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學:二〇二一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

2021-01-21 中國財經信息網
日科化學:二〇二一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

時間:2021年01月15日 17:36:36&nbsp中財網

原標題:

日科化學

:二〇二一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

證券代碼:300214 證券簡稱:日科化

日科商標——「RIKE+

日科化學

」圖標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Rike Chemical Co. ,Ltd.

二〇二一年度

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公司聲明

1、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預案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確認不存

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對預案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

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

公司自行負責;因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

者自行負責。

3、本預案是公司董事會對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說明,任

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不實陳述。

4、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專業會計師或

其他專業顧問。

5、本預案所述事項並不代表審批機關對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

項的實質性判斷、確認、批准或核准,本預案所述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

票相關事項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關審批機關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詞語或簡稱與本預案「釋義」所述詞語或簡稱具有相同含義。

1、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相關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2、本次發行面向特定對象發行,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所有投

資者均以現金方式認購公司本次發行的股份。

3、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3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

年末淨資產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以下項

目: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總額

預計募集資金使用額

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

鹼技術改造項目

42,351.61

30,000.00

合計

42,351.61

30,000.00

4、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

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定價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

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如公司實施現金分紅、送股、資本

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發行價

格作相應調整。

5、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500萬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

總股本的30%,最終發行股份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與本次發

行的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及本次發行價格發生調整的,則本

次非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最終發行股票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核准

的數量為準。

6、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

不得轉讓。本次發行結束後,由於公司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屆滿後發行對象減持認購的本次

發行的股票須遵守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7、公司一直重視對投資者的持續回報,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

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根據《關於進一步落實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

金分紅》等規定要求,在發行股票預案中披露了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

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最近三年現金分紅金額及比例、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

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等情況,詳見本預案「第五節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及股利分

配情況」。

8、本次發行完成後,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發

行後的股份比例共享。

9、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

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及《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

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等有關文件的

要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資或者併購重組攤薄即期回報的,

應當承諾並兌現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公司就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攤薄的影響進

行了認真分析,並承諾採取相應的填補措施,詳情請參見本預案「第六節 與本

次發行相關的董事會聲明及承諾事項」之「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

示及擬採取的填補回報措施」。

10、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

備上市條件。

目 錄

公司聲明........................................................................................................................ 1

重要提示........................................................................................................................ 2

釋義............................................................................................................................... 6

第一節 本次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 8

一、公司基本情況................................................................................................ 8

二、本次發行的背景和目的................................................................................ 8

三、發行對象及其與公司的關係........................................................................ 9

四、發行方案概要.............................................................................................. 10

五、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13

六、本次發行是否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13

七、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審批程序.......................................... 13

第二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4

一、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14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可行性分析.................................. 14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19

四、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結論.................................................. 19

第三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 20

一、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與資產,公司章程、股東結構、高管人員結構的

變化情況.............................................................................................................. 20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的變動情況.............. 21

三、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同業競爭及

關聯交易等變化情況.......................................................................................... 21

四、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佔

用的情形,或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21

五、本次發行對公司負債情況的影響.............................................................. 22

六、本次股票發行相關的風險說明.................................................................. 22

第五節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況 ........................................................... 25

一、公司現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25

二、最近三年利潤分配及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28

三、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29

第六節 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董事會聲明及承諾事項 ............................................. 33

一、董事會關於除本次發行外未來十二個月內是否有其他股權融資計劃的

聲明...................................................................................................................... 33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及擬採取的填補回報措施.............. 33

釋義

一、普通術語

在本預案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具有如下意義:

本公司、公司、發行

人、上市公司、日科

化學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大會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董事會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本次發行/本次以簡

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

日科化學

2021年度以簡易程序向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含35

名)發行A股股票的行為

本預案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

發行股票預案

定價基準日

發行期首日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公司章程》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報告期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

日科橡塑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金湖投資

本公司控股股東,泰安魯民投金湖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魯民投基金

本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魯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元/萬元/億元

