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中國商網(記者 王立芳)從今天(5月1日)起,北京市民的日常生活將迎來一項變動,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新版條例)正式實施,將對垃圾產生源頭到末端處理實行全流程分類管理。新版條例實施首日,居民們的感受如何?
據悉,新版條例規定,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即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應當根據需要設置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收集容器;住宅小區和自然村應當在公共區域成組設置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兩類收集容器,並至少在一處生活垃圾交投點設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今早出門,我特別留意了一下,小區裡的垃圾桶設置並沒有什麼改變,回收其他垃圾的垃圾桶數量最多,其次是廚餘垃圾桶,可回收物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很少見。」北京市朝陽區一位居民表示。
「以前幾乎沒有垃圾分類的意識,扔垃圾時也是看哪個桶裡剩餘空間大就扔在哪個裡面,從現在開始要改變了。」另一位居民說。
朝陽區一小區內,設置最多的是「其他垃圾」桶與「廚餘垃圾」桶
有人已經行動起來,居住在豐臺區的趙女士向記者表示,平時家裡產生的大都是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而且經常混在一起,五一前夕,她特意在廚房裡準備了兩個垃圾桶,分類投放,以減少在扔垃圾時再分類的麻煩。
根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面向社會發放的垃圾分類指南,廚餘垃圾主要包括:菜幫菜葉,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果皮殼,魚骨魚刺、雞蛋及蛋殼、茶葉渣、殘枝落葉等。其他垃圾包括:食品袋、大棒骨、創可貼、汙損塑膠袋、菸蒂、餐巾紙、陶瓷碎片等。
有居民擔心,自己辛辛苦苦做完分類的垃圾,垃圾車來了「一鍋端」,那分類還有什麼意義?針對如何杜絕垃圾「混裝混運」這一問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固廢處調研員吳潤江表示,北京市城管部門目前已經建立面向公眾的垃圾分類「混裝混運」監督舉報機制,在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四個環節中,後一個環節對前一個環節垃圾分類的質量都可以進行監督,而且任何人發現問題都可以向城管執法部門舉報,主要投訴方式是撥打12345熱線。
如果扔錯了垃圾,罰不罰款?這也是很多居民關心的問題。按照新版條例,個人作為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之一,如未分類投放或者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最高處以200元罰款。不過,在罰款之前,還有責任人的勸阻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的書面警告兩次機會,如果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也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垃圾分類管理,為的是資源再生利用,降低末端處理壓力。因此,從源頭減少垃圾產生尤為重要。新版條例對塑料製品的使用也進行了規定,明確禁止在北京市生產、銷售超薄塑膠袋,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特別是明確了嚴禁使用超薄塑膠袋。
其實,早在2008年6月1日落地的「限塑令」中,就要求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要實行塑膠袋有償使用制度。現實中,大型商超是最嚴格的執行者,但是在社區便利店和農貿市場等消費場所執行效果有限,店家為了招攬生意,塑膠袋大多是免費提供的。新版條例開始執行之後,這些現象會有所改變嗎?
社區便利店仍在提供免費塑膠袋
5月1日上午,中國商報記者走訪了朝陽區歡樂谷社區的幾家便利店和社區超市,並沒有看到超薄塑膠袋的身影,不過店家仍然在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塑膠袋。「這些塑膠袋都是存貨,用完後就不會免費提供了,以後可能會像大超市那樣,提供平口袋來裝散裝稱重食品,塑膠袋就要收費了。」其中一家便利店的老闆娘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