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楞嚴|有生滅則有來去?十番顯見之五:顯見無還

2021-01-21 i信解行證

一、阿難求決取捨

阿難領受了佛陀慈悲的救度和深切的教誨,感傷的低頭落淚,合掌對佛說:「我雖然領受了佛陀這樣精深微妙的開示,覺悟到靈妙光明的真心,本來就是圓滿無缺,常住心地,但是我解悟佛所說的真心,是用攀緣妄心來領悟和敬仰的,所以也只是徒然獲得了這個真心,不敢確定地認為它就是元本常住的真心,求佛慈悲憐憫我們,再以圓滿的法音宣講指示,拔掉我心中疑惑的根源,使我能回歸無上的正覺大道。」

這一段經文裡面,阿難尊者說到,雖然前面世尊已經說過眾生本具佛性,但是我阿難認為能聽法的,是意識分別心,這意識分別心才有作用,所以,雖然得到常住真心,卻不敢把它當做就是本元心地。世尊說要採取真心,阿難尊者以為真心沒有什麼作用,有作用的是意識心,到底要如何決定取捨呢?這讓阿難尊者取捨兩難,所以才懇求世尊開示,以便決斷取捨。

「顯見無還」,是「十番顯見」中的第五科。「顯見無還」的「還」是復還;例如我們向人家借東西,就要還給人家,這就是還的意思。也就是說,從什麼地方來,就歸還到什麼地方去,有來有去叫做「還」。這一科「顯見無還」,是在顯示見性沒有來沒有去的道理。

二、如來破顯二心

(一)破緣心有還

佛對阿難說:「你們現在還是用攀緣心來聽法,所聽的法仍然是所緣的塵境,沒有獲得法性真理。」

「如來破顯二心」,是世尊極力的為阿難尊者和與會大眾破妄顯真。「如來破顯二心」之下,分為二科,第一科「破緣心有還」,是破緣慮分別心是有還的。「有還」是有往還,就是有來有去,境有則有,境無則無的意思。第二科「顯見性無還」,是顯示見性是沒有往還的。

「破緣心有還」下,又分為三科,第一科是「先破所緣之法」,第二科是「正破能緣之心」,第三科是「指緣心有還」。第一科「先破所緣之法」,是破除所緣之法,是說真理不是所緣的對象,應該要透過語言文字進一步的體會,才能夠了悟真理。現在就先解釋「破所緣之法」這一科。

就像有人用手指,指著月亮,告訴另外一個人說:「月亮在那裡。」那個人應當順著指頭的方向去看,才能看到月亮,如果是這個人死死的看著手指,以為這就是月亮的本體,那麼此人不但沒有認識到月亮,同時也失去了指頭的作用,為什麼呢?因為他把用來指示的手指,當做是月亮的緣故,這樣他不但失去了手指的作用,更加不認得光明與黑暗,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把手指,當作月亮光明的體性,光明與黑暗的兩種體性,他不能夠正確分辨的緣故!

以譬喻來會合道理的話,這段文中,前後說到三個「人」字,第一個「人」字,是指說教的人,就是世尊;後面兩個「人」字,是聽佛法的人,是指阿難尊者以及還沒有了悟佛法的大眾。

「指」是譬喻佛的音聲言教;「月」是譬喻聽教者的心。「聽教者的心」這一句話比較不容易體會,若說它是本有的佛性,就容易懂了。言教是以聲名句文為體,聲名句文是語言文字,是沒有覺照之用的,因此譬喻為暗。心是靈知不昧,是有覺照之用的,所以,譬喻為明。

修學佛法的人,如果不懂得依教觀心,只認聲教為真心,這樣一來,不只是迷了真心,也迷了世尊所開示的言教。為什麼呢?因為把所說的言教,當做就是真心,這樣的話,不但是迷了佛陀所說的言教,同樣也無法了達有覺照或者是沒有覺照之用。對於語言文字沒有覺照的教體,和靈知不昧有覺照的心性兩者,都無所了知。

