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中說: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太上道祖說:「世間沒有取得福運禍患的固定法門,只是因為個人的心理行為才招來福禍;善行惡念的回報,就像影子一樣緊緊跟隨著人。」
這是《太上感應篇》開頭,也是核心,這段話透露出思想,在古代非常重要,叫「天人感應」。
「天」指自然、宇宙、神靈等概念,「人」指個體的人,「天」「人」存在存在「感應」和交流,其導致的必然結果就是相通,或者更進一步的合二為一,所以「天人感應」某些情況下可以表述為「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古代關於天人關係思考出的一種典型模型。
「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時期,那時的天承載的是神靈的意志。
所以在很多原始部落中,負責祭祀上蒼的巫師有極大的權力,因為神靈就是天,而巫就是師就是神靈的代言人。換言之,巫師就是聯繫「天」和「人」的唯一紐帶。
據《易經》記載,伏羲發明八卦的目的就是「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發展到了東周時期,社會發展,「天」的意義發生了一定轉移,神化色彩開始消退,現實的色彩上升。「天」的含義開始向自然和道德方向轉移。
孟子就把「天」看做道德的本體,認為人的道德心性由「天」賦予。通過「人」的心性就可以通達「天」性。
「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
在《孟子·告子上》中,孟子用「天」賜的不同爵位來表示道德的不同方面。
「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
「君子經過的地方百姓都被教化,君子弘揚的精神可以留存,上可以和天,下可以和地相匹配。」這是孟子覺得君子的道德修養能夠達到的最高境界。
在莊子那裡,「天」的含義又有不同,指向了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天人一體」是應有之義。而之所以會出現「天」與「人」相分離的情況,是因為後天的文化影響。所以莊子倡導「絕聖棄智」的理念,以期達到返璞歸真、天人相融的境界。
最早有明確記載的表述「天人合一」這一理念的,是西漢大儒董仲舒。他在《春秋繁露》中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的說法,並寫了專門的《天人三策》,闡述對「天」「人」問題的理解。
但是中國古代「天」「人」關係,並不是只有「天人合一」一種。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還有「天人相分」。
「天人相分」這是由荀子提出的概念,顧名思義,這種學說講究的就是「天」和「人」相互分離,從這一點上來說,「天人相分」和講求「天」和「人」融為一體的「天人合一」是相對立的。
在《天論》中,荀子明確提出了「明於天人之分」的觀點。他認為「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天的運行和人的活動完全沒有關係,是不想幹兩碼事。
他認為,人的福運禍患、興起衰減等一切遭遇都是因為人的自身,與「天」沒有一點關係。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天道運行自有其規律,不會為了明君堯存在,也不會因為暴君桀而消亡。「
「天不為人之惡寒也輟冬,地不為人之惡遼遠也輟廣。」
上天不會為了人厭惡寒冷就廢除冬天,大地不會因為人類厭惡遙遠就放棄寬廣。
除了這些,《天論》中還指出,對於「星墜木鳴」「日月之蝕」等現象,「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
那些災異都是自然現象,並不是上天的懲罰。對此感到奇怪是應該的,感到害怕就大可不必了。這種看法否定了「天」是有意識,有感情的存在,有些唯物主義的味道。
荀子在「天」有情的基礎上,進一步地進行發展,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強調人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渴,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兇。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飢,寒暑未薄而疾,妖怪未至而兇。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東漢的王充繼承了荀子「天人相分」的思想,並提出「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能隨行而應人」的觀點。這和「天人感應」就有點針鋒相對的意思了。
唐代文學家柳宗元把「天人相分」的思想發展成「天人不相預」的論點。
綜合來說,「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的關係有點像「信命卻不認命」。「天人合一」「天人感應」認為天有情感思維,會對人賞善罰惡,這跟「信命」一樣導人向善。「天人相分」否定了「天」存在好惡的成見,跟「不認命」透露出的道理一樣——人可以自己的現狀,肯定努力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