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河北科技大學低調公布《韓春雨團隊撤稿論文的調查和處理結果》(下稱「《調查和處理結果》」),試圖以不足600字的一份結論結束關於韓春雨是否造假長達2年多的質疑。
韓春雨事件的結論究竟是什麼?這目前仍是「懸案」, 河北科技大學在結論中對韓春雨是否「學術不端」並沒有明確認定。相較之下,另一所高校武漢大學在1月29日回應該校李紅良團隊被舉報學術造假時,直接認為李紅良 「不存在學術造假行為」。儘管如此,李紅良學術造假事件當下仍有爭議。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在調查中發現,校方對韓春雨是否「學術不端」並未做明確認定,但是相關的「終止或者撤銷相關的科研項目,撤銷學術獎勵、榮譽稱號」,實際上是按照《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五章處理部分對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作出的處理之一。
澎湃新聞試圖從調查主體河北科技大學處獲得關於調查的詳細內容,但河北科技大學黨委常委、學術委員會主任胡永琪和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均多次拒不接聽電話。另外,河北科大官網上已將該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全部清空,相關網頁點擊進去只保留標題而無名單內容。
鑑於韓春雨在國際頂級學術期刊《自然-生物技術》(Nature Biotechnology)撤稿論文《NgAgo-gDNA為導向的基因編輯技術》在大熱的基因編輯領域曾引起巨大轟動,在韓春雨反覆強調「能夠重複」的情況下,上百家實驗室耗時、耗力、耗經費地為此驗證,《調查和處理結果》實際上早已不再單單事關韓春雨和學校自身的利益及名譽,調查結果更事關對學界的影響。
「個人覺得調查的目的只是想找個說法應付過去,實驗錯誤可以存在主觀和客觀,但造假就是造假,沒有主觀客觀之分。」浙江大學一位研究方向包括CRISPR基因編輯技術改良與應用的教授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如此表示。這也是目前學術界對韓春雨事件的普遍看法。
此外,曾於2016年10月、11月參與實名質疑並聯名撰寫文章《Questions about NgAgo》(《關於NgaAgo的疑問》)的一名研究人員近日向澎湃新聞透露,國家自然基金委專門組織專家開過一次聽證會,韓春雨出席了該次聽證會。不過,這場聽證會在學術圈內並未廣而告之。澎湃新聞郵件聯繫相關專家,也未得到回覆。
目前,針對韓春雨的這份處理讓外界覺得韓春雨本人僅僅是回到了論文發表之前的狀態,「毫髮無損」。有業內人士對澎湃新聞表示,「如果是學術造假,那這樣的處理顯然說不過去,如果不是學術造假,那對韓春雨和學校都是好消息,也沒有不公布的道理。」
按照《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高等學校是學術不端行為預防與處理的主體。而依據《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高等學校應當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以學術委員會作為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
河北科技大學官網顯示,河北科技大學學術委員會是學校最高學術機構,「在校學術委員會章程框架下統籌行使我校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堅守學術專業判斷,恪守學術道德。」
據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了解,河北科技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由校黨委常委胡永琪擔任,該職務由校長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河北科技大學學術委員會由校長聘任。
據河北科技大學獨立學院理工學院網站介紹,胡永琪於1983年7月畢業於河北化工學院化學工程系,畢業後留校任思想政治工作輔導員,後轉為任課教師。1988年6月獲得北京化工學院化學工程工學碩士學位,1998年6月獲得清華大學化學工程工學博士學位,1998年10月赴日本名古屋大學能源科學工程系做博士後研究工作。
2002年,胡永琪進入河北科技大學,曾任河北科技大學化學與製藥工程學院院長、河北科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在科研方面,胡永琪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催化反應過程與工藝。
有消息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除校學術委員會成立調查組之外,「胡永琪還負責組織第三方的調查。」不過,在校方出具的結論中,學術委員會調查組人數和人員組成、第三方等這些在處理結果中通常會對外公布的基本細節目前均無從得知。
為試圖還原調查流程,澎湃新聞於9月5日多次電話聯繫胡永琪,但對方均未接聽。同樣拒不接聽的還有河北科技大學官網提供的學術委員會秘書處聯繫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澎湃新聞在河北科技大學官網查詢學術委員會委員名單時,該標題下的頁面並不存在名單,而是顯示空白。
