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確了自己的目標之後,康德關注的是「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這件事。其背後的思想實質是人的主體性是否在獲取知識的過程中起作用。通過確定人類固有的綜合判斷,我們也可以確定人類理性在認知過程中的能力和邊界。
在引言的最後,康德將問題分為四個部分,並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對它們進行了討論。首先要解決的是「純粹數學是如何成可能」。雖然我們講的是純數學,但實際上我們只是以數學為研究對象,通過純數學來引出「先驗感性論」。
在這一部分中,康德討論了純數學的可能性,證明了即使在大多數人認為與經驗有關的感性認識中,也存在先驗知識。
Day2020年5月14日
導言之後,康德進入《先驗感性論》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澄清一些概念並做出一些定義。
一種知識,無論以何種方式、以何種方式,都與對象有著直接的關係,而所有的思維都是作為其目的或直覺的一種手段。
首先,對康德進行了第一個定義。對這個句子的一個簡單分析就是告訴我們「直觀」是什麼。我們暫時不要考慮直覺。讓我們看看前面的幾點。
首先是「知識」與「對象」有關係。在前面的閱讀中,我們會知道知識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與對象相關的,另一類是與對象無關的。前者和許多經驗科學一樣,後者主要是形式邏輯。形式邏輯不關心對象是什麼,只有抽象出來後,才能按照邏輯本身的規則進行操作。
所以康德說「一種知識」在開始的時候,實際上,他跳過了與對象無關的形式邏輯,而是討論了與對象相關的所有知識。
康德把知識與對象之間關係的過程或行為稱為直覺。直覺主義是康德理論體系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如果僅僅從它的定義來看,很難想像直覺主義是什麼。事實上,知識是我們的思維對事物的一種反應。知識不等於對象,但與對象有關的知識必然與對象有某種聯繫,因此這種直覺是知識與對象聯繫的過程或行為。
但直覺只有當物體被給予我們時才會發生,而這種事情,至少對我們來說,只有當物體以某種方式刺激心臟時才有可能發生。通過物體刺激我們的方式獲得圖像的能力叫做感覺。
然後康德引出了感性的定義。實際上,感性和直覺是一對概念。康德的意思是人的直覺只有在物體刺激人的時候才能產生,這種通過刺激獲得圖像然後產生直覺的能力叫做感性。可以說,直覺是一種行為,而感性是產生這種行為的能力,或者說是必要條件之一。另一個重要的前提是刺激對象。
所以在感性的幫助下,物體被給予我們,只有感性才能給我們直覺。但這些直覺是通過理智來思考的,它們從理智中產生概念。
這句話有助於理解康德認知的概念。人類認知的核心是獲取關於對象的知識,即從對象到知識的過程。康德定義的認知過程如下:
對象->感性直覺->智力思維->概念
這個過程實現了從對象到概念的轉換。當我們得到一個物體的概念,也就是說,我們對這個物體有了初步的認識。
但所有的思維都必須是直接的(直接的)或間接的(間接的),藉助於某些符號和最終的直覺,所以對我們人類來說,它與感性有關係,因為在其他方面,不可能可以給我們任何對象。
最後,康德再次強調,對於人類來說,除了感知直覺之外,還有其他的不可能方式。但是還有其他的直覺嗎?除了人類的認知能力,比如上帝(如果有),可能還有一種叫做「智性直觀」的存在,即在沒有對象對感性的刺激的情況下,直接而全面地理解對象(這種形式在許多人類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中都有想像)。
現在我們知道,獲取對象知識的方式是直覺的,擁有直覺的能力是感性的,只有感性才能提供直覺。接下來,康德將給出直覺過程中的一系列定義。
當我們被一個物體刺激時,它的表現能力的結果就是感覺。
實際上,從這句話開始,在給出直觀的定義之後,康德將深入到直觀的過程中,探索直覺是如何形成的。如上所述,直覺需要對象的刺激,所以第一時刻就是對象對人的刺激。康德把這種刺激的結果稱為感覺,因為這只是直覺的第一步,而感覺應該是直覺最接近物體的地方。
感覺之後與事物相關的直覺稱為經驗直覺。
因為物體的刺激,人有感覺,但並非所有的感覺都與物體有關。康德識別那些與感覺產生的對象相關的直覺,這些直覺被稱為經驗直覺。事實上,這個概念反過來對什麼是經驗直覺有了更好的理解,即從經驗中,什麼是經驗,而經驗是客體給予我們的刺激。
一個經驗和直覺的物體叫做現象。
在現象中,我稱那些與感覺相對應的東西為現象的物質。
使雜多現象在一定關係中得以理清的東西稱為現象形式。
這三句話是康德努力定義這麼多內容的核心。可以說,第一節就是介紹這三個內容。他們是關聯對方,所以我們把他們放在一起理解。
首先,根據我們以前所學的康德的思想,在認知過程中,人們在對象被激發後並沒有立即獲得關於對象的知識。例如,對於蘋果,我們首先看到它的形狀、顏色、大小和其他特徵。首先,總是有一個小的段時間。這些特性分散在我們的思維中,加上我們看到的一些屬性,例如表,直到我們使用一個公式將這些屬性與其他對象分離並在概念上將它們組合成蘋果時,我們才獲得蘋果知識。
所以在第一句話中,康德的意思是,在物體刺激產生的與物體有關的直覺中,那些沒有分類、合併或確定的東西可以稱為現象。也就是說,在我們形成對蘋果的認識之前,我們認識到那些可能屬於蘋果但我們還不知道的分散的,叫做現象。
