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事實VS客觀事實——莎翁《冬天的故事》

2020-11-29 財新網

  文|米琴

  財新文化專欄作家

  【名著的啟示】莎士比亞塑造了各式各樣的專制君主:心狠手辣且善於情感操縱的理查三世;極會利用大眾偶像崇拜心理的亨利四世;有非凡忽悠才能、深受百姓崇拜而實際冷酷殘忍的亨利五世;對所有威脅其權威的人格殺勿論的暴君麥克白,[1]還有喜歡阿諛奉承結果認奸為忠的李爾王等。[2]在《冬天的故事》(The Winter's Tale 1623)裡,專制君主否認客觀事實,堅持主觀事實,一意孤行,給自己家庭和國家都帶來重大災難。

相關焦點

  • 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思辯
    認識主體既具有認識的主觀能動性,又要受到主客觀方面等各種因素的限制,只能是一個近似客觀事實的認識。而對純粹的、客觀事實的追求的認識論根源是不能正確處理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的辨證關係。  法官對案件事實的認識過程是人工條件下對事實的認定過程,這種再現性的認識,要受到法官自身素質、證據、訴辯雙方主觀意思等主客觀條件的影響和限制,而且這些主客觀因素是不確定的,法官沒有辦法達到完全的客觀事實的認識。
  • 美教授:「顏色在主觀感覺和客觀事實之間」
    原標題:美教授:「顏色在主觀感覺和客觀事實之間」  今年3月紅遍網絡的那條白金/藍黑連衣裙引發一場顏色之謎大討論。其實,顏色玩的小把戲還有很多。比如,在著名的貝漢轉盤實驗中,當人們盯著一個僅有黑白兩色的轉盤看一會兒後,很多人會看到轉盤上「冒」出綠色,還有人看到黃色或紅色,有人則依然只看到黑白色。
  • 百度百科的客觀事實是什麼
    百度百科只收錄客觀事實。事實  「事實」指百度百科收錄的內容應與實際存在的事物保持一致,所有虛假的、編造的、惡搞的、缺乏根據的內容都不應該寫進百度百科。例如,著名的惡搞文章《高鐵――悄悄開啟群發性地質災害的魔盒》中作者虛構出的「夏爾謝夫力」相關內容,或者「食鹽能抗輻射」的著名謠言等,都不適合百科收錄。
  • 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差別
    但是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分享不止是這麼簡單,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事實」是具有深層含義上的,是法律上大家需要了解的。那就是題目中所提到的「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相信對這個詞彙不太了解的朋友,看到這裡可能有些迷惑。怎麼事實這個詞還有什麼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呢?
  • 《非暴力溝通》解讀:放下主觀評斷,客觀描述事實,讓愛融入生活
    說到主觀評斷和描述事實,《非暴力溝通》告訴我們在溝通過程中,要注重區分觀察和評論。那麼什麼是觀察,什麼評論,如何區分二者?什麼是觀察和評論?因此,我們有必要給對方描述清楚事實是什麼。2.我們需要跳出自我,觀察自己和他人的事實。佛學中講到我們要放下分別心和愛憎心,放下對自我的執著。因為只要執著於我,那麼我們就會把自己和他人看成是分隔開來的,陷入二元對立的思維裡。
  • 思想的震撼:世界究竟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解讀與補充》(20)《什麼是主觀事實?》維根斯坦說過,存在不是事物構成的,是由事實構成的。而我們習慣於在事實前面加上前提,叫「客觀事實」。客觀事實的意思是與認識主體不相關的事實存在,是獨立發生於認識主體之外的事實。有這樣的事實存在嗎?感知論認為:沒有,這是人們假設的一種存在狀態,純屬我們的主觀想像。為什麼這樣說呢?難道我們眼見為實的事實,經科學證明的事實,大家一致認可的事實不是客觀事實?感知論指出,我們認定的一切事實都是人的感知結果,所有事實無不經過人的感知處理,即賦予形、色、聲、嗅、識等感知標識才會呈現,事實是感知的結果。
  • 為什麼說法律事實不是客觀真相?
    事實的發現與描述,我將帶你看看法律中的事實和普通人眼裡的真相有什麼不同?在普通人的眼裡,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不依賴於我們的主觀意識。法律要實現公平正義,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事實真相嗎?但是在實際的生活當中,親眼所見的也未必就是事實,有證人證言的也不一定是事實,甚至證據越多,事實反而越來越複雜。從適時抵達真相的難度,其實遠遠超出我們普通人的想像。
  • 客觀歸責還是主觀歸責?
    據此,筆者通過疏理主、客觀歸責理論的爭議,意圖汲取兩家之長,提出更為完善的結果歸責原理:其一,指出客觀歸責論並非正確的結果歸責思路,其兩大支柱原理均有理論缺陷(這將在第一、二部分闡述);其二,雖提倡重拾主觀歸責的思路,但這並非重複傳統的「事實的主觀歸責論」,而是在借鑑客觀歸責論的規範性思考方法後,進而提出的「規範的主觀歸責論」(這將在第三、四部分展開)。
  • 什麼是事實?如何去客觀?
    法律人愛說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刑事訴訟法》第6條中規定,公、檢、法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內律為準強。必須容以事實為根據,就是必須以查對屬實的證據和憑藉這些證據認定的案件事實為根據。