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人民幣億元

二、專業術語

PVC

學名為聚氯乙烯樹脂,五大通用塑料之一,簡稱PVC。

ACM

公司主要產品之一,學名為氯化聚乙烯-丙烯酸烷基酯互穿網絡

共聚物(Acrylic CPE Modifier),簡稱為ACM,用作PVC的

低溫增韌劑和抗衝改性劑,能大幅度提高PVC製品的低溫韌

性。

CPVC

公司產品之一,學名為氯化聚乙烯(Chlorinated Polyvinyl

Chloride),簡稱為CPVC,是聚氯乙烯(PVC)進一步氯化後

的產物,是PVC的重要改性品種。CPVC的用途十分廣泛,幾

乎涉及各行各業,可應用於塗料、粘合劑、油漆、建築等行業。

複合料

公司轉型升級方向,具體指根據客戶的需求,利用公司在加工

助劑、抗衝改性劑和粉末橡膠等方面的技術優勢,為客戶提供

從複合料配方、複合料加工工藝、新產品研發到客戶服務的整

體解決方案,幫助客戶打造從原材料選擇、配方設計、工藝設

計、新產品開發到及時響應客戶的全方位的核心能力。

燒鹼

即氫氧化鈉(NaOH),無機化合物,具有強鹼性,腐蝕性極

強,可作酸中和劑、配合掩蔽劑、沉澱劑、沉澱掩蔽劑、顯色

劑、皂化劑、去皮劑、洗滌劑等,用途非常廣泛。

離子膜燒鹼

離子膜燒鹼就是採用離子交換膜法電解食鹽水而製成燒鹼(即

氫氧化鈉)。其主要原理是因為使用的陽離子交換膜,該膜有

特殊的選擇透過性,只允許陽離子通過而阻止陰離子和氣體通

過,即只允許H+、Na+通過,而Cl-、OH-和兩極產物H2

和Cl2無法通過,因而起到了防止陽極產物Cl2和陰極產物H2

相混合而可能導致爆炸的危險,還起到了避免Cl2和陰極另一

產物NaOH反應而生成NaClO影響燒鹼純度的作用。

液氯

即液態氯,用途較為廣泛,為強氧化劑,用於紡織、造紙工業

的漂白,自來水的淨化、消毒,鎂及其它金屬的煉製,製取農

藥、洗滌劑、塑料、橡膠、醫藥等各種含氯化合物。化工生產

中,由聚乙烯與液氯合成為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

本預案所引用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如無特殊說明,指合併報表口徑的財

務數據和根據該類財務數據計算的財務指標。

本預案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直接相加之和在末尾數上存在差異,這些差異

是由於數據換算時四捨五入造成的。

第一節 本次發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Shandong Rike Chemic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彭國鋒

註冊地址

山東省昌樂縣英軒街3999號1號樓

公司網址

http://www.rikechem.com/

股票上市地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代碼

300214

股票簡稱

日科化學

董事會秘書

田志龍

聯繫電話

0536-6283716

註冊資本

425,812,614.00元

經營範圍

壓縮氣體及液化氣體:1,3-丁二烯、易燃液體;苯乙烯、丙

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異丁烯酸甲

酯、異丁烯酸乙酯的批發(無倉儲,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塑料助劑、塑料添加劑、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研發、生

產、銷售及該產品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

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上市日期

2011年5月11日

二、本次發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發行的背景

燒鹼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化工原料,在輕工、紡織、化工、醫藥、冶金、稀

土金屬、石油、電力及軍工等眾多行業得到廣泛應用,燒鹼的生產工藝會產生大

量的劇毒氯氣,氯氣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危害,氯氣是

子公司山東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生產 ACM 低溫增韌劑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

一,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ACM低溫增韌劑佔公司收入的比例分別

為49.82%、61.77%、68.11%,ACM低溫增韌劑佔公司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已

成為公司收入的最主要來源。

2018年10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

快七大高耗能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字〔 2018〕248號),

文件中關於氯鹼行業轉型升級目標中提到:到 2022 年,液氯就地消化率由目前

的 59%提高到 85%以上,液氯道路運輸安全風險明顯降低;文件中關於對化肥、

氯鹼行業實施高端技術改造和兼併重組中提到:拉長氯氣產業鏈,減少液氯長距

離道路運輸帶來的安全風險,鼓勵氯氣產品企業內消化。

隨著上述政策的落地實施,預計將會對液氯道路運輸產生較大影響,液氯能

否穩定供給可能成為公司持續發展面臨的較大挑戰,液氯的穩定供給對公司未來

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二)本次發行的目的

本次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通過採用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原有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

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後產能,項目建成後可就近運輸液氯,有效解決氯氣作為危

化品的運輸安全問題,降低運輸成本,確保日科橡塑持續穩定、安全生產,實現

對上遊產業鏈的延伸發展,同時通過該項目,形成具有協同、互補性的業務組合、

開拓新的業務板塊和利潤增長點,滿足公司戰略發展需要。

通過本次發行,公司資本實力和市場影響力將進一步增強,有利於增強公司

資產結構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為實現公司發展戰略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夯實基礎。

三、發行對象及其與公司的關係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範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

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資者,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

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最終發行對象將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

根據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與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

文件的規定及發行競價情況,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協商確定。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

與公司的關係。具體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將在詢價結束後公告的《募集說

明書》中予以披露。

四、發行方案概要

(一)發行股票的種類和面值

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

幣1.00元。

(二)發行方式及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採用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式,在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

註冊決定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行繳款。

(三)發行對象及認購方式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範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

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

格的投資者,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

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發行對象將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公司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授權,與主承銷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發行競價情

況,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協商確定。

在本次發行競價實施時,上市公司發出的《認購邀請函》中將要求認購對象

作出承諾:參與競價的合格投資者之間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規定的關聯關係,不得主動謀求發行

人的控制權。

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四)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

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

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

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則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公

式如下: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N)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其中,P1為調整後發行價格,P0為調整前發行價格,每股派發現金股利為

D,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

最終發行價格將在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後,由公司董事會按照

相關規定根據詢價結果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五)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4,500萬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

本的30%,最終發行股份數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與本次發行的

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對應募集資金金額不超過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淨資產

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導致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及本次發行價格發生調整的,則本

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最終發行股票數量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

冊的數量為準。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發行的股票,自本次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本次發行結束後,由於公司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屆滿後發行對象減持認購的本次發行的

股票須遵守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

(七)上市地點

本次發行的股票將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八)募集資金金額及用途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最近一年

末淨資產百分之二十;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總額

預計募集資金使用額

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

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

42,351.61

30,000.00

合計

42,351.61

30,000.00

如果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不能滿足公司項目的資金需要,公司將利用自籌資金

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解決不足部分。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據項

