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稿多投」談起

2020-11-23 鳳凰網

不知從何時起,「一稿多投」似乎已然被界定為「學術不端行為」。於是,新老學者在投稿時必須遵守此項規則,只有等到對方說「不」時才可另投。有些學刊耍大牌,不發退稿函,僅告知作者三個月杳無音信便可另投。一些學子不堪等待,便暗中多投,那心態也是竊竊的,不勝惶恐。

學校要走向世界,鼓勵教師到海外發文,於是我就拜訪了一些SSCI法學期刊的網站。我發現美國的法學期刊一般都沒有一稿專投的要求,而且有些還很寬厚地設計了「快速通道」,而享受此等待遇的條件之一就是作者的論文已經得到其它學刊的擬採用通知。我有些困惑,便請教一位美國的法學教授。他告訴我,給法學期刊投稿與其他學科不同,後者一般都要求一稿專投,否則便被視為「不端」,甚至會上「黑名單」。美國的法學期刊都是學生編輯的,雖然有教授指導,但是審稿的標準和權威性頗受質疑,於是學者就普遍採取一稿多投的做法。以前是紙質投稿,作者能力有限,最多也就同投十家。現在是電子投稿,有專門的網站(Express O)提供服務,很方便,有些作者就同時投稿數十家甚至上百家。該網站的投稿服務是有償的,投一篇收費大概2美元。據說有些法學院還可以給教師報銷此項開支。

這反映了作者與編者的博弈,隱含二者的利益衝突,而編者有時還會祭出讀者的大旗。我既是作者也是編者還是讀者,可從三者的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作為作者,我喜歡一稿多投,因為這可以保證文章發表機率和文章價值的最大化。作為編者,我討厭一稿多投,因為那會浪費我的勞動並影響刊物的質量。而作為讀者,其實只要一稿多投不轉化為一稿多發,我就不受影響。即使一稿多發,在報刊多如牛毛的今天,對讀者的影響也不太大。由此可見,一稿多投符合作者利益但不符合編者利益。如何制定投稿規則,關鍵要看誰是規則的制定者。

