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Rachel Carson在她的《寂靜的春天》一書中講述了一個關於鷹隼的故事,農村地區由於化學物質引起環境汙染所帶來的改變使得死亡正發生在他們的後院,啄食了被殺蟲劑汙染的昆蟲和植物的鳥正在死去,人們用來對付有害昆蟲的技術最終竟對準了自己(Rachel Carson,1962)。自從這本書發表以來,西方國家以至全球範圍內對於環境的關心顯著增長。恰如美國前副總統阿爾戈爾在本書前言中寫的那樣:「猶如曠野中的一聲吶喊,用它深切的感受、全面的研究和雄辯的論點改變了歷史的進程。」[1]
工業社會的迅速發展催生了對原材料的巨大需求,對於自然資源掠奪式的使用也使環境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壞和浪費。興起於20世紀60-70年代的第三波環保運動,既是對二戰後第二次科技革命和大眾消費來臨後資源環境不斷惡化結果的反思,也是中產階級形成後對健康生活環境的迫切需求。[2]這場由知識層推動的大眾化運動使得治理的重心開始轉向環境汙染,環境質量開始越來越多地引起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
城市是人類活動的地理聚集地,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口生活在城市裡,城市社會與經濟的集聚優勢在激發城市發展的同時,也在不斷考驗環境承載力的可持續性。[3]某些社區的特質會造成城市區域生活環境的風險程度高於其他社區。這些因素包括:社區結構、族群狀況、經濟地位、居住流動性等等。[4] 城市環境的某些方面也會促使社會的無組織性和個體關係的疏遠。[5][6] 對於城市的可持續性發展的思考意味著必須採取嚴格的措施來緩解現存的問題,並為城市的一個更美好的未來鋪平道路。正如裡約熱內盧會議上達成的《21世紀議程》所倡導的:必須把更多的城市棲息地問題放在最重要的位置,這就意味著,必須根據可量化指標收集足夠的有關可持續棲息地(社區)和城市主動行為的信息。通過把人類居住地存在的問題放在中心位置,其他相關領域(比如城市經濟、社會設施、交通等)就會自然顯現。[7]可以說,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生態問題、經濟問題,更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
我國在1979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又明確將環境保護確定為基本國策。[8]近幾年來,生態文明建設也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建設生態文明是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
二、風險、社區與環境不平等
環境正義和環境不平等一直是環境社會學比較關心的概念。美國聯邦環保署在1992年發布的《環境公平:為所有社區減少風險》中關於環境正義的理解是一個具有代表性的觀點。[9]「環境正義」界定為「對於環境法令、法規及政策的制定、實施及執行,不同種族、膚色、來源國及收入之人們均能獲得公平之待遇和有效之參與」。公正之待遇意味著不同種族、膚色、來源國及收入之人們均衡地承擔由於工業、市政、商業運作或是執行聯邦、州、地方或土著的項目和政策所造成的環境負擔。[10]環境正義指向的是一個特定群體不成比例地受到環境危害的影響的合理性,而環境不平等的一個具體形式就是表現為環境的種族主義,一些少數群體遭受比其他群體更嚴重的環境風險。[11][12]
