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很多人也都是唱著這首童歌長大的。昨日,記者從遼寧省瀋陽市司法局了解到,4月26日,渾南區某小區業主孫濤(化名)發布一則懸賞信息:「昨晚把包丟了,實在想不起來丟哪了。誰撿到請歸還我,酬金2000元。」關於這筆酬金,身邊人的看法卻各不相同。「我到底該不該給付這筆錢?」孫濤自己也蒙了。
尋包:業主群裡懸賞2000元
孫濤在懸賞信息裡附上了自己的電話和樓牌號。除了業主群,他還在微信朋友圈同時發布了消息。孫濤回憶丟包的過程,感覺最大的可能就是丟在了小區周邊,尤其是自己停車後回家的這段路上。包裡有兩張重要的票據,補辦十分麻煩,所以孫濤願意懸賞2000元尋包。
懸賞信息在群中公布後,許多與孫濤素不相識的業主也很關心這件事。有人認為,懸賞2000元是為了儘快找到包,可以理解。但也有人提出異議:拾金不昧是種美德,把拾到的財物交還失主或者有關部門,不應該索要報酬——孫濤覺得這種說法確有道理,但懸賞信息已經撤不回來了,他想等包找到後再說。
變卦:找到包後只想支付200元
3個小時後,就有人按響了他家的對講機,「是您丟了包嗎?」孫濤喜出望外,他急匆匆地下樓,看到來送包的是一男一女,他並不認識。
男子看到孫濤,趕忙迎前說:「兄弟,你是群裡的小濤吧,你看看,這是不是你的包?」對方表示,自己在小區外面撿到的包,看到業主群裡的懸賞消息後才聯繫上孫濤。孫濤拉開包鏈,見兩張票據一張沒少,信用卡也都在。孫濤表示非常感謝,拿出200元現金遞給男子,「辛苦了,這200元是我一點心意!」對方笑道:「兄弟,你不是在群裡說給2000元嗎?」孫濤反問:「拾金不昧是美德嗎?這200元你拿著得了。」
結果:按承諾給付,雙方成為好朋友
這時,男子身旁的那名女子說話了:「當天,我們在原地等了你一個小時,今天我又請假來給你送包,就是怕耽誤你事。你現在這個態度,這事咱們必須理論理論。」原來,該女子是名律師,她從法律角度對孫濤解釋:「懸賞通告是不同於一般廣告的一種特殊廣告形式,約定的報酬是懸賞人的承諾。各種懸賞廣告都是一種要約。根據合同法的司法解釋,懸賞人既然公開承諾了,就必須履行要約,按公示的數額給付。」
孫濤被說服了,「我看群裡有業主說不應該給報酬,想法就動搖了。我這就再給你們微信轉1800元。我們交個朋友,我覺得學點法律知識非常有必要!」雙方把話說開了,互加微信成為朋友,孫濤也一分不少地將2000元賞金付給了對方。之後,孫濤還在業主群裡表達了感激之情:「心裡的石頭總算落地了,感謝幫我找到包並給我送回的好心人,他們就像夏日裡的暖陽,溫暖了我的心。」
當事的律師覺得這個事雖然不大,但非常有代表性,還拍成小視頻並推薦給瀋陽市司法局主辦的《盛京說法》欄目。5月25日,小視頻拍攝完成,當事人孫濤也非常配合,願意以這種形式進行普法宣傳,增強大家的法律意識。
來源:瀋陽晚報、沈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