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劉海年研究員,北京大學客座教授田丹訪談實錄
觀點提要:
中國公民在境外遭綁架,人身自由喪失了,生命權也受到威脅,這當然是一個人權問題。中國政府重視保障人權。中國外交工作不僅要維護國家主權,而且要維護公民人權,包括海外華僑的人權。至於海外華人的人權不能以國家權利來保護,只能表示關切。
人權就是人的權利。人權主體是指所有的人。比以往的人民範疇乃至公民範疇更廣泛,不管是罪犯,敵對分子,不管是本國公民,還是外國公民,無國籍的人,還有難民,都享有人權。
人權的客體是指所有的權。因此,人權既包括《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也包括非基本權利。人權所指所有的權利,是指法律不加限制的權利,不能為了維護自己的人權而侵犯別人的人權。任何權利任何自由都是受法律的限制,
天賦人權的原意是一種自然權利。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我們的觀點是人權不是天賦而是人賦,或社會賦,人權需要人們創造條件來爭取,並不是天賦的。
人權有三種形態,即應有權利、法定權利、實有權利。應當享有的權利叫應有權利,應有權利通過立法加以固定,叫法定權利。而實有權利是指我們現在享有的權利、已經實現的權利。從應有權利到法定權利有一個過程。從法定權利變為實有權利也需要一個過程。人權的實現受到各種條件的制約,經濟條件、社會文化條件等等。
美國的《獨立宣言》裡面規定的一些東西人權到現在還有沒實現。比如平等。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不要求籤署國立即執行,就是因為要享有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就要創造條件,是逐步才能夠實現。
國家尊重人權就是把國家和人都放到平等的地位,尊重是一種內在的道德意識和思想的驅使,只有這樣一種思想驅使才能有這樣一種行為。尊重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人格尊嚴、人的榮譽、人格權非常重要。
現在人權寫入憲法,那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們國家所有的法律都要按照這樣一個原則制定,所有的機關組織和人民群眾都要以這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
《憲法》修正案通過之後,人們的人權意識提高了,如果官員的人權意識沒有跟上去,這種情況下發生權利衝突,發生權利衝突之後會造成大量的社會矛盾。現在應該在普法過程當中對人權知識進行普及,首先從幹部甚至高級幹部入手來普及。
什麼叫人權意識?對群眾有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有哪些權利。第二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第三個知道尊重別人的人權。對公務員也是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第二個知道尊重群眾的人權;第三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這兩種人權教育現在都要加強,但是更重要的是對公務員的人權教育。
政府沒有權利進行強行拆遷。因為拆遷者可能是政府或與其相關單位,而拆遷者和被拆遷者權利是平等的,如果人家不拆遷只有把他告到法院,法院判決之後才能採取強制措施。強制拆遷必須通過法律程序。
禁止丐幫可以,禁止乞討,就我們國家的發展水平來講不合適。這是客觀現實。
各地高考分數線不統一帶來的問題已經引起國家注意了。正在解決。
人權中的名譽權、著作權、財產權不因為生命消失而消失,這些權利人死後仍然有。
「女體盛」不僅是道德問題、風氣問題,而且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權,是對女性的侮辱。
1. 中國公民在境外遭綁架,人身自由喪失了,生命權也受到威脅,這當然是一個人權問題。中國政府重視保障人權,保障任何一個公民的生命權和自由。中國外交工作不僅要維護國家主權,而且要維護公民人權,包括海外華僑的人權。至於海外華人的人權不能以國家權利來保護,只能表示關切。
主持人:本周進入人權專題第三個主題人權概念與人權觀。今天搜狐網請來的嘉賓是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兼任政治學所所長劉海年研究員,北京大學客座教授田丹,他們都是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在進入主題前,我們先聊一下新聞。近幾日最熱的人權新聞大概就是七位中國公民在伊拉克被綁架後在中國外交部全力營救下僅一天多就獲釋。兩位專家對此有何看法?
田丹:中國七位公民(福建人)去伊拉克,在目前伊拉克動蕩的情況下被伊拉克不明身份的武裝人員綁架。中國公民遭受綁架,人身自由喪失了,生命權也受到威脅,這當然是一個人權問題。中國政府重視保障人權,保障任何一個公民的生命權和自由。國家主席、總理就緊急指示外交部全力營救恢復他們的自由。這當然是中國公民人身自由權利被伊拉克的武裝分子所剝奪,生命權受到威脅。我們政府非常重視來保障他們的權利,國家主席胡錦濤、總理溫家寶緊急指示外交部全力營救。他們很快被營救出來了,媒體都做了報導。這個事情的原因是,伊拉克反對美軍佔領的武裝分子錯以為這七位中國人是日本人或者是韓國人。他們被確認是中國人之後,很快被釋放了。在綁架期間也沒受到虐待。他們是伊拉克目前被綁架的幾十個被綁架人員當中最早一批釋放的。
外交部長李肇星講,我們外交工作一個要維護我們的主權,一個還要保障我們的人權。現在外交不僅是維護主權問題,而且維護人權。現在我們在伊拉克的中國人還有一些,他們現在在學習用阿拉伯語說「我是中國人」,只要用阿拉伯語說「我是中國人」比較安全。有人說,阿拉伯語「我是中國人」,成為中國人在伊拉克的護身符。
通過這件事情反映出來我們政府對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生命權是全力來保護的,我們的外交既維護主權又保證人權。
主持人:外交部強調七位中國認不是偷渡過去的,我們沒有通過談判交贖金,對方就把他們放了。請劉海年老師談一下中國公民在國外遇到這種情況,是否遇到任何情況國家都會對他們予以保護?
