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境監測網訊:北極星環保網從生態環境部網站獲悉,關於徵求《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徵求意見稿)》等十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詳情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規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我部決定製定《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一部分 總則》等十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完成徵求意見稿,現將標準徵求意見稿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並提出修改意見,於2019年7月31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將按無意見處理。
標準徵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意見徵集」欄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檢索下載查閱。
聯繫人:生態環境監測司顧閆悅
電話:(010)66556972
傳真:(010)66556824
郵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
附件:1.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2.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一部分 總則(徵求意見稿)
3.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二部分 數據處理(徵求意見稿)
4.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質監測(徵求意見稿)
5.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積物監測(徵求意見稿)
6.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質量監測(徵求意見稿)
7.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徵求意見稿)
8.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七部分 入海河流監測(徵求意見稿)
9.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汙染源及影響監測(徵求意見稿)
10.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九部分 近岸海域應急與專題監測(徵求意見稿)
11.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十部分 評價及報告(徵求意見稿)
12.《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修訂HJ442-2008)(徵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7月1日
附件 1 徵求意見單位名單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
各計劃單列市生態環境局
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監測站(中心)
各計劃單列市環境監測站(中心)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生態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生態環境部
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生態環境部衛星環境應用中心
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站
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
福建省近岸海域環境監測站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
中國海洋大學
(部內徵求法規與標準司、海洋環境司意見)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近岸海域生物監測的樣品採集、保存、運輸、分析、質量控制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近岸海域的生物監測。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未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17378.7 海洋監測規範
GB/T 17826 海洋生物分類代碼
HJ 168 環境監測分析方法標準制修訂技術導則
HJ 442.1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一部分 總則
HJ 442.2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二部分 數據處理
HJ 442.3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質監測
HJ 442.10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技術規範 第十部分 評價及報告
HJ 730 近岸海域環境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範
HY/T 147.5 海洋監測技術規程 第 5 部分:海洋生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浮遊植物 phytoplankton
浮遊植物是一類自養型的浮遊生物,多為單細胞植物,具有葉綠素或其它色素體,能吸
收光能和二氧化碳進行光合作用,自行製造有機體(主要是碳水化合物)。主要包括硅藻、
甲藻、綠藻、藍藻、金藻、黃藻以及藻類孢子等水域的主要生產者。
3.2
浮遊動物 zooplankton
生活於水層中被動地移動的細小動物統稱為浮遊動物。包括浮遊的原生動物、腔腸動物、
軟體動物的翼足類和異足類、甲殼動物、毛顎動物、被囊動物、浮遊幼蟲以及其它門類中的
個別浮遊種類等。按個體大小可分為巨型浮遊動物、大型浮遊動物、中小型浮遊動物和微
浮遊動物。本標準中的大型浮遊動物、中小型浮遊動物分別指使用 GB 17378.7 淺水Ⅰ、Ⅱ型2
