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國的基礎科學研究領域,文字抄襲和打「擦邊球」的兩種學術不端行為已有所好轉,現在需要重點應對的問題是惡意造假。
2 醫學是惡意造假、買賣論文的重災區,主要原因在於中國目前對該領域的評價方式不符合臨床與轉化醫學研究的科學規律與性質。
3 與美國類似,同行舉報在中國也發揮了主要作用,其中很多來自國外期刊。
4 當今科研設計與實驗結果數據龐大,要求研究人員保存原始數據及其動態變化對於事後調查、監管十分重要。
5 科技部和基金委應該承擔好監管角色,主要起監督作用,而不是調查的主體。
6 中國對學術不端的治理力度仍需加強。現在許多需要處理的事情尚未處理,這導致人們不服氣。
去年至今,中國學術界接連被爆出一起又一起的學術不端事件。最近的是5月29日,知名國際「學術打假人」Elisabeth Bik發文稱,發現8篇中國作者的醫學論文涉嫌造假,這8篇論文來自不同作者、不同醫院,有不同類型癌症、不同的蛋白質表達,但卻擁有同樣的Kaplan-Meier曲線、表值和線圖。
此前半個月的5月12日,Bik還指出過一例在線發表於《自然》的論文《SARS-CoV-2 在 hACE2 轉基因小鼠中的致病性》涉嫌圖片造假,該論文的研究團隊來自多家中國研究機構,其中包括中國醫學科學院實驗動物研究所、北京新發傳染病動物模型重點實驗室、北京協和醫學院比較醫學中心和國家病毒性疾病控制預防研究所等。
不僅如此,Bik在今年2月還曝出高達400多篇幾乎全部來自中國研究機構的論文似乎都產自一家 「論文工廠」。
面對頻發的學術不端,除民間打假外,出版界也難以坐視。施普林格出版集團旗下期刊(Multimedia Tools and Applications)在4月撤稿了31篇中國作者的論文;愛思唯爾出版集團旗下期刊Future Generation Computer Systems 則爆出撤回中國作者署名的稿件13篇。撤稿的主要原因包括偽造同行審議、圖片造假、抄襲等。
對此,中國相關科研管理部門曾屢次發聲加強學風道德建設。但針對學術不端的打擊和治理力度,實際情況並不令人滿意。就此問題,《返樸》專訪了癌症生物學家、杜克大學終身講席教授、曾參與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推進科學誠信教育相關工作的王小凡。他表示,現代科學在「五四運動」時期才開始進入中國,但長期動蕩的時局令中國的科學研究難以生根。直至1978年「改革開放」,現代科學研究體系才正式在中國發展起來,科學研究的法規和準則也才逐步形成。要釐清中國現在面對的學術不端的問題,首先要理解中外科學歷史背景,在此基礎上才能更好地分析和應對中國的學術不端問題。
王小凡教授 |攝影:毛光勇(China Daily 駐美記者)
受訪人 | 王小凡(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杜克大學終身講席教授)
採訪人 | 《返樸》記者王二
返樸:謝謝您接受我們的採訪。如我們所知,中國近年來屢屢爆出學術不端事件,根據您的觀察和總結,中國此類事件的主要表現特點是什麼?
王小凡: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中國在基礎科學研究領域最主要的學術不端行為是「抄襲」,主要表現在語言文字上。大約十年前,《自然》發表的一篇短評曾稱「中國近三分之二的科學研究論文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我對此很震驚,仔細分析了解後發現,其中大部分是指「文字表述抄襲」而不是數據抄襲。例如,一篇文章在前言部分抄襲他人的表述。
在我看來,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在於文化背景的不同。在中國的文化背景下,在諸如回顧性、總結性的非原創性工作的表述上,抄襲他人文字並不是大問題,但是西方文化則要求科學研究論文體現全面的原創性。且在英文語言背景下,西方佔據著優勢。因此,Nature的短評簡單將中國的問題說成「三分之二的科學研究論文存在學術不端」抹殺了中國學者作出的許多學術成果。後來,隨著國內在教育和制度上的加強,這一情況逐漸有所改善,目前「抄襲」不再是中國在基礎科學研究領域學術不端的主要問題。
第二種常見的學術不端行為是打「擦邊球」。比如某科學家的論文數據在多次實驗中都被證明是可重複的,卻在論文的產生和修改過程中因為粗心甚至偷懶使用了非原始數據,從而被認定為編造數據。
最後一種學術不端行為便是惡意造假。例如,一些研究成果沒有可重複性,本來不成立,但作者故意編造數據來達到目的。這會誤導學界甚至觸犯法律,假如有些成果被用於臨床醫學領域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惡意造假在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完全制止,也沒有證據表明在基礎研究領域裡惡意造假在中國的比重遠高於其他國家。
不過,前兩種情況在中國的基礎科學研究領域均已有所好轉,而惡意造假是需要我們重點應對的。對於前兩種情況我們應該通過對科研人員的教育來降低發生率,對於惡意造假則需通過檢舉揭發、嚴肅處理來應對。
返樸:以您的觀察,哪些學術領域是中國惡意造假的重災區?原因是什麼?