環境正義運動發端於1978年的愛河事件和1982年沃倫抗議,直接起因於環境風險的不公平分配這一社會現實,首次把種族、貧困和工業廢物的環境後果聯繫在一起。位於紐約上城尼加拉瓜瀑布附近的愛河原本是富人區中工薪階層的小天地,周圍有數百間房屋和一間學校。碰巧當地一家公司原本埋在地下的2.1萬噸有毒工業廢料露出了地面。幾年後,廢料開始從各家後院和酒窖冒出。到1978年問題已經無法避免,數百個家庭將房子賣給聯邦政府並撤離該地區。這場災難導致了1980年聯邦政府通過超級基金計劃,以幫助清理該地區的有毒廢料。而另一場社區居民自發組織對於有害汙染物的抗議運動在美國北卡羅來納州沃倫縣上演,500多名示威者由於試圖阻止填埋場的施工而遭到逮捕。這也促發了美國社會環境暴露高風險者抗爭行動的序幕。而1980年代發生在新澤西的一個小城的抗議活動也引發另一場鄰避效應(Not In My Back Yard,NIMBY)。投資商和設計師介紹完預期在社區建設的小學之後,社區代表表示了強烈的反對:他們認為學校的選址存在嚴重問題,一旦建成將對社區交通形成巨大壓力,並危及社區居民生命安全,最後引發了社會公眾的巨大反響。
此後不久,一系列關於種族、社區和汙染物地理分布相關的調查研究如火如荼地開展。美國審計總署1983年的一項研究表明,在美國南部一些州,雖然黑人佔比僅為20%,卻有四分之三的工業有毒廢料填埋場設在黑人社區附近。隨後關於廢氣工廠地理分布的研究被進一步擴大。美國聯合基督教會種族正義委員會發布的《有毒廢棄物與種族》的報告指出了美國境內的少數民族社區長期以來不成比例地被選為有毒廢棄物的最終處理地點。[13]1990年,Bryant和Mohai在密西根大學組織了一個「種族和環境危害發生率」的會議,通過科學的論證和收集大量翔實的經驗材料後確認了黑人社區與廢棄汙染地之間存在相關,黑人往往成為環境高暴露風險的受害者。[14][15][16]布勒德在1990年出版的《美國南部的垃圾傾倒:種族、階層和環境質量》成為關於美國環境種族主義的第一個主流研究。研究發現:五分之三的黑人生活的社區有廢水排放,60%(大約1500萬)的黑人生活在這些社區裡。廣告廢料和汙染品中的五分之三被堆砌在黑人和拉丁裔佔主流的社區周邊。布勒德不僅看到這種環境種族主義的傾向,還開創性地考慮到當地社區環境種族主義的社會和心理影響機制。[17]1991年第一次全國有色人種環境領導大會在華盛頓召開,環境正義者們開始將目光首次轉移到保證公共健康的條件,而不是遠離社區的荒野和森林。[18]
90年代以後,關於不同環境風險維度的細緻性研究開始興起,環境不公正與社會經濟地位緊密相連,尤其是跟種族、階層聯繫密切。[19]少數族裔、低收入階層等更多地生活在有害的環境中,他們居住的社區通常有著較多的汙染型工業。[20]還有學者從汙染設施分布、暴露於汙染物情況和汙染對健康的影響三個方面考察了環境不公平現象。大量的調查數據也表明在危險廢物處理和儲存設施分布對於社區居民的影響上,少數族群總是顯而易見的受害者。[21]
隨著這種環境不平等被公眾所認識,大量政府機構和草根組織湧現,對不同群體承擔不公正環境風險的現狀進行積極幹預,共同致力於為美國社會建構一套公正的環境體系。但是,在看似轟轟烈烈改善環境正義的表面之下,卻依然不能改變暴露風險不公正分布的現實。在環境治理方面,比起黑人、西班牙裔和其他少數族裔社區,白人社區會得到更快的行動、獲得更好的成效。這種不平等的保護往往與社區的貧富沒有任何關聯,而使得有色群體成為高暴露風險的可靠指標。來自美國國家法律期刊的研究也證實了這種結論,有色族裔一直處在工業汙染影響的不公正區別的境地,環境決策者們的一系列決策及其執行過程也將他們置於一種特殊風險中。
