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雍君:數字經濟稅收侵蝕下地方財政治理與應對

2021-01-11 網易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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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雍君中央財經大學政府預算研究中心主任網易研究局專欄作家

摘要:數字企業的遠程交易、規避實體存在和攫取數據價值之舉,對地方財政治理基本原則構成潛在侵蝕。基於消費地和利潤貢獻地規則確立與應用屬地稅基管轄權,進而建構「財政責任-財政能力-財政自立」鐵三角意義上的地方財政治理體系,可作為最佳應對之道。

關鍵詞:DET侵蝕  地方財政治理  財政責任  財政自立  稅基管轄權

一、引言與概念框架

數字經濟稅收(DET)問題雖然備受關注,但地方財政治理遭遇侵蝕的問題至今仍被忽視。鑑於多級政府體制下的大國財政背景,以及地方財政治理在服務交付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作用,此局面尤其需要立即扭轉,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強化此舉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現代信息與通訊技術(ICT)日益廣泛而深入地融入商業模式和經濟活動,為數字企業創設了在一國內部轉移稅基與稅收的巨大空間,這是通過充分利用數字經濟所固有的三個主要特徵實現的:

去地域化與遠程交易

轄區A的數字企業依託其高度數位化的商業模式,得以在或多或少的其他轄區B(B1,B2,……)以較低成本遠程布局其業務活動,快速擴展當地市場和客戶從而賺取大額收入和利潤。遠程交易既包括非數字產品與服務交易,也包括數字產品與服務交易。在未向作為經濟業務發生地即市場所在地轄區B

繳納必要稅收的意義上,兩類稅基被轉移至轄區A——數字企業註冊地、常住地或管理機構所在地轄區。如果數字企業同樣規避了應向轄區A繳納相應稅收,此舉即構成稅收收入侵蝕;如果在轄區A繳納了全部應納稅收,則此舉既構成稅基轉移,也構成稅收轉移——轄區B的屬地稅收收入被轉移至轄區A。

去實體化與規避應稅存在

高度數位化的商業模式使數字企業有能力在無常規應稅存在(taxable presence)的情況下,能夠與市場地B開展遠程交易並賺取收入和利潤。常規應稅存在通常指子公司註冊地、有形的固定營業場所或類似的其他實體性存在。規避這類實體存在意味著規避了在B地納稅的要件,在「重要數字存在」(比如伺服器所在地)未被判定為應稅存在的情況下,數字企業得以合法(但不公平)地把稅基與稅收轉移至非市場所在地轄區。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中國現狀,而情勢還在發展中。

價值共創與數據價值攫取

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特徵是客戶數據與其他要素共同參與價值創造,並在日益在其中扮演關鍵角色。其他要素包括貸款(利息)、專利與專有技術(特許權),也包括資產或設施的維護、保養與升級。利用算法對市場地B的用戶數據進行加工,也是數據價值的重要來源。這些被適當加工的數據往往能準確反映客戶偏好、需求、習慣和品味,從而給潛在商家帶來巨大益處。即使未經加工,市場地用戶規模和用戶數據也能對數字企業的價值創造活動做出重大貢獻,特別是在新增客戶的網絡效應(正外部性)相當顯著的情形下。

在屬地稅基管轄權的約束之下,市場地用戶數字的價值貢獻理應被視為「本地稅基」和「本地稅收」,但只是在本地數據的價值貢獻被適當計量和確認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就中國現實而言,兩個一般條件——屬地稅基管轄權和數據定價——均未被滿足,這使得數字企業能夠把稅基和稅收轉移到其他轄區。

由於數據可得性限制,目前仍難在定量分析意義上斷言問題的嚴重性,但這並不構成對定性分析的妨礙。就「DET問題與地方財政治理」這一主題而言,當務之急有二:系統地定量評估和切中要害的定性分析。邏輯地看,定性分析更具緊迫性和重要性,一如患者或醫生對「患了什麼病」(定性)的關切甚於「病得多重」(定量)一樣。把改革事業理解為一個診斷(社會)疾病、治理疾病和尋求康復的過程也很適當,地方財政治理改革也不例外。

