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羅大文,西北政法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副教授。
【摘要】對民族認同中的民族與國家、情感與理性、封閉與開放的張力的把握,影響到民族凝聚力的形成。當代中國社會民族凝聚力的弱化與認同障礙主要表現在:國內民族分裂主義的擴張、民族問題與社會問題的交織等方面。總結歷史經驗,當前要加強民族國家認同、反對民族分裂;逐步實現各民族的和諧發展和共同繁榮。
【關鍵詞】民族認同;中華民族;民族凝聚力
從民族與國家不重合的角度看,民族包括一國之內的族類共同體和超越一國邊界分布在多個國家的跨國界民族或跨境民族。從二者重合角度看,民族指建立了自己國家的民族,這種民族實現了民族與國家的同一性,是一種國家民族,即國族。本文主要討論一國內部民族與國家的關係,即前一種情況。民族認同是指民族內之認同,而民族國家認同則指國家認同。
一、民族認同張力與民族凝聚力
民族認同是社會成員對其所屬民族或民族國家成員身份的認知以及由此引起的歸屬感、忠誠和奉獻精神,是民族凝聚力產生的基礎。它包含兩個方面的認同:族類認同和社會認同。族類認同是民族凝聚力產生的自然因素,即承認彼此為同一族類;社會認同對民族凝聚力的變化起著制約作用。民族認同與民族意識、民族主義聯繫密切。民族意識是民族成員對本民族的認同以及對其民族利益的認識、關懷與維護。民族主義則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對本民族的認同、歸屬、忠誠的意識和實踐活動,體現為對本民族歷史文化的強烈認同感和歸屬感,強調民族意識、民族特徵和民族利益。民族認同、民族意識和民族主義是民族成員之間的精神紐帶,能夠把人們凝聚起來。民族認同體現為民族以及民族國家中人們之間的一種精神紐帶。但民族認同也會表現出消極影響,會導致民族之間的對抗與衝突。
費孝通指出:中華56個民族已結合成相互依存、統一而不能分割的整體,在這個民族實體裡所有歸屬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個層次的民族認同意識,即共休戚、共存亡、共榮辱、共命運的感情和道義。即民族認同意識的多層次性。民族的多層次性決定了民族認同發展的層次性。就中國民族認同而言,可以從三個層面理解:一是各民族的內部民族認同(或族群認同);二是國內各民族之間的整體認同,即國家認同或國民認同,是指公民對祖國歷史、國家主權等方面的認同,其中也包括對政黨、發展道路等方面的政治認同;三是文化認同。高層次的認同並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層次的認同,甚至在不同層次的認同基礎上可以各自發展原有的特點,形成多語言、多文化的整體。多民族國家中的民族認同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個體同時擁有兩種(甚至多種)不同形式的認同,而是在於在個體的認同層次結構中,把何種歸屬置於優先的級序,並以此作為自己效忠、盡義務和責任的歸屬單位。數據顯示,在所有層級的身份中,我國公民普遍優先認同中國公民身份。如以中國人與本省/直轄市進行區分,考察我國公民對哪一種身份具有更強的認同感,70.53%的公眾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一個中國人」,只有29.47%的公眾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本省/直轄市人」。在多民族國家中,每一個成員在保有各自民族認同的同時,都把國家作為自身最高的認同和歸屬對象,並以此作為自身情感信念、義務責任和行為規範的最高來源,這是民族國家認同關係的理想狀態。
(一)民族認同中的民族與國家
歷史上民族與國家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民族與國家是合二為一的,我國長期流傳的俗語「亡國滅種」就是民族與國家兩個概念合二為一的一個說明。但實際上民族和國家又是不完全重合的。當今世界的許多國家,都是多民族的共同體。在「nation—state」(民族國家)的時代,民族不再是單純狹隘的語言、血緣和狹小的地緣概念。現代民族常常泛指一個country(國家)疆界內的全體人民。如「中華民族」。傳統意義上的「民族」是血緣、宗教、語言的民族,民族國家則是現代化的產物,是區隔和組織人民的現代政治形式。現代意義上的民族,正是在國家中生成的,民族國家是現代社會人們生存的基本單位依託。
