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CDE發布《中藥新藥質量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2021-01-18 騰訊網

中藥新藥質量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一、概述

中藥新藥的質量研究是在中醫藥理論的指導下,採用各 種技術、方法和手段,通過研究影響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關因素,確定藥品關鍵質量屬性的過程。質量研究的目的是確定質量控制指標和可接受範圍,為藥品生產過程控制和質量標準建立提供依據,保證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

基於中藥多成份複雜體系的特點,中藥新藥的質量研究應以臨床價值和需求為導向,遵循中醫藥理論,堅持傳承和創新相結合,運用物理、化學或生物學等新技術、新方法從 多角度研究分析藥品的質量特徵。同時,質量研究還應體現質量源於設計、全過程質量控制和風險管理的理念,通過對藥材/飲片、中間體(中間產物)、製劑的藥用物質及關鍵質量屬性在不同環節之間的量質傳遞研究,以及藥用物質與輔料、藥包材相互影響的研究,不斷提高中藥的質量控制水平。本技術指導原則旨在為中藥新藥的質量研究提供參考,相關內容將根據科學研究和中醫藥發展情況繼續完善。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中醫藥理論指導

中藥尤其是複方製劑的物質基礎複雜,在進行質量研究時應尊重傳統中醫藥理論與實踐,根據不同藥物的特點,採用各種研究技術和方法,有針對性地開展質量研究,反映中藥整體質量。

(二)傳統質量控制方法與現代質量研究方法並重

傳統經驗方法對中藥的質量研究和質量控制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鼓勵現代科學技術在中藥質量研究中的應用。應根據藥物自身特點,運用物理、化學或生物學等現代研究方法分析藥品的質量特徵,研究質量特徵的表徵方法、關鍵質量屬性、質量評價方法和量質傳遞規律,有效地反映藥品的質量。

(三)以藥用物質基礎為重要研究內容

在中藥新藥質量研究過程中,藥用物質基礎研究應以中醫藥理論和臨床實踐為指導,同時關注與安全性、有效性的關聯研究。通過藥用物質基礎相關屬性的研究為生產過程控制和質量標準制定提供科學依據。

(四)以保證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為目標

中藥新藥的質量控制方法和指標應能反映藥品的安全、有效、穩定、可控。藥材/飲片、中間體、製劑的藥用物質及關鍵質量屬性、量質傳遞規律以及藥用物質與輔料、藥包材相互影響是質量研究的主要內容,應圍繞安全性和有效性選擇適宜的研究方法和質量控制指標,以客觀地表徵中藥質量特徵,為中藥質量控制提供科學依據。

(五)貫穿藥品全生命周期

中藥質量研究不僅應體現在原輔料質量、生產工藝及設備選擇、過程控制與管理、製劑質量標準制定、風險控制與評估等藥品生產全過程,還應貫穿於藥品全生命周期。應加強藥品上市後質量研究,不斷提升產品質量,構建符合中藥特點的全過程和全生命周期的質量控制體系,保證中藥新藥質量的可控性和穩定均一。

三、主要內容

(一)藥材/飲片

藥材/飲片作為製劑源頭,其質量直接影響藥品的質量,應加強藥材/飲片生產全過程質量研究與控制,鼓勵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藥材/飲片的追溯體系。

中藥新藥用藥材/飲片的質量控制應參考其系統研究結果,並結合具體品種的藥材/飲片及其與中間體、製劑的相關性研究結果,確定藥材/飲片的質量控制指標及範圍,以滿足中藥新藥的質量設計要求。

應關注藥材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貯藏過程中包括農藥殘留、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對藥材安全性的影響。如處方中含有動物藥味,應關注引入病原體的可能性;同時,應關注動物藥味中激素、抗菌素使用的問題,以及一些藥材感染產毒真菌而發生的真菌毒素汙染等,必要時建立專門的安全性控制方法;處方若含雄黃、硃砂等礦物藥時,還應建立合理的礦物純度控制指標,並研究其可能在人體溶出被吸收的重金屬及有害元素價態對安全性的影響;處方若含毒性藥味,應關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必要時制定合理的限量或含量範圍。

(二)中間體

中間體研究是中藥新藥質量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應結合製備工藝特點,研究中間體(如生藥粉、濃縮液、浸膏等)的質量,特別是直接用於藥物製劑的中間體。根據藥品的不同特點,研究其理化性質、化學成份、生物活性等以及與安全性、有效性相關的影響因素。

