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業和公益理論如何實現本土化發展,是當代中國社會變遷的重要課題。2019年開始,敦和基金會支持修遠基金會開展「中國公益實踐與理論的本土化轉型研究」項目,在《文化縱橫》設置「公益理論與公益實踐」專欄,陸續刊登該項目研究成果,旨在為中國公益理論與實踐發展提供本土思想資源。
北京師範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韓俊魁撰寫的《本土傳統慈善文化的價值與反思——以汕頭存心善堂為例》一文,即是該項目的成果之一。
本文聚焦於中國本土慈善的歷史發展,通過分析汕頭存心善堂的個案,闡述了基於民間信仰的本土慈善區別於來自西方的現代組織化慈善的獨特之處,為建構中國公益理論提供了一個強健的本土視角。
本文原載於《文化縱橫》2020年8月刊,轉自「修遠基金會「公眾號(xiuyuanjijinhui),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位參考。
「慈善」界定及研究困境
中國本土善行義舉資源豐厚。自清末引入「公益」和「慈善事業」詞彙以來,經民國激蕩接續,再至改革開放前30年的官辦化、貶義化和後40年借鑑與發展,本土慈善事業跌宕起伏。「慈善」概念至今仍很模糊。甚至《慈善法》立法者所面臨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就是如何界定慈善。最終,立法者將扶危濟困賑災等傳統慈善事業稱為狹義慈善或小慈善,將包括小慈善以及促進教科文衛體等增進社會公共利益在內的活動稱為廣義慈善、大慈善或公益,並把現代組織化慈善作為該法的基礎,將互助互濟以及慈善組織以外其他組織開展的慈善活動放到附則之中。
鑑於這種既按領域又按組織分類的不周延性,筆者從組織唯一標準出發,將面對面的贈予以及小地域共同體範圍內各種組織的施善稱為基礎慈善或傳統慈善;各領域內按現代非營利組織運作的活動稱為組織化慈善或現代慈善。前者帶有更強的地域性、文化性、多樣性、特殊性和非正式性,後者則強調組織標準的相對普遍性、管理的規範性和正式性。
《慈善法》的重心顯然在後者。然而,從2016年9月1日該法實施後的效果來看,社會組織對認定「慈善組織」的熱情並不高。該法精心設計了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募平臺的制度,但民政部和中國慈善聯合會在2016~2018年統計結果均顯示,社會組織接受捐贈總額並未大幅增加。例如,被視為現代組織化慈善主力軍的基金會接收捐贈分別為625.5億元、658.04億元和645.88億元。那麼,基礎慈善狀況是否更為糟糕?若否,將證明本土慈善文化別有價值,進而深化我們對慈善的理解。
叩問慈善的文化之根,是在探索人類同情文化多樣性基礎之上實現慈善自覺的根本途徑。然而,在交流頻繁並相互借鑑的當下,尋找慈善文化基因的道路註定崎嶇。基礎慈善和現代組織化慈善的張力同樣體現在學術研究。當前大多本土慈善史和慈善文化研究在具體歷史人物、組織或空泛觀念等方面取得碩果,但因缺乏社會科學概念而難以形成反哺實踐的整體性理論方案。而當前更盛行的一些慈善實證研究,常因缺乏情感主義和歷史主義的導引而水土不服,甚至因刻意追求量化而陷入集體無意識之境地。為此,本文希望通過鮮活的案例研究,關注本土基礎慈善在生活世界中的象徵性運用、價值與困境。為了選擇組織存續時間較長、同時歷史上聲名顯赫至今尚未消失的慈善組織,汕頭存心善堂就這樣進入了我們的視野。
