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可行己信,而不見其形。有情而無形。
沒有那些情緒就沒有我自己,沒有我自己也就沒有那些情態,事情差不多就是這樣。可我卻不知道是什麼使得這些情緒產生的。如果真有真宰或者主使,卻找不到它的蹤跡。雖然通過行為可以驗證出這一點,但是看不見形體。有哪些情態但就沒有具體的形體。
沒有情態的人是不存在的,即便是無情也是一種情態;沒有了人,情態也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了載體。
此處是接著上一篇「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繼續講解情態的由來,其根本之所在。情態是人與生俱來的情感,無論是喜怒哀樂還是七情六慾,這些主觀性的東西總是隨著人的心境變化而變化的。所以說沒有我,就沒有那些情態;同樣的道理,只要是人就會有思想,就會有對待事物不同的看法,就會有喜歡和討厭,善與惡,是與非等等的主觀認知,通過認知進而造成的獲取和未獲取就可以表達出人的情感。
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
如果把個人成見當作判斷事物的標準,那麼誰沒有這種標準呢?又何必一定要懂得事物發展變化規律的智人才有呢?愚人也同樣會有。這句話是接著說,人正是因為有不同的思想,那麼看問題的觀點,角度都是不同的,在這不同當中對於事物的看法,要不就是主觀性強一些,要不就是客觀性強一些。有喜歡就會有討厭,那兒麼也就會有成見的產生,成見當然是因為一己之私,一己之喜好產生 的,主觀性強烈。如果憑著成見去看待事物,那麼就完全不能體現出人或物的真實面目,也就是其本質。你一言,我一語,各持己見,那麼這些主觀性的看法就永遠不會有一個統一的結論了。因此只能把理性的,客觀的評價和判斷作為衡量人與物的標準。否則只會產生爭執。
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
大道被一己之見所掩蓋,至言被浮華之詞所隱蔽。所以產生了儒家和墨家以及類似的百家爭鳴,他們各以對方所否定的為是,以對方所肯定的為非。如果肯定對方所否定的而否定對方所肯定的,則不如以空明的心境觀照事物的本質。
百家爭鳴之時,大家都是在各抒己見,都是根據自己對事物的看法而與他人爭論,而最激烈的當然是把對方認為是對的證明是錯,把對方視為錯誤的爭論成正確的。當然了,這種證明對方對錯的言論依然是其中一方主觀的看法,只要是主觀的看法就會受到個人情態和喜好的影響,就會有失偏頗。那麼與其大家都爭論不休,各有所依,各有各的道理。那麼何不暫且拋開的這些看法,返璞歸真,忘卻一切固有看法,重新客觀的審視萬物,只有把握了客觀的內在本質,才會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不是互相爭吵,指責。
在生活中,我們也應當如此,不能總是主觀臆斷,總認為自己認為對的就是對的。不要將自己的思想強加給他人,無論是對人還是對事,都應該仔細觀察,如實觀照。並且不受到他人之言的影響或蠱惑。因為有很多事我們只看表象是很難知道其內在究竟發生了什麼,或許另有隱情。也就是說很多事情並不是你以為的就是你以為的。而是不一定是你以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