劉海年:應該是這樣。這次他們出去,七個中國公民是有外交護照的。只要是中國公民,我們就要保護。
主持人:萬一偷渡過去是否也要保護?
劉海年:偷渡過去也要保護。只要是中國公民就要保護,中國公民在外面犯罪了,我們還要看一下是什麼罪應該如何依法處理,還有一個管轄權問題。
主持人:中國公民在境外犯罪,是由所在國管轄還是由我們管轄?
劉海年:不一定。有一些國家你在哪兒犯罪,就由哪個國家處理。有一些是由本國處理的,即使外國管轄,我們大使館也要關照,按照法律處置。
主持人:我印象當中最近一年來,新一屆領導上臺以來,無論遇到莫斯科的火災或者遇到伊拉克戰爭,領導人都會關注當地中國公民安全。有評論說中國的外交似乎越來越開始有平民化色彩。
劉海年:這個說法不是很確切。過去也很關心,我們國家的公民在國外是不是遭到非法對待。比如60年代巴西把中國記者關起來,我們國家通過各種渠道,國家領導人出面,國家機構出面,通過各種渠道來援救這些記者。這是我們的國策,現在顯得更突出了。
主持人:剛才強調中國政府對中國公民的保護,如果不是公民,而是華人華僑,怎麼辦?比如印尼曾經出現過排華行為,中國政府是否能提供保護?還是只能表示關切?。
劉海年:華人與華僑不同,華人不能以國家權利來保護,只能表示關切,只是從國際規則我們還是要關照所在國政府給予正確對待。過去那些排華有很多華人傷亡,這些不僅僅違反我們國家法律,同時也違反他們所在國的法律,同時也違反國際行為規則,我們通過國家機構,通過國家領導人,表示關切是很正常的,這是符合道義的,也是符合國際行為規則的。
田丹:而且這裡面有一部分是華僑。華僑也是我們中國公民,我們有權利而且有義務來保護他們。
主持人:在美國拿了綠卡的華僑還受中國政府保護嗎?
劉海年:也要保護。
2. 人權就是人的權利。人權主體是人,這個主體包括所有的人。比以往的人民範疇乃至公民範疇更廣泛,不管是罪犯,敵對分子,不管是本國公民,還是外國公民,無國籍的人,還有難民,都享有人權。人權的主體是指所有的人。人權的客體是指所有的權。因此,人權既包括《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也包括非基本權利。我覺得這樣理解是科學的。
主持人:人權專業第二階段的訪談主要談一些人權概念。我想請教二位的第一個問題,什麼是人權。有人認為凡是跟人由於的權利都是人權,這樣是不是把人權擴大了?人權沒有這麼寬泛的概念。
劉海年:人權就是人的權利,再說的複雜一點,人作為人應當享有的權利。這是一種人權的概念。這裡面的人是指所有人,主體是人,客體是權利,這個主體包括所有的人。過去有一些把人這個主體理解為人民,聯合國文件上用的是「人民」這個概念,但是聯合國這個「人民」是比較寬泛的,指所有的人。我們國家用的「人民」,根據建國以來的情況,人民是和敵人相對應的,敵人不在人民之內。
過去也有另外一種看法,把人權的主題理解為公民。理解為公民比人民這個概念要寬,所謂公民從法律上來講是你這個國家所有的人,不管是罪犯,不管是敵對分子,只要擁有中國國籍都是公民。公民這個概念比人民寬泛,但是和人權的「人」比較也不夠,還概括不了。在這個國家裡面除了本國公民以外,還有外國公民,這個世界上還有無國籍的人,還有難民,沒有包括進來。這個「人」包括所有的人。人權的「人」,居住在境內的是國家的管轄範圍,國家保障的範圍,居住在境外的就人權本身來講,這個權利也有。
劉海年:人權的人是指所有的人。人權的客體是指所有的權利,這個也是全稱的。有一些文章講人權利的客體是指基本權利,一般基本權利《憲法》都有規定。現在看來,人權的權利這個客體僅僅是指基本權利,是不全面的。為什麼不全面?基本權利還有非基本權利,所以說人權的權利是指所有的權利,包括基本權利,也包括非基本權利。我覺得這樣理解是科學的。
3.人權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作為人按其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享有的和應當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每一個人按照他的自然屬性,有生命權,有吃穿的要求,還有按照社會本質所享受的權利。人不是抽象的,是社會的成員,人和政府的關係、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涉及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田丹:對人權的概念很多解釋,眾說紛紜。我認為,人權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人按照他的自然屬性,和社會本質享有的和應該享有的權利和自由。每一個人按照他的自然屬性,有生命權,有吃穿的要求,還有按照社會本質所享受的權利。人不是抽象的,是社會的成員,人和政府的關係、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涉及政治權利、社會文化權利。
劉海年:基本權利要採取列舉的方法列不完,《憲法》第二章專門列舉了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題目就是「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在國際人權公約上也列了很多權利,這些都是基本權利。非基本權利就是基本權利以外的權利。