目實際進展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以募集資金置換

自籌資金。

(九)滾存未分配利潤的安排

在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將由公司新老股東按本次

發行後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發行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限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

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若國家法律、法規對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

新的規定進行相應調整。

五、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確定具體的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本次發行

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六、本次發行是否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股東泰安魯民投金湖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

公司的控股股東,其與一致行動人魯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3.58%

的股權。公司無實際控制人。

按本次發行數量上限4,500萬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後金湖投資與其一致行

動人魯民投基金合計持有公司21.32%股份,仍為公司控股股東,預計仍無實際

控制人。

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

七、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審批程序

(一)本次發行已取得的授權和批准

本次發行已於2021年1月15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發行尚需獲得的授權、批准和核准

1、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全部

事宜。

2、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具體方案。

3、深交所審核並作出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審核意

見。

4、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註冊申請作出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

第二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 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含)30,000.00

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使用募集資金額

1

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

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

42,351.61

30,000.00

合計

42,351.61

30,000.00

如果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不能滿足公司項目的資金需要,公司

將自籌資金解決。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

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予以置換。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按上述項目投入,

在不改變本次募投項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可根據項目的實際需求,對上述項

目的募集資金金額進行適當調整。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和可行性分析

(一)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基本情況

公司擬通過本次募投項目對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工

程進行技術改造,該項目將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原有生產

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後產能。項目達產後,該項

目20萬噸/年燒鹼生產規模不變,不新增產能。本項目實施主體為日科橡塑,系

公司全資子公司,總投資金額為42,351.61萬元,擬使用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為

30,000.00萬元。

(二)項目必要性分析

1、產品市場前景廣闊

氯鹼工業是傳統的資金、技術與能源密集型的基礎化工原料行業,主要產品

是燒鹼、氯氣和氫氣。

燒鹼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化工原料,在氧化鋁製備、化工、造紙和印染領域

都有廣泛的應用。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燒鹼(折100%)產量從2010年的

2,228.39萬噸上升至2019年的3,457.89萬噸,產量持續增長,年複合增長率超過

5%。2017至2019年我國燒鹼(折100%)產銷率分別為99.40%、100.90%、100.00%,

均維持在較高水平,2018年產銷率超過100%,供應存在一定缺口。燒鹼下遊需

求最大的氧化鋁、造紙和印染行業,其穩步發展為燒鹼行業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此外,募投項目所在的濱州市,周邊為氧化鋁、鹽化工以及紡織印染行業較為集

中的區域,對燒鹼產品具有較大的需求量,募投項目的燒鹼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

前景。

液氯為強氧化劑,在紙、紡織、農藥、有機合成、金屬冶煉、化工原料等行

業應用廣泛,在化工生產中,由聚乙烯與液氯合成為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近

年來,中國液氯產量呈增長走勢。根據智研諮詢發布統計數據,2018年中國液氯

產量2,995.23萬噸,比上年增加51.12萬噸,同比增長1.74%;2019年中國液氯產

量3,069.61萬噸,比上年增加74.38萬噸,同比增長2.48%。近年來,我國液氯消

費量的消費量相對比較穩定,聚氯乙烯(PVC)是氯鹼行業最大的耗氯產品。該

項目生產的氯氣為日科橡塑生產ACM產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項目建成後,

年產液氯17萬噸左右。目前日科橡塑年消耗液氯可達14噸左右,其在建項目「年

產20萬噸ACM裝置和20萬噸橡膠膠片項目」達產後,液氯消耗每年可增加15噸

以上。該募投項目生產的液氯可完全供給日科橡塑ACM產品的生產使用。

氫氣是最重要的工業氣體和特種氣體之一,在煉油、合成氨、合成甲醇和還

原金屬礦石等方面有著廣泛的應用。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氫氣年產量已達千

萬噸,位居世界第一大產氫國。據中研普華產業研究院統計數據,2018年,中國

制氫行業市場規模約為1,052億元,較2017年上漲了5.84%。據中國氫能聯盟數據

統計,2012至2018年,我國氫氣產量呈逐年遞增趨勢,其中,2018年中國氫氣產

量約為2,100萬噸。隨著我國氫能產業加速發展,氫能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氫氣

產量將持續增長。公司生產的氫氣產品,主要供給園區內化工企業使用,為園區

相關企業提供穩定的氫氣來源。

2、實現上遊產業鏈的延伸發展,滿足公司戰略發展需要

氯氣作為燒鹼生產過程的聯產品之一,也是日科橡塑生產ACM產品所需的

主要原材料之一。該募投項目達產後,將能夠為日科橡塑就近提供穩定的液氯來

源。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液氯、氯氣」為劇毒危險化學品,

液氯若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可能會產生嚴重的人身及環境危害。根據《山東

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七大高耗能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