在傳統社會,民族和國家常常被糾結於嚴重的階級對抗或民族衝突之中,受「華夷」觀念支配的民族精神很難成為全國各民族、社會各階層人們共同踐行的道德義務。而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總是將民族和國家的整體利益從屬於他們自己集團的特殊利益,甚至不惜以犧牲祖國的整體利益為代價來維護自己的統治。下層人民的民族認同和愛國行動,或受歷史條件的制約而難以發揮,或被統治階級利用而成為民族擴張的工具。「在民族國家內部兩大認同之間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張力關係:一種是種族的、前現代政治的民族認同;另一種是公民身份所具有的公民和政治地位。」格羅斯提出了多民族國家處理民族關係的理性原則。強調在公民國家內將族屬認同與政治認同分離的思想,值得我們深思。多元主義公民國家與部族國家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公民國家在政治上把一個人的族屬、文化、宗教和他的政治身份以及國家成員身份區別開來。公民的文化、宗教或族屬,被視為私人事務,屬於公民社會範疇。作為民主的、多元主義的、理性的現代公民國家,在政治認同與族屬認同分離的情況下,承認了雙重或多重認同的同時存在。不同族裔的公民在遵守憲法,不違背國家根本利益的情況下,自由地發展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只要族群行為不危害法律統治,族群認同便是私人事務」。今天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已成為各民族成員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和職責,現代民族必須同時既是公民的,也是民族的。
(二)民族認同中的情感與理性
民族國家認同是一種自然的民族情感,又是民族的理性和良知。它是長期以來人們民族意識和對祖國深摯的愛之情感的積澱,從而集中地表現了民族心理。傳統民族認同在表現方式上是以情感為主的感性形態,它強烈地表現出對故鄉故土的眷戀和對悠久古老的民族傳統的自豪,是一種較為保守的、單純的、不自覺的民族認知狀態。因而在民族認同中往往缺乏自覺的歷史意識,缺乏能動性和創造性;民族認同的實踐往往難以持久,有時甚至產生與主觀願望相異甚至相反的效果。民族認同中的非理性成分往往使其帶有強烈的情緒化色彩,使民族認同碎片化和斷裂化。
現代民族認同是以日常生活中的樸素感情為基礎,以理智為主體的理性的民族認同。它以對民族的無限深情為生長點,但又不是單純的情感,它把人們對中華民族的誠摯感情上升到觀念形態上來,把自發的民族意識提高和發展到一種理性的政治意義上,形成了對民族問題所特有的系統的理論與觀點,表現為一系列基本的道德規範和政治原則。它是情感和理性有機結合的認同。這種以情感為基礎、以理性為主導相互交織的民族精神,只要真正有利於國家發展,都容易得到全民族社會各階層人們的普遍認同和感情上的共鳴,這也正是千百年來民族精神作為民族優良傳統經久不衰的魅力之所在。
(三)民族認同中的封閉與開放
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傳統民族認同一方面具有刻苦、深沉、勇敢等優良品質;另一方面又帶有時代的局限:安於現狀、視野狹窄、保守封閉。中國古代的燦爛文明,相對封閉而又優越的自然地理和經濟地理位置,孕育了士大夫階層的自大性格和貴夏賤夷的華夏中心主義。他們往往以輸出華夏文明為己任卻很少考慮自己的不足,更未考慮如何向別人學習。同自然經濟相聯繫,人們只看見自己的鄉土祖國而不見世界,形成了小農式的狹隘保守的傳統民族精神,一講愛國就意味著把自己國家與其它國家區別開來、對立起來,對外部世界的反映在行動上直接導致的是自我孤立,用封閉來隔絕外界信息,以維持現狀。
在近代經濟文化基礎上產生的多數仁人志士、並沒有把抵抗列強侵略同向外國學習對立起來。但由於歷史條件的制約,他們最終未能完成這一歷史任務。當今時代,社會化大生產和世界市場的形成,信息網絡空前發達,徹底打破了傳統社會的隔絕狀況,使得國與國之間的聯繫和交往日益緊密和頻繁,以至於已經沒有一個國家能夠擁有發展本國經濟的一切資源,能掌握世界上所有的先進技術。這使得現代民族認同具有了比傳統民族認同更為豐富的內容和多樣化的形式。現代社會的同一性是在與他人的對話中,是在與他們對我們的認同的一致或鬥爭中形成的。它打破了狹隘的民族界限,是與全球化相通的民族國家認同。它找到了發展方向,是與社會主義相統一的民族認同。它使中華民族的責任意識與關注世界進步的開放意識在現代科技基礎上高度統一起來。這裡,開放所意味的不僅是經濟與市場的開拓,而且是文化心態與價值觀的變革。
二、當代中國社會民族凝聚力的弱化與認同障礙
(一)漢族與少數民族的二元區隔
