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技術育種2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其中有10個「轉基因安全事例」常常被人當作反對轉基因的佐證。但事實表明,這些事例均缺乏科學依據。為了讓更多的公眾了解事情的真相,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所依據發生的先後順序,將這10個事例一一列出,並儘可能找全這些事件的原始出處和權威機構的最終論斷。現匯總如下,供參閱。
1.巴西堅果與轉基因大豆事件。美國先鋒種子公司將巴西堅果中編碼2S albumin蛋白的基因轉入大豆中,提高了轉基因大豆中的含硫胺基酸。1994年,該公司對該轉基因大豆進行食用安全評價時,發現對巴西堅果過敏的人同樣會對這種大豆過敏。因此認為,蛋白質2S albumin可能正是主要過敏原,於是立即終止了這項研究計劃。但此事後來一度被說成是「轉基因大豆引起食物過敏」,作為反對轉基因的一個主要事例。
實際上「巴西堅果事件」是研發單位在開展安全評價時發現過敏及時停止的轉基因案例,這種轉基因大豆也根本沒有上市。恰恰說明對轉基因植物的安全管理和生物技術育種技術體系具有自我檢查和自我調控的能力,能有效地防止轉基因食品成為過敏原。
2.普斯泰土豆事件。1998年,據蘇格蘭Rowett研究所的科學家阿帕得?普斯泰(Arpad Pusztai)稱,他在實驗中用轉雪花蓮凝集素基因的馬鈴薯餵食大鼠,大鼠「體重和器官重量嚴重減輕,免疫系統受到破壞」。
英國皇家學會(The Royal Society)1999年5月的評審報告指出,普斯泰的實驗存在失誤和缺陷,主要包含試驗設計不科學,試驗過程錯誤百出,試驗結果無法重複,因此結果和相應的結論不可信。並且認為,普斯泰在尚未完成實驗並且沒有發表數據的情況下,就通過媒體向公眾傳播其結論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3.美國帝王蝶事件。1999年5月,康奈爾大學昆蟲學教授洛希(Losey)撰文稱,他用拌有轉Bt基因抗蟲玉米花粉的馬利筋雜草葉片飼餵帝王蝶(Monarch butterfly)幼蟲,發現這些幼蟲生長緩慢,並且死亡率高達44%。洛希認為這一結果表明抗蟲轉基因作物同樣對非目標昆蟲產生威脅。
美國環境保護局(EPA)組織昆蟲專家對帝王蝶問題展開專題研究。結論認為,該實驗是在實驗室完成的,並不反映田間情況,且沒有提供花粉量數據。評價轉基因作物對非靶標昆蟲的影響,應以田間實驗為準,而不能僅僅依靠實驗室數據。2001年10月,洛希研究組又在《PNAS》雜誌發表文章稱:帝王蝶幼蟲經轉Bt基因抗蟲玉米Bt11和Mon810花粉飼餵14到22天對其存活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
4.墨西哥玉米事件。2001年11月,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微生物生態學家David Chapela和David Quist發表文章,指出在墨西哥南部地區採集的6個玉米品種樣本中,發現了一段可啟動基因轉錄的DNA序列——花椰菜花葉病毒(CaMV)「35S啟動子」,同時發現與諾華(Novartis)種子公司代號為「Bt11」的轉基因抗蟲玉米所含「adh1基因」相似的基因序列。綠色和平組織藉此消息大肆渲染,說墨西哥玉米已經受到了「基因汙染」,甚至指責墨西哥小麥玉米改良中心的基因庫也可能受到了「基因汙染」。
該文章發表後受到很多科學家的批評,指其實驗在方法學上有很多錯誤。經反覆查證,文中所言測出的「CaMV35S啟動子」為假陽性,並不能啟動基因轉錄;文中所指在墨西哥地方玉米品種中測出的「adh1基因」是玉米中本來就存在的「adh1-F基因」,與轉入「Bt玉米」中的「adh1-S基因」序列並不相同。《Nature》雜誌於2002年4月11日刊文,批評該論文結論是「對不可靠實驗結果的錯誤解釋」,並在同期申明「該文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發表」。