所以,最後的結論,世尊告訴阿難尊者,以意識妄想心來聽法,我所說的法,就成為你所緣的塵境,成為所分別的對象,於是就迷失了法性;你把自己的法性迷失了,就和把指頭當做月亮,和不知道光明與黑暗的人是一樣的,所以說「汝亦如是」。

假如你認為能分別我說法聲音的分別心,就是你的真心,那麼這個心自然應當離開所分別的聲音之外,仍然有分別的體性存在,譬如有客人寄住在旅舍裡,暫時停留一段時間便要離開,始終不可能永遠住下去,然而掌管旅舍的人,就不會離開,所以才叫做旅舍的主人。心的道理也是這樣的,假若是你的真心自性,就無所去。為什麼離了聲音以外,就沒有了你的分別心性呢?

「破能緣之心」,是把能緣的心破除。阿難尊者不但不肯把能攀緣的意識妄想心捨棄,而且對於要捨去妄心有所懷疑,所以世尊在這裡就要把阿難尊者不肯捨去緣心的疑根拔除。要怎麼拔除疑根?就是要先破除能緣的心。能緣的心,是沒有獨立體性的,既然沒有獨立的體性,就是虛妄的,這一段經文主要是說明這道理。

這一段經文是進一步詳細說明意識妄想心是有來去的。

斯是此;聲分別心 是能緣聲音的分別心;

斯則豈惟,聲分別心;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這樣說起來,不只是能分別我聲音的分別心,離開了外面的聲音,沒有分別性,就是你分別我三十二相容貌的心,也同樣是你的第六意識妄想心,是相有則生,相無則滅,離開了所分別的色相,也是無有能分別的體性。

這一段經文所說的,不但是破能緣的心對聲塵方面,也破能緣的心對色塵方面;但主要的意思,是不但離開了色塵、聲塵沒有分別性,而是乃至離開香、味、觸、法等都是如此。

如是就是像前面所說的,離開了聲音,離開了色塵無分別性。

乃至是超越之詞,中間包括離開香味觸以及法塵裡面半分的生塵。

分別都無是說不但是離開了聲塵和色塵,能分別的意識妄想沒有分別性,就是離開了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同樣也是沒有分別性,所以說「分別都無」。

非色非空同時意識沒有了,只留著一個獨頭意識來緣法處的半分滅法塵。法塵有生滅之分,這裡所說的是滅法塵。

為什麼叫做「非色非空」呢?這是內守幽閒的境界,就是法處的滅塵境界。法處的滅塵境界,已經離開了六塵的粗相,因為沒有六塵的粗相,所以是「非色」;雖然是沒有六塵的粗相,可是還有一片寂靜的細境,所以是「非空」。《楞嚴經講義》中提到,參禪的人到了這種境界,難免被它所誤。因為它是寂靜的境界,容易把它當做得到禪定的功夫。

「非色非空」又有另一種解說:因為是不同於色界四禪天的禪定境界,所以是「非色」;又因為不同於空無邊處天的禪定境界,所以是「非空」;這是在說明四禪八定後面的三定和這裡所緣的境界相似。不但是隨塵起滅的緣慮心不起作用,就是嗅嘗覺知的分別心,也不起作用。到達這種境界,不可以把它當做是真心的境界,因為這只是滅塵的境界,是獨頭意識所緣的對象而已。

拘舍離等,昧為冥諦是說這種獨頭意識所緣的非色非空的境界,拘舍離等外道,把這種境界,迷昧執為冥諦。因為不知道這種境界不是真的,把它當做是冥諦。「冥諦」是冥初主諦。 (在《大智度論》提到:外道的神通力量,能夠觀察到八萬劫,八萬劫之外,冥然不知,於是就把這不了知的地方,當做是「冥初」;從冥初的地方,立了覺知,叫做「主諦」,又叫做「世性」。拘舍離等外道認為世間的眾生,由冥初而有此性,所以叫做世性,或叫做「冥諦」。 )

「指各有所還」,是說從哪裡來,就回到哪裡去。在這裡所謂「心性」,不是圓妙明心、寶明妙性的心性,是緣塵分別的心性。這種緣塵分別的心性,就是意識妄想心,它是各有所還的,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昏擾擾相,以為心性」的「心性」,乃是隨塵生滅的。