浮遊生物網採集到的浮遊動物。
3.3
微生物 microorganism
指個體很小、一般需藉助顯微鏡才能辨認的許多類群的生物。廣義的微生物包括細菌、
放線菌、黴菌、酵母菌、螺旋體、立克次氏體、支原體、衣原體、病毒、類病毒、原生動物
及單細胞藻類。
3.4
群落結構 community structure
是生物群落總體水平上的特徵之一,也是群落一系列屬性中最主要的一項。群落結構包
括營養結構、空間結構(垂直分布和水平分布)、時間結構(晝夜節律和季節性分布)和物
種結構等各個方面。
3.5
優勢種 dominant species
指生態系統或群落中,數量多、出現頻率高的物種。
3.6
種類多樣性 species diversity
指群落內或生態系統中物種的多寡和不均勻性。
3.7
均勻度 evenness
反映群落結構均勻性的指數。
3.8
豐度 richness
表示群落(或樣品)中種類豐富程度的指數。
3.9
潮間帶 intertidal zone
大潮高潮線和大潮低潮線之間的海岸地帶,即從海水漲至最高時所淹沒的地方開始至海
水退到最低時露出水面的區域範圍。
3.10
大型底棲生物 macrobenthos
生活於水域底上、底內或接近於底上的動植物,統稱為底棲生物。大型底棲生物是底棲生物的一類,為不能通過 0.5 mm 孔徑網篩的底棲生物。
4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的一般要求
近岸海域生物監測實施方案制定按 HJ 442.1 相關要求執行;監測點位布設按照 HJ 730要求執行;數據處理與數據上報按 HJ 442.2 要求執行;評價與報告按 HJ 442.10 要求執行。例行監測的生物監測頻次一般為每年按枯、豐、平水期進行 3 次,採樣與水質監測結合例行監測項目一般包括浮遊植物、大型浮遊動物、葉綠素 a、糞大腸菌群、大型底棲生物(底內生物)。
其他監測的近岸海域生物監測時間、頻次等依據監測目的確定;其他監測項目一般包括赤潮生物、中小型浮遊動物、大型底棲生物(底上生物)、大型藻類、細菌總數和魚類迴避反應等。
5 生物樣品採集、保存和運輸
5.1 採樣層次
a) 各監測項目採樣層次參照 GB 17378.7 和 HJ 442.3 執行;
b) 微生物採表層樣;
c) 葉綠素 a、浮遊植物定量樣品的採樣層次同水質採樣層次,參見 HJ 442.3;
d) 浮遊植物定性樣品、浮遊動物樣品採集離底 2 m 垂直拖至表層;
e) 大型底棲生物採集按照 GB 17378.7 執行。
5.2 樣品採樣
a) 各監測項目樣品採樣按照 GB 17378.7 準備和採集;
b) 採樣前的準備:根據調查項目、點位、層次,配備足量的樣品瓶、固定劑及其他器材。選用合適的監測用船,採樣操作必須在船舶停穩以後才能進行,根據當時的象及海流條件可適當調整採樣的方位,以保證採樣的方便、安全
c) 微生物採樣使用無菌採水器,注意保證整個過程的無菌操作,避免玷汙;
d) 浮遊生物採樣使用淺水Ⅰ、Ⅱ、Ⅲ型浮遊生物網,下網不超過 1 m/s;起網約 0.5 m/s;
e) 大型底棲生物(底內生物)採樣使用 0.1 m2 的採泥器,每站取 5 次;特殊情況下,不少於 2 次;若條件不許可,可使用 0.05 m2 的採泥器,但需增加採樣次數。底上生物採樣使用阿氏拖網,拖網速度控制在 2 節左右,每站拖網時間為 10 min;
f) 潮間帶定量取樣:灘涂定量取樣用定量採樣器,樣方數每站通常取8個(合計0.5 m2)。若灘面沉積物類型較—致、生物分布較均勻,可考慮取 4 個樣方;巖石岸定量取樣一般用 25 cm×25 cm 的定量框,每站取 2 個樣方。若生物棲息密度很髙,且分布較均勻,可考慮採用 10 cm×10 cm 的定量框;
g) 潮間帶定性取樣:每站定量取樣的同時,應儘可能將該站附近出現的動植物種類收集齊全,以作分析時參考,但定性樣品務必與定量樣品分裝,不可混淆。
5.3 樣品保存及方法
各監測項目樣品的固定、保存與運輸參照 GB 17378.7,常見監測項目樣品的採集與保存方法見表 1。
a) 微生物樣品採集後應儘快分析,時間不超過 2 h,否則,應將樣品置於冰瓶或冰箱中,時間不得超過 24 h;
b) 葉綠素 a 樣品採集後要立即過濾,然後用鋁箔將濾膜包裹起來,在-20℃條件下乾燥保存待測;
c) 浮遊植物採水樣品加入 6~8‰的魯戈氏液(碘片溶於 5%碘化鉀溶液中形成的飽和溶液),網採樣品加入體積分數為 5%的甲醛溶液,搖勻;
d) 浮遊動物樣品採集後加入體積分數為 5%的甲醛溶液,搖勻;
e) 大型底棲生物樣品採集後經現場海水衝洗乾淨,暫時性保存用體積分數為 5~7中性甲醛溶液,永久性保存用體積分數為 75%丙三醇乙醇溶液或體積分數為 75%乙醇固定。固定的樣品,超過兩個月未進行分離鑑定的,應更換一次固定液。
表 1 海洋生物樣品的採集與保存方法
5.4 採樣記錄、樣品交接
海洋生物樣品採集過程中必須認真做好記錄,對於採樣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要作詳細的記錄。樣品交接必須做好交接記錄,同時備案。
5.5 樣品運輸
樣品運輸應附有清單,清單上註明分析項目、樣品種類和數量。裝有樣品的容器在運往實驗室的過程中,應採取保持樣品完整性、防止破碎和傾覆的措施。
6 生物樣品分析
近岸海域海洋生物分析按 GB 17378.7 等相關方法進行,常見海洋生物監測項目方法見表 2。
表 2 海洋生物分析方法
7 生物監測質量控制
7.1 現場樣品採集
a) 採樣船隻裝有可變螺距和減搖裝置,拖網採樣時控制航速穩定在 2~3 節;
b) 微生物、葉綠素 a 樣品採集用現場平行雙樣進行質量控制,平行樣應佔樣品總量的10%以上。當樣品總數小於或等於 10 個時,可只採集 1 個現場平行樣。
7.2 微生物分析
微生物在同類同批的水樣中,選出最先檢出陽性的 15 個水樣,由同一實驗人員作平行雙樣分析,計算雙樣結果對數差的絕對值之和 R 與精密度判斷值 3.27 的乘積作為判斷值,與日常監測的平行雙樣結果的對數差距值 Rlg比較。當 Rlg≤3.27 R ,為可接受;Rlg>3.27 R 為不可接受。示例如下:
表 3 中 n1、n2 為雙樣分析的兩組數據,如果任一雙樣結果中有一個為零,則將 n1、n2均加 1,再計算對數值。
表 3 精密度判斷值的計算
取待測水樣中的 10%做雙樣分析,按上所述計算結果。當對數值的差值大於 3.27 R(精密度判據)時,表示試驗的精密度已失控,須廢棄自上一次精密度檢查之後的雙樣試驗結果,
並找出原因加以糾正後,方可繼續監測水樣。
定期用最新獲得的 15 對雙樣試驗數據計算出最新的精密度判據值,用以比較和檢查控制精密度的程度。精密度檢驗的示例見表 4。
表 4 微生物監測雙樣計數的精密度檢驗
7.3 葉綠素分析
a) 葉綠素 a 取 10%~20%的樣品進行平行雙樣分析,其平行雙樣相對偏差要求同水質;
b) 檢出限的確定按 HJ 168 執行。
7.4 海洋生物種類鑑定
海洋生物種類分類系統按 GB/T 17826 執行。原則上生物的分類鑑定,尤其是優勢種,應鑑定到種的水平並計數。確實鑑定不到種的,可上升至上一級分類單位。
種類鑑定質量控制,採用實驗室內不同鑑定人員間互校的辦法。實驗室內不同鑑定人員對優勢種類或常見種類鑑定的誤差不超過 20%。
北極星環保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北極星環保網合作媒體或網際網路其它網站,北極星環保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