5.中國Bt抗蟲棉事件。2003年6月3日,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與綠色和平組織在北京召開會議,發布「轉Bt基因抗蟲棉環境影響研究綜合報告」,隨後被很多媒體轉載刊發,引發國際爭論,成為國際上爭論轉基因抗蟲棉安全性的重大事件之一。
國際上的評論是:文章沒有經過同行評審,沒有說明研究方法,沒有生物學統計數據,違反生物學的一般常識,只是按作者的個人意願斷章取義。多國科學家也紛紛發表評論反駁綠色和平組織的觀點,認為,抗蟲棉不是「無蟲棉」,抗蟲棉中的Bt基因主要是針對鱗翅目的某些害蟲,並不殺死所有害蟲,包括盲蝽象、紅蜘蛛及甜菜夜蛾。棉農只要採取適當防治措施,如噴灑一般有機磷或菊酯類農藥,這些害蟲便可得到有效控制,根本談不上「超級害蟲」,更不能說是抗蟲棉破壞環境。
6.發生於法國的孟山都轉基因玉米事件。2007年,法國分子內分泌學家Seralini及其同事對孟山都公司轉抗蟲基因玉米的原始實驗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得出老鼠在食用轉基因玉米後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2009年,該研究組再次把歐盟轉引的美國孟山都公司的實驗數據做了一個粗淺分析,就發表文章「三種轉基因玉米品種對哺乳動物健康影響的比較」。文中指出,食用了90天轉基因玉米(抗除草劑玉米NK603,抗蟲玉米MON810和MON863)的老鼠,與食用轉基因玉米不到90天的老鼠,其肝腎生化指標有差異,認為這種差異解釋成食用轉基因玉米後造成的。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轉基因生物小組對該論文進行了評審,認為該實驗結果不是建立在親自對老鼠進行獨立實驗的基礎之上,文中進行統計分析的數據,是借用來源自孟山都公司之前的實驗,而且對數據選擇了不合適的、不被同行使用的統計方法作了重新分析。因此結果和結論都是不科學的。來自美國、德國、英國和加拿大的6位毒理學及統計學專家組成同行評議組,對Seralini等人及孟山都公司的研究展開覆審和評價,評價結果是:Seralini等人對孟山都公司原始實驗數據的重新分析,並沒有產生有意義的新數據來表明轉基因玉米在3個月的老鼠餵食研究中導致了不良副作用。
7.俄羅斯之聲轉基因食品事件。2010年4月16日,俄羅斯廣播電臺「俄羅斯之聲」欄目,以《俄羅斯宣稱轉基因食品是有害的》為題報導了一則新聞。新聞稱,由全國基因安全協會和生態與環境問題研究所聯合進行的試驗證明,轉基因生物對哺乳動物是有害的。引用負責該試驗的Alexei Surov博士的話說,用轉基因大豆餵養的倉鼠第二代成長和性成熟緩慢,第三代失去生育能力。「俄羅斯之聲」還稱「俄羅斯科學家的結果與法國、澳大利亞的科學家結果一致。當科學家證明轉基因玉米是有害的,法國立即禁止了其生產和銷售。」
經調查,Alexei Surov博士所在的Severtsov生態與進化研究所並沒有任何研究簡報或新聞表明Alexei Surov博士曾寫過這樣的報導,「俄羅斯之聲」報導的新聞事件也沒有在任何學術期刊上發表過研究論文。至於新聞中提到法國禁止了轉基因玉米的生產和銷售,事實是法國政府並沒有對轉基因食品的生產和銷售下禁令,而是歐盟已經於2004年5月19日決定允許進口轉基因玉米在歐盟境內銷售。
8.中國廣西迪卡007/008玉米事件。2010年2月,一篇題為《廣西抽檢男生一半精液異常,傳言早已種植轉基因玉米》、署名為張宏良的帖子在網絡上傳播甚廣,引發了不少公眾對轉基因產品的恐慌。文章稱,「迄今為止,世界所有國家傳來的有關轉基因食品的負面消息,全都是小白鼠食用後的不良反應,唯獨中國傳來的是大學生精液質量異常的報告。」
