA(增殖細胞核抗原)、P53基因、癌基因C-erbB-2這三項指標的陽性對於乳腺癌患者就不那麼好了,它們的陽性加號越多,說明腫瘤的侵襲性越高,越容易復發、轉移,預後也差。
常用乳腺癌腫瘤標誌物的檢測正常參考範圍
項目 正常參考範圍
註:由於各醫療單位檢驗方法、儀器條件等差異,各項指標的正常參考範圍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情況下,在化驗單上都標有正常參考範圍,可對比測定的各項指標是否超過了正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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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何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