4. 人權有三種形態,即應有權利、法定權利、實有權利。應當享有的權利叫應有權利,應有權利通過立法加以固定,叫法定權利。從應有權利到法定權利有一個過程。從法定權利變為實有權利也需要一個過程。實有權利是指我們現在享有的權利、已經實現的權利。人權的實現受到各種條件的制約,經濟條件、社會文化條件等等,要一步一步來實現。
美國的《獨立宣言》裡面規定的一些東西人權到現在還有沒實現。比如平等。
籤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不要求立即執行,都知道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享有要創造條件,是逐步才能夠實現。
主持人:權利與義務、權利和自由兩對範疇。
劉海年:你搞媒體,媒體有新聞自由,自由就是權利。權利和義務是對應關係。應當享有的權利叫應有權利,應當享有的權利通過立法加以固定,叫法定權利。從應有權利到法定權利有一個過程,要經過努力,經過人民群眾的奮鬥,要經過國家的運作。通過民主程序,才能夠把應有權利變為法定權利。法定權利變為實有權利也需要一個過程。不是說法律寫上權利你就完全能夠落到實處,有一些落到實處,有一些經過相當長的過程才能落到實處。比如聯合國有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一般的情況下要求你籤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的時候,你就要立即執行。而你籤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時候,不要求立即執行,都知道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享有要創造條件,是逐步才能夠實現。國家採取措施逐步才能實現,實現的權利叫實有權利,我們現在享有的權利,住房權、適當的生活水準權,像這樣的權利,這些就是實有權。應有權利、法定權利、實有權利的實現都有一個過程。
田丹:這是人權的三種形態。
主持人:什麼阻礙了應有權利變成法定權利和實有權利?
田丹:人權受到各種條件的制約,經濟條件、社會文化條件等等,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要一步一步來實現。比如教育權,我們都希望大家受到高等教育,但是目前我們的物質條件、經濟水平還達不到,要一步一步來,我們法律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但是有些地區經濟水平不高,不能做到。人權三種形態之間的距離只能逐步縮短,任何一個國家都沒辦法。美國的《獨立宣言》,馬克思講第一個人權宣言,裡面規定的一些東西到現在還有沒實現。比如平等,目前種族之間不平等,還有貧困無家可歸的人很多。
主持人:經濟權利也好,文化權利也好,這類權利很可能受到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所以需要一個過程,大家能理解。還有一些權利像您所說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好像是籤了條約應該能做到,跟經濟水平沒有太多關係。您認為這些東西如果不能夠做到的話,什麼因素在阻礙?
劉海年:權利受到經濟、社會、文化和科學技術條件的制約,除了經濟條件制約以外,還有不同的社會制度制約。美國《人權法案》入憲以後,有一些到現在也沒有實現。美國黑人和白人很長時候種族歧視存在,美國和歐洲人權被憲法法律肯定之後,男人和女人權利很長時間是不平等的,婦女的選舉權好多國家一直到50年代和60年代才享有。
美國是一個很發達的國家,現在國民生產總值達到十萬多億美元,我們國家是一萬多億美元。但是到美國去看一看,紐約的街道上,紐約的摩天大樓底下躺著無家可歸的人,我91年參觀白宮,那是一個雙休日,結果在白宮後面的馬路上躺著無家可歸的人,和白宮是一路之隔。人權的實現受客觀條件的局限,這些客觀條件經濟、社會、政治、文化,除了經濟發展以外還有社會制度。還有歷史文化傳統影響,有些國家婦女在一定場合要戴面紗,女孩子上大學受到局限,她們的行動受到局限。
5. 天賦人權的原意是一種自然權利。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我們的觀點是人權不是天賦而是人賦,或者社會賦,人權需要人們創造條件來爭取,並不是天賦的。
人權觀是對人權總體的看法,包括人權的來由,天賦人權還是社會賦人權;人權包括哪些內容,首要的人權是什麼,人權的主體是什麼人。 還有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人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關係,人權和主權的關係等。
主持人:曾經資產階級有一個口號「天賦人權」,人權是與生俱來的,看來人權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各種條件。您認為人權是哪兒來的?是與生俱來的,還是靠後天的社會客觀上決定的呢?
