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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懸賞廣告,你得說到做到
四平的李先生在出差途中,不慎將公文包丟失,因包內有重要文件,於是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聲明將酬謝送還者5000元。兩天後,拾得此包的小張與李先生取得聯繫,並將包返還給失主,然而李先生卻拒絕給付小張5000元的酬金,兩人為此發生爭執,那麼小張有權獲得酬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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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說到就應做到
懸賞廣告,說到就應做到 2020-07-13 23:4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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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案談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
一種意見認為,羅某不應給付2000元的報酬,其理由是: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拾得遺失物應歸還失主。該條規定並沒有提及給付酬金問題。因此,失主是否向拾得者支付酬金應該完全由失主自己決定。在本案中,既然羅某(失主)不願意支付全部酬金,鄭某不能以失主不願意支付全部酬金為由拒絕返還拾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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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案解讀物權法 丟失物品懸賞廣告必須兌現
丟失物品懸賞廣告須兌現 法官案解物權法 拾金不昧能否索要報酬?失主為了找回丟失物品張貼的懸賞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此話題的探討一直爭議不斷。而即將實施的《物權法》明確丟失物品的懸賞公告應兌現。失主出爾反爾的,撿拾物品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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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懸賞廣告中的酬金
由於當時找不到失主,我就暫時保管著。後來我在一份報紙上看到一則懸賞廣告,其內容表示,如果有人撿到並歸還這個手提包,失主願把5000元錢作為報酬給拾得人,因為手機裡面有他所有客戶的通訊方式,因此發出此廣告。通過廣告上留的聯繫方式,我和失主聯繫上,我表示願意把東西歸還給他,但是他只願支付給我1000元酬金,我不願意接受。請問,像這種情況,我能要求失主支付給我5000元酬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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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懸賞廣告不知情,也可以要求報酬
【網友提問】我女兒在路邊撿到了一隻小貓,經小區的保安幫忙,找到了失主。後來得知之前失主發布了懸賞廣告,幫忙找回小貓願意支付3000元,請問不知道懸賞廣告內容還能要求失主給錢嗎?【律師解答】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也就是說,只要完成了懸賞廣告中的指定內容,無論行為人對懸賞廣告的內容是否知情,都不影響其向失主要求支付報酬的權利。另外,即便完成懸賞廣告內容的行為人是未成年人,也同樣享有相應的報酬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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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上訴案
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上訴案 上訴人(原審原告):李珉,女,34歲,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朱晉華,男,37歲,北京鐵路局天津機車車輛配件廠工人。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紹華,男,32歲,河南省洛陽市機電公司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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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酬尋貓」言而無信,懸賞廣告豈是兒戲
失主發出萬元尋貓啟事,而小區有業主「牛媽」發現了丟失小貓,並發在了業主群,失主依據這一線索,最終才將貓尋回。但失主稱,她是接到了另外一個業主的通知,才得知失貓所在地點,所以已經把酬金給了別人。這樣的說法尚難證實。而「牛媽」發現丟失小貓,有業主群、微信的照片作證,況且失主在事後拿了一些小禮品到「牛媽」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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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東事業單位考試:淺談「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
,山東事業單位考試網特整理了公共基礎知識備考資料,下面是2020山東事業單位考試:淺談「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公共基礎知識 | 面試 | 時事政治數日前,看到一則新聞,有失主丟失公文包,內有80萬元汽車提車憑證和現金若干,而後在當地報刊發布懸賞廣告,刊登尋包啟事,表示「必有重謝」,有人撿到公文包進行歸還時,雙方因為酬金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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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的當事人說話不算數,歸還者應怎麼做?