另外,澎湃新聞在對比《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5號)和《河北科技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時留意到,在運行制度章節中,《河北科技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凡校學術委員會會議上確定需要保密的內容,委員必須保密,並執行和維護學術委員會的審議或評議結果。」而《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中並沒有此項規定。
同時,上述兩份文件的運行制度章節均規定,「學術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予以公示,並設置異議期。在異議期內如有異議,經1/3以上委員同意,可召開全體會議複議。經複議通過的決定為終局結論。」
但河北科技大學關於韓春雨事件的做出的決定在其官網顯然事先未曾公示,據澎湃新聞接觸到的校內人士表示,「在學校內也沒看到過任何關於此事的公示」。而在《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號)中也規定,如果有明確舉報者的,處理結果還必須送達舉報者手中,並保留10天的提出異議或申訴期。
根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調查組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的確認、調查過程、事實認定及理由、調查結論等。
目前河北科技大學給出的這份不足600字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對照上述調查報告要求顯然缺少很多要素。
從公布的結論可以看到的是,對於此前科學家呼籲要公開的實驗原始數據,調查組稱認真核查了該論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實驗資料」。實際上,這些原始數據曾被質疑NgAgo技術的科學家們強調要求對外公開。
早在2016年7月21日,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基因學家蓋坦•布爾焦(Gaetan Burgio)在推特上發布長文《我的NgAgo經歷》,即要求韓春雨公開所有原始數據和實驗條件。
2016年10月10日,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魏文勝等13位中國生物學家聯名在媒體上公開發聲,他們無法重複該實驗結果,同時一致表示希望韓春雨能公開所有原始數據,韓春雨所在河北科技大學及其他相關單位(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啟動學術調查。
但韓春雨始終未公開原始數據,彼時堅稱「會用會通過學術期刊給予回應的」。
除原始數據外,外界最為關注的「可重複性」, 處理結論僅提到委託第三方開展重複驗證試驗,並未明確交代驗證試驗的結果。結論中用到的措辭為,「認為撤稿論文已不再具備重新發表的基礎,未發現韓春雨團隊有主觀造假情況」。
那麼,「不再具備重新發表的基礎」是什麼?「主觀造假」是什麼?不存在主觀造假那團隊到底存在什麼問題?
「調查結論裡面完全沒有說明錯在哪個環節、哪一步、什麼時候,之前韓說能重複的是重複出什麼,這些都沒有提到,這談不上是一份調查。」前述浙江大學教授直言。
另一名學術界人士則對澎湃新聞表示,作為科研單位,河北科技大學這次下的結論「太不嚴謹了」,「 你只說個結論,稱沒有主觀造假,這樣似是而非的結論是很不科學的。」參考國際類似學術造假質疑案例的調查處理,科學的做法是針對同行質疑之處一一作出調查過程描述和最後的認定。
實際上,除目前這份在外界看來依舊雲裡霧裡的結論之外,學校內部此前還流傳著另一版本。一名接近韓春雨團隊的河北科技大學校內人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透露,「此前老師之間傳的結論和現在出來的不太一樣,之前說是能做出來,但效率很低。」該人士還提到,「調查早就出結論了,並不是最近得出的。」
不過,上述說法目前尚無法從胡永琪或學術委員會秘書處得到證實。
不僅此番處理手法讓外界無法信服,此前韓春雨和河北科技大學的一些做法或承諾也讓外界一再等待落空。
就NgAgo的工作效率,韓春雨在去論文合作者沈嘯所在的浙江大學做報告時,曾調侃說,「在我們實驗室,這個成功率在90%以上,十盤兒有一盤兒汙染也就算了,因為我們那兒有霧霾」。
而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10月14日這短短的不足4個月之內,韓春雨對外宣稱能成功重複其實驗的實驗室從20家逐漸減少至1家。即使只有1家,也未有實驗室公開認領過,韓春雨也以不願對方受到騷擾為由,一直拒絕公開。
另據新華網2016年8月報導,對於國際上一些科學家要求公布原始數據的要求,河北科技大學當時表示,在1個月左右時間後,韓春雨將採取適當形式公開驗證結果,屆時將有權威第三方作證。
除學校學術委員會組織展開的調查之外,韓春雨因論文發表後申請項目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還參加國家自然基金委的聽證答辯。
曾於2016年10月、11月參與實名質疑並聯名撰寫文章《Questions about NgAgo》(《關於NgaAgo的疑問》)的一名研究人員近日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之前國家自然基金委專門組織專家開過一次聽證會,韓春雨參加了答辯。」
