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下降、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退化,是當今世界面臨的主要環境危機之一。各國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資金,但仍未能實現《生物多樣性公約》設定的「到2010年,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得到遏制」的目標。通過經濟手段促進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提出來並迅速得到各國廣泛認可的有效措施之一。
2007年,在德國波茨坦召開的G8+5環境部長會議上,提出了一項「關於開展生物多樣性損失經濟學全球研究」的提議。作為回應,德國和歐盟委員率先會發起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TEEB)行動倡議。2009年,TEEB成為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導的倡議計劃,其目標首先是認識自然資產的價值,其次是展示自然資產的價值,第三是捕獲其價值,將自然資產的價值納入決策過程,以此來確保生態系統服務的可持續性。
環境保護部與中國科學院聯合啟動了「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經濟學」國家行動方案。黨的十八大報告,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布局,指出要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黨和國家的頂層設計,為自然資產的價值評估提出了新的要求,確定了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決策中的地位。
採用經濟學方法對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納入決策過程,建立生態資產有償使用和補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評估不僅僅是讓人們能夠直接「看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巨大價值,其更為重要的作用是通過將這些價值納入到政績考核、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生態補償體系、自然資產負債表等過程中,推動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進程。
因此,為了加快生態文明建設進程,必須通過法律法規與政策的不斷完善、機制體制建設的不斷加強,採取各種措施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在生態文明制度的建設進程中,圍繞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價值,可考慮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綠色政績考核制度。開展生態資產經濟價值評估,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成本和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損失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可操作的幹部政績考核體系。使綠色GDP指標成為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制定生態資產負債表,建立領導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在評估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的基礎上,編制自然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產離任審計。
三、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建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機制,根據生態系統服務的價值,將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損害列入賠償範圍。探索建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生物多樣性補償制度。開展價值評估,將對自然生態系統服務價值造成的損失計入補償成本。對具有重要生態服務價值的區域,通過轉移支付給予生態補償,以減輕對生態系統的壓力。
四、建立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加強金融機構與環保部門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探索建立綠色經濟管理體系。通過經濟價值評估,科學地平衡生物多樣性保護與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的關係。依據生物多樣性價值,建立健全政府調控、市場主導、各方參與的綠色金融體系,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持續利用。
(作者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