在許多領域中存在漢族公民與少數民族公民這兩部分國民之間的系統性的制度化區隔。以享有「區域自治」和優惠政策(儘管具體內容有差異)的55個少數民族公民為一方,以不享有這些權益的漢族公民為另一方,在中國社會中形成了兩個並立的群體。「民族成分」、區域自治和以「民族」整體為對象的各項政策強化了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的制度性區隔,也使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族民眾的「民族意識」不斷強化。儘管在調查中,超過85%的不同民族的人都具有民族平等的觀念,但是在民族優惠政策上卻顯示出較大的差異(如表1)。
客觀上普遍存在的群體區隔在另外一個維度上同樣把中國社會一分為二,不僅衝擊了民族國家認同意識的構建,同樣也帶來了當前兩部分國民交往中一系列值得關注的各種利益衝突和文化隔膜,對建設和諧社會非常不利。從建國以來的實踐看,這個「二元結構」很不利於民族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也不利於相互學習和文化的融合,特別是在政治認同方面弱化了「中華民族」的民族意識,不利於加強民族凝聚力來應對當前的國際形勢和激烈競爭。
(二)全球化過程中國內民族分裂主義的擴張
在全球化過程中,全球民族主義浪潮也刺激和助長了中國國內民族分裂主義。國際反華勢力為了削弱正在崛起的中國,一方面在經濟上用高技術封鎖,政治上妖魔化;另一方面則支持中國個別少數民族中的分裂活動,還在試圖肢解新疆、西藏。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在國外敵對勢力的配合下,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宗教極端勢力在新疆、西藏等地通過各種手段製造騷亂和恐怖活動,同時在意識形態上歪曲歷史、鼓動分裂。現在,「東突」等以分裂中國為目的的恐怖組織獲得了其他恐怖組織的支援,新疆、西藏等地的民族分裂活動已在一定程度上國際化,對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構成威脅,也進一步削減著民族凝聚力。2009年7月5日在境外民族分裂勢力的策劃煽動和國內「三股勢力」的組織下,烏魯木齊發生嚴重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造成197人死亡、1786人受傷,嚴重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2011年東突分裂勢力又發起多次針對平民的恐怖襲擊事件。有研究者指出,從蘇聯的演變態勢來看,中國存在的最大社會問題是民族關係問題,中國今後面臨的最大威脅是國家分裂。拉薩「3·14事件」和烏魯木齊「7·5事件」已是清晰的預警信號。
(三)傷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事情時有發生
在認識到各種地方民族主義導致多民族國家離散化趨勢時,還要注意到主體民族以實現國家認同的名義,忽視、壓制少數民族權利和利益訴求而引發的民族認同問題。近些年來,傷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事情時有發生。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問題歷來是民族問題中的敏感因索。由於漢族對少數民族習俗和信仰缺乏真正的理解與認識,特別是由於過去民族歧視的殘餘還未完全肅清,使得某些地方民間還流傳著對這些習俗與信仰的曲解。近年來因部分媒體和出版物的記者或編輯,不懂民族常識、違反民族政策,刊登了一些有辱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及傷害少數民族感情的文章,引起了少數民族強烈的不滿和抗議。這些現象受到中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視,給以嚴肅查處,已妥善地予以解決。基於這些教訓,我們應當更加廣泛深入地進行民族國家認同教育,提高對民族問題的認識,真正做到一切言行要有利於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在處理民族關係方面,屬於人民內部矛盾的,要採取引導、教育的方法妥善解決,防止激化矛盾。
(四)民族問題與部分社會熱點問題交織
隨著社會轉型,大量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湧人,改變了原先城市社區的單一性質。在各民族問頻繁交流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些矛盾糾紛。貫穿於社會轉型過程中的沿海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方面的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貧富差距、社會腐敗、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所左右,凝聚力大大削弱等帶來的不穩定因素;發展差距和資源開發引發的民族衝突;社會轉型中的信仰危機、道德滑坡現象等,都使民族凝聚力逐步弱化。
