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已經被人類用所謂的知識濃妝豔抹層層包裹到面目全非,認清它的辦法就是抽絲剝繭,洗盡鉛華,減到再減就不是它了。——坤鵬論
閱讀前的思考:
如何證明客觀真的是客觀?當我們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是不是已經不客觀了?!
一、晦澀難懂、詰屈聱牙,還值得學嗎?
現象學本身,包括它的懸置、意向性等,可謂哲學中的最抽象、最難理解,讓很多人望之生畏而選擇了躲開。
但是,不知你有沒有這樣的感覺,當你攻克某個特別難的知識後,再看其他知識,就會覺得輕鬆許多。
就是那種「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感覺吧。
所以,坤鵬論建議還是學一學,即使你只理解個三四五六成,再去看其他哲學也會輕鬆很多,比如:存在主義等。
而且,書讀百遍,其義自見,誠不欺我。
很多書一遍讀不懂,再讀兩遍三遍後,往往會莫名地開了竅。
有人說,哲學是語言的遊戲,確實不算錯,包括難懂的詩歌在內,關鍵就在於語言之謎。
坤鵬論的經驗是,如果發現一開始就很難讀,一是放慢節奏,二是搞懂每一個不懂的名詞,三是多買幾本書,對照著看其中相應的知識,比如:我就買了好幾本哲學的書放在桌上,當成字典一樣使用。
二、胡塞爾為什麼要創立現象學?
通常,我們對形形色色的事物都有一些特定的想法,甚至同樣的事物卻有著對立的觀點。
比如:有人認為吸菸有害健康,但也有人認為吸菸能夠放鬆精神。
而且,無論哪一方都認為自己的觀點有充分的理由,但又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偏見。
對於自己的意見,平時大家從來沒想過「為什麼我的想法是正確的」,認為它們都是理所當然的。
在現象學鼻祖、德國哲學家埃德蒙德·胡塞爾的年代,已經實現細分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領域,都存在著對立的觀點。
如果一件事卻有著兩個截然相反的觀點,那麼這兩個觀點都有問題,它們很可能都不是事物的本質。
他希望能從哲學的角度出發,重新思考這些觀點,並提出了現象學最著名的命題——朝向事物本身。
我們甚至可以將「朝向事物本身」視為現象學的本質對待。
當你在學習現象學時,將其時刻放在手邊,當做醍醐灌頂來用,發現自己不太懂時,就想想這六個字。
對於為什麼人類學科會存在對立觀點,坤鵬論認為,大致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概率使然。
就像在《概率讓真理成為真理,也讓真理不是真理》所講,只要時間夠長、頻率夠高,任何可能性都有可能成為事實,不管有多微小,也不管是不是完全對立的可能性,那麼,存在對立觀點就太正常不過了,特別是像經濟、社會這類以人(性)為本的複雜性系統。
第二,複雜性與知識分工。
我們已經知道,很多事物並不只是某一個學科就能完全詮釋的,其中很可能糾纏了多個學科的知識。
但是,人類的知識分工造成了「手裡拿著錘子,滿眼都是釘子」的普遍現象,於是,就像盲人摸象,摸到什麼,就認為是什麼,卻看不到全貌。
科學家都不可避免,更何況平民百姓呢!
第三,知識無止境。
真正的知識不可能一成不變,因為變化就是這個世界的常態。
再加上人類掌握的知識相對浩瀚的宇宙來說是那麼稀少、無知,更不要說正確度有多高。
正如波普爾所說:這個世界只有「迄今尚未被證偽的理論」,而沒有100%正確的理論。
因此,人類的知識不斷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會有新發現,但更多則是對已有的知識驗證、修正、補充。
在知識不停地推陳出新過程中,出現對立觀點,真不算奇怪。
三、什麼是現象學?
哲學,是對所有存在物究竟如何存在進行的思考。
簡而言之,就是對「何為存在」進行的探究。
也就是探究所有存在物為何物、以何種方式存在。
自從笛卡爾完成了偉大的「我思故我在」以後,世界便被分為認知的主體與被認知的客體來思考,前者的意識稱為主觀,後者的意識稱為客觀。
但是,胡塞爾認為,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純粹的客觀。
存在物可能是客觀的,但是,我們永遠無法跳出自己的主觀來觀察它。
坤鵬論的理解是,只要我們一動念一思考,任何客觀都不再是純粹的客觀,人無法停止思想,所以純粹的客觀並不存在。
假設有人要求你證明,桌子上擺著的蘋果確實存在,而不是你在做夢或是幻覺,你該如何回答?
