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之中,常聽到有一個概念叫做三身佛,即法身佛、報身佛和化身佛。在這三身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法身」,因為「法身」是佛的「自用受身」,只供佛自己受用。而「報身」和「化身」是不一樣的,其中「報身」是佛供菩薩用的,如我們在《金剛經》中所見到有佛說法,其實那並不是佛的「法身」,而是佛的「報身」。另外,「化身」是供眾生所用。

因此,「法身」這個概念非常重要。我們研究《壇經》的時候,也看到六祖講到這個「法身」。
那麼,這個「法身」為什麼在佛教之中如此重要呢?
其實佛教之中所說的「法身」,有二種含義,真懂的人不多。本人雖然才學疏淺,現嘗試解析如下,供大家參考:
一、所謂的「法身」,其實就是清淨圓滿的自性,因此,「法身」也稱為自性法身。在這裡需要強調的是人人都具有佛性(自性),而且這個自性本無任何差別,也就是說佛的自性和眾生的自性是一樣。
佛和眾生之所以有差別,這個差別並不是自性的差別,而在覺悟認識上有差別。佛之所以是佛。是因為佛體悟到了自性,眾生之所以是眾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眾生沒有佛那樣的覺悟,如果眾生有佛那樣覺悟的話,那眾生就不再是眾生,而是佛了。
二、一切能夠覺悟成佛的人,都是必須經過累世以來的勤修萬行,最終才有福慧莊嚴,自性圓滿才會有所顯現。這在佛教之中也稱為出障法身,也就是出離萬相或障礙所得的法身,這個法身也只有覺悟成佛之後才有,菩薩和眾生是沒有法身的。
雖然「法身」如此重要,但「法身」一般是不顯現的,因為它本身就沒有身和心,更沒有常說的三十二相和八十種好,因此,它屬於隱性,雖隱卻無處不在,無所有包。這就是佛教之中「法身」的真正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