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爾(1596—1650年)是17世紀法國哲學家,西方近代哲學的創始人之一,二元論者、唯理論者。1596年3月31日生於都侖省拉愛城的一個貴族家庭。他1604年入拉·弗雷士的耶穌會公學,接受傳統教育,除神學和經院哲學外,還學了數學和一些自然科學。1612年他深感閉門讀書無用,決心走出校門,用自己的理性來解決科學問題。1618年他離開法國到荷蘭參加軍隊。退伍後定居巴黎,專門從事科學研究,企圖建立起新的科學體系。他曾想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寫成《世界》一書,但當時教會反動勢力很大,笛卡爾打消寫作這部著作的計劃。
1628年寫成《指導心智的規則》。1629年他遷居資產階級已經取得政權的荷蘭,在那裡隱居了20年。1637年他發表了用法文寫的哲學著作《論方法》,產生了很大影響。1641年他又用拉丁文發表了《形上學的沉思》。1644年,笛卡爾發表了他的系統著作《哲學原理》,這部書不僅包括他已經發表的思想,而且論述了他的物理學理論,還包括過去未發表的《世界》一書的內容。1649年,他最後發表了心理學著作《論心靈的感情》。1649年他應瑞典女王克裡斯丁娜邀請赴宮廷講學,由於不適應北方的寒冷氣候而患病,1650年2月11日在斯德哥爾摩逝世。
笛卡爾認為,經院哲學是一派空談,只能引導人們陷入根本性錯誤,不會帶來真實可靠的知識,必須用新的正確方法,建立起新的哲學原理。於是,哲學研究開始重視科學認識的方法論和認識論。笛卡爾指出,我們不能盲從已有的觀念和論斷,其中有很多是極其可疑的,這些觀念有的來自感官,但是感官會欺騙我們。我們處在真假難分的狀態中是不可能確定真理的,為了追求真理,必須對一切都儘可能地懷疑,甚至像「上帝存在」這樣的教條,懷疑它也不會產生思想矛盾。只有這樣才能破舊立新,就是「笛卡爾式懷疑」。
這種懷疑不同於否定一切知識的不可知論,而是以懷疑為手段,達到去偽存真的目的,所以被稱為「方法論的懷疑」。他認為理性是世間分配得最均勻的東西,人人都有一份,不多不少。要把一切放到理性的尺度上校正,這樣,權威就不再在上帝那裡、教會那裡,而到了每個人的心裡了。這是對經院哲學的嚴重打擊。笛卡爾把他的體系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形上學」即認識論和本體論;二是「物理學」即自然哲學;三是各門具體科學,主要是醫學、力學和倫理學。
笛卡爾認為我可以懷疑一切,但有一件事卻是無可懷疑的,即「我懷疑」。我懷疑也就是我思想。既然我思想,那就必定有一個在思想的我,即「思想者」。「我思故我在」的論題,是笛卡爾全部哲學的第一原理。「我」的本質是思想,又稱為「靈魂」,是認識的主體,是精神實體。他提出:我會懷疑,而懷疑不如認識那樣完滿,因此我的存在是不完滿的、有限的,但是心中有一個最完滿的上帝的觀念,不完滿的我不能是這一觀念的原因,它只能來自最完滿的上帝本身,所以說上帝存在。
笛卡爾從經院哲學家安瑟爾謨那裡取來的「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卻用來論證物質世界及其可知性。他說我心裡清楚明白地有「形體」的觀念,這觀念不可能是我自己造成的,只能是上帝創造了「形體」,又把「形體」的觀念放到我心中。既然最完滿的上帝不可能欺騙我們,那麼「形體」也就是真實可靠的實體。笛卡爾肯定了兩種實體:靈魂和形體。他認為這兩個實體是彼此獨立存在的。靈魂的屬性是思想,形體的屬性是廣延。這是典型的二元論。為了溝通這兩個並無共同之處的實體,以說明科學知識的客觀性,他又把上帝作為橋梁,說靈魂和形體只是相對的實體,兩者都是絕對實體上帝所創造的。
在認識論方面,笛卡爾認為有3種觀念:一是通過感官從外面得來的,常常是混亂的錯覺;二是理性本身固有的,即「天賦觀念」;三是我們自己任意製造的。他完全否定第三種觀念,對第一種觀念持懷疑態度,認為第二種觀念必然正確。他認為科學不能只是感性現象,必須是必然的理性認識,這一主張對發展理論科學有積極意義。但是他把理性認識說成「天賦的」、非外來的,是唯心主義的先驗論。笛卡爾的「物理學」是他的哲學中的重要部分,是唯物主義的。他明確指出:在自然界,物質是惟一的實體,天和地是由同一物質構成的。
整個物質世界的廣延是無定限的,物質的可分性是無定限的,不可能有什麼不可分的原子存在,也不可能有任何「虛空」,因為「虛空」意味著沒有物質的廣延,而廣延是不能離開物質的。笛卡爾認為空間就是廣延,他反對絕對空間論。這樣的物質理論比古代的原子唯物論前進了一大步。但是他把物質本質屬性說成只是廣延,把物質的多種形態都歸結為位置的移動,這是機械論。笛卡爾的學說有廣泛的影響。他的「我思故我在」強調認識中的主觀能動性,直接啟發了康德,成為從康德到黑格爾的德國古典哲學的重要思想,推動了辯證法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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