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謹慎對待活體器官移植 實行從緊管理原則
香港有媒體報導,衛生部可能要出臺器官移植條例,針對於活體器官移植的補充條例,還有制定器官移植的登記制度,這個報導屬實嗎?如果屬實的話現在進展到什麼階段,能否公布一個時間表?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說:「器官移植是大家關注的衛生領域熱點問題。
-
衛生部副部長談器官移植 提出兩種死亡判斷標準
:心跳停止,腦死亡 實行「兩種標準並存,兩種選擇自主」方針 是否捐贈器官由家屬決定 三湘都市報9月18日訊(記者 胡忠民通訊員曾慧華)對於我國每年上百萬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來說,一個好消息即將來臨。
-
專家:器官移植應有更詳盡操作規則
「審查過程就像預審」 像蘇丹和田新丙所經歷的一樣,活體器官移植手術前要通過兩部分的審查:身體檢查和倫理審查。 所謂身體檢查就是通過醫學檢查,確定捐獻器官的人是否適合移植手術,例如,供者有沒有重要臟器疾病、血液疾病、待移植器官是否健康等等。
-
用經濟補償鼓勵活體器官捐贈,這事可行嗎?
點擊查看 2013年,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實施了補償活體器官捐贈者的試行策略,以鼓勵澳洲民眾參與活體器官捐贈,該試行策略為期2年。20世紀60年代起,澳大利亞活體腎捐贈的數量就已經開始穩定的增長,近些年死亡後願意捐贈器官的人數進一步增加。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八原則 腦死亡患者可器官移植
首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將出臺 確立八項原則——— 本報訊 在昨天舉行的第六屆國際臨床肝臟移植研討會上,衛生部官員透露,我國首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現正面向社會徵求意見,隨後將上報國家相關部門。據了解,即將出臺的《條例》中首次規定,腦死亡患者可以進行器官移植手術。
-
器官移植的法制和倫理建設
但是在我國,由於器官移植法律滯後,器官移植缺乏監管,實施移植手術的機構沒有準入標準,捐獻器官的供體匱乏,等等。只有加強立法,才能使這些問題得到根本解決。 其次,必須明確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的人員、設備、設施等基本條件和相關技術規範,對器官移植實行規範化管理,建立技術準入制度。以腎臟移植為例,衛生部新制定的技術規範對醫療機構及其醫師提出了最低要求。
-
親屬間的活體器官移植可降低術後排異
記者了解到,目前可以進行活體移植的器官只有腎臟和肝臟。市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腎移植科主任王智平介紹,心臟和肺這樣的器官都必須在失去自己的生命的情況下才能實現移植,因此,目前已經開展的活體移植只有腎移植和肝移植。 活體器官移植前也要經過嚴格的血型配型和組織配型,只有符合輸血原則,且配型成功才能進行移植。
-
我國器官移植體系被指無分配原則 買賣亂象不止
專家認為,建立完善的器官捐贈體系,是改變器官移植亂象的一條根本出路。目前,衛生部委託中國紅十字會負責主持人體器官捐獻和獲取試點工作,已在16個省市試點一年。內部消息稱,今年2月,衛生部將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討論器官捐贈和分配的未來。但是,國內公開報導的屍體器官捐贈案例並不多。
-
器官移植的倫理問題
在全世界任何一個正常國家之中,自願的器官捐贈都是合法行為,無論是死後捐贈器官還是活體捐贈骨髓、腎臟或部分肝臟(肝的再生能力很強,只要捐一部分就能拯救一條生命)等等。可是總可能會有一些人,他們本人其實並不反對死後捐贈器官,但是還沒來得及籤署捐贈器官同意書就去世了。這些人的器官通常就無法被移植給有需要的人。
-
器官移植的「有償」之爭
西班牙的器官捐獻政策採用「推定同意」原則,所有公民都被默認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其本人在生前通過口頭或書面表達了相反的意願。不過,西班牙國家移植組織的研究發現,該國器官捐獻與移植成功的關鍵更在於設立了高效的相關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並讓器官捐獻朝專業化方向發展。
-
臺灣首例死囚活體捐贈器官案例通過 全球罕見
華夏經緯網11月24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灣亞東紀念醫院昨日表示,死囚鄭金文器官捐贈案,已於傍晚通過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待排定日期即可進行手術。這是臺灣第一個死刑犯活體捐贈器官案例,全球範圍也相當罕見。 據報導,死刑犯鄭金文感慨胞姐需每天洗腎,隨時有生命危險,若待死刑執行後再捐腎,恐怕緩不濟急。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迎修訂,哪些變化引關注?