在第二句話中,康德進一步闡明了在這些現象中,與感覺有關的可以稱為現象的物質。單憑這句話是不容易理解的。如果你把它和下一句結合起來,就會容易得多。
第三句話康德指的是我們把材料作為現象的形式結合起來的方式。例如,對於蘋果,我們通過感覺得到的屬性:形狀、顏色等都屬於對象的材質。當我們把這些材料結合起來形成對蘋果整體的直觀看法時,我們需要一種方法來組織它們,這就是康德現象的形式。
其次,康德是澄清物質與形式的關係,從而接近他的目標——在感性直覺中發現先驗知識。
因為東西本身也是一種感覺,它只能被整理出來並以某種形式呈現出來,所以,儘管所有現象的材料都是後天才給出的,但它的形式必須全部在這些現象的心裡準備好,與所有要考察的感覺分離開來。
那麼上述物質與形式的劃分,因為物質來自感覺,必須是經驗性的,後天給予,但物質的組合在一起不是來自經驗。因此康德認為,客體的形式必須是在內心,內在的準備好,它可以從感覺中分離出來,分別進行考察。
通過不斷細分認知過程,我們發現仍然有一些形式不依賴於經驗,其中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情感完全依賴於經驗。
我稱之為純粹的(在先驗的理解中),它中沒有任何東西能找到屬於感覺的東西的任何表示。因此,一般感性直覺的純粹形式將首先在心靈中找到。在這種純形式中,所有的雜現象都是通過某種關係直觀的。
這種純粹的感性形式也被稱為純粹的直覺。
簡單地理解康德的內容,就是在我們的認知過程中,客體的刺激給我們帶來的經驗。它只是我們對物體認識的一部分。它們分散在我們的思維中,不規則地呈現出來。我們只依賴於一個純粹的形式,它是我們內心固有的,來組織這些分散的感覺在一起我們可以對這個對象形成一個清晰的理解。
所以在感性中,有一種不依賴經驗的純粹形式,可以稱之為純粹直覺。
這樣,如果我從一個對象的表示中去掉了理智所認為的東西,如實體、力、可分性等,去掉了東西屬於感覺的東西,如不變性、硬度、顏色等,那麼我還是會留下一些東西,即廣延,從這個經驗直覺中塑造出來。它們屬於純粹的直覺,即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對象或意義上的對象,天地作為純粹的感性形式存在於心靈之中。
對於上面的內容,康德用一個對象的例子來說明。對於任何一個物體,我們都可以擺脫我們所知道的和我們從感性中得到的所有東西,所以剩下的就是物體對空間的佔有,也就是廣延和它自己的形狀。如果這兩點不存在,就不符合我們傳統的「物體」概念。
因此康德認為,最基本的東西,不能從概念中消除是純粹的直覺。有了它們,我們可以在「物體」的概念下組合各種特性。這些純粹的直覺並不依賴於物體的刺激,而是與生俱來的思維。
一門關於所有內在情感原理的科學,我們稱之為超驗情感。
因此康德找到了他的目標,即理解感知存在的內在原理,並將這些知識稱為「先驗感性論」。字面上的理解是關於感性先於經驗的理論,也就是說,它不依賴於經驗,它是我們的思維原則所固有的。
此外,在給出這個定義時,康德對先驗感性中的「感性」一詞作了評論。在德語中,康德使用的敏感度(sthetik)會引起一些誤解。因為之前有些哲學家把這種感性理解為通過感性批判得出結論的一種能力,可以理解為「美學」。
康德不希望有這樣的誤解。很明顯,他所謂的感性是一種直覺能力,沒有判斷的原則。但後來他也做出了一些妥協。在堅持運用哲學的同時,他也認識到美學在心理學中的意義。此外,在康德後期,當他提出第三種批評,即《批判力批判》時,他已經認識到人類的審美能力,但這只是一個附言。
注意:目前只有德國人在使用「sthetik」這個詞來標記東西,其他人稱之為欣賞批評。這種情況是基於優秀分析員鮑姆加通的不當願望,即將美的批判判斷納入理性原則,將批判規則上升為科學。然而,這種努力是徒勞的。
因為我們所認為的規則或標準只是根據最高尚的來源經驗得出的,它們永遠不能被用作我們在鑑賞判斷中必須遵循的某些內在規則。根據毋寧,鑑賞判斷構成了它們正確性的真正試金石。
基於這個原因,我建議我們要麼重新接受這個名稱,並將它保持在當前的真實科學理論(這樣,我們將更接近古人的觀點和想法,在那裡知識被分為感性和理性,這是非常著名的),要麼與思辨哲學共享這個名稱,並把sthetik部分在先驗意義上,它的一部分被採納在心理學的意義上。
以上三段是康德的注釋內容。原因之一是需要澄清。另一種是,作為康德時代之後的讀者,我們可以擁有「後見之明」。我們可以從康德理論史範圍內的角度來把握他的作品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需要聯繫他在不同時期的觀點,客觀地看到他的理論的具體細節。
因此,在先驗感性理論中,我們首先將感性排除在其概念的基礎上,把感性排除在外,從而只留下經驗直覺。其次,從這個直覺中,我們把所有屬於感覺的東西分離出來,只留下單純的直覺和現象的簡單形式,這是感性首先能提供的唯一東西。
這裡康德在「先驗感性論」中闡明了他的研究方法,即首先排除知識的概念,離開經驗直覺,然後再細分經驗直覺,把那些屬於感覺的東西分開,最後離開純粹的直覺和現象的簡單形式去研究,被康德認為是人類思維中固有的東西。
在本研究中,我們會發現,作為先天知識的原理,知覺直覺有兩種純粹的形式,即空間和時間,我們現在應該加以考慮。
經過定義和推導,康德明確了本部分研究的內容和方法。接下來,他將開始更深入地揭示先驗知覺理論,因此他將注意力轉向兩種純粹的知覺直覺形式:空間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