王小凡:從我較為了解的生命科學與醫學領域來講,當前中國在生命科學的基礎研究領域發展勢頭越來越好,但惡意造假、買賣論文的重災區也集中在醫學領域,其主要原因在於中國目前對該領域的評價方式不符合臨床與轉化醫學研究的科學規律與性質。自從醫學院校及其附屬醫院和普通高校合併之後,醫院的管理常常成為高校的附屬。因此,在教育部制定的評價體系下,對於醫療人員的評價方法簡單照搬高校對從事教學科研人員的評價標準。這使得在高校附屬醫院工作的醫生一邊要治病救人,一邊又要搞科研、發表論文,迫使一些醫生想「辦法」發論文。與此同時,社會上的不法之徒也誘導醫生們買賣論文,從而致使部分醫生越過了道德底線,走上了學術不端的道路。
曾經有一名在美華人擔任一家雜誌的主編時收到來自中國的投稿,結果被審稿人發現該論文從頭到尾都是抄襲審稿人本人已發表的論文。此事後經衛生部追查,發現身為作者的兩名醫生就職於國內一家省級醫院,醫院的留任要求是發表論文。於是為了留任,這兩位醫生鋌而走險從一家網上兜售論文的公司購買了這一剽竊的論文。
在我看來,從事醫療事業的工作人員想要尋求職業發展並沒有錯,但是應該為他們提供正常恰當的上升渠道。我反對對醫學領域做「一刀切」的發論文的要求,我們應該引導具有良好研究訓練的醫生做臨床和轉化醫學研究,而讓其他擅長醫療的醫生專心給病人看病而無需擔心晉升時需要滿足發表論文和獲取研究基金的要求。
返樸:對於數據有問題的論文,該如何判斷是不是惡意造假?
王小凡:造假是一種主動行為,在沒有確實證據時我們不能簡單將某一學術不端事件定性為惡意造假。此前《腫瘤生物學》雜誌曾出現107篇撤稿事件,在我看來其中並非全是惡意造假。假如發現文章數據有問題,當作者提供原始數據後,發現數據使用不規範或是有誤,這就不能簡單稱之為造假。我曾擔任過多年副主編的生物化學雜誌幾年前統計發現,大約5-6%的投送或發表在該期刊的文章存在數據錯誤或重複使用,但僅有1-2%屬於惡意造假。對於前者,作者應我們要求會出示原始數據;而對於後者(惡意造假),作者收到提供原始數據的要求後往往會消極應對,這時雜誌就會主動跟進,包括撤稿甚至通知作者工作單位和研究基金資助管理部門。
返樸:除了我們常聽說的論文造假,我們也經常會在私下或公開場合聽到、看到一些其他關於學術不端的抱怨,比如學閥侵佔後輩的學術成果,以及科研人員有意歪曲誇大科研成果等等,您怎麼評估這些現象?
王小凡:關於學閥侵佔後輩的學術成果的問題,我並沒有具體的事實根據來確定其普遍性和嚴重性,但我想是存在這種情況的。不過,現在國內很多的年輕科學家做出了優秀的工作,展示了自己的成績,能夠脫穎而出,這在客觀上說明這些年輕人並沒有被學閥壓制。從論文發表來看,我感覺侵佔科研成果的情況不是很嚴重。
學術成果虛誇也肯定有所存在,不過最近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措施有效地減少了這一狀況的發生。如我所參與的國家自然科學獎評選,規定申報成果須已發表五年以上,這確保了科研成果是經過一定時間檢驗的。此外,申報者在研究中承擔的工作比重,參評論文的發表處,他引和自引指數均作為評選考慮因素。
返樸:同行舉報可以說是目前中國對學術不端現象的主要揭露方式,您以為其效果如何?
