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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瀋陽的小劉被公司派到外省出差,回來後,社區告知需隔離十四天,於是他向公司報告,但第二天公司要求小劉三天內到崗。因需要隔離,小劉沒能如期到崗,隨後公司通知其已被開除,理由是曠工3日。目前,小劉準備申請勞動仲裁。
開除隔離期員工,沒有同理心的公司讓人害怕。要知道,今年1月24日,人社部發布《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就曾明確指出,對因疫情防控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這家公司還敢把隔離期員工開除,令人瞠目結舌。
再大的公司,也是由微小的個體組成。疫情當前,公司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這的確是事實。開除隔離期員工的做法並不可取,這傳遞的是錯誤的公司價值觀,傷害的是員工的忠誠。就現實而言,難道沒有任何比這更好的辦法嗎?降低企業的經營壓力,完全可以根據平時績效考評,去淘汰那些混工位的員工,為何要進行一場逆向淘汰?
同理心也是公司的無形資產。災難當前,把員工當家人的公司,員工也會把公司當家一樣捍衛。疫情衝擊之下,為降低成本、節省開支,個別公司肆意侵犯職工權益,其實是在給自己挖坑布雷。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院長葉敬忠就曾說過:「我們心中所追求的,不應該只有500強這個目標,還應該有悲天憫人的靈魂。」疫情危急時刻,也有很多公司對待員工十分暖心,有的努力確保員工通勤和用餐的健康安全,並幫助員工化解心理問題、提升員工復工的積極狀態;有的有序分批推動員工復工,並表示招10000人的計劃不會變。
疫情不是公司胡作非為的理由。大疫當前,與大多數公司積極自救不同,有一些公司選擇了花式裁員。試問,當這樣的公司真正想引進人才,千金買馬時,誰又願意棲身於此?誰又願用熱血奉獻,換來管理者卸磨殺驢?
(來源:重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