於是,我又聯想到法律規則的制定。一般來說,我國各級立法機關通常只負責通過法律草案,而草案的起草工作主要由法律執行部門來負責。這些執法機關往往會從自身利益和工作便利出發去設計草案,只有在社會壓力或道德感召下才會兼顧執法對象的利益。這正是當下中國法治發展面臨的一個問題。(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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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稿多投了解一下,有人把批評一稿多投的文章發表了四次
    兩篇論文的收稿日期分別是2007年3月15日和2007年3月16日,原來是傳說中的「一稿多投」啊。一稿多投就是作者為了提高發表的可能性,將自己相同或相似內容的稿件同時投給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刊物。其中最具諷刺意義的是有個人寫了篇一稿多投的文章,然後一稿四發,這個人叫趙亞山,同樣的內容,他同時在《新聞採編》1994 年第 1 期以《一 「女」嫁多 「郎」的悲喜劇——一稿多投現象巡視和思索》為名發表,在《編輯之友》1994 年第 2 期以 《一稿多投現象透視》為名發表,在 《新聞愛好者》1994 年第 4 期以 《一 「女」嫁多 「郎」的悲喜劇———對一稿多投現象的剖析》為名發表,在《三月風》1994
  • 禁止「一稿多投」是合理的嗎?
    按:如果「3個月」的初審回復期限不變,那麼,禁止一稿多投,便不過是一種學術界/期刊界的霸權主義!《學術出版規範——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作為行業標準,於2019年5月29日發布,2019年7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將「一稿多投」定性為學術不端。註:在上面的規定中,f條實際上是作者以一稿多發為目的進行的一稿多投。當在禁止之列。
  • 「一稿多投」往事
    我那時學習篆刻才四五年,臨創之餘,學著寫一些談論篆刻的文章四處亂投,雖然發表了一些,但命中率還不是很高,因此常常一稿多投,《青少年書法》雜誌是我「進攻」的重點目標之一。有一次,我寫了一篇論文《肖形印布局藝術初探》,文字約6000,加上圖例,足有8000字上下的篇幅。當時書法類刊物的《稿約》中都會聲明:三個月未接採用通知,或半年內未見刊用者,可另投他刊。
  • 「一稿多投」的法律屬性
    2003-03-31 13:16:18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溫毅斌   我國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都沒有對作者一稿多投的這一民事行為進行法律性質的分析和界定
  • 一紙聲明能遏制「一稿多投」嗎?
    》,文學作品「一稿多投」的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一稿多投」何至於如此泛濫?一紙聲明就能遏制「一稿多投」嗎?青年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青年報記者 酈亮  「一稿多投」僅僅是因為想多賺點稿費嗎?  這發布聲明的45家文學期刊,幾乎囊括了中國目前最重要的文學雜誌,可見「一稿多投」已經到了何等泛濫的地步。
  • 一稿多投與編輯只認「牛人」有關
    兼愛  《中國青年報》11月15日刊登「青年話題編輯部」文章《時評人的責任與操守》,批評一稿多投,訴說編輯選稿的苦衷,言懇意切。筆者每見被稱為「大牛」的名寫手們八面風光,以「此稿不幸只中了一家」為憾,對照此文,頗多感慨,就此對「一稿多投」現象妄言數句。
  • 發表論文可以一稿多投嗎?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一稿多投,顧名思義,就是一篇稿子同時或者先後投給多個期刊社這種情況下,有的人為了更迅速地發表文章就一稿多投,採用這種廣撒網的方式去投稿,想著這麼多期刊社總有一個會錄用。 學術刊物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特別是核心期刊,同一學科的期刊社都為了下一屆能進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CD和統計源核心期刊目錄而在用論文的質量上下功夫,方式很多:約稿著名專家,拓寬徵稿來源,加快審稿速度,以爭取第一時間錄用到好論文。
  • 關於一稿多投,你可能不知道的事
    最近,南大教授張曄、劉志彪被指「一稿多投、玩弄學術不端。」對此,教授回應道:張曄回應,「第一篇《企業家精神》是投的會議論文,後來被《南京社會科學》全部收到了增刊當中。所以那本增刊非常厚。關於一稿多投,你可能還不知道這些什麼是一稿多投?
  • 一稿多投被拒稿,確實是你的錯
    作者 | 陳彩嫻編輯 | 青暮今天,加拿大滑鐵盧大學(University of Waterloo)的計算機系教授Gautam Kamath在推特上發文,談到ICLR 2021拒絕了三篇論文投稿,原因是:一稿多投。這三篇論文的作者將投稿至ICLR 2021的同篇論文也投到了AAAI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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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包括《人民文學》、《收穫》、《十月》、《花城》等國內的45家著名文學期刊,發布一份《關於作品抄襲與一稿多投問題的聯合聲明》,文學作品「一稿多投」的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一稿多投」何至於如此泛濫?
  • 一稿多投,都是作者惹的禍?
    本人確實曾經接到貴刊的徵稿通知,然後將該文投給了貴刊。但貴刊後來給本人的回覆中要求本人提供一定的版面費(回復還保留著),因此本人就放棄了在貴刊發表該文的打算,改將該文投給了另外一家專業學術期刊。該文已經於2005年在該刊第四期刊出,不想貴刊竟然在沒有用稿通知等相關程序的情況下又刊登了該文,而且既沒有通知本人,也沒有給本人寄來載有本人論文的貴刊雜誌,因而使一稿兩投的錯誤,長期未被本人發覺。
  • 加入允許一稿多投……
    前幾天突然冒出來一個大膽的想法:如果學術界允許一稿多投會怎麼樣呢? 對於作者而言,論文完成之後,自己喜歡的期刊都可以試一試,甚至運氣好的話還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收穫。但,如果論文質量確實得不到眾多期刊的青睞,那麼即便一稿多投了,這篇文章最後還是會無疾而終。
  • 周俊生:抵制一稿多投,成名作家更要自律
    但是,45家文學期刊提出的抵制一稿多投,卻在文壇內外引起了一定的爭議。詩人、小說家葉耳表示,一篇小說投給刊物,一般需等兩三個月,甚至更長時間都不會有結果,「你要作家不搞一稿多投,可是編輯們做到快速處理來稿和回復作者了嗎?」葉耳的這個意見很有代表性,因此這份聯合聲明也承諾將儘快處理來稿。但是,文學刊物普遍人手緊張,尤其缺少優秀的文學編輯,要求其快速處理來稿可能難以做到。
  • 拒絕「一稿多投」能救文學雜誌嗎?
    一旦發現有抄襲或「一稿多投」行為的,立即在這45家雜誌進行聯合封殺。文學雜誌一向獨立運營,像這樣大規模聯合整治的舉措不多見,這說明它們的確很為這些事傷腦筋。抄襲不用解釋,大家都懂。「一稿多投」則是相對陌生的概念,指的是作者把一篇稿子投給多家雜誌的行為。「一稿多投」之所以要被禁止,是因為它打擊了文學刊物的原創性與首發性,理論上是知錯犯錯。
  • 李志民:論文一稿多投是否學術不端值得商榷
    在治理的過程中,關於學術不端的範疇也在逐漸由概況到具體,從模糊到明晰,但其中關於一稿多投是否屬於學術不端至今仍然爭論不休,有人將學術論文一稿多投比作一女兩嫁,一房多賣,也有人認為一稿多投並不像剽竊、篡改他人學術成果那樣非黑即白,它既是現實情況下不得已的手段,也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
  • 期刊論文投會議算一稿多投嗎_一篇論文既投會議又投期刊 - CS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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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底是誰在逼我們「一稿多投」?
    一方面是頻繁出現的一稿多投、一稿多發造成的學術不端,給期刊社和作者單位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一方面是漫長的投稿周期,快節奏高強度的科研論文考核壓力之下,學術論文投稿處於絕對劣勢的地位,那麼可以深入的分析一下,到底是誰在逼我們一稿多投。01、現階段的投稿主要是哪些渠道?
  • 長江青年學者鄧大才被指學術不端 存在一稿多投
    現代快報訊 近日,有學生在網上舉報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分黨委書記、院長,長江青年學者鄧大才存在一稿多投、論文重複、抄襲等學術不端的問題。5月14日,鄧大才就此事向現代快報記者表示,早年因素養不高,確實存在一稿多投的現象。華中師範大學黨委宣傳部的一名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目前校方已成立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
  • 淮安市委黨校講師劉東傑多篇論文涉一稿多投被舉報
    據悉,事件當事人劉東傑為江蘇淮安市委黨校一講師,他對北京青年報記者回應稱,因為之前對相關的學術規範、學術道德的認識較淺,加上對自己的學術能力不自信,為了稿件能發表,才幹出一稿多投和重複發表的事。劉東傑稱,他現在已經在改正錯誤,願意為此事承擔責任。同一論文曾在不同期刊發表16次引關注近日,有媒體對劉東傑一稿多投的現象進行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