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時會做出很多非理性的行為,小到罵人打架和造謠自殺,大到貪汙詐騙與殺人越貨,甚至還有更加殘忍禽獸不如的行為。大多數人事後都會追悔不及,可是世上沒有後悔藥,開弓沒有回頭箭。小錯誤可以懺悔改正,但違法犯罪的事情可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甚至有的必須要用生命來贖罪了。
人為何會做出非理性的選擇,探究箇中原因有很多。有的說是人的本質就壞,性本惡。也有的說是人受到社會環境影響,近墨者黑。還有的說是人禁不住金錢美色的誘惑,甚至是一時衝動而為之。這些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可以作為有效的參考。
人是社會化的動物,後天的倫理道德教育人成為社會之人。另外用法律來作為懲罰的手段,以威攝人的行為,這也使得大多數人都能遵紀守法,法律的作用不可小覷。
但人來源於動物的本性依然是無法根本改變的,所以有時人的行為會顯出非理性,即感性的一面,表現出動物殘忍的特性,讓具有理性的人看來非常難以理解,有時事後當事人都會感到奇怪。
因此,可以說人做出非理性的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人具有動物的本性。雖然從情理上說肯定是不對的,而且如果觸犯了法律,還要接受到法律的懲罰。
所以,古人說人要三省吾身,時刻反思自己的行為。只有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提高道德修養,增強法治觀念,才能隨時用理性去壓制人自身的動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