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飲食文化博大精深,在網上也經常可見「中國人啥都吃」的調侃。
但最近小編卻發現,除了廣州「龍虎鬥」以外,我國大部分飲食文化中,似乎並沒有吃貓肉的習慣,這是為什麼呢?
一.貓不好吃
一種生物能被普遍食用並產生飲食文化的前提,首先是它必須在經濟上是划算的,即滿足好吃,好養等基本條件。
而貓肉首先就不好吃。
《本草綱目》有云:然狸肉入食,貓肉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
就連外國人都知道貓肉不好吃。
法國著名作家儒勒凡爾納在《八十天環遊地球》寫到:
雖然兔肉加了五香佐料,還是讓福格先生聞到了一股令人作嘔的怪味。於是,福格先生叫來了飯店老闆。
「你們宰兔子時,有沒有聽見它喵喵叫?」
更何況貓不止不好吃,還難養,並且靈活難抓,長相可愛,這些原因都使它難成食材。
二.養貓防鼠
我國古代長期屬於農耕文明,而對糧食威脅最大的就是老鼠了,它們不止偷吃糧食,還傳播病菌,造成糧食汙染。
所以貓在古代作用十分重要,甚至一度因捉老鼠而受人崇拜。
據《禮記》記載: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
君子把貓請來祭祀,是因貓吃掉了危害莊稼的田鼠;請老虎來祭祀,是因為老虎吃掉了危害農田的野豬,所以老虎和貓都應該被人們祭拜。
三.貓很神秘
我國貓文化中,很早就認為貓是一種很有靈性,能夠溝通陰陽兩界,甚至略顯恐怖的動物。
據《隋書•外戚傳》記載:獨孤陀性好左道,其外祖母高氏先事貓鬼,轉入陀家。其貓鬼每殺人,所死家財物潛移於畜貓鬼家。……貓鬼至,上賜陀夫妻死。
這是我國古代首次因貓形成的政治事件。
而《清稗類鈔》勸導人們勿殺貓之意就更明顯了:貓鬼為祟陽春縣修衙署,方築牆。一日,匠未飯,有貓來,竊食其飯及羹。匠大憤,捕得之,活築牆腹以死。工竣,署中人皆不安,兒童僕從率多病亡。
可見在古代,隨便殺貓可是要遭天譴的,稍不注意,貓死後陰魂便有可能化鬼索命,十分兇殘。
殺貓有風險,做菜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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