與多數國家相比,地方治理在中國的公共服務交付和經濟社會發展中,扮演著重要得多的角色,而地方財政正是地方治理的核心工具。在地方財政不能充分有效發揮作用的情況下,達成充分有效的地方治理也是不可能的,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績效也將備受連累。重要性與關聯性還源於以下事實:中國有30多個省級轄區,其中一些轄區人口甚至多於某些中等國家的全部人口;省以下轄區有300多個,縣級轄區約3000個,縣以下的鄉鎮轄區超過4萬個。

鑑於此,把DET問題置於地方財政治理背景下討論尤其深具現實意義,本文關注的是對其合理行為準則的侵蝕。不言而喻,合意的地方財政治理遵循三項基本原則:首要的是財政責任(fiscalresponsibility),其次是支持責任準則的財政能力(fiscalcapacity),最後是一併支持責任準則和能力準則的財政自立(fiscal independence);在理想或正常情形下,三者應協調一致地發揮作用。然而,地方財政治理的這些關鍵價值一直未被清晰認知、準確理解和充分闡發,間接導致者多負面後果,包括嚴重缺失「財權事權匹配」和「政府間收支劃分」的合理概念,進而增加了改革議程出現系統偏差的風險。

為徹底扭轉局面,採納下圖所示的分析、思考與行動框架很重要:

上圖表明了DET侵蝕地方財政治理的路線圖:通過侵蝕財政能力和財政自主侵蝕財政責任,進而損害地方財政治理達成適當職能與目標的能力。在當代財政理論關於職能三分支的框架下,地方財政的核心職能被界定為配置職能,聚焦以合理成本向當地民眾和企業交付其偏好的、滿足國家最低標準的地方公共服務,涵蓋經濟、社會、環境和一般行政管理服務等各個領域;此外,在轄區間流動性有限的環境下,地方財政在再分配和穩定職能方面也有發揮積極作用的空間。

以上框架表明,地方財政治理的中心任務是約束與引導地方政府對適當職能和目標切實擔負起財政責任,並把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作為支持財政責任的兩個支柱。本文後續討論將致力表明,清晰區分「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是有益的和必需的,因為此舉不僅鑑別了DET問題侵蝕財政責任的兩類路徑,還可揭示由來已久的某些重大認知偏差與盲點,進而有助於設計與實施更好的治理改革議程。至今依然空洞模糊的「財權事權匹配」和「財政收支劃分」概念,正是這些認知偏差中特別明顯的兩個典型例子。本文的後續討論能夠表明,在抽象掉「財政責任」和「財政自立」的語境下,兩個概念變得模糊不清,以至相關表述無可避免地滑向「掰來掰去掰不清」的窘境。

在治理實踐中,地方政府的綜合(overall)職能被轉換為部門政策(sector policy)的特定目標,比如作為教育政策目標的招生規模、作為環境衛生政策的垃圾無害化處理、作為水務政策的供水量與排水量、作為交通政策的公路維護裡程,等等。地方財政不僅為這些職能和目標籌措資源,還提供至關緊要的制度安排,典型地如公共預算過程、預算報告和中期財政規劃,進而對地方福祉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獨特貢獻。

地方財政的信息優勢提供了獨特貢獻的關鍵來源。一般地講,給定其他條件,最貼近當地民眾的地方轄區最了解當地偏好、需求與成本信息,從而最可能以合理成本交付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交付公共服務促進當地發展。此外,作為公共政策的執行方,地方政府在了解政策缺陷和真實績效方面,也處於比政策制定者更好的位置。在這些獨特的信息優勢被制度化地融入公共決策程序與機制時,地方財政治理可望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流砥柱發揮作用,進而成為解決當代中國社會日益複雜、棘手、麻煩的治理難題的前沿陣地。

然而,這一廣闊前景絕對地取決於一項基本前提條件能否被滿足,這就是為地方財政治理植入真正的內生責任,即對合理職能與目標的自我責任意識與自我擔當。在「你要我擔責」的外生責任和「我主動擔責」的內生責任之間,存在著根本的、有如天壤之別的差異。意識到這一點很重要。在內生責任未被植入的情況下,地方財政治理不可能真正有效,這與個人的情形如出一轍。毫不誇張地說,考慮到地方政府對下責任明顯不足由來已久並且影響深遠,把內生責任植入地方財政治理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正所謂「責任重於泰山」。在內生責任沒有紮根的地方,設想持續有效的治理是不可能的。