劉海年:剛才田丹先生講了,人權作為人按其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應當享有的權利,這裡面就包括你剛才提到的問題。你剛才提到的問題是自然屬性,至於「天賦人權」有一個翻譯的問題,「人權」最初是和神權對應提出來的。當時歐洲國家統治者說他的權利是神授的,君權神授,他拿這個作為世人的主宰,誰也不能反對。當時是這樣的情況,後來人民群眾提出來自然權利,天賦人權,人權就是這樣對應起來的。天賦人權的原意是一種自然權利。我們國家對天有特殊的理解,把天和神連到一起,好像人權是上帝給的。這個理解和原來提出的概念不完全一樣。當然信宗教信基督教是另外一回事,科學理解這個概念是一種自然權利。
田丹:「人權」最早出現是文藝復興時期公元14世紀文藝復興運動的先驅但丁,在他的《論世界帝國》裡面描繪了一個幸福的國家,人人都得到幸福,而這個國家的基礎就是人權。他第一次用人權這個概念。後來法國1789年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把天賦人權寫進去了。天賦人權在當時資產階級向封建統治者要人權的時候,人權和神權對立,人權和君權對立,人權和貴族特權對立時,起了進步作用。
孫中山搞舊民主革命提出人權,有這樣一句話,「天賦之人權,最美之詞也」。我們的觀點是人權的來由不是天賦而是人賦,或者社會賦,人權需要人們創造條件來爭取,並不是天賦的。
主持人:什麼是人權觀。
劉海年:就是對人權的一種看法、理念,這種看法理念是由什麼決定的呢?是由自己本身的背景,處理階層、處理地位、所受到的教育形成的。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人權觀,大體可以劃成幾類。一個外國學者告訴我,有多少人權學者就有多少人權觀,這個問題是因人而宜,最終決定的因素是經濟、社會、文化,以及自己的知識來決定的。
主持人:討論人權觀有意義嗎?
劉海年:有意義,可以使大家互相交流,互相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達成共識,聽聽對方的哪怕是不同意見也好,互相取長補短,吸收對方的長處來共同促進人權事業發展。
田丹:人權觀是對人權總體的看法,至少包括幾個基本的人權觀點。人權的來由,天賦人權還是社會賦人權;人權包括哪些內容,是西方所強調的公民個人權利,還是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社會文化權利的綜合體。另外首要的人權是什麼,首要的權利是生存權、發展權,尤其發展中國家是這樣。人權的主體,享有人權是什麼人。鄧小平講過,什麼是人權?是多數人的人權還是少數人的人權,還是全體人民的人權。我們的人權觀是全體人民的人權。
還有權利和義務的關係,西方片面強調權利,我們強調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既講權利又講義務,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講義務就是對別人的人權的尊重,人權觀還包括我們怎麼看人權和主權的關係。我們認為,人權是重要,但是主權更重要,比人權重要得多,主權從一定意義上講是最大的集體人權,沒有主權談不上人權,我們中國對這點有深刻的體會。還有人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關係,西方強調人權的普遍性,我們的看法是人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應該結合,人權有普遍性一面,但是又有特殊性一面。因為各個國家國情不一樣,因此人權有它的特殊性。西方有一種論調人權無國界,全世界只有一個人權標準。我們認為,人權既有國際性的一面,但不是沒有國界的。人權是一個國家主權範圍內管轄的事情。人權觀包括這些最基本的看法,我們和西方有相當大的不同。
劉海年:人權觀西方和東方是不同的,西方強調個人人權,我們既強調個人人權也強調集體人權,這是由國家具體情況不同歷史文化形成的。對於人權是普遍的,各類人權都應重視。但是權利在不同時期要根據發展的需要必然有所側重,這叫抓主要矛盾。現階段我們比較強調發展權,這個是我們國家的具體情況決定的。
主持人:下面我們狹義討論一下「人權」這個詞,這個詞的提出對人權概念的確立有多大的幫助?假如沒有人權這個詞是一個別的詞,人們的人權概念或者對人權的追求是依舊還是不一樣?我們把人權寫入憲法和不寫入憲法,又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劉海年:人權應該這樣看,這個概念沒有提出來以前,人由於他生活的客觀環境一直在爭取自己的權利,進入階級社會以後,人一直積極爭取自己的權利。比如說古羅馬斯巴達克起義,我國進入封建社會以後首先起來反對秦王朝的是陳勝、吳廣,他們當時在秦始皇的暴力壓迫之下為了反抗壓迫提出一個口號「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王侯將相不是天生的,不是有特殊的種傳下來的,不是這樣的,號召農民起義爭取權利。資產階級反對封建也是在爭取自己的權利,但是在爭取自己權利的時候有這樣一個口號和沒有這樣一個口號是不一樣的。沒有這樣一個口號不是自覺的狀態,沒有理論指導,當提出人權口號之後,人們有了這種理念,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下啟發了他的意識,有了這種意識之後就有爭取人權的積極行動,這樣就能夠推動社會的發展,在剝削階級社會是推動革命。
我們國家在中國共產黨成立初期曾經舉起人權的旗幟,陳獨秀來啟發人民群曾呼籲人權,在黨內第二次代表大會決議成立人權組織,開展人權活動。1923年二七大罷工提出要爭自由爭人權,抗日戰爭前夕中國共產黨提出八一宣言,最後的口號是「為人權自由而戰」,我們在解放區也通過了很多人權公約,抗日時期根據地和解放戰爭時期都有。解放以後由於受左的影響,很長時間把人權作為資產階級口號,人們就沒有從權利保障這個角度上去思考問題,結果發生了一系列的侵犯人權行為。當我們把人權旗幟舉起來,用人權口號啟發人民群眾覺悟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我們國家無罪退定,罪刑法定進入刑法,這是對人權的實際保障。現在人權寫入憲法,那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們國家所有的法律都要按照這樣一個原則制定,所有的機關組織和人民群眾都要以這個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這對於我們國家的權利保護,對於我們國家整個的事業推動將起很大的作用,很了不起。
6. 人權中的名譽權、著作權、財產權不因為生命消失而消失,這些權利人死後仍然有。
「女體盛」不僅是道德問題、風氣問題,而且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權,是對女性的侮辱。
任何權利任何自由都是受法律的限制,人權是指所有的權利,是指法律不加限制的權利,剝奪別人生命這是法律明確加以限制的。不能為了維護自己的人權而侵犯別人的人權。
主持人:下面談一下人權的內涵範圍。前兩天北京舉行塑化屍體展覽,把人的屍體經過處理之後把骨架展覽出來,有反對者認為舉行塑化屍體展覽對屍體不夠尊重。這裡面涉及到了人死了之後是不是還有人權的問題。
田丹:如果死者有這個遺願,或者家屬有這個願望,遺體願意捐獻出來供醫學用,供社會提高醫療衛生知識之用,提高對生物知識之用做出貢獻,自願拿出來我覺得是可以的,不算不尊重屍體。如果事前沒有這種意願的話,我本人覺得這種做法不好。
劉海年:這些遺體加工,教育廣大青年,進行科學普及,對於科學、衛生、教育發展都是有益處的。我們國家對於人體敏感封閉的時間確實太長了,這個展覽應該說是正面的作用。我相信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根據我們國家的傳統,肯定經過了本人生前或者是家屬的同意。不會不經過家屬的同意,不經過本人生前的同意就加工拿出來展覽。
主持人:即使判處了執行死刑犯人的屍體也應該是這樣?
