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如果有人證明出來哥德巴赫猜想會有啥成就?
「任意一個大於6的偶數都可以分解成兩個素數之和。」
也就是1+1。如此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卻讓人們兩百多年仍然沒有解決完全。這個問題在整個19世紀是毫無進展的,每個人都能理解這個猜想的內容,但是你就是不能從理論上證明他,直到20世紀,這場哥猜的攻堅戰才陸陸續續拉開序幕。在這個問題的解決上,中國數學家貢獻了非常大的成果,華羅庚,王元,潘承洞,陳景潤,這四位中國上世紀最偉大的數學家在此問題上均有很大突破。目前這個猜想的解決基本上已經被封存,最後的領路人是我國數學家陳景潤,他在1973年證明了1+2,距離最後的終極猜想僅一步之遙。然而,他用的篩法應該也就到此為止了,最後一步很有可能要開闢新的方法。然而快60年了,我們仍然沒有看到新方法誕生。
陳景潤證明1+2用的是篩法,這是試圖證明哥德巴赫猜想時常用的方法。其基本思路是證明一個大偶數可以表示成m個質數的乘積與n個質數乘積之和的形式,即m+n,然後逐漸減小m和n的數值,如果將m和n都減小到1,那就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自1973年陳景潤給出1+2的詳細證明過程後,還沒有人在哥德巴赫猜想上取得更進一步的突破。有人認為1+2已經是篩法的極限,繼續用篩法不會取得突破。也有人因此認為,若是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在數學界中也算不上非常大的成就。
那麼自然而然就有人問,假如未來誕生了某個超級大神攻克了最後一步,他在數學史上會有什麼樣的地位?
我們來參考一下另外兩個重大猜想的最終解決者都獲得了哪些成就。
同樣是一個重大的數學問題,費馬大定理,人們300多年都沒有解決掉。時間來到20世紀末,解決它的一切數學工具都已成熟了,英國數學家懷爾斯拿下了這個桂冠。他獨自一人耗時7年,完成了這項驚天動地的成就。993年,懷爾斯發布完整論文,1995年,懷爾斯的證明被認為是正確無誤的。1998年,國際數學家大會授予懷爾斯當年的菲爾茲獎。要知道菲爾茲獎只授予40周歲下的青年數學家,1998年,懷爾斯已經45歲了,但是大會仍然授予他該獎,並頒發了一位特別的銀質獎章,以表彰他以一人之力撼動350多年的費馬大定理。他也是唯一一個超過40歲仍然獲菲爾茲獎的數學家!2016年,懷爾斯又獲得了另外一項數學最高獎,阿貝爾獎。三大數學獎,懷爾斯已經拿了兩個了,就差一個沃爾夫獎了。
另外一個拓撲學最重要的基礎問題——龐加萊猜想。這個重大問題的解決者,俄羅斯狂人佩雷爾曼。他幾乎也是單打獨鬥,以一己之力解決了這個百年猜想。2002年,佩雷爾曼在俄羅斯一個數學論壇上貼出了幾篇自己關於流形的想法,很快這個看似不起眼的發帖迅速引起了數學界的關注。後來,佩雷爾曼把自己的文章寄給了美國幾個頂尖的數學專家,經過半年的審閱,他們一直認為,佩雷爾曼的工作是正確的。他證明了龐加萊猜想!
如果哪天有人真的完全解決了這個問題,那麼他在數論領域的地位一定會達到前幾位,他也一定會成為數學史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解決了哥德巴赫猜想,哪怕對於實際沒有任何作用,也是人類對於自身智力的極度挑戰。
有很多一定覺得既然沒有實用價值,那麼做這個研究有意義嗎?有問題就解決問題,這是我們人類走到今天的原因。攻克它,和登上月球的本質是一樣,是希望我們走的更遠。
人皆有好奇之心,人皆有探索之欲。我做科普首先也是滿足自己的好奇。我擅長綜合思維,我擅長胡思亂想,我卻認為這是我做科普的優勢。我起初想讓我自己,知道更多,了解更多。
世界為什麼是這樣的?為什麼量子力學這麼詭異?當你去了解第一個感興趣的知識點後,你會發現,你很難停下來。我們把這稱為興趣,興趣是引導一個人繼續前行的力量。
只有知道更多,你才能更聰明,你才能比別人擁有更豐富的想像。你大腦中不是乾涸的,而是活躍的大海。而當你腦海中汪洋肆意,激情澎湃的時候,你就會有一種無形的氣概。不拒小流,雍容自信,同時你也無暇被汙穢所傷,無暇被五色所迷。這就是知識的魅力,這就是學習的力量。
大概5年時間,也就是從2103年開始,斷斷續續我寫了3本科普書籍,分別是《變化》,《見微知著》和《探索生命》。《探索生命》是關於人的,《變化》是宏觀物理學理論,《見微知著》則是量子力學科普。
科普的目的,是讓人知道更多知識。但科普還有一個目的,是啟發好奇的人,從和教科書不一樣的角度去看世界。因為走進真理的路徑不只是有一條。而且人類本身就是在不斷否定自己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有時候我在深夜思考的時候,伏案奮筆的時候,那種感覺是很奇妙,甚至是能感動自己的。當然也很累,眼睛受不了。但看到更多的人的留言,更多的人的鼓勵,我很知足。
一個人要有自知之明,我清楚自己的能力,我清楚自己數學不行,我清楚自己不是科班出身。就像我自己說的,寫《變化》是我完成初中時候的夙願。
我依然記得,初中第一次接觸物理,從液化,氣化,固化等開始的。下雪後為什麼覺得不冷?化雪為什麼冷?學了之後,恍然大悟。那種高興之情,至今難忘。
人都是這樣的,不是生而聰明的,也不是生而具有智慧的。大多的聰明而智慧的人,總是不斷的學習,去窺探我們生活的地球,甚至宇宙。
我的觀點怎麼可能都是對的呢?所以我其實不害怕,別人從我的書中抓到錯誤。從一開始,就不怕。能找到我的錯誤,是你的進步,是你的榮耀。從你找到的這些錯誤,我也會因此而改進,進步。所以從這個角度講,這是雙贏。
知道更多,對於人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事情。只有你知道一些事情,你才會行動。而你行動的時候,別人還呆若木雞,甚至他們不知道你在幹啥。就像愛因斯坦剛建立相對論理論的時候,有多人理解他呢?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希望我寫的文章,也能像火柴。點燃你對學習的興趣,點燃你對探索事業的熱愛。即使你不是為了科學事業,看了這些知識,你也能從中得到滿足。因為知道,本身就是一種滿足。知識就是讓我們知道更多。這就是做科普的目的,也是我寫其他文學作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