大都市中,城市發展、居住隔離以及環境政策限制了流動性,有限的鄰裡選擇和工作機會的減少都使得特定群體不得不接受所處環境的暴露風險。恰如Bullard在《21世紀的環境正義:種族依舊重要》一文中大聲疾呼的,伴隨著經濟增長在分配公共利益和公共負擔的進程中,種族依舊扮演著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這種歧視的根源是根深蒂固的並且很難消除。[22]對於大多數的少數族群來說,儘管可以通過額外的教育、收入和職業提升等措施降低居住隔離的狀況,但是對於黑人來說,絕對多數還是聚集在一起。無論他們的職業、收入水平如何,都被緊緊地與高犯罪率、低下的教育體系、高死亡率等聯繫在一起,在環境方面承擔著更多的暴露風險。[23]從西方的經驗來說,隨著城市製造業的向外逃離,大量工作機會喪失,對生活在城市底層社區的人們來說,改善生活環境的可能基本沒有。同時汙染企業也在不斷謀求繼續存活的機會,政府基於城市發展的行為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時也會使得這種風險暴露成為持續性的社會現象。對於土地的使用、汙染物處置地的選擇和住房政策的限制等不平等機制被制度性的固化在城市區域劃分的形態之中,使得黑人和少數族裔群體無法徹底擺脫環境不平等帶來的暴露風險。就此而言,NIMBY運動更有可能成為一場PIBBY(place in black’s back yard)運動,黑人和黑人社區將繼續面臨更大的環境不平等的境遇。
從既有的研究來看,國內關於風險暴露的系統調查仍處於起步階段。在地區層面,學者們主要側重城鄉之間、東西部之間的不平等。陸宇嘉從中國環境汙染現實出發,採用Gini、泰爾T指數和泰爾L指數三類不平等指標工具度量和分解了以工業汙染排放為主體的地區環境不平等,研究發現城市化程度較高、經濟較發達地區的環境不平等程度高於城市化程度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環境不平等程度,中國的地區環境總體不平等主要來自於區域內部差異,而區域內部不平等主要來自於東部城市地區內各省市差異的貢獻。[24]也有學者認為我國環境不平等主要體現在城鄉之間,這種不平等表現在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大量物質利益來源於對農村地區自然資源和能源的掠奪性開發,而因此產生的環境破壞和環境汙染的惡果卻主要讓廣大農民來承擔。[25]龔文娟在2014年發表的一文中基於北京、重慶和廈門三地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影響的調查數據指出,低受教育程度、低收入、低房產價值、農村戶籍和居住在農村社區的居民遭受的環境風險,高於高受教育程度、較高收入、擁有較高價值房產、非農戶籍和居住在城市的城市社區居民。[26]祁毓等用時代交疊模型,將個體特徵數據與地市汙染數據有機嵌套,發現環境汙染是影響健康不平等的重要傳導機制,由於社會經濟地位不同的人規避環境風險的能力不同,環境汙染引致差異化的暴露水平構成社會不平等的新來源。[27]此外,還有一些學者通過量化手段對環境意識進行了測量。洪大用基於2003年全國城市居民抽樣調查數據分析了我國城市居民的環境意識狀況,指出城市居民的環境意識水平與其性別、年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以及居住地等有關。同時,他也指出現有研究更多地關注公眾的社會、經濟特徵(如性別、年齡及受教育程度等)對環境關心的影響,而忽視所在社區宏觀層次的變量。[28][29]
三、研究設計與假設
通過上述的討論,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環境問題其實在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問題的延伸,不同的人在環境利益與負擔的分配上,有著顯著的差異。受益者主要是強勢群體,即主流民族或種族、富人、城市居民等。相應地,受害者則主要是弱勢群體,即邊緣民族或種族、貧民、農民等。[30]同時,在群體層面上的環境不平等也有各種表現,比如城市中低收入群體住在汙染嚴重地區的概率明顯高於高收入群體。
當今世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環境因素包含在內的社會失序是構成社會問題的重要來源,環境不平等顯然應該作為一個重要的議題引起重視。[31]在這一分析過程中,社區已經成為最主要的分析單位之一。[32]