劉海年:也應該是這樣。我們國家一直是這樣做的。
主持人:近一兩年來不時有名人之後為自己祖先的名譽權打官司,人死了是不是依然有名譽權?名譽權屬於人權,名譽權並不會隨著人死了而喪生。
劉海年:名譽權、著作權、財產權不因為生命消失而消失,這些權利仍然有。著作權多長時間內他的後人對他著作的收益享有繼承權,這個都有。
主持人:安樂死是一個應有的權利嗎?
劉海年:在世界上處於試行階段,法律上通過安樂死的只有荷蘭。我有一個外國留學的朋友寫了一篇稿子,雜誌未登。鄧穎超同志在生前說過,我將來安樂死,她最後也不是安樂死。安樂死要經過反覆論證,通過立法才能實行。安樂死討論了很多年,醫學界論證了好多年,但是現在總體來講,在世界總體來講還是在討論階段。
主持人:人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嗎?
劉海年:人可以自己結束生命,現在市場競爭壓力大,自殺率增高,在婦女當中尤其高,自殺有年輕化傾向。國外有很多心理醫生,而我們國家由於文化傳統,即使心理上有病,也羞於去找心理醫生。一個人自殺從成本來講對國家損失太大了。
田丹:南京長江大橋專門有些好心人巡邏,把自殺者救助回來。
劉海年:美國舊金山大橋金門大橋,美國朋友告訴我,那個地方是經常有人自殺的,並且他們還有統計數字,現在自殺的人數已經超過一千。各個國家都有自殺的例子,應該減少壓力,現在要減輕競爭帶來的壓力。
主持人:性的權利有兩個敏感問題,一個是所謂性解放。中國現在倒沒說性解放,但是性自由的傾向愈演愈烈。您對此有什麼看法?您認為這是人權的復甦回歸還是一種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問題?
劉海年:首先要看性是指什麼,性的範圍很廣。身體的裸露程度、性騷擾、一夜情,就是性。性不能封閉太久,也不能夠過分封閉,但是總是跟社會、文化相聯繫,國家的法律總有一個界限,有一個社會秩序問題,才能使互不幹擾,才能保持穩定。不能過分封閉,但是解放力程度要有一個界限,沒有界限不好。
「女體盛」在日本是一種文化,現在在雲南昆明也出現了「女體盛」,社會反應不好。這是一種解放,但是這種解放已經超出了我們國家的文化允許範圍。當地衛生部門檢查,他們沒有檢疫結果封殺了。「女體盛」對社會不是一種好的導向,不應該提倡。性這個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田丹:我愛人是婦聯的,她認為「女體盛」不僅是道德問題、風氣問題,而且涉及婦女權利問題。她認為這樣做是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尊嚴權,是對女性的侮辱。
主持人:去年比較熱門的問題是西南某大學女大學生因為懷孕被校方開除,這個是不是屬於人權問題?高校有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有這種情況就開除。
劉海年:這個是涉及紀律和自由的問題。人有一定的自由,但是自由不是沒有限度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各個學校、各個機關、各個社會組織,根據自己建設的需要都有規定有紀律。學校是按照學校的紀律來處置,這是人家的處置,就我來看可以不做這樣的處置,年輕人發生了這樣一些事情,一下子把學籍開除了,不妥。換其它的處理辦法,為了維持學校的風氣,維持學校的教學秩序,採取其它的方式處理要更好一些,對於當事人,對於學校,對於社會都會更好一些。
主持人:學校的規章制度哪怕是教育部的行政法規是不是不應該跟立法或者憲法衝突。
劉海年:那當然。
田丹:這件事情我認為一對大學生婚前的性行為是不好的,但是學校予以開除的處理我們認為是侵權,剝奪了這一對大學生受教育的權利。當然,給予必要的紀律上的處分,加強教育是應該的。
主持人:權利衝突問題,南京剛宣判一起妻殺惡夫案因為丈夫沒完沒了打妻子,又用兇器傷害兒子,妻子一怒之下把丈夫殺了,您對這個案子反映的人權問題怎麼看?她先受到人權侵犯,派出所婦聯多次幹預不了,最後以侵犯對方人權的方式,剝奪生命權的方式進行抗爭。
劉海年:在這個社會上你到處可以看到權利衝突,有經濟權利衝突,有人身權利衝突,有文化權利衝突。當發生權利衝突的時候,國家有一個裁決,有一個法律,應該按照法律處理,不能採取非法的私刑的方法處理。你剛才舉的例子是丈夫多次虐待妻子,本身是侵犯人權,侵犯了人身權、人格尊嚴權,妻子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訴諸公安機關,訴諸行政機構,訴諸司法機構。這些機構未解決,有一些屬於失誤,有一些屬於失職,如果打得很厲害應該幹預,不採取措施是失職。總之,這位女士不應該採取剝奪丈夫生命的辦法解決問題,她沒有這個權利,任何權利任何自由都是受法律的限制,人權是指所有的權利,是指法律不加限制的權利,剝奪生命這是憲法明確加以限制的,不應該這樣做。不能為了維護自己的人權而侵犯別人的人權。