當今社會,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總是交織在一起的。我國現階段各種突出的社會問題,也必然在民族問題上反映出來。中國歷史上,不乏打著民族招牌、實則為少數人謀取利益和地位的敗類,他們挑起民族紛爭,分裂中國,進行損害本民族和中華民族利益的活動。時至今日,這種鬥爭仍在繼續。各種企圖分裂祖國的行為,不但是反對全中國人民的,也是損害他們本民族利益的。
由於各民族區域、語言、心理、習俗等因素的差異和制約,決定了每個民族各自都有其特有的摩隋。民族感情是民族心理素質的主要表現,它反映著各民族的歷史文化,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如果不尊重這種民族感情,就會引起民族間的摩擦、糾紛以至衝突。
三、促進民族國家認同,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多民族國家普遍面臨著把諸多語言文化、民族、宗教等存在差異的民族共同體整合到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的任務。要消除國內各民族間事實上的不平等,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逐步弱化區隔的「二元社會」界限,實現各民族和諧發展是增強民族凝聚力的結構性前提
實現民族平等,反對歧視和民族壓迫,實現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國家發展的基本價值追求。也就是說,在新時期,僅僅一般強調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不夠的,應站在改革開放高度,強調各民族全面進步,共同繁榮。這也是當代民族凝聚力在民族問題上的根本立場。認同不僅僅是認同做一個中國人,更重要的是認同當前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安排,願意在這些安排下和平相處,也即做一個好公民。格羅斯認為,公民國家建立了一種公民紐帶,其法律體現就是公民權,這是一種公民的聯合,國家成員的聯合,而不是族群成員的聯合。不同民族的公民在不違背國家根本利益情況下,發展本民族文化。因而各民族成員間最重要的認同就是「同為中國公民」這一身份的認同。
認同問題,從根本上說,就是社會制度的組織能力、吸引力和感召力的問題。一個制度有無組織能力,不是簡單的利益分配問題,或者說,認同問題不是單純的依賴經濟就能解決的。所謂安定公平,保一方平安,是說一個社會的組織能力、政治能力的強弱、大小,從根本上關係到認同問題。若社會一盤散沙,政府不能令行禁止,認同感就無從談起,那就是沒有政治能力,實際上取消了自己的合法性。「民族表現了族裔的和公民的兩種要素之間有時不和諧但卻是必要的共生關係,這種關係是建立在官僚制以及廣泛職業化的社會基礎之上。在現代世界中,任何一個國家的成功,都依賴於這種共生關係和這種社會基礎。」
(二)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推動其社會結構現代轉型。縮小民族間差距是增強民族凝聚力的經濟基礎
發展經濟,是一個民族全面發展的基礎,民族關係的本質特點在於各民族間物質利益的矛盾和統一。各民族首先是從自身的生存和經濟發展的需要與其他民族發生關係的,只有在各民族經濟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實現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民族之間的相互關係首先取決於每個民族的生產力、分工和內部交往的發展程度。這是因為,任何一個民族都不會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與其他民族不斷交流物質產品、共享發明創造成果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歷史上民族融合的基礎是生產力發達的農業經濟對畜牧經濟的吸引,民族凝聚力的形成過程中經濟因素是佔首要地位的。今天以少數民族與東部地區漢族相比較,少數民族的發展程度遠不如東部地區的漢族發達。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經濟發展、特別是市場經濟發展得不充分仍是重要原因。