存心善堂:一種基礎慈善類型
(一)存心善堂及其發展史
明清至民初的善堂是近現代慈善的重要過渡。近代善堂雖然不能代表中國本土慈善資源的全部,卻天然地保有慈善文化的因子,並飽含著中西慈善文化的碰撞與調試。19世紀中葉以後的善堂受到了基督教的影響,在傳統救濟基礎上還增加了維持政治秩序等功能。這些非傳統因素導致研究難度倍增。但這恰好符合筆者透過變遷考察本土基礎慈善延續與疊加的用意。
該組織的前身是明末清初的一所棄嬰堂。1899年,汕頭暴發瘟疫,潮陽棉安善堂念佛社的大峰祖師信眾恭請神像至棄嬰堂設堂祈福,一時皈依者眾。隨後,當地二十行商在念佛社基礎上發起成立存心善堂,並創建了存心義冢和存心掩埋隊(1901)、存心施粥局(1911)、存心水龍局和存心善堂醫院(1929)、存心小學(1942)和兒童教養院(1943)等附屬機構,形成綜合性善堂。1950年,善堂被認定為迷信組織,次年被政府全面接管改造。
20世紀80年代善堂開始復甦,90年代初,一些曾在民國時期受到善堂恩澤的老者在善堂舊址旁行善。漸具規模後,存心善堂慈善會成立。1996年,該組織再度被撤銷。2001年,經市民政局批准,該組織成為市慈善總會分支機構,對外名曰汕頭慈善總會存心善堂福利會,並漸次成立了念佛社、存心慈善醫院、養老服務中心、愛心免費快餐廳、義工隊、文武學校、特教學校等機構。2009年,該組織以汕頭存心慈善會為名獨立登記並使用至今。此後,陸續興建了存心陵園、存心殘疾人工療站、存心安老庇護院等。該組織雖名稱屢換,但無論碑文、組織出版物、官網還是當地人,均慣稱「存心善堂」(下文也予以沿用)。
(二)延續與疊加
縱觀存心善堂發展史,除了組織名稱,不難發現存心善堂在組織形式和業務上的延續性。比如,當前官網上的組織架構中有些表述仍大致沿用民國時期的舊稱,如民國時叫交際股、法事股,現在稱交際部和法事部;兒童救助、養老、陵園、醫院等業務板塊也幾乎如出一轍。此外,從組織業務和組織宗旨都能看到存心善堂綜合業務特徵的延續性。這些業務均為基礎慈善,因為和大型國際非政府組織的綜合項目群相比,善堂綜合業務不僅缺乏現代項目管理制度,業務之間也缺乏邏輯關聯。
從「不可見」的文化角度來看,存心善堂的延續性依然清晰可見。
存心善堂在民間信仰的強烈驅動下成立,這一信仰具有彌散性、複合型特徵。其最早施善的領域是義冢和掩埋。這種善舉可溯至古老的傳統。該組織至今仍有火化設施和陵園,百年來收屍逾百萬具。很多當地民眾甚至政府部門發現無主屍骸時,第一反應就是通知善堂前來收屍。我們甚至發現政府部門請善堂收屍的函件。由此可見這一觀念烙印之深。今天的現代非營利組織中,即使在那些致力於臨終關懷的組織中也難尋這種善舉的蹤影。居於善堂信仰核心的大峰祖師所開創的「白衣派」大峰宗門融合了儒家倫理。19世紀中期,潮州東門善堂的釋可聲大和尚開啟了人間面向的善門法脈。此外,善堂還供奉三山國王和華佗仙師等。這種彌散性、複合型的民間信仰使善堂被神祇香火和人間煙火所環繞。
善堂收入構成折射出民間信仰文化的影響。例如,民國年間存心善堂的經濟來源就包括堂前捐助、社員年費、社員進社金、吉穴捐助、柩厝寄柩、法事供款捐助等,今日存心善堂的財務報表中亦常見到敬佛師收支、香油箱收入、蓮花座收入等科目。總之,民間信仰為善堂「預裝」了使命,並賦予組織以堅韌的生命力,故善堂在被迫兩次停止活動又能很快重生和壯大。信仰驅動的捐款具有穩定性特點,捐款額和信眾數量一般存在正相關關係。