2010年2月9日,美國孟山都公司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關於迪卡007/008玉米傳言的說明」。說明指出,迪卡007玉米是孟山都研發的傳統常規雜交玉米,迪卡008是迪卡007玉米的升級品種,也是雜交玉米,而不是轉基因作物品種。廣西大學生精液異常之說,有明確出處但和轉基因沒有任何關係。
9.中國「先玉335事件」。2010年9月21日,《國際先驅導報》發表調查文章稱,山西、吉林等地老鼠變少,母豬流產等種種異常與這些動物吃過的食物——先玉335玉米有關,記者同時調查稱,先玉335與轉基因技術之間有著種種聯繫。
杜邦公司聲明:「『先玉335』不是轉基因玉米。在文章中對『先玉335』的描述是錯誤的。在中國,有關轉基因玉米的進口、試驗與銷售是需要經過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專家們的嚴格評審和農業部的審批來進行的。杜邦先鋒公司未經農業部批准,決不會把任何轉基因材料釋放到田間。」
10.法國轉基因玉米致癌事件。法國分子內分泌學家Seralini及其同事發表文章稱:用抗除草劑玉米NK603和被草甘膦除草劑Roundup汙染的飼料餵養了2年以上的實驗鼠,在所有餵食含有NK603和草甘膦除草劑飼料的雌性實驗鼠中,50%到80%的實驗鼠長了腫瘤,而且平均每隻長的腫瘤多達3個,而在對照組中,只有30%患病。而在接受實驗的雄性實驗鼠中,出現的主要健康問題包括肝臟受損、腎臟和皮膚腫瘤,以及消化系統疾病。
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對該研究的最終評估中,徹底否定了轉基因玉米有毒甚至致癌的研究結論。歐洲食品安全局認為,這個研究結論不僅缺乏數據支持,而且相關實驗的設計和方法都存在嚴重漏洞。法國國家農業科學研究院(INRA)院長Fran?ois Houllier在《Nature》雜誌發表文章指出,這一研究缺乏足夠的統計學數據,其實驗方法、數據分析和結論都存在缺陷,應對轉基因作物進行更多公開的風險-收益分析,開展更多的跨學科轉基因作物研究,尤其著重研究其對動物和人體的長期影響。
以上剖析表明,這10個「轉基因安全事例」均缺乏科學的依據,但卻被反對轉基因的人士利用而且傳播甚廣。
轉基因研究的開展在解決人類面臨的環境惡化、資源匱乏、效益衰減等問題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隨著技術進步,其作用將愈來愈大。我們要清醒地看到,轉基因技術是被逐漸廣泛應用的一項新技術,是科學造福人類的重要體現。目前,各國政府對轉基因植物的商品化都制定了嚴格的準入制度,對轉基因食品更是制定了嚴格的安全性評價體系,包括相關機構和法律法規等,並對轉基因作物的實驗室實驗、大田實驗、產業化申請審批,以及種植過程中的環境監控和種植產品的安全性檢測都作了詳細的法律規定,有力而穩妥地推動了轉基因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信息與知識的急劇增長,知識更新的周期縮短,創新的頻率加快,科技發展帶給人們生活的便利不勝枚舉,汽車、飛機、電燈、電視、手機、微波爐等等,新事物的誕生和被公眾接受的過程中總是伴隨著質疑和爭辯。由於相對於傳統的自然食品,轉基因食品是新生事物,和任何新事物一樣需要公眾對其認識和逐步了解,這需要有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政府、媒體、公眾、科研人員等各方的溝通交流至關重要,政府應遵循法規體系依法監管相關科研活動和產業化,科研人員在恪盡職守做研究的同時需要和媒體、公眾進行溝通和信息交流,媒體需要客觀公正地向公眾傳播科學知識,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公眾則需要理性對待轉基因,既不偏聽偏信,也不人云亦云。各方合作才能確保不再出現類似「安全事例」。
(中國農業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