字〔2018〕248號)中關於氯鹼行業轉型升級目標的相關內容:「到2022年,液

氯就地消化率由目前的59%提高到85%以上,液氯道路運輸安全風險明顯降低。」

山東省上述政策的落地實施,預計將會對液氯道路運輸產生較大影響,液氯能否

穩定供給可能成為公司持續發展面臨的較大挑戰,因此,液氯的穩定供給對公司

未來持續發展意義重大。項目建成後可就近為日科橡塑供給液氯,有效解決液氯

作為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問題,確保日科橡塑持續穩定、安全生產。

此外,近年來液氯價格波動較為劇烈,該募投項目液氯產品的持續穩定供給,

能夠平抑公司液氯採購的價格波動,穩定生產成本。同時,該募投項目鄰近日科

橡塑ACM生產廠區,液氯供給便捷,運輸成本較低,從而降低公司生產成本。

綜上,該募投項目實現了公司向上遊產業鏈的延伸發展,通過該項目形成具

有協同、互補性的業務組合,開拓新的業務板塊和利潤增長點,滿足公司戰略發

展需要。

3、升級落後產能,實現氯鹼生產安全、節能、環保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七大高耗能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的通知》(魯政字〔2018〕248號)中關於氯鹼行業轉型升級目標的相關內容:

「到2022年,電解單元噸鹼能耗強度由360千克標準煤下降到325千克標準煤,對

能耗達不到標準的電解槽予以淘汰,行業能耗總量減少10%以上;燒鹼電解裝備

技術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膜極距改造率達到100%,綜合競爭力繼續保持國內領

先地位。」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此前建有20萬噸/年燒鹼產能,生產工藝較為

落後,環保及安全程度有待提升,較難適應目前國家對於氯鹼生產安全、節能、

環保的要求,該項目存在技術升級改造的內在需求。

本次募投項目主要為盤活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燒鹼產能指標,擬對現有20

萬噸/年離子膜燒鹼進行技術改造,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

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

後產能。該技術改造項目完成後,總圖布置、功能區劃分更加合理,工藝裝備達

到當前國內氯鹼行業先進水平,功能安全及自控水平進一步提高,氯氣的生產、

輸送及儲存環節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環境汙染預防及監測系統,平衡氯氣、氫

氣等下遊產品並促進產業園區內形成循環經濟產業鏈。

(三)項目可行性分析

1、項目符合國家及地區產業政策鼓勵發展方向

本項目將採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方案,建設20萬噸/年離子膜法燒鹼裝置,採

用目前國際上先進的大型復極式自然循環高電流密度零極距電解槽。根據《產業

結構調整

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2019年第29號令),該20萬噸/

年離子膜燒鹼裝置中離子膜電解槽,屬於「第一類 鼓勵類」之「十一、石化化

工」之「零極距、氧陰極等離子膜燒鹼電解槽節能技術」的內容。因此,該項目

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屬於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項目。

此外,本次燒鹼技術改造裝置全部採用離子膜電解槽技術,電解單元單位產

品能耗約為305千克標準煤,小於《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七大高耗能行

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8〕248號)中綜合能耗標準值

325千克標準煤的規定,符合山東省對於氯鹼行業轉型升級的要求。

2、項目周邊下遊客戶需求旺盛,滿足公司業務發展戰略需要

該募投項目生產地點位於濱州市霑化經濟開發區,鄰近公司子公司日科橡塑

「年產10萬噸塑料改性劑ACM及1萬噸氯化聚氯乙烯CPVC項目」。該募投項目

達產後,產成品液氯可持續穩定的就近供給日科橡塑的ACM生產,消除了山東

省未來液氯道路運輸限制對公司可能產生影響的風險,擺脫了液氯供給方面的限

制,同時達到節約運費、降低企業生產成本的目的。

濱州市霑化經濟開發區周邊地區為氧化鋁、鹽化工以及紡織印染行業較為集

中的區域,對募投項目產成品燒鹼具有較大的需求量。同時,霑化經濟開發區是

以熱電與鹽化工為基礎產業鏈的化工開發區,工業園區企業對於募投項目產成品

氫氣亦具有較大的需求量。該募投項目達產後,產成品氫氣可向園區需求企業供

給,為園區客戶提供了穩定的氫氣來源。此外,本項目的實施可依託開發區內現

有公用工程及配套設施、優越的工程條件和便利的交通,節約運費、降低企業生

產成本,促進企業發展。

(四)項目投資概算

本項目預計總投資42,351.61萬元,本次公司擬將募集資金30,000.00萬元用於

對原有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包括建築工程、設備購

置和安裝等。

(五)實施主體

本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山東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系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六)項目實施規劃

本項目預計募集資金到位後16個月建成投產,項目建成投產後第一年生產負

荷為50%,第二年生產負荷為70%,第三年達產。

(七)項目涉及的審批、備案事項

本項目已取得濱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山東省建設項目備案證明》、

以及濱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的《山東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濱州海洋化工有

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濱審批四

[2020]380500072)。

(八)項目經濟效益情況

本項目達產後,預計項目年銷售收入55,697.41萬元,年淨利潤為7,464.10

萬元,項目投資內部收益率(稅後)為12.14%。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影響

(一)本次發行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影響

本次募投項目建成後,公司將達成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生產設

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得以提升。公司生產ACM所需的重要原材料液氯得

以持續穩定,公司實現向上遊產業鏈的延伸發展。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

家相關的產業政策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經濟

效益。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有助於提升公司的行業地位,增強公司的核

心競爭力,符合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二)本次發行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的影響

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總資產及淨資產規模將相應增加,公

司的資金實力、抗風險能力和後續融資能力將得到提升。隨著項目的逐步建成達

產,公司產品附加值不斷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將得到有效增強。

四、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結論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

展規劃,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經濟效應,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

本次發行募投項目的實施,能夠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優化產品結構,

提高盈利水平,有利於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綜上所述,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第三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一、本次發行後公司業務與資產,公司章程、股東結構、高管人

