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研究表明,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睡眠的質量決定著生活的質量,按照正常情況,我們的一生中,睡眠就佔到了近三分之一的時間,而古人對睡眠很有講究,對深、淺度以及姿勢的休息做了解釋:
「睡」是坐著打瞌睡;閉目養神但沒有睡著,那就叫「眠」;趴著睡,叫「臥」;「寢」就是仰在炕上睡;剛剛睡醒則是「覺」;躺在床上休息,進入睡眠狀態,那就是「寐」。
而且古人特別喜歡早起,五更起床是非常常見的,另外我國古代盛傳有睡仙陳摶的故事,一覺可睡百餘天。不過現今社會發展迅速,睡眠也成為了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大問題,晚睡晚起以及睡眠不足都是常態。
那麼人又可以堅持多久不睡覺呢?美國男子創造了264小時記錄。在上個世紀,許多科學家就十分重視睡眠對人體的影響,從而出現了「睡眠剝奪實驗」,即「不眠實驗」,1965年12月,美國17歲的年輕小夥蘭迪·加德納參加了這項挑戰。
即使蘭迪·加德納被告知了長時間不睡覺很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不好的影響,但他還是參與了這項挑戰,時間從12月28日開始,他得一直保持不睡覺的狀態,並且讓旁人進行觀察。
48小時過去,蘭迪·加德納感受到了胸悶、噁心,並且脾氣變得無法控制,而且記憶力出現了衰退的現象,他對前兩天發生過的事情已經記不太清,而這一實驗又得到了媒體的關注,進行了大量報導。
史丹福大學教授德蒙特得知後,對此充滿了興趣,得到蘭迪·加德納父母的允許後,參與了實驗觀察,他發現蘭迪·加德納在挑戰身體的極限,並且通過暴飲暴食、聽讓人興奮的音樂、與人聊天等方式,讓自己不躺下去睡覺。
堅持144個小時不睡覺後,蘭迪·加德納已經無法集中精力,神情變得痴傻,並且開始看不清前方的東西,出現自言自語、幻覺等狀況,但蘭迪·加德納還是沒有就此罷休,往日,蘭迪·加德納更是出現了話也說不出的現象。
1月8日早上,已經264小時不睡覺的蘭迪·加德納被送往醫院,眾人認為他得睡上好幾天才能夠恢復,還有部分人認為蘭迪·加德納已經達到了身體的極限,不知道這一覺睡下去,還能不能醒過來?
後來蘭迪·加德納還好嗎?所幸的是當天晚上8點多時,蘭迪·加德納醒了過來,雖然黑眼圈還沒有消除,醒來時也顯得呆滯,不過蘭迪·加德納緩了一會,還是基本恢復了,之前的不適感都消失了。
通過這項實驗,德蒙特認為每個人睡眠時間是不一樣的,有人躺下來休息四、五小時,就能夠精力充沛,而有些人則可能要睡七、八小時或者更長,但不可否認的是,長時間得不到休息,人的身體和意識都會變得不可自控,出現記憶力衰退、意識模糊、幻覺等影響,也會影響到身體健康。
因此當我們感到疲累時,不要認為自己能夠扛過去,該休息的還是得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