對於環境不平等的解釋主要有兩種理論視角。一種是理性選擇理論。這種觀點會認為市場是環境風險分配的風向標,工業選址和居民選擇居住地都是市場作用的結果。具有地價低、較低的汙染損失賠償等特徵的社區,往往能吸引汙染企業選址或更容易受到環境不公正的侵害,而這種社區也往往呈現更糟糕的建築格局和擁擠程度,缺乏適當的整潔度和安全感。另外一種是種族主義視角。制度化的種族主義會認為種族和社會經濟地位才是影響環境風險分配的主要因素。更進一步,種族、社會經濟地位、個體所處的社會網絡和可動員的社會資本、所屬社區總體資本存量等要素都可能對個體是否遭遇環境風險及遭受何種程度的風險產生影響,同時這種社區往往更吸引窮人和低收入的外來流動人口來就業和聚居,而社會中的中上層則逃離這些地區,由此造成了人群不成比例地承擔環境風險的局面。
基於上述兩種理論視角,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方面,社區特徵的差異會面臨不同的環境暴露風險;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重要的,社區裡人口結構(隔離特徵)是造成環境不平等的重要預測指標,弱勢群體越是集中的社區面臨著更為糟糕的暴露風險。在此基礎上,我們提出本文的核心假設:在中國當今的城市中,作為弱勢群體的外來人口,他們聚居的社區同時也與各種環境暴露風險高度相關。
四、數據、變量及方法
(一)數據
我們分析的數據來自2014年上海大學「數據科學與大都市研究中心」的《上海大都市社區調查》(Shanghai Urban Neighborhood Survey,簡稱SUNS)。該調查採用「三個層次,整體設計」的模式,抽取上海10%的村居作為村居層面的調查樣本,分別對村居委會、物業公司、業委會、社會組織等治理主體進行獨立的問卷調查。該調查對於理解特大城市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其中,村居委會問卷包含了社區基本信息,如人口、住房、公共設施和社區環境等,社區治理、社區服務等方面也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物業公司問卷涉及小區綜合管理和日常運作情況;業委會問卷提供了關於小區房價和建造年份信息;社會組織問卷則可以幫助了解社區參與和社區組織情況。本次調查共通過隨機抽樣得到570個村居樣本,其中徐匯區29個,虹口區24個,黃浦區19個,靜安區7個,楊浦區38個,普陀區26個,閘北區19個,長寧區19個,嘉定區33個,金山區22個,寶山區45個,浦東新區121個,閔行區54個,崇明縣34個,奉賢區26個,青浦區26個,松江區28個,因村居合併、撤銷等原因,實際完成540個村居樣本,我們最終得到540個有效樣本,其中村居委會有385個。具體分布如圖1。
圖1 2014SUNS調查村居委會分布(略)
(二)因變量
本文要研究的是風險暴露的差異。關於風險暴露,上海大都市社區調查問卷中有獨立模塊專門測量了社區環境情況:社區附近夏季河流是否有異味;社區垃圾桶附近是否有滲濾液溢出;社區附近餐飲業單位是否有汙水無組織排放;社區附近是否存在工業生產單位產生的大氣汙染源;社區附近餐飲業單位的油煙是否影響居民生活;社區附近夜間流動燒烤攤是否有煙氣;社區附近是否存在交通噪聲汙染;社區附近是否存在工業噪聲源;社區附近商業設施(如KTV、餐飲業等)是否存在社會噪聲源;社區附近便民設施是否存在廣場舞噪聲擾民情況。我們將這些變量進行累計加總(1=有,0=沒有),獲取一個社區風險暴露程度的指數,共計10分,分值越大表明暴露風險越高。風險暴露平均值為2.41分,最小值為0分,最大值為9分。
圖2 上海市各區縣風險暴露水平(略)
(三)核心自變量