員結構的變化情況

(一)本次發行對公司業務發展的影響

本次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將有利於本公司主營業務的發展,本公司的行業地

位、業務規模都有望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和鞏固,核心競爭力將進一步增強。

(二)本次發行對公司章程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本將相應增加,公司原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將相應發

生變化。本公司將按照發行的實際情況對公司章程中關於公司註冊資本、股本結

構及與本次發行相關的事項進行調整,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三)本次發行對股權結構的影響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股東泰安魯民投金湖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

公司的控股股東,其與一致行動人魯民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3.58%

的股權。公司無實際控制人。

按本次發行數量上限4,500萬股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後金湖投資與其一致行

動人魯民投基金合計持有公司21.32%股份,仍為公司控股股東,預計仍無實際

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化。

(四)本次發行對高管人員結構的影響

截至本預案公告日,公司尚無對高級管理人員結構進行調整的計劃,本次發

行不會對高級管理人員結構造成重大影響。若公司在未來擬調整高管人員結構,

將根據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五)本次發行對業務結構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主營業務仍為PVC塑料改性劑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為PVC加工行業、橡膠行業客戶提供從複合料配方、複合料加工工藝、新產品研發

到客戶服務的整體解決方案。公司的業務結構不會因本次發行而發生重大變化。

二、本次發行後公司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的變動情況

(一)本次發行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資產和淨資產將同時增加,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下降,

資金實力將大幅提升,公司資產結構和財務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財務風險降低,

抗風險能力和後續融資能力將得到增強。

(二)本次發行對公司盈利能力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有所增加,資產規模也將進一步擴大,因此

短期內可能會導致淨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出現一定程度的攤薄。募

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資金實力得到顯著增強,有利於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優化

資本結構,為公司進一步擴大規模提供資金支持,從而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經

營狀況。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現金流量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募集資金到位將使得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量將有

所增加,並有效緩解公司日益增長的日常營運資金需求所致的現金流壓力。總體

來看,本次發行有助於改善公司現金流量狀況,降低經營風險與成本。

三、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同

業競爭及關聯交易等變化情況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等

方面不會發生變化。本次發行不會產生同業競爭和新的關聯交易。

四、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

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控制的其他關聯方所發生的資金往來

均屬正常的業務往來,不會存在違規佔用資金、資產的情況,亦不會存在公司為

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五、本次發行對公司負債情況的影響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13.48%(合併報表數,未經審計),

本次發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負債(包括或有負債)的情況,也不存在導致負債比例

過低、財務成本不合理的情況。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資產總額和淨資產增加,

資產負債率將有所下降,經營抗風險能力將進一步加強。

六、本次股票發行相關的風險說明

(一)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公司主要原材料為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乙烯等基礎化工原料,若主要原材料

價格出現持續大幅波動,不利於公司的生產預算及成本控制,將會對毛利率以及

未來盈利能力產生一定影響。

(二)應收帳款風險

隨著公司應收帳款數額的不斷增加、客戶結構及帳齡結構的改變,如帳齡較

長的應收帳款過大,可能使公司資金周轉速度與運營效率降低,存在流動性風險

或壞帳風險。

(三)投資項目風險

公司自有資金投資項目均屬於公司主營業務範疇,與公司發展戰略密切相

關。雖然本公司對投資項目進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但由於在項目生產經營過

程中可能會由於市場供求變化、產業政策調整、技術更新等因素導致項目可行性

發生變化以及項目無法達到預期收益,因此投資項目的實施存在淨資產收益率下

降、盈利預測與未來實際經營情況存在差異等風險因素。

(四)競爭加劇帶來的產品毛利率趨降風險

隨著行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競爭者有依靠降低產品銷售價格來取得市場份

額的趨勢,未來如果公司在成本優化、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方面不能保持持續

領先優勢,公司將面臨產品毛利率下降的風險。

(五)安全生產的風險

本公司生產所用原材料屬化學原料,其中部分品種屬於危險化學品。危險化

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過程中如果出現操作不當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因

此,危險化學品原料在生產、儲存、運輸過程對安全有極高要求。一旦發生安全

方面的事故,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將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六)本次發行的風險

1、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攤薄的風險

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將相應增加,短時間內可能造成公司淨利潤的規模

無法與股本及淨資產規模保持同步增長,募集資金到位後股本規模及淨資產規模

的擴大可能導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有所下降。

2、股價波動的風險

股票價格不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發展前景的影響,而且受到國家宏觀經濟狀

況、政治經濟和金融政策、投資心理、國際投資者和市場供求關係等各種因素的

影響,存在著股票的市場價格低於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價格的風險。本次發行完成

後,投資者在購買本公司股票前應對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及股市投資的風險有充

分的了解,並做出審慎判斷。

3、本次發行的審批風險

本次發行方案尚需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審議通過、交易所審核和中國證監會

的註冊,能否取得相關批准或註冊,以及最終取得相關批准或註冊的時間都存在

一定的不確定性。

4、發行人暫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及危險化學

品經營許可證的風險

「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的產品氫氧

化鈉(燒鹼)、液氯、鹽酸、次氯酸鈉、氫氣為《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中規定的危險化學品,故後續在生產前需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行

人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前置條件之一為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發

行人計劃於「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項目」試生產

前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需在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

