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inary Object:From Scientistic Approach to Metaphysics to Common Sense Ontology
作者簡介:李主斌(1984- ),湖南耒陽人,哲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科學哲學、語言哲學、認識論和分析馬克思主義。上海 200240
原發信息:《自然辯證法研究》第20186期
內容提要:(日常)對象在漫長的西方哲學史中一直是其本體論中的基本存在,但近些年來這一立場受到了哲學家們的挑戰,人們已經提出了諸多論證以否定日常對象的存在。對於這些論證的爭論如今方興未艾,其中的主要質疑是這些論證往往基於研究形上學的科學主義立場,而這一立場值得商榷。本文嘗試梳理這一爭論,並進而試圖不基於科學主義立場來提出一個拒斥日常對象存在的論證。
Ordinary objects has always been the basic existence in the ontology of Western philosophy.This position,however,has been challenged by philosophers in recent years and many arguments have been put forward to deny the existence of ordinary objects.The debate for these arguments are now in the ascendant.The main suspicion is that these arguments are often based on a scientistic approach to metaphysics which is problematic.In this paper,I try to sort out this debate,and then propose an argument to reject the existence of ordinary objects which doesn't depend on the scientistic approach to metaphysics.
關鍵詞:常識/科學主義形上學/元形上學/模糊性/本質/common sense/scientistic approach to metaphysics/meta-metephysics/vagueness/essence
標題注釋:上海交通大學青年人才科研能力培育專項項目(16X100040008),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15ZDB016),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14CZX013)。
一、引言
在漫長的西方哲學史上,(日常)對象一直是其本體論中的基本存在,例如,對西方哲學產生深遠影響的亞里斯多德形上學就把所有存在的東西分為實體與屬性兩類,而最有資格稱為實體(第一實體)的即是個體,如一個個別的人、一匹個別的馬。[1]10這樣的個體即是日常對象,即常識意義上的對象。存在日常對象,這一觀點在西方哲學史上被奉為圭臬,因此,即使是極端唯心主義者貝克萊,他也並不否認存在日常對象,而只是認為日常對象是觀念的集聚而非物質對象。[2]599
直觀上看,關於日常對象是否存在這一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有那麼多的「硬」證據支持這一點。比如,我身前的桌子存在,因為:我可以看到它,我可以摸到它,如果我把電腦放桌子上則電腦不會掉下去……但是,近些年來的形上學研究卻表明,上述證據可能並非是判定性的。
近二十多年來,關於日常對象是否存在,哲學家們已經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爭論,這一爭論的觸角已經延伸至元形上學中。具體而言,迄今為止,日常對象的拒斥者(後面簡稱為「取消主義者(eliminativist)」)已經構想出不少論證試圖表明日常對象不存在,如過度決定論證(Overdetermination Argument)、物質構成(Material Constitution)問題、基於模糊性的連鎖論證(Sorites-style Arguments),以及特殊組合性問題(Special Composition Question),等等。對這些論證,一些日常對象的辯護者(後面簡稱為「保守主義者(conservative)」)認為,它們基於一種研究形上學的科學主義進路——這種進路認為形上學是自然科學的一個片段,然而這種進路本身值得商榷。
在本文中,筆者嘗試梳理這一論爭,並回答日常對象是否存在這一問題。文章的結構如下:第二節給出已有的拒斥日常對象的主要論證;第三節討論這些論證的元形上學問題,即它們是否如保守主義者所認為的那樣基於一種有問題的形上學立場;第四節嘗試給出一個不基於科學主義立場的、拒斥日常對象的論證。需提前指出的是,在考慮日常對象是否存在時,有生命的日常對象(如某個具體的人)與無生命的日常對象(如某張桌子)之間的巨大差別有可能將人們引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從而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例如,梅裡克斯否認日常對象存在,除了作為日常對象的個人。[3]146;[4]為了使討論不複雜化,本文僅討論無生命的日常對象;雖然這樣會使得結論適用性縮減,但依然很廣,且足夠廣。
二、拒斥日常對象存在的論證
學者們已經提出了諸多拒斥日常對象存在的論證,其中主要有如下幾類:過度決定論證、物質構成問題、基於模糊性的連鎖論證,以及特殊組合性問題。這一節,我們先來梳理一下這些主要論證。