相信很多人會甩個大白眼,再送個「神經病」。
其實,這是個重要的哲學問題,過去的哲學家對此曾做過種種思考,比如:
世界只是虛擬空間嗎?
又或者如世界所示,那些事物確實存在嗎?
當然,這也是一個相當困難、甚至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因為,我們不可能跳出自己的主觀,同時去觀察自己和世界,來確認兩者是否一致。
胡塞爾認為,一隻蘋果擺在我們眼前時,我們認為它是存在的,不會對它的存在產生懷疑。
我們就像照相機,認為世界就如同我們看到的那樣,確實存在著外部世界,這是自然的態度,是一種樸素直接的態度。
也就是總是不假思索地就預設了某些東西的存在。
比如:科學家根本不懷疑他研究的對象的存在。
但是,胡塞爾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我們能確定的只是——我們看到了蘋果,蘋果浮現於我們的意識當中。
不僅是蘋果,別人,我們的身體,過去的記憶……都是因為我們的意識而存在,意識之外應該什麼也沒有。
那麼,世界應該只存在於自我的主觀當中,主觀以外應該什麼都沒有。
但是,就像我們站在懸崖上不會跳下去,因為我們總是理所當然地相信,世界存在於自我之外。
我們為什麼確信世界真的存在?
胡塞爾給出的方法是:
因為沒有客觀,我們又不可能跳出來觀察自我和世界。
所以,就別試圖證明我這種主觀和世界這種客觀是否一致,這根本無解,甚至越解越主觀。
更重要的是去探究我們為什麼會對主客觀一致(確信世界確定存在)堅信不疑,這種確信的根據是什麼。
現象學就是來破解這一謎團的。
簡而言之,客觀世界並不「存在」,將存在物當做「現象」來思考才是關鍵。
胡塞爾告訴人們,不要堅持世界真的存在,而應專注地觀察自己意識的流動。
「雖然我不知道它是真的還是幻覺,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我正在看……」
比如:在路上看見有個黑影晃動,你起初可能以為是人影,後來發現其實是柳樹的影子。
這種錯覺在人生中不斷出現,在現象學中,在當時以為是人影的看法沒有錯,即使後來發現是柳樹的影子,它也不算錯誤。
在現象學中,凡是眼睛所見、耳朵所聞,全都變成了哲學思考的對象。
從字面上看,現象學是關於現象的學問,胡塞爾喜歡說「科學」,所以現象學對於他來說,就是關於純現象的科學。
現象學的出現以胡塞爾的《邏輯研究》為代表,1900年第一卷,1901年第二卷。
再以前,黑格爾還講過精神現象學,但它與現象學的概念並不一樣。
胡塞爾生活的19世紀後期,那時候整個歐洲哲學界被心理主義壟斷著。
心理主義把一切都歸結於人的心理現象,這樣做的後果是把整個世界都主觀化和內在化了。
同時,歐洲又是一個深受理性主義浸染的地方,近代科學發展起來後,人們逐漸開始用數位化和符號化的方式來表徵這個世界,並且稱之為「科學」。
不過,胡塞爾發現,這樣的科學,基礎也不牢固。
怎樣去尋找一個既不像心理主義那樣主觀化和內在化,又不像現代科學這樣數位化和符號化的真正可靠的認識呢?
他最終找到了「現象學的直觀」。
簡單解釋「直觀」,就是不去做主觀先入為主的選擇和判斷,而是按照事物對我們所呈現出來的方式去認識。
胡塞爾希望現象學成為一種徹底新型的、致力於無成見性的哲學方法。
胡塞爾之後現象學的扛把子傳到了海德格爾手裡,他對現象學的定義是這樣描述的:
「它讓那顯現自身者,以自己顯現自身的方式,被從它自己那裡看到。」
似乎更加晦澀難懂了!
通俗地講,現象學是這樣一種研究:
它讓你能夠看到現象自身顯現出來的東西,既不是你強加給現象的,也不是被你無意或有意地剋扣過的。
與胡塞爾的「直觀」不同,海德格爾用了「看」,而且兩者並不完全相等。
但是,他們的中心思想都集中在了「朝向事物本身」這句現象學的命題。
什麼意思?
