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部制改革開啟一年之際,目標仍顯模糊,機構仍然腫脹,人與事仍有錯配。這是大部制改革後遺症,還是先天不足?深圳樣本值得鈞鑑
文/《財經國家周刊》記者 李鵬
「由於本次改革精簡力度大,尤其是市科工貿信委等超大部門,在改革過渡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部門副職超配的現象。」2010年7月20日,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孫福金對媒體記者說。
孫福金這番表態,是對此前曝光的深圳市科工貿信委主要領導「一正20副」狀況的回應。至此,這場深圳輿情風波暫告一段落。
7月31日是深圳市大部制改革開啟一周年。2009年7月31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和廣東省委批准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深圳大部制改革啟幕。科工貿信委即屬於調整後產生的「七大委」之一。
再過一個月,8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成立30周年的慶典將隆重舉行,中國改革開放的先鋒進入而立之年。而大部制改革被稱為「深圳30年來力度最大、影響最為深遠的機構改革」。
「多出」98位局領導
深圳市科工貿信委主要領導「一正20副」現象,源自一年前啟動的深圳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大部門體制)概念肇始於2007年黨的十七大。2008年全國兩會後,國務院機構改革率先啟動,全國各省、區、市隨後紛紛拿出機構改革方案,提速對接大部制。
2009年7月31日,深圳大部制改革方案以全市幹部大會的形式正式公布,與會政府官員的印象是,「精簡、合併的力度超出想像。」
根據當時的正式方案,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門減少15個,精簡比例達三分之一。進而整個政府架構被重新調整,組建了7個委員會、18個執行局和6個辦公室,共31個政府部門。
改革前的46個部門中,只有7個沒有編制方面的變動。原屬市政府組成部分的貿易工業局、科技和信息局等12個機構要進行撤銷或合併。這直接導致「多出了」98位局級領導。方案的第一道考驗正在於此,直至現在仍引發了一場「一正20副」的輿情風波。
7月22日,深圳市政府一位年近七旬的已退休領導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採訪時透露,新生的「七大委」,職能上本分別對接分管副市長,一把手原擬由他們擔任。「但斟酌再三之後,為了穩定局級領導,採取了從現任各局局長中精選負責人的穩妥辦法。」
查閱深圳市大部制改革形成的31個政府部門的領導名單,可以發現,委、局單位副職領導數在2~4名的僅有農林漁業局(海洋局)一個部門,其餘領導職數幾乎全部超過5名,衛生人口計生委、科工貿信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副職人數甚至都超過10人。這與《公務員法》等國家有關規定明顯不符。
深圳市委、市政府拿出過不少分流安置辦法。比如,對需要分流的局級領導實行全市統籌安排任職,讓達到一定年齡的轉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提前辦退,到市人大、政協等部門任職。
但廣東省委組織部一位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局級領導的穩定任務至今仍然較重。「到現在,這些常規辦法只消化了52名局級領導幹部,剛過一半。」
處級受阻夾心層
領導幹部安置,以往常常是一個層層分解、下壓的艱巨任務,深圳大部制改革難逃此窠臼。在深圳市編辦的安置序列中,98名局級領導之外,還有139名處級幹部、199名科級幹部及492名編內人員需要妥善安置。
「有很多處級領導,分流去擔任市信訪專員,抽調到大運會籌備部門工作,或者到基層街道掛職,到對口幫扶等地區掛職,還有幾個被選派到市屬國有企業任職。有不少副局級領導也採用了這些辦法。」7月20日,深圳市編辦副主任孫福金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
一些經歷了大部制動蕩的處級幹部認為,自己成了「上下無望的夾心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級及其以上的幹部雖有任職年齡的限制,卻沒有任職時間的限制。處級幹部是典型的「能上不能下」。
深圳大部制改革後,一方面,不少局級單位內的處級單位併入其他局級單位,或者「下沉」到區級政府,這些單位的內設處級單位增多。
「局級領導安置尚且這麼難,處級領導分流豈不更難?」深圳市寶安區工商局一位副處長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採訪時說,當時為了給分流過來的處級領導「讓路」,「局裡很多50剛出頭的領導就內退了,好點的留下來任調研員。」這樣的舉措在他看來,「堵了副處級幹部上升的管道。」
向下分流的壓力延續至今。2010年5月深圳市兩會召開前,為了進一步安置分流處級領導,福田、鹽田等區的處級領導「一夜間大輪崗」,「運動中產生的職位」有相當部分被這些處級領導填入。這對行政序列原本較為獨立的區級政府,形成了領導職位方面的擠壓。
「局級領導的任免權畢竟在省裡,處級領導則在市裡。」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一位不願具名的部門負責人回憶說,在省編辦當初的預設中一度擔心處級幹部將成分流安置夾心層,事後證明果然如此。「而科級領導和在編公務員的分流安置,則直接增加了人事安置矛盾的廣泛性。」
「後遺症」之憂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教授曾多次為深圳大部制改革方案做專家諮詢,他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前述《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擬通過委、局、辦的架構,體現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基本宗旨。但至今,部分機構仍然沒有能夠真正實現這一宗旨,反而產生新的問題。
廣東省社科院丁力教授經過調研發現,衛生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由市衛生局、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整合組成。此前這兩個部門都既有政策制定職能,又有執行職能。合併組成委員會後,只保留了決策和監督等職能,相應的執行部門出現缺失。
同樣問題還出在規劃國土委。「大部制之後,規劃國土委的三級執法體系還沒有建立好,給查處違章建築留下了暫時的空白。」丁力告訴本刊記者。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先後進行過5次大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敢為改革風氣之先的深圳,歷經7次機構改革,4次行政審批改革,政府效率始終在國內排名靠前。歷次改革的基本目標都是精兵簡政,本輪大部制改革同樣如此。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編辦主任王敏曾公開表示,政府審批項目取消多少,能不能落實,是機構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最關鍵因素。
曾經的周折讓人們擔心改革是否會出現反覆、能否真正取得成效。2004年,深圳以試點方式低調啟動文化、交通、城管三大領域的大部制改革。改革告一段落後,相關市級部門從42個減到了35個。但隨後的5年,幾乎每年新創兩個市級部門。2009年大部制改革全面啟動之時,市級部門已從這35個恢復到46個。「大部制改革後遺症」之說不脛而走。
深圳市政府一位副秘書長早些時候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曾坦言,經過30年「沉澱」,深圳市政府層面的行政效率,因為審批職責的反覆——某些是加重,而開始趨於笨重遲緩。這一點被很多臺資、港資企業所詬病。
「不加快理順和改革,深圳市政府某些部門官僚化習氣會越來越重。」前述深圳市政府老領導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採訪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