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黑死病是歐洲乃至全世界的一個災難,在這場災難當中,無數人因此喪命,世界陷入了絕對的恐慌當中。1348年,黑死病進入英國,在這片土地上橫行霸道一個世紀,英國當時的人口大量衰減,同時這種病也對英國的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無論從政治、經濟、文化、教育、醫療等各個方面都因為這場突如其來的疾病發生著改變。尤其是在黑死病以後,英國農奴的主體權利格局發生了變化,這種變化,是逐漸產生的,也是黑死病帶來的產物。
侯建新在《社會轉型時期的西歐與中國》一書中提到:
「主體權利的實質是一種身份權利或等級權利,或者稱之為原始的個人權利。」
因為黑死病打破了原有的格局,所以這種改變才會逐步產生。
一、黑死病給歐洲帶來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加速了莊園制度和農奴制度的瓦解。由於黑死病,大量勞動力消失,在另一方面,黑死病反而提高了還活著的那部分農奴的主體權利的享有程度。
在中世紀的英國,封建莊園是最基本的經濟組成部分。封建莊園都是領主們的自營地,他們會僱傭很多佃戶去幫他們耕種,收取大量高額的利潤,但是黑死病加速了莊園制度和農奴制度的瓦解進程。
由於大量的人口在短時間內消亡,而且這種病毒在歐洲大地上肆虐一百多年,長時間的人口減少,病毒潛伏,讓勞動力已經變成稀缺的資源,所以領主們的自營地已經很難再繼續下去,只能突破原有的自營地管理模式,尋求一些新的,更為理性和科學的方法去管理這些土地。
約翰·克拉潘在《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中提到
「(在黑死病之前)的確有一些採用折租辦法的莊園,並且還很多,可是沒有一處是有系統地或者全部地採用這種折租辦法。」
封建領主們想到的出路有兩條,一條是改變農場的經營方式。不種地了,改成放牧。農場改為牧場。第二條是改變土地的管理方法。就是把以前的自營地出租,租給其他人管理,自己收租金。事實證明,第二種方法更為有效。所以在後來,越來越多的領主選擇將土地租出去,領主的自營地經濟基本已經走下了歷史舞臺。
由於黑死病帶來的人口稀缺,所以很多領主甚至為了能更好的把地租出去,還是想盡辦法,去吸引勞動力。首先,他們制定長期租約,代替短租方式。長期租約可以讓農奴穩定的在土地上耕作收益,所以對於農奴來說更加有利。
其次,他們會在合同的籤訂方面,開始更為規範化,上升到書面協議,有法律的效力,這樣讓農奴對土地權利發生了本質的變化。這些地,農奴可以襲承,也可以轉租。所以隨著農奴對土地權利的發展,開始會出現中農化的趨勢。
隨著黑死病不斷爆發,英國人口一直沒有得到恢復,長時間出現地多人少,事多人少的情況。僱工有足夠的資本跟領導討價還價,要到更好的待遇。當時的僱工,非新鮮麵包不吃,非鮮肉不吃,非好酒不喝,他們的待遇相當高,工資程度也很高。黑死病改變了封建領主與農奴之間的格局,農奴的主體權利不斷擴大。
二、黑死病的出現,讓農奴的主體權利提高了,同時,還改變了農奴主體權利的保障體制,農奴的權利在法律上也得到了認可,土地權利從非自有保有轉向自由保有,再到依法佔有。
中世紀的英國,農民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由農民,一種是農奴。這兩種農民的身份差異很大,也決定了其保有土地的形制,保有土地的形制分為自由保有和不自由保有。
一般來說,自由農民的身份地位高很多,他們的各種權利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自由農民的主體權利受到國家認可。但是農奴的身份地位就很低,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他只能聽命於領主的控制。
在黑死病爆發後,農奴的自由化趨勢已經勢不可擋了,他們獲得了相對自由的身份,有了自己的主體權利,而當時的普通法和往事法庭和把保護農奴納入了其工作範圍,領主對農奴的管理和控制也變得越來越淡漠。公簿持有弄取代農奴身份,是最大的變化特徵,也是最直接的體現。
《不動產法的歷史與原始權威導論》一書中寫道:
「除了特殊的習慣外,公簿持有人在土地上的權益無論在其延續的時間、享有的時間、傳承的方式,以及共同保有權等方面,都效仿自由保有權。」
隨著普通法對農奴權利的逐漸認可,普通法已經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可行的保護公簿持有地權利的一套法律規則,而對於農奴來說,他們的主體權利得到了鞏固和法律的認可,普通法為他們的權利做了補充和認可。
黑死病爆發以前,英國的人口不斷增長,速度很快,勞動力供給呈現井噴的狀態,人多活少,很多農村剩餘勞動力不能被市場消化,這也就導致了大家都是低工資高付出。黑死病讓農村勞動力人數迅速減少,以至於勞動力出現嚴重短缺的情況,所以黑死病依賴,農民的工資提高的非常迅速。
在黑死病後,農業僱工的工資提高了50%——70%。而黑死病之後,勞動力驟減的第二個後果,就是人們不願意在一個地方固定的勞動。他們更希望去其他地方流動的工作沒因為這樣可以獲得更高的勞動收益。黑死病以後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農村人口開始大量的流動,因為他們可以找到工資最高的工作,通過流動能讓人們獲得更高的工資。
三、在黑死病以前,農奴們對自己的權利沒有任何的要求,也沒有權利意識。當黑死病之後,他們開始逐漸擁有了主體權利意識,莊園制度和農奴制度逐漸瓦解。
在中世紀的莊園內部,好像一個獨立王國,領主們就是這裡的主宰,而農奴的權利完全依靠領主們的維持。在黑死病之前,領主就是農奴們的主導,領主無論在經濟還是行動上,都對農奴有絕對的控制作用。但是黑死病加速了莊園制度和農奴制度的瓦解,農奴主體權利日益擴大,主導權利逐漸由領主向農奴轉變。
馬克思曾經說過:
「一般來說,社會改革永遠是也不會以強者的軟弱為前提;它們應當是而且也將是弱者的強大所引起的。」
領主的自營地逐漸走向出租,而貨幣的地租也逐漸代替了用勞役制服的地租,公簿持有制度逐漸代替了維蘭保有制,普通法對農奴主體權利的認可也成為了農奴權利形成的一個決定性因素,所以其實隨著莊園制度對農奴控制力減弱,農奴基本上已經成為了自由人,他們有很多自由的人身權利。
而教會這時候開始介入了維護社會秩序的行列。教會對農奴的思想和精神加以控制,同時也給社會做出了很好的標準啊,在黑死病期間教師的死亡率比其他人都高很多,這就是教士在穩定社會做出貢獻的證明,他們深入黑死病高發地,去安撫群眾。
當時在一本《黑死病全史》書曾經提到過,教士當時的死亡率在46%以上。但是當時人們的思想過於愚昧,他們認為黑死病就是與教士的行為偏差有關。
因為教士就算再身先士卒,也無法挽救黑死病人的生命,再加上當時也有很多教士擅離職守,背棄使命,所以當時人們對教會的和信仰的懷疑日益加深,黑死病重創了人們對於信仰的虔誠,教會在人們心中的地位搖搖欲墜。當時反教會的運動不斷興起,人們嚮往及時行樂,整個社會對於教會和宗教都不再完全依賴。
黑死病也加速了農奴制度走向衰落,領主喪失對農奴的物質控制,教會喪失對農奴的精神控制,這兩方面的控制都失去了,就導致對農奴自由程度的增加。
在侯建新的著作《法律限定負擔與英國農奴身份地位的變動》中,提到:
「當上至國王,下至最普通民眾,都共同認為自由應當是所有人的自然狀態的時候,那麼,任何一種形式的奴役制度都不可避免地陷入末路。」
結語
黑死病肆虐前,農奴制度依然是禁錮農民的主要制度,當封建領主對自己莊園具有絕對的控制力,當勞動力過剩導致剩餘勞動力無法被市場消化,這時候農奴的地位非常低微,他們無法獲得自己應有的個體權利,更沒辦法通過合法手保障自己的權利不受侵害。
而黑死病以後,勞動力人數銳減,農場主不得不開始出租自己的土地,中世紀以來根深蒂固的莊園制度和農奴制度,開始逐漸瓦解,農奴的地位逐漸提高,他們的主體權利也逐漸得到保護。黑死病的出現,打破了原有的舊的格局,創造了一個全新的局面,更有利於農奴自身利益得到保證的新局面。農奴的主體權利得到改善,農奴的主體權利意識也從壓抑轉變為釋放,從而讓自己的地位得到進一步的提升。
參考文獻:
《不動產法的歷史與原始權威導論》
《法律限定負擔與英國農奴身份地位的變動》
《簡明不列顛經濟史——從最早時期到17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