王小凡:目前來看,與美國的情況類似,同行舉報在中國也發揮了主要作用,其中很多是來自國外期刊。人們看到有問題的文章後可以在相關網站舉報,甚至還有人專門就學術規範「挑毛病」。期刊接到舉報通常會認真對待,例如我曾擔任過副主編的生物化學雜誌,接到舉報後會組織工作人員專門檢查並根據結果作出相應的決定。雖然這增加了期刊的工作量,但維護了學術的嚴謹性。
以美國為例,我所在的杜克大學就曾因同行舉報而被發現了重大學術不端事件。杜克大學曾經擁有一個測量老鼠肺活量的實驗平臺,科學家們通過該平臺獲得相關數據,共發表了50多篇論文。有一個參與部分工作的實驗員經數年觀察後發現平臺管理者在多數情況下並未對實驗老鼠進行實際測驗,而是將捏造的數據交給了科學家。於是此實驗員向NIH(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舉報。NIH調查後發現情況屬實,這導致50多篇論文被撤稿,杜克大學被要求退回所有以有關實驗結果為基礎獲得的項目經費,且因監管不嚴被罰一億三千萬美元。根據美國相關法律,該舉報人可以獲得罰款的30%作為獎勵。自那以後,杜克大學對學術不端的監管更為嚴格,並新增要求——「如任何人觀察到學術不端情況未進行舉報,將承擔相應責任」。
返樸:有獎有罰,雙管齊下。那麼在美國,如果學校收到舉報信後一般如何處理?
王小凡:收到舉報之後,通常學校首先進行自查,基於調查成本和隱私考慮最開始不會請第三方調查。但如涉及當事人級別較高,則會考慮請第三方進行調查。當對學校調查結果不滿意時,相關研究經費資助單位如NIH等將會親自組織調查,並根據結果予以處罰。
也是在杜克大學,十多年前一名學者曾發表論文稱「使用基因表達對肺癌和乳腺癌進行分析從而達到精準用藥」。基於該成果,杜克大學獲得多個研究項目的聯邦資助,且部分研究成果已用於臨床實驗。後來有兩名校外的該領域科學家發現主要實驗結果無法重複,向該學者提出質疑。因該學者的導師為一名德高望重的教授,杜克大學決定邀請第三方專家來調查。但由於調查中該學者提供的數據為計算機存儲的階段性實驗分析數據,故第一次調查並未發現問題。此後,這兩名科學家仍堅持質疑,並聯合該領域30餘名專家聯名舉報。於是,NIH親自組織調查,發現該學者修改了計算機存儲前,實驗開始階段產生的原始數據。最終,該學者被開除,其項目被取消,其導師實驗室產出的所有相關論文均受到調查。杜克大學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名譽與經濟損失,除受到聯邦政府罰款外還要向參與了臨床實驗的患者家屬賠償。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數據複雜,計算機存儲、處理後的數據很難溯源,給該案的調查、監管帶來很大困難。而當今科研設計與實驗結果數據龐大,保存原始數據及其動態變化就變得非常重要。因此自該事件後,杜克大學要求科研人員保存所有項目的原始數據,每一步修改必須留下記錄,特別是計算機儲存的數據。例如,我們實驗室每年要向系主任籤署保證書,保證數據的處理和保存方式能夠隨時可溯源、可追蹤。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儘管美國科學研究誠信體系發展多年,但學術不端的監管仍然需要與時俱進,這包括科研誠信管理的制度和方式。我們要從教育上、制度上與時共進地提醒大家對一些問題給予重視,當新的情況出現時,要及時地加強和完善應對方式。
返樸:可以看出,打擊學術不端,舉報是非常有效的方式。但該如何避免惡意舉報呢?
王小凡:對舉報一定要有篩選、驗證過程,要確保渠道的暢通,讓正常舉報可以到達,也要注意預防惡意舉報。假使對舉報不加以篩選,將會使之成為害人的渠道,鼓勵了惡意舉報和打「小報告」的坑人行為。由於中國社會文化的特點,人事關係的複雜可能會出現當某人要晉升時就被舉報的現象,這需要我們從制度上進一步完善,讓惡意舉報的人承擔責任。
在美國,舉報包括匿名和不匿名兩種方式。杜克大學強調舉報的前提是「在舉報人最佳判斷力下,認為證據充分」,如發現惡意舉報將會予以懲罰。
返樸:那麼怎麼識別是惡意舉報還是正常合理懷疑呢?懲戒惡意舉報,也還需要每個人對受理舉報信息的部門有充分的信任,相信其不會包庇或放任被舉報者,更不會把「惡意舉報」的帽子隨意扣到舉報者頭上,尤其在舉報信息的全部細節不絕對準確,但大體不錯的情況下。但中國「人情社會」的特點似乎在這一點上不那麼讓人放心?