先看過度決定論證。前面提到,那些支持日常對象存在的「硬」證據被認為是非判定性的,為什麼會如此?難道我看到、摸到這張桌子還不能表明它的存在?對此,拒斥者並不否認我們看到、摸到了某物,他們只是否認所看到、摸到的是日常對象,因為還有另一個候選者可供我們看、摸,甚至坐上去。這一候選者即是更基本的物理實體(基本粒子、場等)。
就桌子這一具體對象而言,我們有兩張桌子:其一是常識意義上的桌子,它擁有外延、顏色、相對而言能持存;其二是「科學的桌子」,它「大部分是虛空。在虛空中稀疏地散落著數量龐大、高速運轉的電子」[5]xii。兩張「桌子」儘管有諸多差別(第一張而非第二張有外延、顏色等),但是它們能做一些相同的工作:
儘管其構造怪異,〔科學的桌子〕是一個完全高效率的桌子。它如〔常識的桌子〕一樣令人滿意地支撐我寫字的紙……如果我倚靠在桌子上,我不會穿過去……[5]xii
換言之,常識的桌子與科學的桌子擁有相同的因果解釋力:可以支撐我的紙;如果倚靠它,我並不會穿過去;等等。如果是這樣,那麼設定兩個桌子對於我沒有穿過它這一現象(以及其他現象)在因果上就是過度決定的。根據奧康姆剃刀,我們或者假定日常對象,或者假定科學對象,而無需同時假定兩者。由於物理學擁有更好的認識論資質[6]497,因此,我們可以從本體論中刪除日常對象。或者更強一些,根據埃利亞原則(Eleatic Principle),只有擁有因果效力(或產生因果不同)的實體才存在。因此,科學的桌子與常識的桌子之一不存在。我們很難去否認物理實體的存在,因為如果否認物理對象的存在,那麼日常對象也會因此而不存在,就此而言,日常對象不存在。[3]81;[4]137-40
對於過度決定論證,一個自然的回應是:為什麼要認為常識桌子與科學桌子在因果解釋上是競爭者?為什麼不能說它們是同一個東西,只不過一個從宏觀的角度看,一個從微觀的角度看?但是,這一回應面臨著明顯的困難:一不能同一於多。一張常識桌子是一,而科學桌子是數量龐大的基本粒子,是多。對此,一個建議是,常識桌子等同於構成科學桌子的那些(恰當排列的)基本粒子的集聚。然而,這種做法並沒有消除困難,因為常識的桌子與基本粒子的集聚具有完全不同的模態性質、持存條件和歷史性質:[7]4;[8];[6]496
模態性質:一張桌子就其本質是一張桌子,但相應粒子的集聚並非在本質上是一張桌子。
持存條件:一張桌子,當構成它的基本粒子有幾個發生改變(消失,或被替換)時該桌子能夠倖存下來,相應粒子的集聚不行;反過來,構成一張桌子的基本粒子當重新排列時,粒子的集聚能夠倖存下來,該桌子則未必。
歷史性質:一張桌子可能上個星期才開始存在,但是構成它們的基本粒子之集聚也許早已存在。
所以,根據萊布尼茨律: ,常識的桌子與科學的桌子是不同的東西。[9]180-3;[8]200
實際上,這一分析本身也構成了一個對日常對象的拒斥。假設S表示一個陶土雕塑,C表示做成該雕塑的陶土。那麼,存在如下拒斥日常對象的論證:S(如果存在)擁有與C不同的性質,所以S≠C;若如此,則在同一時空位置上存在兩個不同的對象;但是,在同一時空位置上不能存在兩個不同的對象;因此,S不存在。[3]38-47;[10]125-7;[11]219-22這一論證也被丹尼爾·科曼(Daniel Z.Korman)稱為「物質構成問題」[12]9-10。
再來看一下連鎖論證。眾所周知,日常對象(以桌子為例)有下述兩個典型性特徵:
(1)一張桌子是由數量龐大但有限的粒子構成。
(2)從一張桌子中移除一個粒子不會使得該桌子變得不是桌子。
但是,通過重複(2)一定(相當龐大的)次數後,我們發現自己處於這樣一種情境中,即被迫得出這樣的結論:某一單個粒子(甚至沒有任何一個粒子)是一張桌子,這與(1)矛盾。[2]594所以,日常對象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因此,應該拒斥日常對象的存在。[13]20-28
對這一論證的可能回應是拒斥(2),即斷定它或者是假的,或者缺乏真值。但(2)的合理性來自於常識概念(比如,日常對象)本身的模糊性,即在可以被看作是一張桌子與不可以被看作是一張桌子之間不存在一條界限分明的線。退一步看,假設(2)被拒斥,即我們只接受邊界清晰的對象。那麼實際上對於一張桌子,我們有數量龐大的、不同粒子的集聚(它們僅在一個或很少數的粒子上有所不同),問題是:在這些不同的粒子集聚中,哪一個應被看作是這張桌子?或者它們全是這張桌子?對第一個問題的任何回答看起來都會過於隨意而毫無希望;對第二個問題的肯定回答則會導致所謂的「多數問題」:一旦我們承認某個辦公室有一張桌子,則我們不得不得出結論認為該辦公室存在無窮多的桌子。[12]11即是說,這裡有一個二難:要麼否認該辦公室存在桌子,要麼認為存在無窮多的桌子。這兩個選項沒有一個是常識論者所願意接受的。基於此,一些哲學家認為,如果我們接受日常對象,我們就得認為它們是模糊的對象[2]594-595,也即接受條件(2)。但是,大部分哲學家否認在世界中存在模糊的對象,他們認為這個世界本身是完全精確的,只有我們的概念或語言可能模糊。[14]212
最後來看一下特殊組合性問題。所謂「特殊組合性問題」,如皮特·凡·因瓦根(Peter van Inwagen)所表達的,指的是這樣一個問題,即在滿足什麼條件時眾多對象組合成了某個進一步的對象?[10]30-31例如,給定四條腿和一塊板,按何種方式組合它們一起構成了一個日常對象(如桌子),按何種方式組合它們不過依然是一堆木材?這就意味著,保守主義者需要提供一套統一的組合性原則,該原則將告訴我們,滿足何種條件後,眾多的對象可以組合成一個進一步的對象。關於組合原則,從文獻來看,現有的三種建議都不會得到保守主義者的支持:虛無主義(nihilism)認為組合根本不曾出現;[15]234-286無限制的組合原則認為對於任意兩個對象,存在一個新的由該兩個對象組合而成的對象[14]212;中間立場如因瓦根的有機主義認為,一些對象組合成了一個新的對象若且唯若這些對象的活動構建了生命[10]90。在這三種立場中,虛無主義與有機主義會拒斥日常對象的存在,而無限制的組合原則儘管會承諾存在日常對象,但保守主義者通常也不會接受它[12]1-3,因為一個常識本體論不會認為(舉例來說)我的鼻子和遠在萬裡之外的艾菲爾鐵塔組合成了一個新的對象[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