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子 長
延宕兩年有餘的「韓春雨事件」終於有了調查結果。8月31日,河北科技大學在其官網公布了對韓春雨團隊撤稿論文的調查和處理結果,稱該校學術委員會調查組本著「依法依規、嚴謹規範、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核查了該論文涉及的全部原始實驗資料,並委託第三方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展重複驗證實驗,認為撤稿論文已不再具備重新發表的基礎,未發現韓春雨團隊有主觀造假情況,同時有關方面按照規定已取消了韓春雨所獲得的榮譽稱號,終止了韓春雨團隊承擔的科研項目並收回了科研經費,收回了韓春雨團隊所獲校科研績效獎勵。
「韓春雨事件」可謂近年來涉及科研誠信的一則典型案例。一方面,該團隊研究結果當初發表於世界頂級學術刊物《自然·生物技術》上,其所引發的爭議和影響已遠超出國內。僅以對其研究結果質疑者的國別而論,就包括了來自澳大利亞、美國、西班牙、德國、韓國等多國科研人員,而且在從2016年5月論文發表至2017年8月韓春雨團隊主動撤稿期間,各方先後以質疑、聲明、回應等多種形式展開爭辯,使得事件的調查處理成為了關乎我國科研誠信的標誌性事件。另一方面,研究成果發表後,韓春雨不僅在媒體熱情洋溢的報導中迅速成為一顆耀眼的科研新星,而且各種榮譽、獎勵和經費投入紛至沓來,由此還觸及了如何客觀科學評價科研成果並予以恰當激勵的問題。
雖然對公眾來說,兩年的等待有些「磨人」,不過這也非如一些報導所言是「遲到的校方聲明」。比照當年韓國首爾大學教授黃禹錫發表於《科學》雜誌的論文造假事件,校方同樣是經過了歷時近兩年的調查,最終證實其論文中的所有圖像和數據都是偽造,戳破了黃在該國「克隆之父」的神話。對於「韓春雨事件」,儘管多位科研人員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份調查結果只是給出了一個非主觀造假的結論,卻沒有支持這個結論的證據」「迫切希望看到的是韓春雨論文結果無法重複的確切原因」。但正如《科技日報》所言:「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我們對類似引起廣泛質疑的爭議性事件,將啟動嚴肅的遵循科學規律的調查;我們不僅關注過程更注重結果,以消除公眾『會不會又不了了之』的疑慮」。
從過程到結果,此事的最大警示在於,它再一次深刻說明了科研誠信不是兒戲。站在科研者個體的角度,理應將恪守科研規範和誠信內化為自覺意識。科學工作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客觀的可以證偽性質,需經得起重複檢驗,因此任何想在研究過程、結果上的投機取巧或造假行為,始終都是「紙包不住火」。站在學術共同體的角度,科研誠信既關乎個體又關乎整體。每位科研工作者在科研誠信上愛惜自己的羽毛,都是在呵護學術共同體聲譽。
這一事件也提醒相關部門,在評價每一位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和成果時,不應該盲目「造星」,不僅要尊重專業者意見,還應該更加客觀公正。拋開「韓春雨事件」,很多科研造假都與職稱評定、榮譽獎勵存在一定關聯,這要求我們不但要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嚴肅查處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行為,對此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同時也要對那些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的科研工作者予以更多激勵和支持,推動形成有利於科研誠信的良性循環。(子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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