然而,因為鮮明的地域性、民俗性、民間性和多神崇拜等特點,善堂慈善文化又表現出相對封閉性的特點。和歷史上的民辦義倉和義莊相比,善堂要開放得多。位於經濟中心的善堂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原籍地收養主義,並超越了宗族和狹小地域之限制。例如,民國時期的存心善堂基本在汕頭中心活動,只在鄉鎮層級設了一個辦事處。這與社會轉型時鄉居地主向城居地主的轉變密不可分。但這一轉變並不徹底,因為1921年廣州市區從南海縣分離出來之前,中國的城市從未獨立地以政區的面目出現。所以,這種開放性又受地域性的信仰、語言和宗族文化影響,表現出一定的封閉性。
和現代非營利組織的外向交流與合作不同,今天的存心善堂業務基本在本地,外出交流也多限於同根同源的海內外善堂。與清末民國善堂多在經濟中心活動不同,存心善堂近年來一個明顯的發展趨勢是向基層發展並使之網絡化。辦事處已在濠江、澄海、潮陽等地生根。同時,存心善堂從2007年開始在鄉鎮建設義工隊,並多採取為既有義工隊冠名並讓其繳納會費的方式形成龐大的鬆散聯盟,義工隊最多時達330支。
總之,在成立之初,眾商賈能跳出狹小鄉土格局,且因地處通商口岸而受到基督教、天主教影響,但善堂文化仍難開顯出超越性。
我們還可以從會員制看到顯著的內斂性。民國時期的《存心善堂組織章程》規定,只要持身清白、熱心慈善、贊成善堂宗旨並經兩名社員推薦、審核後即成為社員。同時又規定:凡社員逝世,其社員資格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與會員資格綁定的會員福利制度。例如,社員福利僅包括其家屬喪故時,得享善堂禮懺及社員之祭弔或執紼。也就是說,其會員制的內斂性使其帶有濃厚的互助色彩。
按理說,現今的存心善堂並非基於會員制的行業協會或商會類社團,其互助性應當較弱。但令人驚訝的是,其互助功能反而日益增強。2004年,會員福利擴展到15項,除殯儀服務,還有免費體檢、託養、教育、醫保自付部分補貼等。2020年合併為8項,但主要內容變化不大。基於這種文化基因,2012年起,存心善堂拿出部分會費為會員辦理意外險、疾病險和身故險的做法就不奇怪了。這種做法比國內很多基金會開展的保險項目起步要早,但不同的是,前者的受益對象是會員,呈封閉性特點;後者的受益對象是不特定的救助對象,呈開放性特點。這種內斂性互助文化使善堂會員數量和會費收入快速增長。
另一個重要的延續性特徵是,存心善堂在很多業務中堅持古老的款物使用而非佔有原則。例如,義工隊和辦事處開辦免費涼茶點,免費為戶外工作者及過往市民發放茶水等。筆者就在善堂門口目睹路人無須任何登記而免費領取麵包牛奶的場景。義工隊的收入來自義工月捐、日捐以及企業贊助等。收入由義工隊支配,無須上繳存心善堂,主要用於義工隊所在鎮域的扶危濟困。義工隊不斷隨訪鰥寡孤獨,並贈之以糧油等用品,所有票據帳單及發放情況由義工在微信群曬照片為證即可。義工沒有補貼。也就是說,其服務「成本」由純粹志願服務而化之於無形。多年來,國內圍繞做慈善是否有成本而頗多爭論。其實,持有成本者是用逐利原則中的「成本」一詞定義使用原則下志願付出的時間、技術等。而在基礎慈善中,使用原則支配下的慈善的確「無償」。
總之,無論組織名稱、組織形式、制度還是慈善文化,存心善堂都表現出極強的延續性。近年,除了組織向基層發展而內斂性趨勢明顯,以及隨著會員福利不斷擴大而組織的互助性增強,該組織最大的變化要屬網際網路眾籌了。存心善堂2016年和輕鬆籌合作發起存心籌,並在官網開設「在線求助」專欄。這改變了以往面對面求助或由義工主動尋找弱勢群體的工作模式,求助者被迫「主動」地、無尊嚴地在陌生的網際網路世界展示各種細節以獲取更多幫助。於是,被救助者從社區中脫嵌而出,面對面構建社會資本的方式被打破,還透支了傳統慈善資源。例如,存心善堂2009~2017年的捐贈總收入呈上升趨勢,尤其是2016~2017年捐贈從26473283.90元攀升至2017年的47547614.32元。其中,敬佛(師)活動收入、香油錢等增幅不大,最大增幅來自存心籌。將這部分從捐贈總量中剝離出來重新統計,會發現自從存心籌上線以來,除了敬佛、師活動收入之外,其他收入都明顯下降。