工驗收通過後10個工作日內提出。截至本預案披露日,由於本項目尚未開始建

設,故公司暫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待項目竣工驗收後,公司將及時予

以辦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

品,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危險化

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由於本項目尚未開始建設,故公司暫未取

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待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後,公司將及時予以辦理。

雖然發行人現已就「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

項目」所需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

許可證申請及辦理時間進行了明確的規劃,相關證件審核辦理周期明確,所需申

請資料均為生產經營中的普適材料,申請材料的準備不存在不確定性,但如後續

相關政策要求發生變化、實際審核要求發生變動,則存在無法如期取得相關許可

證的可能,對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帶來不利影響。

5、募投項目實施風險

雖然公司對募投項目可行性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嚴密的論證,並已有較好的

生產經營及銷售基礎用以保證募投項目的實施,但本次募集資金項目實施過程中

仍可能存在一些不可預測的風險因素,如果募集資金不能及時到位、項目延期實

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這將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組織及實施進度構

成不利影響。

第五節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況

一、公司現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為完善和健全科學、持續和穩定的股東回報機制,增加利潤分配政策決策的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實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及中國證

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於

2015年7月2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

司章程的議案》,對《公司章程》相關分紅條款進行了修改,該議案已經公司2015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現行最新《公司章程》中關於利潤分配政

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利潤分

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利潤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採用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潤,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優先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三)決策機制與程序

1、董事會審議利潤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進行利潤分配時,公

司董事會應當先制定分配預案,並經獨立董事認可後方能提交董事會審議;董事

會審議現金分紅具體方案時,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

最低比例等事宜,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明確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

見,提出分紅提案,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2、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公

司利潤分配方案,應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

案進行審議時,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

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四)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

公司實施現金分紅時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公司該年度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的稅後

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公司未來12個月內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募集資

金項目除外)。

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來12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

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

(2)公司未來12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

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30%。

(五)現金分紅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的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

分配利潤的50%。

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當年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制定差異化的現

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六)發放股票股利的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足額現金分

紅及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採用發放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

配,具體分紅比例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定。除上述

原因外,公司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

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

(七)利潤分配的期間間隔

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條件情況下,公司將優先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董事會可以根據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提議公

司進行中期現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經董事會論證同意,且經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

見、監事會決議通過,兩次分紅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少於六個月。

(八)利潤分配的監督約束機制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分紅預案發表獨立意見;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分紅

預案的,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並公開披露;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和管理

層執行公司分紅政策和股東回報規劃的情況及決策程序進行監督。

(九)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機制

1、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經營環

境發生變化,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

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2、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由董事會制定,並經獨立董事認可後方能

提交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應當對利潤分配政策調整發表獨立意見。

3、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應提交董事會審議,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

股東大會批准,公司應當安排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等網絡

投票方式為社會公眾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大會審議調整利潤分配政

策的議案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十)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

營能力。

(十一)若董事會未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分

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計劃,獨立董事應對此發表

獨立意見,並公司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

(十二)若存在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在實施現金分紅時扣減

該股東所獲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佔用的公司資金。」

二、最近三年利潤分配及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一)最近三年利潤分配情況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實行持續、穩定的

利潤分配政策。

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總股本425,812,614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5元人民幣(含稅),合計向全體

股東派發現金紅利63,871,892.10元(含稅)。

201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後的

424,501,514股為分配基數(公司總股本425,812,614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購專戶

股票數量1,311,100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5元人民幣(含稅),

合計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紅利21,225,075.70元(含稅)。

2019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上已回購股份後的

419,902,614股為分配基數(公司總股本425,812,614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購專戶

股票數量5,910,000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6元人民幣(含稅),

合計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紅利25,194,156.84元(含稅)。

2017-2019年公司現金分紅情況如下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17,791.14

10,276.78

9,508.55

現金分紅(含稅)

2,519.42

2,122.51

6,387.19

當年現金分紅佔歸屬於上市公

司股東的淨利潤的比例(%)

14.16%

20.65%

67.17%

最近三年累計現金分配

11,029.11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

12,525.49

最近三年累計現金分配利潤佔

年均可分配利潤的比例(%)

88.05%

最近三年,公司累計現金分紅為11,029.11萬元,年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

的淨利潤為12,525.49萬元,累計現金分紅佔年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的88.05%。

(二)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潤使用情況

公司歷來注重股東回報和自身發展的平衡。報告期內公司將留存的未分配利

潤作為業務發展資金的一部分,補充日常營運資金需求,以及用於擴大主營業務

規模,保持公司持續穩定發展。在合理回報股東的情況下,公司上述未分配利潤

的使用,增加了公司財務的穩健性,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潤的使用安排符合公

司的實際情況和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三、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

為完善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學、持續、穩定的分紅決策和監督機

制,增加利潤分配決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積極回報股東、充分保障股東的合

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

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

市公司現金分紅》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

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本規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制定原則

公司堅持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綜合考慮投資者的合

理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長遠發展,積極實施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並充分考慮

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並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公司未來三年(2020-2022年)的股東分紅規劃

1、利潤的分配原則

公司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利潤分

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

2、利潤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採用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潤,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優先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3、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

公司實施現金分紅時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公司該年度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的稅

後利潤)為正值;

(2)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該年度財務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公司未來 12 個月內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募

集資金項目除外)。

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來 12 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超

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50%。

②公司未來 12 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超

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30%。

4、現金分紅比例

公司未來三年以現金的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未來三年實現的年均可

分配利潤的 50%。

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當年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制定差異化的現