相比原《條例》,修訂草案增加了國家鼓勵公民逝世後捐獻人體器官的表述,加強了活體器官移植的管理,加大了違規行為打擊力度。本期議苑就該問題進行討論。 段禮樂:人體器官移植不僅是一種純粹的醫療技術行為,還受到倫理審查和法律約束。近年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不斷成熟,但法律規制卻滯後於醫學實踐,非法摘取買賣活體器官、醫療系統外的非法移植等違法犯罪行為並未消失。
-
國家衛健委擬規定:禁用來源不明器官實施人體器官移植
資料圖:醫務人員人員轉運捐贈的人體器官。 自2016年起,國家衛健委聯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深入的調研論證,廣泛徵求有關部門、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內各司局及有關學協會、相關醫療機構和專家意見。多次召開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的修訂研討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達成多方共識,形成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經委主任會討論通過,進一步修訂完善形成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
因供體染癌,器官移植值不值?—新聞—科學網
在其供出器官前當然經歷了標準的器官捐獻篩查程序,做了包括胸部、心臟及腹部超聲波在內的一套完整的身體檢查,都沒發現任何問題,供者的乳腺癌「在捐贈的那個時候根本就測不出來」。 然而,供者的帶有乳腺癌細胞的肺、腎、心臟和肝在捐贈後都成了「特洛伊木馬」,引發一系列死亡。有5名患者接受了該供者的器官。其中心臟移植接受者在移植5個月後即死於膿毒病。
-
活體摘取、偷竊屍體:人體器官「黑作坊」太猖狂了…
人體器官的捐獻和移植,本是現代醫學一件功德無量的事,但如果是違背逝者和家屬意願的摘取和移植,或是對活供體的摘除,使用不符合倫理原則的器官,就可視為罪大惡極。
-
活體器官捐獻遇倫理難題 國家尚無相關法律規範
南方網訊「目前需要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例那麼多,而且現在也有不少人有無償捐獻自己器官的意願,可為什麼實際操作起來就這麼難?想為社會做點有意義的事,最後還要自己掏錢登廣告?」看了最近兩天關於「五旬男士欲登廣告無償捐腎」的相關報導後,珠海一位李先生表示了自己的困惑。
-
器官捐獻供需矛盾突出 每年苦等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
本報記者 李寰6月11日,是中國器官捐獻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器官捐贈義診現場,一對白髮蒼蒼的夫妻分別填寫了器官捐獻登記表,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器官移植是目前挽救終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的重要醫療手段。華西醫院著名肝臟外科專家嚴律南說,目前的科技水平還不足以實現「異體移植」,器官捐獻是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來源。
-
捐贈答疑
1.器官捐贈者需要具備什麼樣的基本條件? 器官捐贈並無絕對年齡限制,主要視器官及組織的可用性而定。原則上,有關器官或組織的功能良好,沒有感染愛滋病或其他嚴重傳染病,沒有癌症(除原發性腦腫瘤)者,一般都適合捐贈器官。另外,專門的醫療小組會評估捐贈的器官是否適合用作移植後,才會進行手術。 2.聽說器官移植技術尚在試驗階段,市民的捐贈會被浪費嗎?
-
美國黑市販賣活體器官內幕:一個腎臟賺4萬美元
兩天後,羅森鮑姆領著一個「腎臟捐贈者」來到醫院,聲稱是自願捐贈。醫生提取了她的骨髓和血液,經分離和比對,竟然跟患者完全匹配。患者家屬當即支付了剩下的4元美元。羅森鮑姆支付給那位「捐贈者」6000美元,溫斯坦拿走了3萬美元,還淨得4.4萬美元,相當於他一年的收入。這讓他嘗到了甜頭,於是開始在紐約各大醫院活動,又連續做成了3樁買賣。
-
人體器官移植的倫理促進意義
楊耕身 衛生部近日發布《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新規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規定提出: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醫學倫理學原則的,不得開展器官移植。醫療機構每例次人體器官移植前,必須將人體器官移植病例提交本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與倫理委員會進行充分討論,並說明人體器官來源合法性及配型情況,經同意後方可為患者實施器官移植,等等。 人體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這個機構名稱悄然地出現在一部法律當中,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同時也表明,在立法化解器官移植與傳統倫理的衝突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