由上看出,存心善堂鮮明的本土基礎慈善特徵在一百多年的歷史中變化不大,儘管組織在適應外部環境時疊加了一些新內容。
本土基礎慈善的可能洞見
經過上文考察、分析,我們可以將存心善堂的特徵總結為民間信仰驅動型、志願性、內斂性、網絡結構鬆散和專業性弱。筆者發現,存心善堂的組織結構與明茨伯格論述的使命式(Missionary)配置方式驚人地相似。
不同於簡單結構、機械式官僚結構、專業式官僚結構、事業部制結構以及變形蟲結構等配置方式,使命式配置方式的組織特徵如下:(1)有強大的信念體系和道德規範。這可以驅動組織開展激動人心的任務,但也存在根深蒂固的不靈活性。(2)結構鬆散。(3)勞動分工不清晰。組織規模要想擴大,就須將自身分為更小的單位。(4)幾乎不存在任何直接監督以及工作輸出和技能的標準化。明茨伯格得出一個令人振聾發聵的結論,他認為,這種在西方從未風行過的使命式配置方式將在有效的組織構成中佔據重要地位,並註定流行開來。
僅僅接近或相似而已!然而,即使相似性,也足以驅使我們思考存心善堂案例所蘊含的理論價值。那麼,這些用於企業組織或許更為妥當的判斷是否適合慈善和慈善組織呢?
還是繼續從慈善史中去尋找靈感吧!
慈善(charity)不管在古拉丁語還是基督教傳統中,本體意義就是愛(love),當然比love的文化意義要複雜得多。現代組織化慈善運動在啟蒙運動後期才形成。在號稱「仁慈時代」(Age of Benevolence)的18世紀及19世紀初,社團的時代終究來臨:在英國,幾乎所有人都加入了某個協會(association)。這些組織的存續主要依賴籌集款物,尤其是志願服務。基礎慈善與現代組織之間張力的真正凸顯是在稍後的19世紀下半葉。
一百多年過去,現代組織化慈善似乎成為公理般的存在,然而什麼是慈善卻日益模糊。20世紀90年代,薩拉蒙等開展的一項跨國比較研究發現,收費收益和政府資金在非營利部門的總資金中分別佔53%和34%,包括個人、基金會和公司等捐款在內的私人慈善佔比僅為12%。只有將志願服務時間折算在內,私人慈善在非營利部門12個領域的7個之中才能成為收入的第一大來源。薩拉蒙曾在更早的一項研究中對私人捐獻(private contributions)的重要性進行辯護:「私人捐贈(private giving)在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中份額雖少,但任何危及它(的行為)都意味著動搖非營利部門之本質。」然而,他並未從正面解答之所以重要的真正原因,而是藉助託克維爾式的非營利部門之邏輯先行及非營利部門與政府在公共目標取向上的契合性,主張政府擴大資助,防止商業化和收費收益比例攀升帶來消極後果。
與此不同,佩頓等認為,這種管理的路徑顯然忽視了慈善本質。只有從人文視角,優先考慮志願服務,才能保證非營利部門必要的可辨別性(distinctiveness imperative)。
