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函〔2019〕625號
林天幹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監管工作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行業協會商會(以下簡稱「行業協會」)是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我國行業協會得到了長足發展,在為政府提供諮詢、服務企業發展、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行業自律、創新社會治理、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整體來看,我國行業協會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由於法律法規不健全、扶持政策不配套、管理體制不完善,行業協會確實還存在著您在建議中所提出的政會脫鉤不徹底、服務企業未落實、行業活動不規範等一系列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您提出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監管工作的建議非常重要,這也是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一直著力推進的重點工作。
近年來,作為行業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加強和規範行業協會監管,並著重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組織實施行業協會脫鉤改革試點。實行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2015年6月30日,中辦、國辦聯合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部署開展了行業協會脫鉤試點工作。截至目前,全國性行業協會先後於2015年11月、2016年6月、2017年1月,分三批開展了試點,地方行業協會脫鉤試點也同步推進。截至2018年底,共422家全國性行業協會和5318家省級行業協會完成脫鉤,脫鉤試點任務圓滿完成。二是完善加強行業協會監管的政策體系。按照《總體方案》要求,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國管局等部門,先後出臺了行業協會黨建、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外事管理、負責人任職、經費支持方式改革、購買服務、資產管理、行政辦公用房管理、公共信息平臺建設、綜合監管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各地緊貼地方實際,制定本地脫鉤實施方案,出臺多項具體措施。總體方案、部門配套文件、地方文件等,構建起「1+10+N」的政策體系,為加強行業協會監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行業協會新型綜合監管機制。按照《總體方案》和《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辦法(試行)》規定,脫鉤改革後,行業協會監管體制由原來的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雙重負責,轉變為黨建工作機構、登記管理機關、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的新型綜合監管機制,行業協會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更加規範、全面、嚴格、有效。同時,為加強組織領導,2015年7月,國務院批准成立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王勇國務委員任組長,各地也同步建立了領導機制和工作組,省(市、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四是切實加大行業協會監管工作力度。近年來,我部配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先後開展了「小金庫」治理、減輕企業負擔、清理規範收費等專項工作,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意見》(發改經體〔2017〕1999號)等一系列規範文件。各地各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收費和違規舉辦評比達標表彰的行業協會予以嚴肅查辦。五是推動修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近年來,我部配合司法部不斷加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力度。新修訂條例將進一步增加切實加強行業協會監督管理的內容,進一步優化行業協會登記程序,改進和完善行業協會登記管理體制,從而為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監管和落實行業協會直接登記提供法制保障。
近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又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2020年底之前基本完成脫鉤改革工作,並進一步強調要全面落實《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辦法(試行)》要求,不斷完善專業化、協同化、社會化監督管理機制,構建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民政、財政、稅務、審計、價格、市場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信息共享、協同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行業協會綜合監管體系。下一步,我部將按照《總體方案》和《實施意見》要求,圍繞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監管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續推進脫鉤改革。在脫鉤試點基本完成的基礎上,全面推開行業協會脫鉤改革,進一步切斷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利益鏈條,實現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二是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推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儘快修訂出臺,抓緊啟動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有關文件修訂,研究制定加強和改進行業協會收費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完善行業協會監管法規政策體系。三是始終加強黨建工作。配合組織部門、黨建機關持續加強行業協會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按照「三個結合」原則,確保脫鉤行業協會黨建工作不斷檔,黨建管理關係調整無縫對接,推動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化。四是加強部門間的監管協同。切實推動各級黨建工作機構、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認真履行自身監管職責,協同配合,加強日常考核、評估管理和社會監督,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信用監管,共享監管信息,把部門協同監管網織得更密。五要強化協會誠信自律。積極推動行業協會主動「強身健體」,加強自身黨組織建設,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規範財務管理,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強人員隊伍建設,通過誠信承諾和自律公約等措施,提升專業化、法治化和現代化水平。
感謝您對民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