居住隔離或空間分異是本文分析的核心自變量,它指在膚色、戶籍、職業、教育水平、生活習慣、文化水平、財富差異等人口特徵基礎上區分開的人群。[33]涂爾幹早就深刻地指出:一個特定的社會裡都以同樣的方式體現著空間,各個地區不同的情感價值使得空間具有了不同的品質,空間可以根據源於社會的標準進行劃分,空間安排會折射出主導性的社會組織模式。[34]一旦空間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自然會呈現排他性,即不同主體不可能同時佔據同一空間。同時,空間是被分割性使用,各個部分有自己的邊界,空間的寬窄會對社會產生影響。空間也使其中的內容被固定化,並形成特定的關係形式,空間中群體流動的可能性或隔離程度與社會分化存在深刻關係。1920年代興起的芝加哥學派將城市社會學的更多議題聚焦在空間分析和居住隔離問題上。[35]伯吉斯在1925年創立了同心圓理論,來解釋和描述城市中不同區域不同住房中人們相互隔離的現象。不同社會群體受到非人格的經濟力量而形成一個包括集中、分散、隔離、入侵的競爭過程,最終形成不同人群的聚居與風險模式。伯吉斯之後的人文區位學家對同心圓理論進行了大量的檢驗和補充發展。如霍伊特提出的空間結構的扇形模式、哈裡斯和厄爾曼提出的更為精細的多核心模式。通過這些空間結構的分布,使得我們對於空間背後不同的社會群體進行分析得以可能。不同特性的居民在同一城市中往往聚居在不同空間範圍內,從而形成一種居住分化甚至隔離的狀況。[36]
不同的指數被用來測量分異狀況,尤其是城市居住的隔離情況。[37]本文選擇最為常用的分異指數D來研究居住群體的均質性。考察城市社區的居住均勻分布需要在空間上定位少數群體的比例,但分異指數D一般只衡量隔離的整體情況,且存在許多局限性,學者繼而採用了局部分異指數,分異指數分為整體(Global)分異指數和局部(Local)分異指數,研究城市內部不同區域單位的隔離情況。[38][39]所以,本文將採用改進的局部分異指數測量,這能清晰地看出更小區域內的居住分異。
公式(略)
圖3 上海市各區縣隔離指數分布(略)
xi和yi分別是區域單元i中群體1和群體2的人數,X和Y分別是全市群體1和群體2的總人數。Di指數表現的是區域i內兩個群體的相互居住隔離程度,其取值範圍從-100到100。取值為0,則表示兩個群體人數按全市人口比例在本居住單元內均勻分布。也就是說,群體1在本區域單元內見到群體2的概率,和在全市範圍內群體1見到群體2的概率是一樣的。局部居住的分異指數若是大於0,則意味本社區區域內此要素比相對的群體更加聚居,或者說是超配,本文分別以外來人口和少數民族作為研究對象,計算出分異指數。此單元局部分異指數大於0,則意味著在這個社區外來人口或少數民族佔其總數比例高於戶籍人口佔全市戶籍人口比例。
(四)控制變量
在社區層面,有兩類控制變量,第一類是社區基本特徵情況。首先是社區的建造年份、社區所屬區域(中心城區、近郊、遠郊)和社區類型。其中,社區類型我們分為6類:棚戶區和未改造老城區、老公房、售後公房、普通商品房、高檔住宅、拆遷安置住房,分別計算每個村居委會每類住房類型的比例。其次,通過訪問員觀察,我們獲取社區的經濟狀況、社區整潔程度等信息。這些變量是1~7的連續性變量,其中分值愈大表明經濟狀況越好,整體環境更整潔。同時,我們將村居委會過去5年獲得的獎狀數以及村居委會年度總收入、村居委會主任是否一肩挑、社區是否有環保組織也納入對於社區的控制變量,兩者均為連續性變量。第二類是社區人口結構變量。這包括社區裡80歲以上人數佔比、低保家庭和失獨家庭佔比數。這些變量構成了社區層次的人口結構狀況。表1是本文所涉及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可以看出在村居委會層面,絕大多數居委會在成立時間、經濟狀況、整潔程度等分布較為均勻合理,但是在總收入方面,村居委會之間的能力存在極大的不平衡。低保家庭、失獨家庭和老年人比例離散程度較小。
表1 主要變量的描述統計(略)
五、模型和分析結果