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使少數民族在國家給以幫助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自身活力,以克服條件不足所造成的困難,促進經濟發展。共同的物質利益是增強民族凝聚力的基本動因,互相依賴的民族經濟是民族凝聚力的物質基礎。
由於民族之間的差距實際上表現為地區差距、收入差距等方面。再加上少數民族地區資源開發利用和利益分配引起的紛爭,極易使其產生被剝奪感和強化本民族意識,影響國家認同。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支持,縮小民族間差距,將有助於減弱民族意識的消極因素,增強對國家和中華民族大家庭的認同感和凝聚力,也有助於消除三股勢力的社會基礎。
(三)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是增強民族凝聚力的思想基礎
全球化背景下各種思潮的興起,對國家認同、中華民族認同產生一定的衝擊。我們一方面要通過建立公正的社會結構來形成當代社會的利益共同體,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增進各族群眾的價值認同,促進社會共識,社會成員在觀念和價值觀方面的凝聚力一經形成,就成為一個國家和民族發展的「軟實力」,從而內化國家和民族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當代民族凝聚力不斷增強的根本源泉。通過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促進各族人民的政治社會化,培養各民族人民對國家領土和政權的支持、對國家政治體系的認同,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應當借鑑國際上一些先進經驗,把建國以來在民族、族群問題上的「政治化」趨勢改變為「文化化」的新方向,把少數民族問題逐步「去政治化」。在「國民認同」和「族群認同」這兩個層面中,應當強化國民意識,淡化族群意識。費孝通提出的「多元一體」具體化為「政治一體」和「文化多元」兩個層面的結合,在這樣一個大框架下來思考中國的民族關係問題。民族認同的要素包括共同的文化、語言、宗教,以及領土、政治、經濟,所有這些東西各以不同的分量建構著新的民族國家認同。
(四)審視傳統中華民族凝聚力自身的結構,提升民族凝聚力
對傳統民族凝聚力自身具有的安於現狀、崇尚平均、視野狹窄、排外心態等進行積極變革,克服傳統民族凝聚力中過於依賴自然形成的血緣關係、宗法關係和以「華夷」觀念為核心的大民族主義和排外的保守心理的局限性,擴大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開放性和包容性,根據時代的特點積極尋求民族凝聚力新的凝聚途徑,以保證當代民族凝聚力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得到有效的增長。
有研究者指出,不同民族和文化由於環境的不同,可能是多淵源的,但並不意味著永遠是「多元」的。因此,對於多民族格局中民族國家認同來說,「多源一體」概念可能比「多元一體」更符合中華民族的現實發展方向。
(五)防止和堅決打擊國內外敵對勢力的民族分裂活動
維護祖國統一,必須同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內外敵對勢力進行毫不妥協的、持久的鬥爭。面臨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國內外敵對勢力仍不時煽動民族糾紛,培植民族分裂主義分子,破壞民族團結,分裂中國。維護還是破壞祖國統一,始終是當今兩種政治勢力和兩種社會制度進行較量、鬥爭的一個重要方面。
對民族分裂主義傾向與活動,一方面要通過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和公民教育來消除分裂主義的社會基礎,另一方面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民族問題從事破壞和分裂的圖謀與活動,要堅決予以打擊。各民族人民要團結一致反對一切分裂活動,維護中華民族團結與和諧。
總之,促進民族國家認同、提升民族凝聚力既需要各民族共同努力建構符合各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經濟社會和思想基礎,也需要各民族成員作為國家公民積極參與公共生活,認可和遵循國家的多重統一性,最終形成民族國家認同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