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日本內閣會議批准了2015版《防衛白皮書》。日本除了繼續在東海、南海問題上大放厥詞之外,還特別提及了中國東海油氣田的開發,並用「日本已反覆提出抗議,並要求中國停止作業」的字樣進行描述。22日,日本外務省網站特地公布了中國東海油氣田照片,大博媒體眼球。
不容否認,中國強大了,某些時候對外是會有些強勢的舉動,然而東海油氣田這個事情壓根兒跟中國強勢沒有絲毫關係。既然日本再次挑起這個事情,本著以德以理服人的精神,我覺得有必要和日本徹底把道理講講清楚。
中日在東海劃界上為何各執一詞?
油氣田的背後實質關聯的是東海劃界問題。中日東海的界限劃分包含兩大部分,一是專屬經濟區劃界,二是大陸架劃界。近幾年隨著海洋問題的日益突出,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都是熱門詞彙,大家並不少見,很多專家也經常將兩個概念混用。其實,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概念本身及引申涵義都不是一回事情。
專 屬經濟區制度是1982年籤署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方便起見,以下簡稱《公約》)確定的,它從一個國家的領海基線(就是開始測算領海範圍的基準線) 起最遠可延伸至200海裡。當然,如果國與國之間的海洋距離無限寬,或者說至少達到400海裡,那麼每個國家的專屬經濟區就不會存在爭議。
事實上,世界很多相鄰和相望國家間的海域縱深有限,很難滿足各劃200海裡的需求。東海就是這個情況,其最寬處也只有360海裡,中日間的分歧由此而生。
對此,中國主張公平原則,即需要考慮到同緯度海岸線走向及長度比、人口狀況等情況,這也是國際海洋劃界的趨勢;日本則毫不考慮當今海洋秩序公平公正的發展潮流,頑固的堅持「中間線」原則。
日本經常聲稱「中間線」是國際慣例,實則是偷換概念。因為「中間線」只是臨時措施。《公約》確實規定,有關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間的海域劃界問題上,一般在爭端各方未達成解決協議前,可以先劃一條臨時的「中間線」,而後再進行調整。而在具體的國際海洋劃界實踐中,從未有1:1的劃分方法,因為這不符合「公平原 則」。
在具體實踐中,大陸架制度是海域劃界中常用的規則。這一規則最早形成於1958年的《大陸架公約》,在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得到了重申。
主要的意義就是,沿海國家的大陸架包括領海範圍以外並順著陸地自然延伸的部分,一直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到200海裡,則擴展到200海裡的距離最遠不應超過350海裡,或不應超過二千五百公尺深度各點的二千五百千米等深線一百海裡。
其中,200海裡以內 的叫內大陸架,200海裡以外的叫外大陸架。內大陸架由各國根據《公約》規定自主劃定(有爭議的除外),外大陸架則需要沿海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申 請,而後由該委員會提出建議,沿海國再根據這些建議劃定大陸架。大陸架的劃界依據明顯要以海底地質構造為主要依據,大陸架及大陸邊都有明確的地質界定。
提及東海大陸架劃界,就不得不談到衝繩海槽。衝繩海槽是位於東海大陸架外緣、東海陸架邊緣隆褶帶與琉球島弧之間的一個狹長帶狀弧間盆地。是不是很考驗考驗地理知識?東海海底大部分地區屬於典型的大陸架結構,是中國大陸在海洋的自然延伸,衝繩海槽自然地成為兩國大陸架的分界線。
為此,中國政府已於2012年12月14日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了東海部分200海裡外大陸架劃界案,正式向國際社會表明自己的主張。
但是,日本卻狡辯說,衝繩海槽只是兩國自然延伸之間的一個偶然凹陷,不能中斷東海大陸架的連續性,所以要按照等距離標準以「中間線」確定界線而非大陸架自然 延伸。講到這裡,我不得不佩服日本的強詞奪理,哪兒有偶然凹陷像衝繩海槽這樣的?難道所有的負面因素都是偶然發生、所以不算數?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權益有何不同
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除了定義和劃界方式不同以外,兩者賦予沿海國的海洋權益也有很大差異。
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的經濟權益包括「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源(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還包括對「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全等事項的管轄權」。