像這樣的案例還是很多的,《焦點訪談》有一個專輯,石景山也有一個父親把兒子砍死了,最後屬於正當防衛,由於兒子當時要傷其父親,並且之前有多次這樣的行為。總體情況來看,一般而言,不應該用私自解決的辦法來處理這種嚴重的問題。
主持人:有數據表明中國有30%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如此之普遍說明什麼?說明中國立法上面對於人身權利保護不夠,還是應該進行幹預的司法也好,行政也好,他們的幹預不力,還是¹民人權意識淡漠。
劉海年:這個數字我不清楚,家庭暴力在全世界都很普遍,特別是我們的鄰國日本。我們視為家庭暴力的,他們有的人不視為家庭暴力。我到日本訪問的時候聽到這樣一些例子。我沒有看到家庭暴力種類的具體分析,我覺得應該加強教育,比如加強道德思想教育。解決這個問題還是需要很長的時間,家庭暴力從現在來看,多數是男人對女人施暴,也有女人對男人施暴,這個需要教育。如果說暴力過度,那麼行政和司法都應該加以幹預,並且要做適當宣傳。不做適當宣傳不足以教育周圍的人。但是如果在暴力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最好按照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通過調解來解決。過早的行政幹預反而會使矛盾激化,造成家庭矛盾難以解決,關係難以彌合。
7. 什麼叫人權意識?對群眾有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有哪些權利。第二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第三個知道尊重別人的人權。對公務員也是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第二個知道尊重群眾的人權;第三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這兩種人權教育現在都要加強,但是更重要的是對公務員的人權教育。
主持人:北京有一位老漢手持憲法維護房子的安全拒絕拆遷,這也是一個權利衝突問題,強制拆遷權和私有財產權之間的矛盾。您對此怎麼看?
田丹:北京崇文區花市有一戶人家,一位老人的房子要被強制拆遷,拆遷條件沒談好,但是下了強制拆遷令。有些人跑去強制拆遷他的房子,老人拿到一本《憲法》,在門口豎了一塊牌子,「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結果拆遷的人撤走了,以後再商量。老漢的維權做法很好,他有維權意識。我們現在增強人民群眾的人權意識。什麼叫人權意識?對群眾有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有哪些權利。第二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第三個知道尊重別人的人權。現在提出來對公務員對幹部,對行政管理人員要加強人權的教育,要提高人權意識,對公務員也是三知。第一個知道什麼是人權;第二個知道尊重群眾的人權;第三個知道維護自己的人權。這兩種人權教育現在都要加強,現在正在加強,但是更重要的是對幹部對公務員的教育。任何一件事情幹部要帶頭,這種侵權行為發生在幹部一方比較多,普法教育也是從幹部開始,從幹部再到群眾。
8. 政府沒有權利進行強行拆遷。因為拆遷者可能是政府或與相關單位,而拆遷者和被拆遷者權利是平等的,如果人家不拆遷只有把他告到法院,通過司法裁決由法院才能夠採取措施,法院判決之後才能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強制拆遷必須通過法律程序。
《憲法》修正案通過之後,人們的人權意識提高了,如果官員的人權意識沒有跟上去,這種情況下發生權利衝突,發生權利衝突之後會造成大量的社會矛盾。現在應該在普法過程當中對人權知識進行普及,首先從幹部甚至高級幹部入手來普及。
主持人:維權裡面說到第三條尊重別人的權利,老漢是否尊重了政府的拆遷權?您認為因為是他的私房所以可以拒絕,那麼如果他是租的公房就無權拒絕?