從現狀看,沒有比內生責任缺失更能反映地方財政治理的關鍵短板了。儘管近年來經濟和財政收入增長迅速放緩,新冠疫情更使情形雪上加霜,但從深層意義上講,地方財政治理的關鍵短板不是差錢,而是與內生責任相關的制度安排依然薄弱和滯後。究其認知偏差之根源,主要在於對「財權事權匹配」和「收支劃分」的思考與行動,長期停留在「讓你有錢花」的認知層面上

實際上,「財權與事權匹配」和「收支劃分」的實質含義和根本目的,並非在於確保「讓地方有錢花」,而在於作為建立和強化內生責任的基本手段與方法,以使地方政府能夠就其合理職能與政策目標切實擔負起自我責任,包括對上和對下責任。

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是這些目標中特別重要的一個。201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標誌著均等化已經進入國家治理的戰略議程。均等化根植於社會平等目標的一個特定含義:國民無論其身居何地,也無論其經濟狀況和支付能力,都有權利獲得滿足國家最低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包括服務數量、質量、成本和可及性等一系列的績效屬性。本文稍後的分析將表明,DET侵蝕地方財政治理的責任準則,進而對均等化目標(以及效率和其他目標)構成潛在侵蝕,因而需要精心鑑別與妥善應對。

對責任準則的侵蝕導致財政受託責任機制(fiscal accountability)的弱化和空心化。在責任未履行並招致負面後果卻無法被切實追責的情形下,受託責任即被空心化,因為無關痛癢的問責不是真正的問責。弱化則表明責任準則不足以有效約束與引導實際的財政活動。

本文接下來將依次鑑別和揭示DET問題招致責任侵蝕的兩類路徑:財政能力與財政自立。侵蝕也會發生在非數字經濟形態下,但數字企業濫用數字經濟的固有特徵加劇了侵蝕風險並擴大了其負面後果

二、對財政能力原則的侵蝕

責任與能力不可分割。責任必須以能力為基礎。沒有能力的責任是虛幻的責任,而能力須被用於支持責任。在單一制多級政府體制的大國中,基於有效治理之目的,財政能力必須基於財政責任被合理分配給各個地方轄區,以確保各轄區的財政能力不過多高於、也不過多低於被界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下簡稱均等化)責任,即滿足國家最低標準的財政責任。

基於三個理由,把均等化目標作為思考DET侵蝕地方財政治理的出發點是適當的。第一個與服務型政府有關。政府的本質是服務人民,即以納稅人的錢財和合理成本,提供與其偏好一致的各類公共服務。與中央政府不同,地方政府更適合作為服務人民的主角,部分原因在於多數公共服務具有顯著的地方差異性。其次,基本公共服務的最低標準關乎文明生活的最低標準,理應作為公民權利的核心元素,包括乾淨飲用水、基本的道路交通、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義務教育。隨著國家整體經濟與財政實力的增長,越來越的服務將被納入均等化基本服務清單。對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主義國家而言,這是理所當然的。

再次,考慮到地區差距仍在持續拉大的現實,均等化乃是促進社會平等和消除貧困的題中之義,對補償地區間收入和財富差距也深具戰略意義。相關研究表明,目前中國的收入分配基尼係數超過0.47,高於警戒水平的0.40;如果把財富存量計算進來,則基尼係數還要高得多,呈現出兩極分化型社會的特徵。在這種情況下,基本公共服務區際差距的擴大化將使情形更趨惡化,足以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的努力構成重大威脅。此外,對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大國而言,均等化對強化國家內聚力和凝聚力至關緊要。

上述理由能夠表明,把均等化作為內生責任植入地方財政治理是適當的和必需的。《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區際均等化已經被正式確立為各級政府的基本責任,儘管將其作為內生責任植入地方財政治理,仍需付出諸多努力。

基於財政能力匹配財政責任的基本原則,中央政府在為地方轄區指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責任的同時,需要一併實施持續的區際財政能力均等化戰略。多年來,中央政府主要通過「財力」(一般)轉移支付實施這項戰略。由於各種原因,特別是與均等化要素(貧困率和失業率等)掛鈎不緊密和尋租活動盛行,加上數額可觀的稅收返繼續採納來源地規則,現行體制的均等化效果有限。無論如何,中國需要建構比現行體制遠為全面和強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制,該體制高度依賴地方財政治理的鐵三角框架:財政責任、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之間形成有機地緊密聯繫

然而,DET問題對財政能力和財政自主的侵蝕將損害上述努力。其中,侵蝕財政能力的三類情形如下:

市場地轄區的財政能力被不當弱化

市場地即數字企業的經濟業務發生地。依據間接稅的消費地徵稅規則和企業所得稅的來源地(利潤貢獻地)徵稅規則,但DET侵蝕——稅基轉移和稅收轉移——使兩個規則很難在市場地轄區被有效應用,這將使均等化目標受損。在轉移支付不足以彌補DET侵蝕招致的財政能力缺口、從而出現剩餘缺口時,這將誘使市場地轄區採取有害財政創收方式,包括有害稅收競爭、耗竭自然資源(「資源詛咒」)、向第三方實體轉嫁支出責任、亂收費和亂罰款,以及過度舉債與拖欠。

數字企業註冊地轄區的財政能力被不當強化

在本該歸屬市場地轄區的稅基和稅收被轉移至註冊地轄區時,後者的財政能力即被不當強化,其實質是數字經濟優勢區位(註冊地)向數字經濟劣勢區位(市場地)轉嫁稅負,即前者向後者不適當地使行了課稅權,從而破壞地方財政治理的合理準則——任何地方轄區都無權對其他地方轄區的稅基行使課稅權。馬斯格雷夫(Richard  A.Musgrave)曾指出:「當地方公共服務的負擔可以轉嫁到另一地區的稅收來資助時,地方財政的理論基礎就瓦解了。」 [1]

註冊地和市場地轄區的財政能力背離均等化責任

多年來,主要由於「總部經濟」規則在稅收徵管上的強勢應用等原因,中國一直存在系統的逆均等化趨勢:資源和稅源從農村流向城市,從小城市流向大城市,從大城市流向特大城市;從西部流向中部和東部,從低收入轄區流向中高收入轄區。逆向大流動與財政力量在某種程度上形成惡性循環:一方面,資源與稅源逆向大流動造就財政優勢區位(低稅負/高支出)和財政劣勢區位的大分化;另一方面,財政優勢區位和財政劣勢區位的大分化反過來加劇資源與稅源的逆向大流動。

DET侵蝕強化了這一循環,使得生產要素的區際配置和商業決策在很大程度受財政機制(政府干預)驅動,從而弱化了市場機制的作用。這類代價稱為區位配置意義上的財政無效率(fiscal inefficiency)。

另一類代價是損害財政平等(fiscal equity):DET侵蝕促使數字企業註冊地成為財政優勢區位,或者強化了這一有利地位,以至其財政能力顯著地高於其均等化責任;還促使數字企業的業務發生地(市場地)成為財政劣勢區位,或者強化了這一不利地位,以至其財政能力顯著地低於均等化責任。兩者都會觸發一系列負面後果,主要表現為財政優勢區位的浪費性支出行為和徵稅不努力(「藏富於企」),財政劣勢區位的過度徵稅和其他有害的財政創收行為,以及公共服務不能滿足國家最低標準,包括數量標準與質量標準。

財政優勢區位即「低稅負/高支出」組合的轄區,財政劣勢區位即「高稅負/低支出」組合的轄區。兩者並存表明稅負因區位而差,從而背離能力公平原則;也表明公共服務受益因區位而異,從而背離受益公平原則。兩項原則均被背離意味著財政平等目標受損。

對財政無效率和財政不平等的關注,要求嚴肅審視「什麼構成地方財政治理的合理行為準則」。明顯的是:不應允許地方政府以有損財政效率與平等的方式履行財政責任。然而,DET問題扭曲財政能力意味著此項條件不能被滿足,無論扭轉的是財政能力中的地方稅、央地共享稅、轉移支付,還是作為一個整體的財政能力。如前所述,扭曲財政能力涵蓋兩類情形:財政能力顯著地高於或低於財政責任從而帶來兩者間的脫節,以及對財政能力本身的不當作為,包括隱藏財政能力(徵稅不足)、浪費性支出行為、轄區間稅負輸出、亂收費、過度舉債和財務拖欠。

三、對財政自立原則的侵蝕

意識到對財政能力的DET侵蝕不同於對財政自立的侵蝕很重要,兩類侵蝕都導向財政責任侵蝕,但根本區別在於:前者侵蝕履行財政責任的資源能力,後者侵蝕內生責任的根基——主體性、自主性與能動性,這是地方財政治理中彌足珍貴的三項核心價值,但常被漏看與低看。