大陸架制度賦予沿海國勘探大陸架和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利。此處「所指的自然資源包括海底及底土的礦物和其他非生物資源,以及屬於定居種的生物,即在可捕撈階段海底床上或海床下不能移動或其軀體須與海床或底土保持接觸才能移動的生物。」總之,都是水下的生物礦產資源。
這兩段內容為《公約》中的條文,所以讀起來很晦澀。通俗點,就是專屬經濟區囊括水面水下的所有資源管轄權,而大陸架權益僅限於海底底土及其附著物;200海裡內大陸架權益與專屬經濟區權益重疊,而200海裡外大陸架的水域則屬於公海。
這樣,按照專屬經濟區制度和大陸架制度的不同內涵及劃界方式,再加上中日各自的主張,中日在東海理論上就有二條完全不同的海上界限,一條是專屬經濟區分界, 應遠在所謂的「日中中間線」以東,中國200海裡專屬經濟區線以西;二是大陸架分界,應在衝繩海槽西緣兩條線最遠將相距近100海裡。
中國如果要開發自己專屬經濟區以外的東海大陸架,則可能需要到日本的專屬經濟區進行作業,這確實有諸多不方便之處。實際上,為劃界、開發及管理之方便,專屬經濟區制度生效以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界限畫一條線已是世界海洋劃界的發展趨勢,但前提是爭端各方在專屬經濟區的界限和大陸架界限能達成共識,爾後在此 基礎上再進行互惠互諒的調整。遺憾的是,標榜自己為國際守法好公民的日本玩的卻是另一種套路。
日本早在1982年開始,曾數次向中國方面提議,希望以中間線確定兩國的海上界限。中方當時出於各種考慮,在該問題上採取迴避的態度,未給日方明確的答覆, 而日本政府的理解是「中方默認了中間線原則」。1996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正式炮製出所謂「日中中間線」。
從技術及法理角度來看,這條中間線都大有問題:一是日本的領海基線劃定方法存在很大的問題。日本的領海基點大量位於遠離其本土的離島之上,這導致日本的領海基線嚴重偏離了海岸一般方向的合適範圍。離譜到什麼程度?連其美國老大當年都看不下去了,曾正式向日本提出過抗議。具體到東海方向,日本在衝繩使用了超出 常規的直線基線,使得其領海基線大幅向中國一側偏移。
二是這條中間線完全忽略東海大陸架延伸的情況,實則不考慮大陸架劃界問題。按日本的說法,東海只有專屬經濟區劃界,而無大陸架劃界。這顯然有違基本事實和國際公義。
所謂的「吸管效應」為何站不住腳?
中國對日本這種單方面的行逕自然難以認同,中國政府從不承認所謂的「日中中間線」。但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考慮到中日關係大局,中方在該問題上保持著克制,主張在爭議區「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甚至在日本所謂的「中間線」中國一側的資源開發問題上,中國也敞開了談判大門。目的是想通過中日在東海大陸架的開發合 作,營造中日之間友好合作的良好氛圍,將東海變成「友誼、合作」之海。
可日本依然沒有滿足,反而無事生非,效仿1989年伊拉克針對科威特炮製出的所謂「吸管效應」。當年伊拉克坦克越過邊界侵略科威特時,薩達姆·海珊給國際社會的理由之一,就是科威特通過鑽井「吸走」了屬於伊拉克的石油。
這並非只是日本媒體的炒作,日本官方也參與其中。在2004年6月9日馬尼拉召開的「東協10+3」能源部長會議上,日本時任經濟產業大臣中川昭一用吸管吸杯中果汁的方式向當時的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發難,提出所謂的「吸管效應」,強調如果中國在中日海域「中間線」附近開採油氣,就不可避免地會像吸管一樣「吸」走屬於日本的資源,並要求中方向日本提供相關的採掘數據。此次日本再次就此發難,基本上還是這套說辭。
從技術上而言,日本這種主張的荒誕程度比當年伊拉克的論調有過之而無不及,伊拉克大部分國土的地勢好歹比科威特的高,而東海大陸架是西高東低的地理狀況,若有「吸管效應」,也是「日中中間線」西側的資源流向東側。
總之,無論怎麼劃,中日東海海上界限也遠在日本目前的所謂「日中中間線」以東,當然,也更談不上中國在東海的油氣開發攫取了日本的資源。不是中國不講道理,而是這事兒確實與日本沒啥關係。
日本的真實心思,一方面是想借炒作中國東海油氣田問題,推動國內修「憲」強軍,推動軍事正常化和政治正常化,這也正是日本在此版《防衛白皮書》中對此大書特書的原因。另一方 面是為了宣洩對中國東海油氣開發的羨慕嫉妒恨,中國東海的油氣開發起步比日本早,更重要的是,由於衝繩海槽的天塹,管道鋪設不便,日本在東海開發的油氣運 輸上有很大問題。眼看中國春曉等油氣田開發如火如荼,日本只有乾瞪眼的份兒。
需要重視的是,日本針對東海油氣田並非僅僅是口頭的抗議,還長期派遣軍艦和偵察機監視、騷擾中方在「日中中間線」以西春曉等油氣田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