「各有所還」是說這種分別心,從所分別的聲塵來的,就還之於聲塵,為什麼?因為有聲音就有,沒有聲音就沒有,豈不就是還於聲音呢?乃至分別冥諦,這種分別心,既然是從冥諦來,就還之於冥諦;就和人的影像相似,人的影子從哪裡來,就隨那個人走,是有來有去,只是暫住之客,不是常住的主人,所以說是「云何為主」。

(二)顯見性無還

阿難說:「如果說我的分別心性,各有他們歸還的來處,那麼如來所說的元本妙明的真心,為什麼沒有歸還之處呢?希望佛慈悲憐憫,為我們宣示說明。」

「阿難求示無還」是阿難尊者聽到意識妄想心是有來有去,妙明元心是無來無去,可是對於妙明元心無來無去的道理不了解,所以就請求佛陀開示這道理。

這裡的「無還」,是指沒有來去的真心。如果是自己的東西,要還給誰呢?當然就不用還了。

佛對阿難說:「比如你現在能夠看見我,這是見精明元的作用,這見雖然不是妙明精純的真心自性,但就好象是捏目所見的第二個月亮,並不是月亮的影子。你應仔細聽清楚,我現在就給你指出,真心自性無可歸還的實相。」

世尊為了要對阿難尊者開示無還的道理,先說明見性已經切近於真心,就是顯示能見的作用,已經接近真心本體,因此暫且以阿難尊者日用能見的作用,來分明指示。

在這一段經文中,世尊主要在說明見精是第二月,非是月影,是要阿難尊者以及諸弟子們,捨棄虛妄意識心,採取見精作為本修因。在《楞嚴經講義》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答,把它提出來。

問:「阿難尊者本來是要求索真心,就是向世尊請求開示真心在哪裡?佛陀為什麼不為他直接指示純真無妄之心,而指示帶妄的見精呢?」

答:「純真的心,唯有佛陀一個人獨證,縱然是等覺菩薩,還是有一分的生相無明未破,還沒有達到純真的地步,何況是在凡夫小乘位的人呢?如果離開了見精,就沒有辦法在眾生的身上,找出一個純真的心了。舉個譬喻來說,指見精說真心,就像指著金礦而說是金,金礦雖然不是純金,可是要尋找純金的人,如果捨棄金礦的話,要到哪裡找純金呢?因為真金就在金礦裡面啊!世尊十番的開示,二番的剖顯,就是要銷礦成金,要把煩惱斷除而顯現真心本體;就像把金礦的土、砂、石去除,純金顯現出來,就會發光。這是譬喻把無明煩惱去除,見性就能發生靈明之用。

在《楞嚴經講義》中,還提醒我們:慎勿因為這一段經文中,有「雖非妙精明心」這一句話,就懷疑見精是虛妄,而不敢認取。在眾生的份上,第八識雖然帶有一分的妄,但眾生只能從帶妄之真去找真心,要在眾生身上找出純真無妄的心,是找不到的,唯有到達佛陀的境界,才能開顯純真無妄之心,眾生想要求真心本體,就得從「見精」中求。

「許示無還之旨」是世尊要對阿難尊者開示無還的道理。「無所還地」是本元妙明心地。前面阿難尊者說:「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既然是圓滿,就沒有來去,既然是常住就是不動,哪有所還呢?所以是「無所還地」。

阿難!這個大講堂門窗洞開,東方的太陽升到天空,講堂就明亮起來;半夜月黑無光,雲遮霧罩,講堂就又恢復昏暗;透過門窗的空隙可以看到外面,這就是通達,房屋的牆壁之間,視線不能透過,這就是阻塞;眼前所見分別的境界,就有緣塵的差別(譬如山是高的,地是平的,樹林是茂密的);廣大無邊的空性,都是頑冥無知之相;灰沙飛揚,則現昏塵景象,雨過天晴,種種灰塵都沒有了,視線之中又會看到清明之相。