對主體性(subjectivity)的DET侵蝕

主體性價值關注特定利益主體的獨立性。與他人相比,個人(成年人)更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同樣,每個地方轄區也是自身利益所在的最佳評判者。在不與廣泛的公共利益或國家利益相衝突的前提下,如果地方政府被尊重並被保障為一個獨立的利益主體,主體性價值即可被視為嵌入了地方財政治理中,涵蓋經濟利益和財政利益——兩者集中表達為稅基(tax base),就本文關注的主題而言,一個是作為間接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稅基的應稅銷售——最終稅基是應稅終端(零售)消費,另一個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利潤。在兩類稅基因DET侵蝕而被移出並且缺失保護與補償機制時,市場地轄區作為利益主體的地位即遭侵蝕。在這裡,稅基移出是「表」,主體性侵蝕是「裡」;前者是形式,後者是實質。

對自主性(autonomy)的DET侵蝕

自主性的焦點是決策(decision-making)的獨立自主程度,前提是不與廣泛的公共利益相衝突。主體性是首要的,其價值位階高於自主性。然而,主體性需要以自主性加以保障。如果地方政府什麼都做不了,那麼什麼都不會改變,即使在合法且正當利益受損時也是如此。就本文主題而言,由稅基與稅收轉移表徵的DET侵蝕意味著損害市場地轄區的主體性,該轄區無權做出或參與做出任何決定則表明自主性未被尊重和保障,即使這些決策對維護自己的合法且正當利益必不可少也是如此。

對能動性(initiative)的DET侵蝕

能動性涉及積極作為和消極無為間的選擇。在利益主體性和決策自主性未被牢固確立的體制環境下,很難設想地方政府能夠持續有效地積極作為,在實踐中通常表現為「等、靠、要」的工作惰性和依賴性,十分常見。就本文主題而言,這意味著市場地轄區面對DET侵蝕的局面,很難主動採取「維權」行動,除非這些行動得到高層級政府的明確支持而使成功概率大為提升。

為把思考和行動導向真正需要集中精力解決的問題,不妨把主體性(S)、自主性(A)和能動性(I)的組合定義為財政自立(fiscal independence)。以此言之,SAI(三性)未被確立意味著財政自立的缺失,進而意味著內生責任的缺失,因為內生責任唯一的關鍵來源正是財政自立,而DET恰好侵蝕了作為財政自立根基的SAI,進而侵蝕財政責任。

至此,兩類路徑的財政責任侵蝕已被鑑別:首先是扭曲財政能力意義上的侵蝕,其次是損害財政自立意義上的侵蝕。就其性質與後果而言,後者更為嚴重,因為相對於財政自立而言,財政能力充其量只是為「地方財政治理植入內生責任」的較次要的條件。舉凡內生責任沒有牢固確立的治理體系,從根本上講是具有脆弱性的體系。植入與強化內生責任(endogenousresponsibility)在治理上的重要性,無論怎樣高估也不過分。

四、以屬地稅基管轄權應對DET侵蝕

本部分的討論旨在給出一項關鍵論證:在國內稅收層面上確立屬地稅基管轄權,理應作為應對DET侵蝕地方財政治理的焦點。就中國當前背景而言,屬地稅基管轄權的確切含義有二:增值稅和消費稅採納消費地規則配置稅基管轄權,企業所得稅則採納利潤貢獻地配置稅基管轄權。

以上兩類管轄權都針對「稅基」——由此與國際稅收中的稅收管轄權區分開來。主要差異在於:稅基管轄權概念關注的並非「誰有權對什麼課稅」,而是「稅基應基於合理規則被歸屬於適當的地方轄區」,即使該項稅基由中央稅務機構實施徵稅也是如此。就間接稅而言,合理規則指消費地規則——也稱目的地規則,對應數字企業的用戶或市場地;其反面是產地或交易賣方所在地規則,對應數字企業註冊地或居住地。就企業所得稅而言,合理規則指利潤貢獻要素的來源地規則,數字企業的用戶數據是其中特別重要的一個。用戶數據參與價值創造正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顯著特徵之一,其它兩個分別是遠程化和去實體化。無論如何,應稅利潤理應被歸屬於對利潤做出相應貢獻的各相關轄區,數字貢獻轄區是其中特別關鍵的一個。