  • 如何分辨主觀與客觀?避免混淆概念
    大部分人會認為科學是客觀,藝術則是主觀;人們又會普遍認同新聞報導應該儘量客觀、做人不宜過於主觀。「主觀」與「客觀」是兩個常用的概念。但假如我們追問下去,到底什麼是「主觀」、「客觀」?這問題卻不易答。不信的話,不妨考慮以下問題︰情感是主觀的,因為自己的情感只有自己知。
  • 事實:讓意識內容與客觀存在相吻合
    你會做夢自己得了500萬彩票,會想像著自己獲得500萬彩票,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事實是你沒有。別人對你說的話,或許事實並非如他所描述的,比如搞傳銷的跟你說的話,比如別人說的壞話。很多的意識存在並不屬實,並不符合客觀實際,並不如實反應客觀存在。
  • 俄媒:中國媒體秉持客觀立場 向世界傳播事實真相
    文章關注和報導了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臺長慎海雄向海外受眾發表2021年新年致辭,強調中國媒體始終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傳播事實真相,傳達正義之聲,並呼籲各國媒體不要主觀臆斷、而要依據事實報導真實的中國和世界。 文章援引慎海雄的話指出,「真相是媒體的生命。遺憾的是,一些媒體在涉及中國的報導上,偏見代替了公正、謠言扭曲了事實。
  • 法律事實指的是什麼
    問:論述法律事實。  自考365網校解析答案:民事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現象或事實,簡稱法律事實。如人的出生和死亡,法人的設立和解散,合同的籤訂和解除,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期間的開始和屆滿等,這些客觀情況的出現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它們都可以成為民事法律事實。
  • 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客觀歸責與主觀歸責
    我國刑法理論在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指導下,對國外刑法理論中的客觀說與主觀說進行折中。例如,國外刑法學上曾經存在客觀違法性論與主觀違法性論。我國學者則說:「我國刑法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對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我們是以主客觀相統一來認定的;對刑事違法性的認定,我們認為同樣應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
  • 文章寫作:以客觀事實作論據
    但是概括起來,論據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以事實材料作論據,另一類是以科學理論作論據。以客觀事實作論據。從時間上分,事實可以分為歷史事實和現實生活中的事實。無論歷史的還是現實生活中的事實,都是客觀存在,事實勝於雄辯,事實本身就有無可爭辯的說服力,所以,選擇經過檢驗核對,真實確鑿的事實作論據來證明論點,最有說服力。
  • 客觀的唯心與主觀的唯物:兩個主義的功與過!
    答:這是事實,唯心主義作為對立面,把被唯物主義遮蔽的一面打開。唯心主義讓人得以從法理上誕生,並揭開了人心靈世界的帷幕,人性、人情、人心得以張揚,人的生存地位被改變,人打開了認識自己和確立自我的大門。問:這些竟然是唯心主義的功績?
  • 時間是客觀存在,還是人類主觀產物?
    時間大家都不陌生,因為我們每天都會接觸到時間,有了時間我們就能夠做很多有意義的事情,時間的測量和計數也給我們生活帶來巨大的幫助,但是有個問題需要弄清楚,那就是時間到底是客觀存在,還是人類主觀產物?今天我就來談談這個問題。
  • 主觀和客觀的區別 主觀和客觀有什麼不同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我們在學習哲學的時候,要學會辯證的看問題,同時還要區分主觀和客觀,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以及什麼是世界觀其中,主觀和客觀是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它們有什麼區別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 幸福:在主觀與客觀的統一中感悟
    幸福:在主觀與客觀的統一中感悟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3日 14:05 來源: 江西日報     ■馬雪松    一、幸福是什麼    幸福是一種感受,是主觀對客觀的一種反映。所謂幸福感,就是人們根據內化了的社會標準對自己生活質量的整體性、肯定性的評估,是人們對生活的滿意度及其各個方面的全面評價,並由此而產生的積極性情感佔優勢的心理狀態。    幸福具有社會性。
  • 中國媒體抗疫報導真實客觀,「中國隱瞞論」毫無事實依據
    面對有人指責中國官方媒體發布不實信息的情況,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徐麟回復稱:中國媒體關於抗疫的報導是實事求是、真實客觀的,指責中國媒體進行所謂的「虛假宣傳」是罔顧事實,完全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