2016年9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顯示,韓春雨作為項目負責人的《NgAgo-gDNA基因編輯技術的完善及應用探究》項目獲批100萬元,項目起止年月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基於上述項目獲批發生在韓春雨論文之後,其此前發明的NgAgo-gDNA基因編輯技術的真實性和這筆資助是否成立直接掛鈎。《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明確規定,應當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的情形即包括「在申報課題、成果、獎勵和職務評審評定等過程中提供虛假學術信息」。
此外,或還關係到韓春雨撤稿論文中涉及的另一筆資助。論文「致謝」中提到,該篇論文得到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為「31270950」的項目支持。該項目名稱為「評價血管緊張素轉換酶對細胞外源性抗原遞呈的影響及其生理意義」,批准金額為80萬元,依託單位為浙江大學,起止時間是2013年1月至2016月12月。項目負責人是撤稿論文的第二作者、浙江大學醫學院研究員沈嘯。
不過,沈嘯曾對媒體表示,「我標註了我的基金,韓春雨沒有基金。但這個研究基本上是韓春雨通過各個渠道自籌的,我的資金沒有投入實驗部分。」
澎湃新聞目前郵件聯繫了2名參與聽證會的專家,截至發稿均未收到回復。
前述浙江大學的教授表示,「如果國家自然基金委召開這樣的聽證會,按理應該廣而告之,表明要調查學術誠信的態度。」
按照目前河北科技大學公布的結論,有關方面「終止了韓春雨團隊承擔的科研項目並收回了科研經費」。但具體的「有關方面」指誰、收回科研經費(部分或已使用)如何實施均不明晰。
除撤回論文本身的調查結果讓外界存疑外,河北科技大學此番對韓春雨本人的處理結果也頗為含糊。
處理結果稱:該論文發表後,韓春雨的個人住房、職稱、工資待遇等均未發生變化。在調查過程中,韓春雨主動要求退回基於撤稿論文所獲得的科研項目、績效獎勵、榮譽稱號、社會任職等。有關方面按照規定已取消了韓春雨所獲得的榮譽稱號,終止了韓春雨團隊承擔的科研項目並收回了科研經費,收回了韓春雨團隊所獲校科研績效獎勵。個別社會任職正在按法定程序辦理。
照這份處理結果,韓春雨本人在經歷2年多的被喝彩、被質疑的大起大落之後,不過是回到了原點,並沒有受到額外的懲罰。
同時,如果未主觀造假,取消韓春雨獲得的榮譽稱號、終止科研項目等的依據又在哪裡?這恐怕需要學校進一步解釋,韓春雨團隊在認定的「未主觀造假」之外,究竟存在什麼問題?
而對照《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五章處理部分,「終止或者撤銷相關的科研項目,撤銷學術獎勵、榮譽稱號」 是對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作出的處理之一。其餘還包括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開除或解聘; 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處理措施。
如果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還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當被認定為情節嚴重。處理應該給予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開除或解聘。
另外,韓春雨在論文發表後除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100萬元的資助外,最受關注的莫過於,2016年8月,河北省發改委「原則同意」總投資為2.24億元的河北科大基因編輯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項目,資金由省財政性資金安排。這筆巨資也讓外界認為河北科技大學和韓春雨之間的利益和名譽均緊密捆綁在了一起。
2016年9月21日,河北科技大學基因編輯技術研究中心採購進口儀器設備項目在石家莊開標,其中預算金額為1958萬。
目前,這筆最受關注的巨資如何收場?河北科技大學及河北省發改委均未公布明確說法。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科技大學的這份結論讓學術界充滿疑惑之外,也倍感失望。有研究人員表示,「這個調查結果有悖於科技部出臺的有關學術誠信零容忍的精神。現在搞不清楚為啥造假的仍然還能繼續從事學術工作,學術界應該真正做到『零容忍』」。
對國內學術環境困惑的不止一人。據微信公眾號「知識分子」日前報導,8月26日離開北京大學前往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執教的「80後」數學家許晨陽在臨行前接受採訪時談及國內科技界存在三大問題,其中就包括「學術造假得不到懲罰」。
許晨陽說,「讓人吃驚的是,涉嫌造假的事情被曝光很長時間了,一直沒有處理的消息,更談不上具體的懲罰措施。」
「如果『零容忍』最後變成『零作為』或者『不作為』,就會讓許多人誤認為:我們的制度不懲罰或懲罰不了學術造假。如果是這樣,我覺得影響是很壞的。」許晨陽提到。
目前看來,2017年8月學校宣布啟動調查至今,真相併沒有離公眾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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