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級工傷單位就只賠了1.1萬,工傷私了應該注意些什麼?

2020-11-25 騰訊網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是最容易產生勞動糾紛的情形之一,工傷賠償案件演化為刑事案件的情形也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是勞動雙方在事故發生後的處理方式有問題。

是否屬於工傷,是發生糾紛的原因之一,雙方對是否屬於工傷問題有爭議,又不知道工傷的認定流程,糾紛就產生了。

雙方對於工傷沒有異議,如果單位買了保險,就希望按照工傷流程處理,這需要較長的時間,在這期間如果溝通不善,也會產生糾紛。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也沒有買僱主責任險,那麼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的賠償,全部由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則希望將賠償的數額降低,那麼在雙方協商賠償的過程中,糾紛也是避免不了的。

發生工傷後,大多數勞動者並不知道工傷需要認定、評殘、報保險這些,只認定找單位賠償,越快越好、越多越好,雙方的目的不一樣,過程肯定就會比較曲折。

在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情形下,主動積極的協商是最佳選擇,通俗的說就是「私了」。

同樣的工傷等級,私了的賠償一般都要比應當賠償的數額低,具體數額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慮。一是,如果產生爭議按流程來,需要花費的時間。二是,如果產生爭議,律師費、鑑定費等支出。

除此之外,還有各種資料、鑑定等費神費力的事情,這些因素考慮綜合考慮後,雙方協商一個都能接受的賠償數額達成協議。

員工自行認定工傷,到拿到賠償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雙方沒有勞動合同,需要先申請仲裁認定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到受理、審理到拿到結果需要60天,這是比較理想的情況。

認定為勞動關係後,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一般來說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如果對於工傷認定的結果不服,不服的一方可以提起行政複議,然後法院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可能要一兩年甚至更長。

認定為工傷後,去做勞動能力鑑定也就是評殘,提交申請,然後到指定的地方鑑定,然後在六十日內作出鑑定結論。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日。

若是勞動能力鑑定後,單位還是不賠償,還是要走訴訟程序。總共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和這麼複雜的程序,所以很多勞動者更傾向於單位直接賠償。

工傷賠償找律師的費用要多少?

律師費用根據地區、事務所和律師的不同都有所差距,但很多地區都有個大概的指導標準,以四川為例,根據《四川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標準》規定,

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等訴訟案件代理人的服務收費標準。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涉及財產關係的,根據所涉及的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實行分段累計收費。律師收費總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6%;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部分5.5%;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部分5%......

辦理重大、疑難、複雜的刑事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可以在規定標準5倍之內(含5倍)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這只是指導標準,無論結果如何都要支付。市場上還有一種收費標準是不收律師費,打贏官司後收取賠償的20%到30%做風險代理費,輸了不收費。

雙方協商賠償後,勞動者可以重新要求賠償嗎?

程某在某建築公司承建的工地負責混凝土攪拌和運輸工作,2017年11月,程某在施工過程中操作攪拌機時右手臂受傷。事發當日,他被送往附近醫院住院治療,於一個月後出院。

醫院診斷為右前臂擠壓傷,指淺屈肌腱斷裂、拇長屈肌斷裂、拇短伸肌斷裂、拇長展肌腹斷裂、拇長伸肌腹斷裂、骨筋膜室症候群。上述治療產生的醫療費均由建築公司墊付。

公司與程某協商賠償11000元,並籤訂協議約定無論以後發生任何情況,均不得再向公司主張任何權利、不得再要求賠償任何費用。

後來程某覺得自己受傷過於嚴重,會影響以後的生活,認為建築公司的賠償太少了,於是要求撤銷協議,被公司拒絕後將公司告上法庭。

經過一審、二審法院審理判決,今年2月最終判定協議撤銷,程某被鑑定為7級傷殘,評定誤工期為180日、護理期為60日、營養期為90日。

判決建築公司於判決生效後7日內賠償程某各項損失317405元。

協商賠償後員工哪些情形下可以請求撤銷協議或要求補足差額?

已經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等級評定,勞動者或其親屬對於工傷待遇賠償標準是明確的情況下,作出工傷私了的協議應當認定為有效合同,承認其法律效力。

未經過工傷認定或勞動能力等級評定,達成工傷私了協議。協議賠償標準高於實際賠償標準應當認為是雙方真實的意思,按照協議支付工傷賠償。如果協議賠償低於實際賠償標準,勞動者提出存在重大誤解,應當按照法定標準補差。

實踐中,也有協商賠償後員工反悔要求補償差額被駁回的案例,主要看協議約定的補償額與法定的工傷待遇標準差距。協商賠償的金額大於法定待遇標準的75%,員工反悔要求補償差額,將不會被支持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起1年內行使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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