也就是你不要一開始就滿腦子的概念、構架。
老師怎麼說,書上怎麼說,孔子怎麼說,老子怎麼說,柏拉圖怎麼說,亞里斯多德怎麼說,康德怎麼說……
事物已經被人類的知識一層又一層覆蓋得太多了。
有關事物的知識;
有關有關事物的知識的知識;
有關有關有關事物的知識的知識的知識……
事物就像一個臉上被塗了一層又一層脂粉的人,面目全非,從而使得世界的真實面目在我們面前失真太多。
所以,不要管那些,想看到本質,就要無視鉛華。
現象學的基本態度是首先朝向活生生的事物本身。
你自己要睜開眼睛去看、去聽、去直觀,然後從這裡面得出最原本的東西。
也就是回到事物最本身的本身,直接觀照事物對我們的呈現,而不去猜這個現象背後的本質。
我們總說透過現象看本質,胡塞爾告訴我們,更應該從現象直接看到本質。
這讓人想到了奧卡姆剃刀。
奧卡姆的威廉認為,探求一個個的個體才是重要的,人類後來想出來的動物、人類等詞語,根本就不存在於自然界,所以,無須圍繞它們進行思考。
凡幹擾具體存在的空洞的概念,都是無用的累贅和廢話,應當被無情地「剃除」。
「如無必要, 勿增實體」,這種思維方式稱為奧卡姆剃刀。
也正是奧卡姆剃刀拉開了以思考本身為主體的近代哲學大幕。
正因為要回到事物的本身,所以,胡塞爾認為,哲學不可能利用別人的無論多麼輝煌的成就,你永遠無法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你要做個哲學的好漢,就只能站在自己的腳上。
你要進哲學這個門,就把你所有原先準備好的知識,看法,通通都先放在門外,然後再進來。
不要希望那些東西能對你有什麼幫助,只要是事先造好的,你一用,就會變質。
就像不善言辭的人談戀愛,事先準備好一套詞,但真正面對自己的喜歡的人時,說出來的往往詞不達意,也無法打動人家。
因為,愛情,最需要的就是那個真愛對方的人,和對方說出最原本的、最動聽的東西來,事先準備好的東西永遠不會動聽。
這與中國禪宗很相近。
六祖慧能在五祖那裡時,地位低下,但是,他卻得了衣缽。
眾人不服,去追慧能,想把衣缽搶回來。
僧人慧明,追到慧能時,去提慧能放在地上的衣缽,卻提不動,於是聽慧能說法。
慧能說:「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
慧明言下大悟。
「正與麼時」,是指就在這個時候,「不思善,不思惡」,所謂善、惡,還不是按某些給定的標準?鑽入那些框框就不是事情本身了。
王陽明的學說也有此味道,比如他的心學四訣(中國古代思想家的特點是一不願意搞太多名詞和概念,二不願意解釋,所以傳到現在便有了各種說法):
無善無噁心之體——人心本無善無惡;
有善有惡意之動——當人有了念頭,便會有善惡觀念,失去了本體;
知善知惡是良知——人們能夠區分善和惡,從而棄惡從善,這就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發揚善,去掉惡,這樣心就正了,格物是立明本心,知行合一。
而這也是莊子的齊物思想,善惡、美醜、優劣、真偽等區別(差異)是人類主觀特有的感覺和思考的產物。
人類如果不存在,宇宙中就沒有人類的感覺和思考來的區別。
一旦去除所有區別,萬物就會合為一體,這就是齊物——「我」與「一切非我之物」皆同。
胡塞爾還曾這樣定義現象學——「現象學是限制在純粹直觀中的……本質研究。」
從中我們可得到兩個重點,其一,現象學完全限制在直觀裡;其二,它是對於一種本質的研究。
如果不加「直觀」,現象學實在沒什麼新奇之處。
因為西方傳統哲學都是以理解本質為終極追求,抓住本質,這從古希臘就開始了。
但是,把直觀和本質結合在一起,就不一樣了,因為在西方2000年的哲學史中還沒有人能夠提出本質直觀這個哲學方法。
與莊子的思想相比,莊子在認識世界時用的是直覺,側重於領悟,而胡塞爾則側重於觀察。
胡塞爾希望找到科學的方法,使之有法可循,而莊子的「聽之以氣」則是神秘,不可言傳,只能意會,全靠自己修煉參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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