這一段經文是在談八相。因為世尊要對阿難尊者開示無還的見性,所以先列出可還之相。「可還之相」都是外面的境界,世尊的用意,是要從外面可還的境界,來顯示內在無還的見性。因為沒有可還之相,就沒有辦法顯示無還的見性,所以就先列出可還之相,一共有八相四對。

第一對是明暗;第二對是通塞;第三對是同異;第四對是清濁。八相四對都各各有體和相,例如日輪是體,明曜是相,乃至最後澄霽是體,清淨是相;其中唯有第六和第七是體相顛倒。第六「頑虛之中,徧是空性」,應該是「空性之中,徧是頑虛」;第七「鬱孛之象,則紆昏塵」,應該是「昏塵之象,則紆鬱孛 」;這兩對是體和相顛倒。(出自:圓瑛大師《楞嚴經講義》

阿難!你所看到的這些變化,我現在使它們各自歸還它們所發生的根本原因所在,什麼是根本原因呢?阿難!這些變化現象中,明亮應該歸還於太陽,為什麼呢?沒有太陽就沒有光明,光明來自於太陽,因此明亮歸還於太陽,昏暗歸還於月黑無光,通達歸還於門窗,阻塞歸還於牆壁,塵緣歸還於種種分別差別相,頑虛之相歸還於虛空,昏塵之相歸還於塵霧灰沙,清明歸還於雲消霧散,世間一切所有的現象,歸納起來都不出這幾類變化。

這一段經文所要說明的道理,是能見的見性只是一個,而所看的差別現象是種種不同的。八相各有所因,從什麼地方來,就歸還到什麼地方去,就像向哪裡借來的東西,就歸還到哪裡去一樣。

你能夠看見這八種現象的那個精純明了的性能,又應當歸還給誰呢?為什麼這樣問呢?假若見性歸還於光明,那麼在沒有光明時,就不應當再見著黑暗,雖然光明與黑暗等種種現象,各有不同的差別,然而你能知能見的性能是沒有差別的。

這一段經文正是在顯示見性無還的道理。「獨顯見性無還」是顯示唯有見性是無還的。由於見性無還,才能表示見性是眾生本具的真性,是眾生的主人翁。世尊在這個地方,說出八種相,各還原處,唯有見性是無所還的,因為見性不是隨著差別塵境而有的差別現象,乃是眾生的自性本體,所以是無所還的。

三、承前判決取捨

所有這些可以歸還到他們的根本原因所在的,自然不是你的自性,而這個能見能知的本元不是你所能歸還掉的,他不是你的真心自性又是誰呢?

諸可還者從外境來說,是八種相明暗、通塞、同異、清濁;從內心來說,是六識。明暗、通塞、同異、清濁這八種相,是緣有則有、緣無則無。既然是從緣而有,當然就還之於緣;而六識是因為有塵境,才會生起分別作用,塵境沒有了,六識的分別作用就沒有了;六識因塵而有,就把它還給塵境。

自然非汝是說自然的不是你的真性。有所因之處而可還的東西,自然不是你常住不滅的真性。世尊所開示的用意是:你應該決定捨棄,不可以再執著了。

四、結嘆自述淪溺

這樣你就知道你的真心,本來是妙明清淨,是你自己執迷不悟,迷失了本具的自性,枉受六道輪迴之苦,在生死大海之中,漂流沉溺,所以我說你們是最值得可憐的人了!

這一段經文是世尊說明迷惑顛倒的眾生,自己在那裡淪溺,實在是很可憐。從上面見性不可還的道理,可以知道眾生的見性真心,雖然是隨染汙的緣,而起染汙的作用,但是體性是永遠不變的。「本」字,要連貫到「妙明淨」這三個字,就是本妙、本明、本淨。「妙明淨」是說明了現前被拘束在六根中的本元心性,就是生滅門中的本覺之性。「生滅門」是與「真如門」相對的。「真如門」是從本體來說;「生滅門」是從真如隨緣顯現的作用說的;眾生的生生滅滅,就是「生滅門」,而在眾生的生滅身中,所具有不生滅的本覺真心,是具足妙、明、淨的,這就是「真如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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