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開發商通過囤地賺取土地溢價的情況時有發生。就以李嘉誠為例,其囤地的手段算不上高明,但賺起錢來卻也從來都不手軟。看著幾十億、數百億就這樣輕鬆被李嘉誠拿到國外,這一現狀終究要有變化了。
近日,廣州公布了《廣州市閒置土地處理辦法》
其中明確經認定土地閒置滿1年的,用地單位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按出讓土地價款的20%計收土地閒置費;用地單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有劃撥土地價款的,按劃撥土地價款的20%計收土地閒置費;無劃撥土地價款的,按劃撥土地時土地使用權價格的20%計收土地閒置費。已完善建設用地手續的閒置土地,閒置期間累計滿2年的,政府可以無償收回。
土地閒置滿兩年將被強制收回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之所以李嘉誠可以囤地是因為他龜速開發,或者有「不可抗力」在其中。所以說此次廣州新公布的《辦法》是否可以堵住這兩條開發商囤地的口子這對於《辦法》的效果好壞至關重要。
徵收土地閒置費是個好想法,一年就收20%也確實狠,如果哪一家開發企業被收了這個費那麼房價如果不漲就真的沒多少利潤了。不過此次《辦法》當中還是提及了「不可抗力」希望這個「不可抗力」不會成為開發商閒置土地的「免死金牌」。
《辦法》還提到認定閒置土地的標準為已經動工開發,但開發面積不足建設用地面積1/3的;投資不足投資總額25%(不含土地成本)這一類開發行為會被認定為土地閒置。
總的來說,廣州加碼打擊李嘉誠式囤地是迎合了當前樓市調控需求的。只要堅持各項認定條件不放鬆,相信這對於全國擁有閒置土地的開發商都是一個警報。為恢復樓市正常秩序,確保商品房供給有序,穩定房漲幅會有非常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