論證一:轄區界定了地方財政治理的地理邊界

從生物演化的角度看,人類天生屬於地盤意識極為強烈的物種。在人類歷史的某個階段,聚居形成了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出現則要晚得多。事實上,「地方」政府概念本身就為地方財政治理預設了明確的地理邊界,這個單一邊界一併限定了財政責任、以及支持財政責任的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的空間範圍,稅基是其中特別關鍵的元素;具體地講,地方政府與稅基關聯的財政受託責任邊界、財政能力邊界和財政自立邊界,均以合理歸屬本轄區的稅基為限。以此言之,界定、尊重和保障財政責任、財政能力與財政自立的治理努力,只有與屬地規則緊密相連時才是有意義的和合意的。

論證二:課稅權的國家主權和行政管轄權功能應清晰區分

國家主權指涉領土管轄權,行政管轄權指涉特定事務處理權。單一制國家中,法理和學理意義上的課稅權全部歸於中央政府;但把特定稅基合理歸屬各個地方轄區並由各轄區承擔相關的行政責任,從有效治理角度看是有益的和必需的,在地區情況千差萬別的中國尤其如此。

聯結稅基的行政責任轄區可區分為以下三類:

徵稅責任轄區

在地稅機構併入國稅機構後,目前中國的徵稅責任被劃給稅基歸屬地轄區的國稅機構。

執行徵稅責任的轄區

在生產地徵稅規則下,執行徵稅責任的轄區與徵稅責任轄區重疊。但在消費者徵稅規則下,數字企業B2C遠程交易的賣方轄區通常需要承擔執行徵稅的責任,並將代徵的稅收轉交作為徵稅責任轄區的市場地轄區,這樣,個人用戶就無需申報間接稅,從而可以大大節省遵從成本和徵管成本。消費地規則優於產地規則而被廣泛採用,包括世貿組織(WTO)在內。

公共服務責任轄區

由國稅機構在市場地(徵稅責任)轄區徵收間接稅和所得稅的事實,並不意味著一併「接管」相關的服務責任。事實上,由稅基歸屬地轄區的地方政府承擔服務責任既是必需的,也是合意的。包括法律、秩序、一般行政管理和公共基礎設施(道路、垃圾、供水、排水等)服務在內的諸多公共服務,對培育、擴展和保護稅基至關緊要,無論作為間接稅稅基的應稅消費,還是作為直接稅稅基的應稅利潤。服務昂貴且必需持續的事實,以及服務-稅基間的很強關聯性,意味著受益原則能夠為屬地稅基管轄權提供有力辯護,尤其是在數字經濟發展招致侵蝕的背景下。

論證三:屬地稅基管轄權對抵禦DET侵蝕財政能力很重要

現行體制下,中國地方政府財政能力高度依賴對兩個大型稅基的稅收分享,這就是應稅銷售和應稅利潤。在這些稅基和相應稅收因DET侵蝕而被轉出市場地時,市場地轄區相應的可分享收入、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都將隨之減少,進而導致損害履行財政責任—尤其是均等化責任—的能力。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依賴「稅基復位」,即確保消費地和利潤貢獻地轄區能夠有效行使屬地稅基管轄權,即便在數字企業濫用數字經濟特徵的環境下也是如此。

論證四:屬地稅基管轄權是抵禦DET侵蝕內生責任的關鍵屏障

內生責任的缺失一直是中國地方財政治理體系的關鍵短板,DET侵蝕使局面更趨惡化。如前所述,侵蝕內生責任源於對財政自立的侵蝕,即對由SAI表達的主體性、自主性和能動性侵蝕。就培植內生責任而言,沒有什麼比尊重和保護地方財政的SAI來得更重要和更緊迫的。部分原因在於,「政府間收支劃分」、「財權事權匹配」的合理概念,只在明確聯結內生責任和SAI的語境下才能達成。更一般地講,SAI和依賴其滋養得以紮根並茁壯成長的內生責任,正是整個地方財政治理體系的精髓和基石,也是其可靠性與有效性的最佳保障。確立屬地稅基管轄權以抵禦DET侵蝕之特殊意義與價值,可由此明了。