劉海年:如果是租公房合同沒有到期,公房還是屬於老漢的,如果到期另行安置。政府沒有權利進行強行拆遷。總是要有一個拆遷單位,這個單位可能是公司可能是政府一方,這個時候拆遷者和被拆遷者權利是平等的,如果人家不拆遷只有把他告到法院,通過司法裁決由法院才能夠採取措施,法院判決之後才能採取強制措施。不是為了公共利益,具備一定的條件以後絕對不能拆遷,可以拆遷,但是強制拆遷必須通過法律程序。
主持人:新《憲法》裡面提到國家徵用公用財產要補償,在北京補償不夠買房子了。
劉海年:在城市改造過程當中拆遷引起的矛盾比較大,這個問題應該引起有關機構注意。上崇文區花市地區每平方米補償5000多元,20平方米補償12萬,夠買一套房子嗎?剛才田丹先生有一句話講得非常好,《憲法》修正案通過之後,人們的維權意識提高了,首先對幹部官員加強教育,如果不加強教育勢必會增加矛盾。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提高了,結果官員的權利意識沒有跟上去,這種情況下發生衝突,發生衝突之後會造成大量的社會矛盾,這個就不好了。現在應該在普法過程當中對人權知識進行普及,首先從幹部甚至高級幹部入手來普及。不要認為官就是管民的,應該具備這樣一種意識,你是服務的,你是人民委託你給大家服務的,把管理行政變成服務行政,這樣我們的國家更加和諧。
9. 從國家的角度看窮人和富人的人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如果從個人角度看,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在社會所處的地位,在實際生活當中是不平等的。但是這種狀況是應該加以改變的,或者說正在逐步加以改變。
主持人:對於人權這個東西享有的多與少與個人的窮與富有沒有關係?一個乞丐考慮的是要活下去,一個富人因為享有了很多財產衣食無憂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進一步的權利。有人認為保護人權就是為了保護有錢人的人權。
劉海年:從國家的角度看是平等的,如果從個人角度看,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在社會所處的地位,應該說是不一樣的。但是從國家來講,這種權利是平等的,要看你的能力,看你的收入,有你各方面的條件。現在街上的乞丐和我們的權利就不一樣,但是這種狀況是應該加以改變的,或者說正在逐步加以改變。
田丹:窮人和富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不怎麼平等。在娘肚子裡面就不平等,富人的胎兒享受各種營養品,而且有各種保護。窮人的胎兒就差勁了。人權享受的程度不一樣,受教育權,窮人的孩子有時候遇到很大的困難,再如知情權,現在網上各種各樣的信息,有錢的買電腦,網上的信息一下子就知道了。但是窮人買不起電腦,掌握信息這個權利都差一些。
現在政府提出以人為本科學的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普遍使老百姓物質生活、文化生活、精神生活都有提高。
10.禁止丐幫可以,禁止乞討,就我們國家的發展水平來講不合適。這是客觀現實。完全以行政的方式,或者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禁止乞討,過於簡單化,不慎重。
主持人:北京市宣布原來打算在地鐵條例裡面設立禁止乞討,後來取消了,認為地鐵的安全和乞討沒有直接關係。而且國家法律不禁止,地方不便於禁止,您對此有什麼評價?是不是尊重了乞丐的人權?
田丹:我贊成北京市這種做法。乞丐有一批是假的,還有乞丐發財的,但是相當多的是弱勢群體。我們實行以人為本,對人民要關心,尤其對弱勢群體更要關心。有人講乞丐,影響觀瞻,影響城市的面貌,影響衛生,但是弱勢群體的困難更大。
劉海年:這個規定不慎重,我們禁止丐幫,但是對於生活無著的殘疾人、幼小的,社會福利院沒有妥善安置以前,遭禁止是不合適的。
主持人:您絕對反對乞討還是相對反對。有一個省宣布省會市中心區20條街禁止乞討,還是整個就不應該設置乞討禁區。
劉海年:這個問題要慎重,禁止丐幫可以,禁止乞討,就我們國家的發展水平來講不合適。這是客觀現實。比如有一些地區遭災了,一些生活無著路就出去乞討,過去安徽鳳陽一到冬天一些生活無著路就出去乞討。完全以行政的方式,或者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禁止乞討,過於簡單化,不慎重。
主持人:由於國家法律沒有禁止,法不禁止就被認為是允許的。
劉海年:地方立法上不能這麼套國家法律,國家的法律沒規定地方法律並不是說不能規定,但是這個規定必須符合國家憲法的原則宗旨,必須有這樣的前提。
主持人:現在前提條件是沒有影響到地鐵的安全。北京周一西直門地鐵發生擁堵,往下下的地方每一個人都在那兒彈吉他,這算不算少數人的人權和多數人人權的衝突?
劉海年:和公共利益發生矛盾以後要妥善解決,不是說侵犯他的人權,他侵犯公共人權,扣上這樣一個帽子反而使問題難解決,不要什麼事情都弄到人權上來。地鐵特別堵的地方,為保證生命權、人身權要挪一個地方為什麼不可以?
田丹:關心弱勢群體,這是我們中國的一個特點,聯合國發給鄧樸方人權獎,殘疾人的人權我們保護得相當好,扶貧做得不錯,今天報導世界銀行總經理提出要到中國開世界扶貧工作會,要介紹中國傑出的扶貧經驗。對弱勢群體要關心。
11. 國家尊重人權就是把國家和人都放到平等的地位,尊重是一種內在的道德意識和思想的驅使,只有這樣一種思想驅使才能有這樣一種行為。尊重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人格尊嚴、人的榮譽、人格權非常重要。只要是人們的人權意識提高了,在工作當中就有這方面保護公民權利的自覺性,公民有維護自己權利的自覺性,有尊重別人權利的自覺性。人的意識提高之後,要把這種意識貫徹到我們的法律當中去,使我們的人權保障變成一種制度。人權保障制度能夠貫徹到實際當中去,使大家的權利得到保障,這樣就比較美滿。
主持人:對人權意識如何看待?
