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的關係是人類自誕生以來就始終要處理的一個重要問題。但這不是一個抽象的理論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它在不同的社會生產條件下有不同的表現。在農業社會時代,它表現為人受外在自然界的奴役,人類始終在生存物資貧乏狀態下艱難度日。而在工業社會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對自然力的掌控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人類在陶醉於人對自然的勝利時,20世紀出現的一系列環境汙染、氣候異常、生態平衡失調等現象,讓人類開始反思人類與自然的關係。目前,學界就人與自然的關係基本達成共識,那就是人與自然相互依存,人類必須在服從自然規律的基礎上去利用自然,永遠不能凌駕於自然之上。在協調人與自然關係時,主張更新人們觀念,依靠科技去提升人類利用自然的水平。問題在於,這種認識和解決思路仍然存在理論上的不徹底,導致人類在諸多報復之後,在處理與自然關係仍然出現諸多問題。
首先,自然先於人類存在,是一個思維抽象出的結論。自然科學的發展為人類證實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人類出現在地球上的時間相比於宇宙和地球的年齡而言很短。由此,自然的先在性就成為一種理性認知。但現實是,自從人類出現,人類就與自然共在,純粹的、脫離人類存在的自然界就不存在了。從這一角度而言,純粹的自然只是存在人的思維之中。由此,自然必然打上人類的烙印。
其次,什麼樣的自然要素為人類所利用,會隨著人類的實踐需要而有所不同。馬克思曾說:「沒有商業和工業哪來的自然科學」。換而言之,如果沒有商業和工業的實踐,人類大規模利用自然要素的基礎就不會存在。事情的另一面是,人類運用自然的方式會讓自然在人類社會中有著不同於以往時代的表現方式。比如,農業時代就業已發現石油,但人類不會運用是由,只有到了工業時代它的價值才真正體現出來。
總之,馬克思主義認為人與自然的關係始終與社會中人與人的關係結合在一起,如果只談人與自然,不談問題的另一面,那處理人與自然的關係就會具有極大局限性。馬克思認為:「在人類歷史中即在人類社會的產生過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現實的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