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

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5、發放股票股利的條件

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足額現金分

紅及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採用發放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

配,具體分紅比例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定。除上述

原因外,公司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

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

6、利潤分配的期間間隔

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條件情況下,公司將優先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董事會可以根據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情況提議公

司進行中期現金或股利分配。除非經董事會論證同意,且經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

見、監事會決議通過,兩次分紅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少於六個月。

7、利潤分配的監督約束機制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分紅預案發表獨立意見;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分紅

預案的,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並公開披露;監事會應對董事會和管理

層執行公司分紅政策和股東分紅規劃的情況及決策程序進行監督。

8、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

能力。

9、若董事會未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分紅的

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計劃,獨立董事應對此發表獨立

意見,並公司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

10、若存在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在實施現金分紅時扣減該股

東所獲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佔用的公司資金。

(三)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序

1、董事會審議利潤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進行利潤分配時,公

司董事會應當先制定分配預案,並經獨立董事認可後方能提交董事會審議;董事

會審議現金分紅具體方案時,應當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

最低比例等事宜,獨立董事應當發表明確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

見,提出分紅提案,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2、股東大會審議利潤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公

司利潤分配方案,應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

案進行審議時,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

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四)利潤分配政策調整的決策程序

1、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經營環

境發生變化,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

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2、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由董事會制定,並經獨立董事認可後方能

提交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應當對利潤分配政策調整發表獨立意見。

3、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應提交董事會審議,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提交

股東大會批准,公司應當安排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際網路投票系統等網絡

投票方式為社會公眾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大會審議調整利潤分配政

策的議案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

(五)其他

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六節 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董事會聲明及承諾事項

一、董事會關於除本次發行外未來十二個月內是否有其他股權融

資計劃的聲明

除本次發行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公司董事會將根據公司資本結構、業務

發展情況,並考慮公司的融資需求以及資本市場發展情況確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權

融資計劃。若未來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資產負債狀況安排股權融資,將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及擬採取的填補回報措施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

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

幹意見》(國發[2014]17號)以及《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

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5]31號)的有關規定,為保障中小

投資者知情權、維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就本次發行對即期回報可能造成的影

響進行了分析,並制定了具體的填補回報措施,相關主體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

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了承諾。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和淨資產規模將有所增加,而募集資金的使用

和產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總股本和淨資產均增加的情況下,如果公司

利潤暫未獲得相應幅度的增長,本次發行完成當年的公司即期回報將存在被攤薄

的風險。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設條件或公司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排

除本次發行導致即期回報被攤薄情況發生變化的可能性。具體計算分析過程如

下:

1、影響分析的假設條件

(1)假設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產品市場情況及公司

經營環境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2)假設公司於2021年3月底完成本次發行。該完成時間僅用於計算本次

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最終以中國證監會註冊後實際發行完

成時間為準;

(3)假設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30,000.00萬

元,暫不考慮相關發行費用;發行股份數量上限為4,500萬股。根據本次發行案,

本次發行股份數量上限不超過本次發行前上市公司總股本42,581.26萬股的

30%。

上述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份數量僅為估計值,僅用於計算本次發行攤薄即

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最終募集資金總額、發行股票數量;本次

發行實際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准、發行認購情況以及發行費用等情況

最終確定;

(4)2020年1-9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

別為18,077.25萬元和17,798.69萬元,在不出現重大經營經營風險的前提下,按

照已實現淨利潤,假設 2020 年全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

淨利潤約為18,077.25*1.30=23,500.42萬元和17,798.69*1.30=23,138.30萬元(根

據 2017-2019 年全年淨利潤與前三季度淨利潤的比例估計全年淨利潤為前三季

度淨利潤的1.3倍)。上述測算不代表公司 2020 年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據此

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5)假設2021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及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除

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在2020年基礎上分別持平、增長或減少10%和增長或

減少20%(上述數據不代表公司對未來利潤的盈利預測,僅用於計算本次發行攤

薄即期回報對主要指標的影響,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

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6)不考慮本次發行對公司其他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如財務費用、投資

收益)等的影響;

(7)假設除本次發行外,公司不會實施其他會對公司總股本發生影響或潛

在影響的行為;

(8)在預測公司本次發行後淨資產時,未考慮除募集資金、淨利潤之外的

其他因素對淨資產的影響;未考慮公司公積金轉增股本、分紅等其他對股份數有

影響的因素;

(9)上述假設僅為測試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不代表公司對2021年度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亦不構成盈利預測,投資者不

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

2、基於上述假設情況,公司測算了本次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

的影響,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

2020年度/2020

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發行前

發行後

期末總股本(萬股)

42,581.26

42,581.26

47,081.26

假設1:假設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

潤與2020年度持平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500.42

23,500.42

23,500.4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138.30

23,138.30

23,138.3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56

0.5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基本每股收益

(元)

0.55

0.55

0.51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71%

11.35%

10.2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2.51%

11.18%

10.08%

假設2:假設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

潤較2020年度增長1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500.42

25,850.46

25,850.4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138.30

25,452.13

25,452.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62

0.5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基本每股收益

(元)

0.55

0.61

0.56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71%

12.42%

11.2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2.51%

12.23%

11.03%

假設3:假設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

潤較2020年度增長2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500.42

28,200.50

28,200.50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138.30

27,765.96

27,765.9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67

0.62

項目

2020年度/2020

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發行前

發行後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基本每股收益

(元)