王小凡:這確實是一個難題,恐怕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才能在科學界乃至整個社會建立權責分明、相互信任的誠信系統。隨著時間推進,如果我們能夠在更多此類事件中做出恰當的處理,會逐漸讓大家建立信心,營造更好的維繫科學誠信氛圍。向這個方向努力,一方面學校或研究單位對於相關舉報應有合理的處理程序,要允許舉報人以匿名或實名舉報,同時保證當事人的權利和充分的舉證、申訴機會,由領域內專家依據科學事實來判斷。從國家層面說,要有渠道讓不滿意學校或研究單位內部處理意見的舉報人能夠表達意見,並及時進行公正、合理的處置。另一方面,如果查實舉報人確實是惡意舉報,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接受懲罰。
返樸:在中國,許多人有一種擔憂,當科研人員被舉報有學術不端行為時,其所在的單位不是認真啟動調查,而是試圖掩蓋,以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王小凡:沒有學校和研究單位希望自己名譽受損,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學校一般不會對本單位學術不端事件大張旗鼓的宣傳,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希望自己又丟臉又賠錢。但對於學校和科研機構本身而言,為了保持學術尊嚴與長久聲譽,必需嚴肅對待學術不端行為,該處理就要處理。用壯士斷腕精神來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學校和機構往往更能贏得學術界的信任和尊重。
在處理的時候,要依據科學事實做判斷並講求公平,讓當事人有機會說清楚。同時處理的結果要與所查清的錯誤程度相對應,以理服人,從而起到對犯錯人懲戒和對旁人警示的雙重作用。除了對證據確鑿的犯有惡意造假不端行為的人要給予嚴肅處理,從而體現「零容忍」的原則外,對大多數犯有較輕程度錯誤的人不要「一棍子打死」,籠統地貼上「學術不端者」甚至「學術造假者」的標籤。應當依據事實釐清責任,允許這部分當事人糾正錯誤、吸取教訓、重塑學術聲譽。要做到這一點,就需要以極端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和處理每一件有關學術不端的案例。十多年前,杜克大學一名研究人員宣布創造出了一種自然界不存在的新型酶分子,被其他研究者質疑。質疑者多次與該實驗室溝通得不到回應之後,向NIH舉報。NIH要求杜克大學啟動調查,最後調查結果顯示該研究結果存在不可重複性,導致數篇發表在一流雜誌論文的撤稿。於是,學校對其認為有責任的研究生導師給予學術不端的處罰。對此,身為導師的教授表示不滿,他通過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對實驗結果的產生沒有直接責任,而只應負管理失察的間接責任。最終,杜克大學因處理不當損壞了這位教授的名譽而對他作出了經濟賠償。
返樸:對於學術不端的監管,美國還有哪些經驗值得中國借鑑?
王小凡:在美國,監管部門多為基金管理機構,因為這些機構可從經濟上對學校、科研機構給予制約。比如,NIH如對於學校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處罰,甚至可以禁止整個學校申請科研經費,故所有科研機構會嚴格按照其要求開展調查與處理工作。
在中國,科技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角色與此類似,應該承擔好監管的角色。監管部門首先要保證舉報渠道的暢通。接到舉報後,經專家鑑別發現確實有問題,應要求學校進行調查。對於調查結果不滿意的,可以要求由無利益衝突的委員會再次調查。如學校調查及處理措施存在問題,可以對其進行相應處罰,以防學校在處理上敷衍了事。
同時,應開設網站定期公布已處理的舉報事件和較為惡劣的問題。對於收到的舉報,有證據的一定要追查到底並作出處理決定,既便是追查到底但證據不足也要給舉報人回復,不可以悄無聲息地告終。
應該注意的是,對絕大多數此類事件的具體調查,不應一開始就由科技部或基金委組織調查組進行,而是應責成和督促涉事科研單位進行調查,之後若認定調查處理後仍存在嚴重問題的時候再親自組織調查。他們應該主要起到監督作用,而不是充當調查的主體。
教育系統及科學院則應在自身的評估體系中建立相應制度,將其作為一個重要評估指標,教育並督促科研人員遵守科學道德規範。
返樸:總體上看,您認為目前中國打擊學術不端的力度如何?是否到了抓典型的時候?