表2為OLS回歸模型的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在控制社區人口結構變量以後,外來人口的聚居地更容易遭受暴露風險(模型1);由於外地人與本地居民之間在風險暴露方面存在結構性差異,模型2在模型1的基礎上繼續納入社區基本特徵變量。結果顯示,社區特徵對因變量的影響不大,外來人口對暴露風險的影響依然存在(模型2),係數也上升了約0.02,模型的解釋力也大大提升。我們進一步把所有變量放入模型(模型3),結果發現外來人口分異指數與風險暴露水平的關係顯著,這表明暴露風險對外地人非常敏感,外來人口聚集每增加1個單位,社區面臨的風險就增加0.13個單位。少數民族、老年人和幼兒等其他弱勢群體與暴露風險沒有直接的相關性,環境不平等僅僅發生在外地人群體中。此外,其他社區特徵指標都不顯著,說明社區經濟地位和屬性指標對於社區面臨暴露風險沒有很好的預測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社區有環保組織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對於暴露風險的危害,社區擁有環保組織每增加1個單位,社區面臨的暴露風險減少0.39個單位。
表2 暴露風險的OLS回歸結果(略)
六、結論
英國理論家布萊恩巴裡曾提出,任何正義理論的核心問題都是對於人與人之間不平等關係的辯護,在我們的社會裡存在著的政治、社會地位以及在經濟資源支配方面的巨大不平等。故此,平等原則是社會政治以及經濟領域最基本的分配原則,而社會上所能容忍的不平等是那些處於不利狀況的、處境最差的弱勢群體獲利的不平等,其目的也是為了使那些不利群體最終能達到和所有人同樣的水平。[40]政府和市場都可能會存在一種理性選擇,也就是說越是弱勢的社區缺乏政治影響力和資源動員能力,因此往往成為一些環境汙染的處理地,而長期暴露環境風險中不僅會危害當地居民的健康,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同時對於特定族群的民權造成嚴重的危害。由於這種暴露風險的不公正分配,致使居住地社區陷入一種極其惡劣的貧困基因中,不僅使得弱勢族群成為環境汙染的最易受害者,這些社區也逐漸成為資本和政府雙向拋棄的罪惡之地。[41]
就中國的經驗研究來看,環境正義問題與區域、城鄉、社會階層等研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對於城鄉而言,普遍的做法是將汙染嚴重的工業產業向城郊轉移,目的在於保證城市良好的生態環境,而這種保護卻是犧牲農村環境的基礎上實現的。對於區域而言,資源充足的不發達地區將自然物產源源不斷地送往發達地區,使發達地區積蓄了發展的能力,但不發達地區卻從來沒有得到發達地區的充分補償。對於社會階層而言,表現在富裕人群的人均資源消耗量遠大於貧困人口人均資源消耗量,而在承受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危害上比例卻相反。本文通過模型發現,在特大城市,外地人越多的社區面臨更高的暴露風險。結果證明了環境不平等問題在城市內部,尤其在社區層面,同樣存在並急需引起關注,就上海而言,這種不平等主要體現在外來人口和本地人之間的差異上。值得討論的是,這種環境風險是否會因為社區裡的人團結組織起來(成立環保組織)來得到應對。還是說相對於外來人集中的社區,本地人社區更容易形成抵制性力量,抑或者是恰恰相反。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的研究。本研究只能呈現這種社區暴露風險與族群關係之間的相關性,僅僅是一種描述性解釋,而非一種嚴格的因果性解釋。同時,這種暴露風險在分配過程中的不平等機制也很難用數據來進行呈現,對於不同類型的暴露風險在社區層次上的差異也有待進行更深入的解釋和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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