1.理化性質

理化性質研究對於中間體的質量控制、後續的製劑研究等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化學成份複雜、有效成份不明確的中 藥複方製劑,應關注中間體整體理化性質研究。

對於液體和半固體,應根據後續製劑的需要和藥用物質組成研究情況,從性狀、相對密度、pH 值、澄明度、流動性、總固體等質量信息中確定影響藥品質量的關鍵質量屬性。

對於直接入藥的生藥粉,應重點關注其粒度、粒徑分布及混合均勻度等。

對於浸膏粉,應對流動性、堆密度、溶解性、吸溼性等進行研究,根據藥物本身的性質和後續製劑的要求,確定其關鍵質量屬性。

2.化學成份

中藥的化學成份複雜多樣,應根據中藥新藥的特點,進行有重點的系統化學成份研究。

2.1 複方製劑

複方製劑的質量研究應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結合功能主治、既往使用情況開展系統的化學成份研究。

應重視處方藥味化學成份文獻研究,了解各種成份的化學類別、結構、含量以及分析測定方法等。

重點關注與中藥安全性、有效性相關的化學成份,關注處方中君藥、貴細藥、毒劇藥或用量較大藥味的化學成份。

對確定的工藝所得的藥用物質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識 別關鍵質量屬性。

2.2 從單一植物、動物、礦物等物質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製劑

由於此類提取物在製備過程中富集了與藥效有關的化學成份,應重點系統研究提取物的組成、化學成份含量等,並通過單體成份含量、大類成份含量及指紋/特徵圖譜等多種方式予以充分表徵。

還應對提取物中其他成份的種類等進行研究,以保證提取物藥用物質基礎的穩定均一。

3.與安全性有關的因素

3.1 內源性毒性成份

處方中若含有毒性藥味時,應結合毒理學研究結果分析內源性毒性情況,同時還應關注含有與已發現的毒性成份化學結構類似成份的藥味,以及與已知毒性藥味相同科屬的藥味。

對於含毒性成份明確的藥味時,應建立毒性成份的限量檢查方法,明確安全限量或規定不得檢出;若毒性成份又是有效成份時,則應根據文獻報導和安全性、有效性研究結果制定毒性成份的含量範圍(上下限)。

對於含毒性明確但毒性成份尚不明確的藥味時,應根據中醫藥理論和臨床傳統使用方法,研究確定其安全劑量範圍,或開展毒性成份的確定性研究和藥用物質毒理的深入研究,加強質量控制。

3.2 外源性汙染物

外源性汙染物主要包括由藥材/飲片中引入的農藥殘留(包括植物生長調節劑及其降解物)、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二氧化硫等,還包括提取加工過程中引入的有機溶劑殘留、樹脂殘留等以及貯藏過程中(如適用)滋生的微生物。此外,還應關注可能來自設備及其組件的汙染。

通過系統研究和分析中間體中所含外源性汙染物的情 況,對於可能由藥材/飲片中引入農藥殘留、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的,應分析其在中間體中的保留情況,研究建立必要的檢查方法。

若提取加工過程中有使用樹脂及/或有機溶劑時,應研究分析其在中間體中的殘留或富集情況,評估安全性風險,並制定合理的控制方法。

4.生物活性

鼓勵開展探索中藥新藥的生物活性測定研究。建議結合藥理學或毒理學研究結果,建立生物活性測定方法以作為常規物理化學方法的替代或補充,提高中藥新藥的質量評價與功能主治(適應症)、安全性的關聯性。

(三)製劑

應根據中藥新藥特點,在藥材/飲片、中間體、製劑生產過程以及穩定性等研究基礎上,結合藥用物質基礎研究、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結果,開展製劑質量研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1.劑型

劑型是影響中藥新藥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中藥新藥一般基於臨床使用需求,綜合考慮藥物處方組成、藥用物質的理化性質、不同劑型的載藥量、臨床用藥劑量、患者的順應性等因素選擇給藥途徑並確定劑型。

中藥新藥應根據不同劑型特點和要求,研究建立相應的質量控制項目以表徵所選劑型的特點。不同類型製劑一 般要求可參照《中國藥典》製劑通則的規定設定關鍵控制指標,如口服固體製劑的崩解時限、栓劑的融變時限等。

2.製劑處方、成型工藝

製劑處方的確定應參考中間體的理化性質、化學成份和生物活性的研究結果,還應結合劑型特點綜合考慮中間體的性質、所選輔料的作用及原輔料間的相互作用,研究成型工藝過程對藥用物質的影響和質量控制方法。

