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億歐
作者:秘叢叢
億歐大健康近日獲悉,為規範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提高腫瘤合理用藥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維護腫瘤患者健康權益,國家衛健委連續印發《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試行)》及《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20年版)》兩份重要文件,加強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督管理。
抗腫瘤藥物的應用涉及臨床多個學科,合理應用抗腫瘤藥物是提高療效、降低不良反應發生率以及合理利用衛生資源的關鍵。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需考慮藥物可及性、患者治療意願和疾病預後等三大要素。文件中明確規定:
1.醫師應當根據組織或細胞學病理診斷結果,或特殊分子病理診斷結果,合理選用抗腫瘤藥物。原則上,在病理確診結果出具前,醫師不得開具抗腫瘤藥物進行治療;
2.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診療規範、臨床診療指南、臨床路徑或藥品說明書規定需進行基因靶點檢測的靶向藥物,使用前需經靶點基因檢測,確認患者適用後方可開具;
3.測所用的儀器設備、診斷試劑和檢測方法應當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特別是經過伴隨診斷驗證的方法。
具體而言,在病理診斷方面,只有經過病理診斷結果確診的惡性腫瘤,才可使用抗腫瘤藥物。單純依據臨床症狀、體徵和影像學結果得出臨床診斷的腫瘤患者,沒有抗腫瘤藥物治療的指徵。但是,對於某些難以獲取病理診斷的腫瘤,如胰腺癌,其確診可參照國家相關指南或規範執行。
在靶點檢測方面,使用有明確靶點的藥物前,必須進行相應靶點,特別是有伴隨診斷產品的藥物,應當使用國家批准的伴隨診斷產品進行檢測,不得在未做相關檢測的情況下盲目用藥。目前,根據是否需要做靶點檢測,可以將常用的小分子靶向藥物和大分子單克隆抗體類藥物分為兩大類。
腫瘤用藥基因檢測可大致分為化療用藥指導基因檢測、靶向用藥指導基因檢測和免疫用藥指導基因檢測。文件對各類基因檢測進行了說明:
1.化療用藥指導基因檢測
通過對患者藥物代謝相關基因的多態性評估,可了解化療藥物對患者的有效性或安全性(毒副作用)。目前,化療總體有效率在30%到40%,而通過基因檢測篩選出獲益病人,有效率可以提高到80%。
2.靶向用藥指導基因檢測
靶向藥物以毒副作用較小、療效顯著成為大多為腫瘤患者的首選。但是靶向藥物價格昂貴,而且同一種腫瘤不同基因型患者的使用效果不同,有的療效顯著有的卻毫無作用,在使用靶向藥物前通過靶向用藥指導基因檢測,可避免患者由於盲目試藥帶來的經濟損失及耽誤治療時間。
靶向藥物涉及的主要基因及信號通路包括:
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
血管內表皮細胞生長因子受體(VEGFR)家族
血小板衍化生長因子受體(PDGFR)家族
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受體(FGFR)家族
與惡性腫瘤發生密切相關的非受體酪氨酸激酶四個家族:ABL家族、JAK家族、SRC家族以及FAK家族
與mTOR抑制劑相關的PI3K/Akt信號通路
3.免疫用藥指導基因檢測
常見的免疫治療藥物有PD-1/PD-L1抑制劑以及CTLA-4抑制劑,對其響應的患者可能得到長期受益,一小部分患者甚至被治癒,因此篩選出適合此類藥物的患者十分必要。
評估受益的生物標記有:
① PD-L1,PD-1/PD-L1抑制劑藥物只針對表達的患者,肺癌患者多選;
② MMR/MSI檢測、DNA錯配功能檢測,兩者屬於同一類型檢測,微衛星不穩定性(MSI)可以側面反應MMR系統是否工作良好,結直腸癌患者多選;
③ 腫瘤突變負荷(TMB)。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國外,美國FDA強制要求用藥前進行EGFR、KRAS等基因檢測。另一權威機構NCCN(美國癌症綜合治療網絡)已經將①EGFR、②KRAS、③ERCC1、④RRM1、⑤HER2等基因檢測納入到癌症治療指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