結語

只有把財政責任、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這三項基本原則聯結為「鐵三角」的地方財政治理,才具有為促進發展和公共利益做出貢獻的最大潛力。「財權事權匹配」和「收支劃分」的合理概念,也只有在此意義上才能形成。DET問題提供了一個嶄新契機,使我們能以新視角審視地方財政治理問題,包括幫助消除認知偏差與盲點。本文的努力能夠表明,中國地方財政治理改革最核心的命題,並非強化地方政府以財政工具達成適當職能與目標的能力,而是致力預見和消除伴隨不良體制機制安排而來的三類關鍵脆弱性,即財政責任、財政能力和財政自立的脆弱性,焦點則是三者間的割裂與脫節。

追求特定目標的能力之所以不足,正是這些關鍵脆弱性未被鑑別和根除的結果。DET侵蝕背景下的最佳應對之道,莫過於基於合理規則確立屬地稅基管轄權,一方面矯正財政能力扭曲,另一方面培育和強化SAI,以支持把寶貴的內生責任強有力地植入地方財政治理。實踐反覆證明,基於財政資金供給制(讓地方有錢花)的思考與行動框架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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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0日,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在京舉行2020年「地方財政經濟運行」大型調研成果發布暨研討會。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兼院長劉尚希作主旨發言。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譚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副部長馮俏彬研究員(線上)、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首席財稅專家許生研究員、江西省南昌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兼局長萬昱原(線上)、河南省財政廳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宏震(線上)出席會議並作點評發言。會議由財科院副院長傅志華主持,副院長邢麗、徐玉德出席會議。會議採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線上參與人數三萬餘人。
  • 財政學者劉守剛:財政制度的現代化之路
    一塊石頭,來自外部的壓力只會使它破碎卻無法讓它轉型;一個國家,只有在具備了內部依據的前提下,才可能在外部壓力下開啟現代化之路。其次,在人類社會的進步過程中,不同國家的發展此起彼伏。暫時的領先不能說明具有先天的優勢,甚至一個階段的不成功反而可能是下一個階段率先成功的原因。我想在面對生存風險與未來的不確定時,人類總是分散地尋找更優良的制度來加以應對。
  • 治理視角下的稅收營商環境優化研究 - 中國稅務網
    營商環境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優化營商環境不僅是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的體現,上升到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也是提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就是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過程。  營商環境優劣是評價國家治理結果與質量的重要依據。2003年起,世界銀行每年公布《全球營商環境報告》,覆蓋全球190個經濟體。
  • 不能讓財政收入下降帶來更多的經濟負面效應
    另外,不少城市的非稅收入的增速明顯高於稅收增速(9月20日第一財經)。看到這條消息,還是讓人產生不少的擔憂,照這種形勢下去,今年無論是中央財政預算收入還是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收入,都有可能完不成任務,這無疑會對我國各類民生工程支出及各項社會基礎設施投入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財政收入下滑也是符合當前客觀經濟實際的。
  • 「數說稅收大帳本」從3加到11!稅收立法按下「加速鍵」,進程已過半
    央廣網北京1月12日消息(記者劉柏煊)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導,全國財政工作會議與全國稅務工作會議近日陸續舉行,釋放了一系列最新財稅數據。如何透視這些數據背後的經濟脈搏與民生關切?系列報導《數說稅收大帳本》本期聚焦:從3加到11!稅收立法按下「加速鍵」,進程已過半。
  • 「大國輕稅」: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相匹配的理念
    要享受超越經濟水平的社會福利,就必須付出代價,或者是短期的,或者是中長期的。在西方所謂的現代民主制度下,減稅與削減支出往往很難同時做到。實際上,現代國家都有內在的財政支出擴張傾向。如果不能有效控制財政支出,那麼再多的稅收也是不夠用的,更遑論進一步減稅?減稅不能為減稅而減。減稅需要空間。
  • 湖北:信息化為稅收治理插上「智慧翅膀」
    藉助稅務大數據應用平臺,通過增值稅發票數據進行篩選,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幫助李培成與國內三家企業籤訂銷售訂單,總金額超3000萬元。運用稅收數據打通產業鏈供應鏈是稅務部門信息化建設支撐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一個縮影。
  • 地方金融治理的三個維度:基於經濟社會學視角的分析
    阿維納什·迪克西特關於法律缺失下經濟治理方式選擇的討論,凸顯了經濟治理的制度環境條件尤其是法律的重要性;指出了法律缺失狀態是經濟治理所處的常態環境,市場主體之間的博弈互動決定了具體的治理方式[9]。地方政府在三個維度上可能獲得的財政收益存在差異。
  • 2021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簡章