應關注藥用物質在製劑過程中受到溶劑、輔料以及各種加工條件的影響,特別是有效成份、易揮發性成份、熱敏性成份、其他不穩定成份在乾燥、滅菌過程中由於溫度過高或受熱時間過長造成的成份損失等質量影響。

應參考藥用物質穩定性情況,確定製劑工藝關鍵控制點和控制目標,以保證藥品質量穩定。

3.微生物控制

藥材/飲片及其製劑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微生物汙染(包括初級汙染、次級汙染),應結合處方藥味、加工或工藝特點、給藥途徑、藥品特性等情況綜合考慮,研究採取適當的微生物控制措施或採用適當的去除微生物的方法(如熱壓處理、瞬時高溫等)。去除微生物的方法應經過驗證,並保證其對藥 用物質基礎無明顯影響。

對於製劑必須進行微生物檢驗,其微生物限度取決於劑型和給藥途徑。微生物限度檢查應符合《中國藥典》的相關規定。

4.其他

對從單一植物、動物、礦物等物質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新藥,建議根據劑型的要求開展溶出度研究,建立相應的溶出度檢查方法;鼓勵對其他類型創新藥物根據自身的特點開 展相關研究。對於在製劑中含量較少或在製劑處方中佔比較少的藥用物質,應關注其含量均勻度,並進行相關研究及驗證。

(四)質量研究的關聯性

1.與安全性、有效性的關聯性

中藥新藥的質量研究應以保證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為目的,選擇針對性的研究方法和質量控制指標,表徵中藥新藥的質量特徵。

2.與工藝研究的關聯性

不同製備工藝獲得的藥用物質及其性質不同,直接影響藥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質量研究應貫穿於工藝研究及生產質量控制的全過程,確保生產出質量一致的產品。

3.與穩定性研究的關聯性

穩定性研究也是質量研究的重要內容。穩定性研究的考察指標應能反映藥品內在質量變化、反映質量研究的結果。

質量研究應關注製劑中揮發性、熱敏性、易氧化等不穩定成份、有效成份的變化,特別應關注毒性成份的變化。應關注生藥粉入藥、有發酵過程等汙染風險較高的藥材/飲片及其製劑貯藏期間真菌毒素等汙染的變化並進行控制。

