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洪彬
一般人進KTV,會點上幾首自己熟悉的、愛唱的歌過把癮,而詞曲作家進了KTV,總會不自覺地搜索一下自己的作品,看看有沒有進入K歌系統。按照音樂著作權協會的規定,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和KTV收錄的歌曲,都需要付給著作權人一定報酬。但是,如果一位音樂人發現K歌系統裡有自己創作的歌曲,不但沒有收到過報酬,連作者署名也是別人的,無異於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生骨肉硬生生被別人奪了去,卻不知奪人的強盜在哪裡。孩子已經不認識自己,想打官司卻找不到被告,近乎束手無策。
最近,詞作家張海就遇到了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他和朋友們走進KTV,想點唱由自己作詞、作曲家左翼建作曲的歌曲《跟你走》,結果發現屏幕上詞作者的名字赫然寫著盤海龍,年過七旬的老人氣憤地離開了KTV。自己最為成功、傳唱度最高的歌曲被人侵權,卻沒有精力去尋找署名者討個說法,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地出示一些材料來證明自己才是真正的作者(本來是無需證明的),此種怪事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多數情況下,不太出名的歌曲,特別是一些新作品容易遭到侵權,但像《跟你走》這樣著名的、有影響力的主旋律作品遭遇侵權,確實比較罕見。《跟你走》歌詞由江蘇泰興詞作家張海創作於1997年,在《上海詞刊》發表後,被作曲家左翼建一眼看中,譜曲完成後,歌唱家劉和剛、魏松等紛紛演唱,是第十屆、十一屆全國青年歌手大賽的熱門歌曲,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優秀主旋律歌曲之一,思想性與藝術型高度統一,堪稱美聲藝術歌曲的典範。
為了學唱這首歌曲,我曾經上網搜索歌譜,發現歌曲作者的署名特別亂,詞作者有的署名張健,有的署名黃海,加上作者自己在KTV發現的,可以說錯誤百出。這些亂象,有的是刻意竊取別人的創作成果,有的是一時大意寫錯了名字,但將錯就錯地延續了許多年,就讓人費解了:難道不能知錯立刻就改嗎?
筆者去年10月曾在《音樂周報》發文《記住作曲家,是綠葉對根的情誼》,剖析了歌曲傳播中的一大弊端是以演唱者而不是作者為標誌,使得人們只記住了某某歌是誰唱的,卻不知是誰寫的。還是以《跟你走》為例,有人說是譚晶唱的,有人說是戴玉強唱的,有人說是魏松唱的,有人說是廖昌永唱的。其實他們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的是不同作者寫的同名歌曲,有的明明是《永遠跟黨走》或《把一切獻給黨》,最後都以訛傳訛地變成《跟你走》。
如果我們是按照作者來傳播的,那張海作詞、左翼建作曲的《跟你走》和李峰作詞、印青作曲的《把一切獻給黨》就很容易區分。文學作品很少會出現這個問題,朗誦者總是很守規矩地讀完題目讀作者。音樂晚會上,歌手當然不會報完詞曲作者再演唱,但主持人報幕時只報歌手卻不報作者就不對了,完全忽略了音樂文化最重要的創造者。
我曾建議所有的網上音樂傳播系統將詞曲作者的名字設為打開歌曲(音樂)的密碼,以此倒逼人們記住作者姓名。如果一時之間難以做到,那能不能先來個糾錯工程,將曲譜上、KTV裡所有打錯的作者名字都糾正過來,以正視聽,也還真正的作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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