劉海年:搜狐網應該關注農民工的權利和農民的權利,下崗、失業人群的權利,殘疾人的權利,弱勢群體的權利應該關注。這些地方確實有許許多多值得關注的。關於人權意識,我們憲法的普及教育,讓大家提高人權意識,首先懂得什麼是人權,再一個維護自己的權利,反對違反人權的行為,要尊重人權。尊重就是把國家和人都是放到平等的地位,尊重是一種內在的道德意識和思想的驅使,只有這樣一種思想驅使才能有這樣一種行為。尊重本身是非常重要的,人格尊嚴、人的榮譽、人格權非常重要,應該多宣傳。只要是人們的人權意識提高了,在工作當中就有這方面保護公民權利的自覺性,公民有維護自己權利的自覺性,有尊重別人權利的自覺性。人的意識提高之後,要把這種意識貫徹到我們的法律當中去,使我們的人權保障變成一種制度。人權保障制度能夠貫徹到實際當中去,使大家的權利得到保障,這樣就比較美滿。
田丹:中目第一個人權白皮書指出,人權是一個偉大的名詞,人權不是資產階級的專利。我講一部電視劇,十年以前電視臺播過《狼狽丈夫嬌嬌妻》,講一對知識分子家庭,丈夫是個「氣管炎」,懼內,妻子有點河東獅吼,丈夫說你為什麼罵我?妻子說罵你,還要打你。妻子拿一個沙發套一下子罩到他頭上,跑過去揍他。丈夫講你侵犯人權,妻子說你還講人權我更揍你,人權是資產階級的東西。有一段時間我們受極左思想的影響,把人權看作是資產階級的東西,實際上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人權,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裡面對人權做了很多規定,但沒有使用人權這個詞,現在使用這個詞我認為是畫龍點睛,人權不是資產階級專利,社會主義的國家應該是最講人權。人權各個國家國情不一樣,各個國家的人權模式不能照搬。為什麼西方國家在非洲推行西方的民主模式沒有一個成功的,原因就是水土不服,不符合國情。
我們現在加強人權建設,樹立人權意識,還要注意一點,依照本國國情進行人權建設,不能仿照西方人權模式。這點非常重要。
主持人:人權問題還有不同民族、不同歷史、宗教、文化、經濟、法律、政治、道德,各個國家都千差萬別。是不是這麼多因素在影響人權?
劉海年:人權實現有一個過程,人不能揪著自己頭髮離開地球,都是生活在一定的歷史、文化背景和現實發展階段之下,談法定權利也好,談實有權利也好,談到人權不能脫離現實。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並且正在解決過程當中,西方把我們國家描繪得很不好,實際上西方國家有許許多多的人權問題。我們到國外訪問過,國外學者也給我們表示過,他們覺得中國和有一些傳媒宣傳的不一樣。去年12月份我們在昆明開了一個會,是少數人權利保障,涉及到民族問題。當昆明一些教授介紹他們學校對於少數民族學生可以照顧20分、30分、40分,使過去經濟文化不發達的邊遠地區的人有更多人上大學,回去之後發展這些地方的經濟、科學和文化。他們接觸了這樣一些地區來的少數民族學生當了老師或者當研究生的,他們知道了這個情況之後,一個西班牙的女士很感動,她說我們在許多人權問題上可以達成共識。另外一個愛爾蘭教授講,我們國家的官員應該到你們這個地方來學習。到現在為止,我們國家有一個群體一個大學生都沒有。當然,我們國家是存在許多需要解決的人權問題,我們正在解決,正在積極採取措施解決,學者也在積極推動解決。首先我們應該承認這一點,但是和西方國家宣傳的絕對是醜化了我們的國家,他們之所以這樣是採取雙重標準,把人權政治化。實際上他們對自己的國家是一套,對他們所說的盟國是一套,而對我們這樣一些國家又是一套。
主持人:一些網友認為中國不同省市不同的分數線是一種人權上的不平等,對此你有什麼評價?
劉海年:這個情況現在並不是很清楚,外地一些學生和上海、北京一些孩子們在卷面分數可以差很遠,但是入學以後成績不見得比這些孩子高,這裡面除了綜合素質以外,還有一個打分標準問題。
主持人:假設判分沒有問題,分數線的差別是正常的嗎?
劉海年:現在這個問題正在改變。自己出題自己考試的學校越來越多。這個事情不能說完全合理。在當前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具體的解決辦法,現在這個問題正在解決。據我了解,已經引起國家注意了。
田丹:對於少數民族地區考生照顧一些,是對少數民族的特殊保障。中國少數民族不光和漢族權利平等,還給少數民族一些特殊照顧,這個一般容易理解。但是地區之間高考分數線差異的原因很複雜。我聽教育部門的同志講,有人認為是合理的,有人認為還值得研究。
主持人:謝謝兩位專家,今天的人權訪談到此結束。
(來源中國人權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