王小凡:我認為中國對學術不端的治理力度仍需加強。現在許多需要處理的事情尚未處理,這導致人們不服氣。監管部門要拿出具體例子做示範、抓典型,懲罰相關單位,起到警示作用。同時通過典型案例,找到針對不同情況的治理方案,形成誠信治理體系。不能僅僅將抓典型當成一次運動,而是要通過典型案例,建立一個從誠信教育到作出處罰的完整治理體系。
更重要的是我們需要從教育、制度、評價、懲處等多個方面形成合力,努力抑制科研領域功利、浮躁的風氣。當前有一些研究人員並不注重在某一學術領域或方向的深入研究,而喜歡走捷徑,只希望快速獲取科研成果,以求名求利。有時通過學術會議、學術交流等活動獲取他人思路,就快速重複他人工作以搶發文章。這類行為不僅傷害科學交流合作的健康氛圍,更助長功利風氣,往往引發數據造假。這類研究人員獲得不合理的資助、獎勵,也會影響那些願意踏實鑽研、長時間坐「冷板凳」的科學家。我們需要重視解決這類問題,從更根本的方面入手努力塑造一個健康、誠信的科研環境。
返樸:打擊學術不端,除了在事情發生後能儘快發現和懲處,有沒有什麼有效的辦法在前期就預防學術不端的發生?
王小凡:以美國為例,為了預防學術不端的發生,按照聯邦政府的要求,杜克大學每年必需開展學術誠信教育。科研人員可以參加相關課程,並在線進行測試。對於剛踏上科研道路的研究人員,我們會開展為期三天的崗前教育,專門討論科學誠信相關問題。這一教育並非照本宣科、簡單記憶一些條例,而是每位教授帶領十幾名學生進行具體案例的分析和討論。這種方式效果比較好,因為並非所有學術不端都如惡意造假一樣顯而易見,許多如打「擦邊球」的學術不端問題比較模糊,但進入科研領域的學生應該知道如何不犯這類錯誤。經過討論之後,學生們的體會和記憶會更為深刻。
平時導師們也應當對學生引導和灌輸學術誠信的觀念。特別是名下有多名研究生的導師首先應當確保有足夠精力培養幫助學生學會怎樣在嚴守科學道德的前提下做科研。在發表論文時,導師一定要做到最後把關,如果太忙則需要可信的助手幫助嚴格檢查數據的準確性和重複性,不應在未經嚴格審查的文章上署名。
此外,學術誠信問題完全靠懲罰失信者也並不可行,大部分情況下需要靠社會和同行的監督,要從道德上來解決該問題。在我看來,作為科學家、作為教授、作為醫生,如果珍惜自己的名譽,一般都是會守規矩、遵循科研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的。
2011年,我幫助中國基金委遴選了美國科研行為教育培訓方面的一本經典教材,且由基金委資助並組織翻譯成中文。過去幾年間,這本《科研誠信:負責任的科研行為教程與案例》(第3版)成為清華大學等一些國內大學科研誠信教育的教材。這本教材中通過很多具體事例陳述了科研領域的很多行為規範和道德準則,年輕科研人員如能在科研活動起步階段受到這些教育,會幫助他們在今後的研究生涯中奠定誠信和責任基礎。我想這種科研誠信的教育工作應進一步推廣,因為預防科研不端行為是很關鍵的問題。
返樸:您對未來中國的學術不端治理的前景作何判斷?
王小凡:目前,中國的科學研究整體向前快速發展,在不斷完善中。我們要在各方面與時俱進,不斷調整管理方式。同時,我們也需要考慮中國的文化背景。據NIH的一項調查顯示,在資金評審過程中違反規定私下打招呼現象較多的是具有中國和印度教育背景的研究人員。中國本身是一個人情社會,中國人做事打招呼、說人情的狀況是比較普遍存在的,想要一下子改掉一些國人不健康的行為也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建立完整的科學研究誠信體系還需要一個逐漸轉變的過程。最終,減少學術不端問題,還是要依靠個體道德意識的提高,要依靠教育告訴所有科研領域的人員哪些規範應該自覺遵守,道德的制約是很重要的。
在制度建設方面我們也需要不斷進步,從多個方面鼓勵、保護原創研究成果,建設更好的學術評價體系,抑制功利、浮躁的風氣。我們的科技管理部門也在做很多有益的嘗試,比如最近基金委推出的「負責任、講信譽、計貢獻」(簡稱RCC)評審機制(編註:按照要求,專家在評審科學基金項目時,既要對科學基金資助負責,還要對申請人負責。同時,專家通過資助決策及和對申請人科研工作幫助而獲得的評審貢獻值,將會被納入信譽系統),在激勵評審專家公正履職、確保科研資源合理配置方面就做出了很好的改革。我相信只要目標正確,堅持不懈做改革,我們能夠解決科研領域目前存在的包括誠信系統建立等各種問題,建設更好的科研教育「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