案例:我在公園撿到一個包,裡面有一些照片和一臺相機,除此之外沒有能聯繫上失主的物品。幾天後,我在報紙上看到有一條懸賞廣告,失主願意支付5000元作為歸還的報酬、我通過報紙上的聯繫方式聯繫上失主吳某,向其歸還遺失物,但是吳某卻沒有支付5000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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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理論在懸賞廣告中的適用
,各級法院受理懸賞廣告類型的案件也日益增多,懸賞廣告法律性質在理論界引起各種爭議,懸賞廣告的法律適用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不同的意見。在懸賞廣告中廣告人發出懸賞之廣告實際上是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發出的一種特殊要約。這種要約發出以後,如果某人一旦完成了懸賞廣告中的指定行為,則是對廣告的有效承諾,雙方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 (2)當然,懸賞廣告要約發出後,廣告人享有撤銷權。例如,德國在民法典第658條規定「懸賞廣告可以在完成行為前撤回。撤回僅在以與懸賞廣告同樣的方式進行通告或者以特殊通知通告時,始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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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廣東軍轉幹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淺談「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
2020廣東軍轉幹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淺談「懸賞廣告」的法律效力 法律常識是軍轉幹考試公共基礎知識的組成部分,為了幫助熟悉複習內容,中公軍考網為您提供常識知識及模擬題,供大家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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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發懸賞廣告尋包後又變卦?撿包女子是律師:這事咱必須理論
昨日,記者從遼寧省瀋陽市司法局了解到,4月26日,渾南區某小區業主孫濤(化名)發布一則懸賞信息:「昨晚把包丟了,實在想不起來丟哪了。誰撿到請歸還我,酬金2000元。」關於這筆酬金,身邊人的看法卻各不相同。「我到底該不該給付這筆錢?」孫濤自己也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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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惹糾紛
本報訊(記者 王建芳 通訊員 昌曉豔)只不過是賣一瓶普通的烏髮素,卻在刊登廣告時誇大宣傳、聲稱奇效,還煞有介事地張貼懸賞廣告,結果不但沒有效果,反而讓消費者出現了過敏症狀。在質檢部門檢驗出有害成分後,生產廠家和代理商均拒不兌現承諾。近日,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刊登懸賞廣告而引起的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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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懸賞廣告
三連一下,一起給老師們美美的祝福「Happy Teacher's Day民法典新增了懸賞廣告,來自《合同法解釋二》第三條中出現過。中國第一案為:李珉訴朱晉華、李紹華懸賞廣告酬金糾紛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995年第2期刊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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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
、方式多樣 ,如報刊登載、街頭招貼、廣播 電視傳播等;適用面廣,常見的如尋覓遺失物、尋找走失人口、徵集作品、查禁偽劣假冒商品、訪求車禍目擊者等等。實踐情況如此複雜 ,但我國對懸賞廣告未有明確民事立法,理論界也眾說紛紜,存在較大爭議。 一、懸賞廣告的概念及構成要件 (一)懸賞廣告的概念 懸賞廣告,通常認為是指廣告人以廣告的方法表示對完成廣告規定行為之人,給予特定報酬的意思表示。對於懸賞廣告,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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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懸賞廣告」的法律屬性
[關鍵詞] 給付報酬 要式行為 報酬請求權 一、引言 懸賞廣告自古有之,據《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呂氏春秋成,懸諸東門,謂有能更動一字者,賜以千金"。在現代社會尤為常見,其方法多樣,如報刊登載、街頭招貼、廣播電視傳播等;適用面廣,常見的如尋覓遺失物、尋找走失人口、徵集作品、查禁偽劣假冒商品、訪求車禍目擊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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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來了 | 懸賞廣告應當「賞」
何為懸賞廣告?牛小蘇張貼的尋狗啟事為懸賞廣告。「懸賞」,即出具賞格,招人應徵。懸賞廣告,指以公開方式向不特定人作出聲明,完成特定行為將獲取一定報酬。此處,發布懸賞廣告的人為懸賞人,完成特定行為的人為應徵人。實踐中的帶有懸賞聲明的尋人尋物啟事、案件線索徵集啟事、「第一名」獎勵啟事等為常的懸賞廣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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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
懸賞廣告作者:行政偉論團隊、盈科(濟南)律師:王學娟(TEL:1875316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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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典」 | 懸賞廣告應當「賞」
何為懸賞廣告?牛小蘇張貼的尋狗啟事為懸賞廣告。「懸賞」,即出具賞格,招人應徵。懸賞廣告,指以公開方式向不特定人作出聲明,完成特定行為將獲取一定報酬。此處,發布懸賞廣告的人為懸賞人,完成特定行為的人為應徵人。實踐中的帶有懸賞聲明的尋人尋物啟事、案件線索徵集啟事、「第一名」獎勵啟事等為常的懸賞廣告類型。懸賞廣告如何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