0.55

0.66

0.61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71%

13.47%

12.1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2.51%

13.26%

11.98%

假設4:假設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

潤較2020年度減少1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500.42

21,150.38

21,150.38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138.30

20,824.47

20,824.4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50

0.4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基本每股收益

(元)

0.55

0.50

0.46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71%

10.28%

9.26%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2.51%

10.12%

9.12%

假設5:假設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

潤較2020年度減少20%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500.42

18,800.34

18,800.34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淨利潤(萬元)

23,138.30

18,510.64

18,510.6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45

0.41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基本每股收益

(元)

0.55

0.44

0.41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

12.71%

9.19%

8.28%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加權平均淨資

產收益率

12.51%

9.05%

8.15%

(二)公司應對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採取的措施

為保證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有效使用、有效防範股東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和

提高公司未來的持續回報能力,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將通過加強募投項目推進

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強募集資金管理、嚴格執行分紅政策等措施提升公

司運行效率,以降低本次發行攤薄股東即期回報的影響。公司擬採取的具體措施

如下:

1、加強募投項目推進力度,儘快實現項目預期收益

本次募集資金將用於濱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20萬噸/年離子膜燒鹼技術改造

項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公司持續穩定、安全生產,實

現上遊產業鏈的延伸發展,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有

利於實現並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

公司將加快推進募投項目建設,爭取募投項目儘快完成,實現對提高公司經

營業績和盈利能力貢獻,有助於填補本次發行對股東即期回報的攤薄。

2、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將嚴格遵循《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和

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權利,確保

董事會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作出科學、迅速和謹慎

的決策,確保獨立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

的合法權益,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及公司財務的監督權和檢查權,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強募集資金管理,確保募集資金使用規範

公司已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

(試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

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

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製訂了

《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用途變更、管理和監督

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為保障公司規範、有效使用募集資金,本次發行募集資金

到位後,公司董事會將持續監督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定期對募集資金進行內

部審計,配合監管銀行和保薦機構對募集資金使用的檢查和監督,以保證募集資

金合理規範使用,合理防範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4、嚴格執行分紅政策,保障公司股東利益回報

根據《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

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規定,

公司在充分考慮對股東的投資回報併兼顧公司的成長和發展的基礎上,結合自身

實際情況制定了《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2020-2022)》,進一步明確和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原則和方式,利潤分配尤

其是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條件,完善了公司利潤分配的

決策程序和機制以及利潤分配政策調整的決策程序。

未來,公司將繼續嚴格執行公司分紅政策,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確保公司

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努力提升股東回報水平。

(三)相關主體對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的承諾

1、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

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作出如下承諾:

「(1)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採用

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2)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承諾不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所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公司填補回報措

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5)若公司未來實施新的股權激勵計劃,承諾擬公布的股權激勵方案的行

權條件將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6)本承諾出具日後至公司本次發行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

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

該等規定時,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若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公司控股股東的承諾

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為確保公司填補回報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的控

股股東泰安魯民投金湖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作出如下承諾:

「(1)本企業承諾不越權幹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不侵佔公司利益;

(2)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得採用其

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不得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其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

動;

(3)本承諾出具日後至公司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實施

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於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監管規定的,且

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定時,本企業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

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4)本企業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對此作出的任

何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本企業違反該等承諾並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

失的,願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以簡易程序向特

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之蓋章頁)

山東

日科化學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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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公司自行負責;因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3、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且不低於股票票面金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 利亞德: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論證分析報告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有資金或其它方式籌集的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予以置換。        如無特別說明,本報告中相關用語與《利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釋義相同。
  • 賽為智能: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
    ,Ltd (住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下李朗社區聯李東路8號賽為大樓A101至15樓) 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目 錄 目 錄 .........................................................
  • 迦南科技: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2019]1503號、中匯會審[2020]2506號《審計報告》 本次發行預案 指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預案 本次發行 指 發行人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公司法》 指 經2018年10
  • 先導智能: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
    一、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概要      1、本次發行股份的對象為寧德時代,具備作為本次發行特定對象的資格。寧德時代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      2、本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即 2020 年 9 月 15 日。
  • 賽為智能: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
    ,Ltd (住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下李朗社區聯李東路8號賽為大樓A101至15樓) 創業板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申報稿)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錄 目 錄 .........................................................
  • ...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通知
    關於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通知 上證發〔2020〕95號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規範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定向可轉債)的掛牌轉讓、轉股、信息披露等相關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 萊美藥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註冊稿)
    萊美藥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註冊稿) 時間:2020年11月24日 17:30:26&nbsp中財網 原標題:萊美藥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註冊稿)因此,本次發行完成後,廣西國資委將進一步增加對公司的控制權。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三、本次發行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中恆集團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構成關聯交易;中恆同德、廣投國宏與中恆集團存在關聯關係,其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亦構成關聯交易。
  • 朗瑪信息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註冊獲中國證監會批覆
    新華網貴陽9月30日電(黃勇)貴陽朗瑪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00288)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28日獲中國證監會批覆,募集資金將用於智慧醫療健康服務平臺功能升級及內容擴充項目。    朗瑪信息29日公布的發行募集說明書顯示,此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4000萬股,預計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人民幣2.83億元,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它機構投資者及自然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