這樣一來,佩頓等將薩拉蒙的「私人慈善對保證非營利部門獨立性至關重要」這一命題轉換為道德和政治參與命題,即慈善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與每個人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換言之,如果沒有仁慈、愛鄰裡、公民性、寬容等美德,如果忘了非正式慈善所呈現出個體性、日常性、體驗性等特徵,就無法真正把握慈善本質。僅憑統計數據,只會產生私人慈善日益萎縮的錯覺。佩頓等人進一步推論:「組織化慈善(organized charity)比民主和資本主義更為悠久,要早於基督教、佛教,甚至要早於那些消失在歷史之中的社會和傳統。」如果該說法不是略帶誇張的話,這裡的組織化慈善其實是指更具本體性的基礎慈善,而非現代社會的組織化慈善。
這給認識存心善堂的價值提供了一種視角。存心善堂在民間信仰的驅動下,其使命感、組織的穩定性和公眾參與的志願性都很強。和其他類型的組織相比,沒有高度專業化和科層化的存心善堂反而印證了人際關係學派的觀點。由於信仰驅動所產生的強烈志願性,以及保留著古老的財物使用原則,所以人與人的關係優於人和物的關係。義工隊這種基礎慈善恰恰成為慈善的沃壤。面對面的志願服務和古老的互助傳統相得益彰,在生活世界中充滿活力。與此相比,明茨伯格所說的簡單結構組織風險更高,因為難以將個人追求有效轉化為組織使命。許多個人精英創辦的草根組織所面臨的可持續發展難題已證明了這一點。
再反觀所謂現代組織化慈善。現代非營利組織似乎更能提供規模化績效,但也不免丟掉了慈善的本質。在提供所謂專業服務的同時,其運作成本也隨之增加。因此,「慈善有成本」這種現代說辭在不斷否定基礎慈善無「成本」古訓的同時,也為了招徠更多捐贈者而不斷借用這一古老的修辭術和志願服務,以壓低行政成本。於是,鼓吹慈善專業化和倡導人人慈善這對看似矛盾的現象出現了。
然而,無論多麼鼓吹慈善專業化的人也不敢反對「人人慈善」這句更具本質性的響亮口號。現代非營利組織儘管苦心打造了多種勸募方式以籌款,但捐款者或許僅關注自我感覺是否良好,而對這些組織是否真的幫助目標人群未必感興趣。現代非營利組織付出移山心力,試圖在弱勢群體的「飛地」中重建社會資本和社會保護機制,但仍像西西弗斯般止步難前。有研究者發出警示,隨著現代非營利組織形式的複雜化和捐款者—受益人之間的組織鏈條不斷延長,「捐贈者和受助者失去直接聯繫,慈善將失去其實踐效能及道德目的」。
難道基礎慈善就沒有不足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將未經歷理性發展階段的存心善堂作為現代慈善的標杆為時尚早。我們需要的是借鑑、轉化而非簡單復古。存心善堂在項目管理、成本核算、網絡運營等方面同樣存在風險。傳統徵信錄的做法轉化為現代慈善的信息披露和審計制度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信仰驅動並不意味著信仰能自動杜絕一切有違教義的行為。若不汲取現代組織管理方式及其經驗,小慈善實踐一旦出了問題,勢必反過來影響信仰。這或許是以信仰為本的慈善組織(faith-based charity organization)登上歷史舞臺的重要緣由。
制度性個體主義下的現代人總是處於自由選擇的歡欣與難以抉擇的兩難之中。通過人類學的並置比較發現,我們需重新賦予基礎慈善以意義和價值。慈善組織化似為當下潮流,但若缺乏對多樣化的本土基礎慈善文化的洞見與借鑑,就會遇到開篇所說的挑戰。幸虧,《慈善法》第110條和第111條留下可以發揮的空間。慈善在未來是否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一空間如何深化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