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對數e是由偉大數學家歐拉的名字命名的,它被稱為自然常數。它可以由下面2種形式表示。
極限形式:
以及冪級數形式:
1744年,數學家歐拉就證明了e是無理數。又過了1百多年,法國數學家厄爾米特在1873年最終證明了e是超越數(即它不是任何有理係數多項式的根)。關於e是超越數的證明我們另外再講,這裡我分享一個在《數學的100個基本問題》中提到的非常初等的證明。
首先考慮下面不等式:
可知2<e<3,說明e不是一個整數,現在採取反證法。設e=p/q,其中p,q均為整數。因為e不是整數,q≥2.考慮到上面提到的e的冪級數展開式,兩邊同乘以q!,得到:
注意到等式的右邊顯然為整數,等式的左邊第一項,也是整數。考慮第二項,因為q≥2,可得q+1≥3,因此
上面不等式的右邊正是一個無窮等比數列,其和為1/2,因此第二項是一個小數,這就得出矛盾,因此e是一個無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