相關焦點

  • 國家藥監局解讀《證候類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國家藥監局解讀《證候類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 為繼承和發揚中醫藥診療特色和優勢,完善符合中藥特點的技術評價體系,落實《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中藥註冊管理補充規定》的相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
  • 臨床新時代已開啟,CDE為新藥臨床試驗設計劃重點了
    《藥物臨床試驗適應性設計指導原則(試行)》,自發布之日2021年1月29日起實施。此指南為規範和統一國內對適應性設計的認識,促進適應性設計的應用和理解以提高研發效率,目前,我國尚未有專門的藥物臨床試驗適應性設計指導原則,該指導原則的正式實施將助力國內新藥質量的進一步提升,本文為大家梳理了本指導原則中臨床試驗適應性設計重點內容並結合自己的解讀與大家分享。
  • 剛剛,CDE發布《疫苗臨床試驗抗體分析方法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
    關於公開徵求《疫苗臨床試驗抗體分析方法研究技術指導原則》意見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1124 為進一步規範和指導疫苗臨床試驗抗體分析的研究,我中心組織起草了《疫苗臨床試驗抗體分析方法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現在中心網站予以公示
  • 解讀:《幹細胞製劑質量控制及臨床前研究指導原則(試行)》(徵求...
    為了規範並促進我國幹細胞治療研究,保證幹細胞製劑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在現階段國際上已取得的有關幹細胞生物學知識、幹細胞臨床應用研究進展和細胞產品質量控制技術的基礎上,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幹細胞臨床研究和應用規範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制定了《幹細胞製劑質量控制和臨床前研究指導原則(試行)》(以下簡稱《指導原則》),經反覆研討修改後已形成徵求意見稿
  • CFDA:《已上市中藥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已上市中藥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一、概述本指導原則主要用於指導申請人對已上市中藥擬變更生產工藝開展研究,是對《已上市中藥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一)》相關內容的補充和完善。申請人應當根據生產工藝變更對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可能產生的影響開展相應的研究。
  • 剛剛,CDE發布《抗腫瘤藥臨床試驗影像評估程序標準技術指導原則》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於發布《抗腫瘤藥臨床試驗影像評估程序標準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1年第1號) 發布日期:2021.01.15 為規範和指導當前抗腫瘤新藥臨床試驗過程中影像學相關的設計和實施,提高影像學相關終點的評價質量
  • 國家藥監局:預防用疫苗臨床可比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2月24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通告(2019年第94號)稱,為進一步規範和提高疫苗臨床研發水平,加強疫苗質量安全監管,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預防用疫苗臨床可比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現予發布。
  • 國家藥監局: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019年12月12日消息,為規範和指導含鋁佐劑疫苗的研發,加強鋁佐劑及含鋁佐劑疫苗的生產和質量控制,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預防用含鋁佐劑疫苗技術指導原則》,現予發布。
  • 《細胞治療產品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相關問題解讀
    1.制定發布《細胞治療產品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背景是什麼?細胞治療技術是目前國際醫學前沿重點發展領域,它給一些人類疑難疾病的治療提供了新的希望。近年來,細胞治療領域不斷取得新的研究成果,細胞治療產品的研發與評價也日益受到國內外製藥企業及各國政府部門的高度關注。
  • CDE發布:疫情下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的意見稿
    藥物臨床試驗從啟動、實施到形成研究報告均需要一些特殊考慮。為保護好受試者安全,落實申請人主體責任,保證臨床試驗質量和數據準確、完整、可溯源,監管部門將與申請人、研究者通過及時溝通交流來完善特殊時期的藥物臨床試驗管理工作。該指導原則將對疫情期間應急批准的新冠肺炎藥物臨床試驗和正在進行的其它藥物臨床試驗提出建議,供申請人和研究者參考。
  • CFDA發布生物製品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  告2015年 第10號關於發布生物製品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為指導生物製品的穩定性研究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制定了《生物製品穩定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CDE公開徵求《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意見
    為切實鼓勵創新,引導開展科學有序的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藥品審評中心組織撰寫了《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的前言和背景,介紹了撰寫背景和目的。聯合開發依據部分,介紹了在開展聯合給藥的探索性臨床試驗前,應具備的合理性依據。
  • 中藥藥源性肝損傷風險識別指導文件發布
    來源:羊城晚報中藥「天然,無副作用」的觀念,一定要改改了。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中藥藥源性肝損傷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簡稱《指導原則》)。這也是我國首個針對藥品全生命周期(臨床前、臨床試驗期間、上市後)的肝損傷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的指導文件。「中藥無副作用」是誤區藥源性肝損傷,是指由藥物本身及或其代謝產物等所導致的肝臟損傷,為臨床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之一,嚴重者可致急性肝衰竭甚至死亡。
  • NMPA發布《化學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
    1月1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化學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以下是原文: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公開徵求《化學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意見2020年01月10日 發布為規範和指導化學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研究和審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起草了《化學藥物中亞硝胺類雜質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CDE發布化學藥工藝變更指導原則,將變更分為了哪三類
    (簡稱「CDE」)發布了關於《已上市化學藥品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導原則」),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導原則》指出,該原則主要用於指導藥品生產企業開展已上市化學藥品的生產工藝變更研究,涵蓋的變更及變更研究主要包括化學原料藥生產工藝變更和化學藥品製劑生產工藝變更。
  • 生物製品行業:「生物製品通用名命名原則規程」發布,利好生物類似...
    事件:2017年3月1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關於對「生物製品通用名命名原則規程」徵求意見的通知,規範生物製品通用名方法。  點評:生物類似藥命名和原研無區別。
  • 山東發布地方中藥標準物質管理辦法與技術規範
    地方標準物質管理辦法(試行)》《山東省中藥地方標準物質技術規範(試行)》,請遵照執行。技術審核及相關技術指導規範的審定。   山東省中藥地方標準物質技術規範(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山東省中藥地方標準物質的質量,規範標準物質的研製工作,根據
  • CDE發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 ◆ 7月6日,CDE發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以下為《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全文: 一、概述 (一)前言 2017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細胞治療產品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對細胞治療產品按照藥品管理相關法規進行研發時的技術要求進行了總體闡述
  • CFDA發布生物類似藥研發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附全文)
    為指導和規範生物類似藥的研發與評價工作,推動生物醫藥行業健康發展,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生物類似藥研發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對生物類似藥的申報程序、註冊類別和申報資料等相關註冊要求進行了規範。
  • 中檢院發布《第二代測序技術檢測試劑質量評價通用技術指導原則》
    為加強第二代測序技術檢測試劑的規範和指導,進一步保證和提高相關產品的質量,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中檢院)組織制定了《第二代測序技術檢測試劑質量評價通用技術指導原則》,現予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