    點擊查看:全國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匯總  一、學院簡介  財政稅務學院是中央財經大學最早設置的院系之一,依託1949年中央稅務學校的稅政專業、1951年成立的中央財政學院財政系、稅務系而逐漸發展起來。
  • 王雍君:公共官員的預算能力建設是關鍵一環
    如今,在幾乎所有國家,公共預算都嵌入了最重要的政府決策機制與程序,無論中央還是地方。  作為公共治理體系的核心,公共預算的視野和框架遠比其他治理工具宏大,包括司法治理、行政治理和國有企業治理。  除了公共預算外,沒有其他任何治理工具能夠把偏好、戰略、政策、資源集成到一體化運作、按年度循環的過程中。在民主治理背景下,社會偏好、國家戰略、政府政策和財政資源構成了最基本、最正式和最頻繁的治理要素,只有公共預算才具備將其進行系統整合的深遠潛能。  預算過程還集成了公共治理的各類角色,大致分為需求面的財政委託人和「供給側」的財政代理人。
  • 把論文寫在經濟社會抗「疫」第一線---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
    ,就《如何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帶來的經濟衝擊?》,以金融、財政政策鼓勵製造業的智能化、數位化改造。 2月5日,數字經濟研究院在新浪意見領袖專欄呼籲,我們必須思考,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如何恢復經濟社會秩序,起碼是有限度的恢復部分生產。
  • 英國社會治理模式的多樣化探索
    多年來,經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集權、分權的不斷變革,確立了當前英國社會治理的共治理念和完善高效的政府分工結構體系。作為中央政府的下屬部門,地方政府承擔著執行中央政府委派任務的事宜,為地方居民提供所需的社會公共服務。  英國在社會治理中採用不同層級政府分工合作機制,能夠使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最大程度滿足公眾的生活需求,同時兼顧社會效率與公平原則。
  • 一財朋友圈·羅志恆 許詩淇|地方債務風險的宏觀成因、現狀及治理
    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未來經濟工作的重點,地方債務及金融風險是重點領域。當前經濟增速下臺階,減稅降費持續推進,「房住不炒」基調下土地財政增速下行,與此同時老齡化背景下社保負擔加大,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矛盾凸顯,可能進一步推升債務風險。
  • 徐忠:新時代背景下現代金融體系與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
    近年來,我們把利用數位技術作為推動普惠金融發展的政策著力點。在中國政府的積極倡導和推動下,G20杭州峰會通過了《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未來,需要重視改善數字普惠金融可能帶來的數字鴻溝問題,堅決打擊披著數字普惠金融外衣的非法金融活動,加強大數據背景下的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建立負責任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消費者保護制度,加強基礎監管制度建設、補齊監管短板,平衡好創新和監管關係,引導普惠金融規範發展。同時,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和金融扶貧,還要更好地處理金融和財政的關係,應關注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避免金融承擔財政職能。
  • 加拿大財政赤字成天文數字!若提高這個稅,將影響每一個人!
    報告赤字與經濟學家預測差不多據加拿大《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周一報導,由於疫情影響,聯邦政府推遲公布財政預算,關於赤字的預測也有好幾個,國會預算官員(PBO)在今年5月份預計數字是$2,600億元,自由黨在所謂「財政快報」中發布的數字則是$3,432億元。
  • 地方經濟數據造假全揭露 那些假數據都是怎麼來的?
    儘管上到中央領導人,下到普通老百姓,對地方數據造假早已經「人人喊打」,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也在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情勢確有很大改觀。然而不時曝光的造假行為還是讓人難言樂觀。   不必多言,地方的經濟數據是地方經濟發展動態的量化指標,是中央對地方經濟發展實施決策、制定政策重要依據。
  • 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資本市場進入微觀治理階段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每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最終發布的通稿雖然只有5000字左右,但確是對當年經濟形勢的分析總結,對下年經濟工作的部署。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明年宏觀政策要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對經濟恢復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準有效,不急轉彎,把握好政策時度效。」
  • 每經專訪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譚珩:全國重點稅源企業...
    譚珩: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衝擊,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我們只花了一百多天就逐步恢復經濟運行,我國成為世界主要經濟體中唯一實現全年經濟正增長的國家,減稅降費在其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20年的減稅降費政策有力支持了市場主體紓困和發展,尤其是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