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不是自由的,我們有沒有自由意志,比如說,做一個選擇,是不是我們的自主意志做出的自由決定。還是說,我們做出的每一個決定,都是被限制的,被規定的。這個問題,需要自己去思考。
近日看到託馬斯內格爾一本書裡討論關於自由意志的一段文章,討論一個人做的選擇究竟是他自由選擇的,還是被某些先決條件決定的。書中舉了個例子,在餐廳選桃子或是蛋糕,我覺得這個比喻不太合適,因為,要是我的話,我可能會把桃子和蛋糕都吃掉。所以,我還是換個不能同時做,只能選擇其中一個的事情吧。
星期天的下午,慵懶而又無所事事。此時,你將面臨兩個選擇,是去健身房鍛鍊身體,還是繼續躺在沙發上看看電視,畢竟勞碌了一個星期了,恰當的休息也是為了下個星期更好的工作。經過一番權衡,心理鬥爭,最終你還是選擇了去健身房鍛鍊。星期一早上,渾身酸痛,對著鏡子裡兩個黑眼圈的你,想著,我不應該去鍛鍊的,我本可以選擇在家休息的,而不是去鍛鍊。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你本可以在家躺著休息,但是你仍然選擇了去健身房鍛鍊,你可以做實際上已經所做的不同的事。在你下決定之前,你有可能選擇做任何一種事。你自由地選擇了做某事,你是有自由意志的。
傳統意義上的自由意志就是當有某種先決條件限制,或有人規定你要做某事的時候,你有另外的選擇權利,也就是說是非必須的、非必然的。比如說,如果你不去鍛鍊,就要被罰款,如果你在家休息,就不用被罰款,那麼你仍然選擇去健身,就是你的自由意志的選擇。或者說,你的父母要求你去健身,但是你拒絕了,你仍然選擇在家休息,這也是你的自由意志的選擇。又比如說,你的父母要求你遇到熟人就必須打個招呼,而你可以自由地選擇打招呼或不打招呼,或者你可以選擇和這個人打招呼,和那個人不打招呼。也就是說,雖然不打招呼是不禮貌的,但是你要有不打招呼的權利,你才是有自由意志的。
有些人認為沒有所謂的自由意志,一切行為都是有事先條件決定好的。就好像地球的自轉決定了明天早上太陽的正常升起。我們過往的經驗,欲望,學識,環境決定了我們下一刻的行為,使得我們的選擇成了必然。你以為你能選擇在家休息,而不是去健身房鍛鍊,其實你不能。這就是所謂的決定論。如果這是真的,做壞事的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我們需要責備他們嗎?按照決定論來說,他們並不是自由的,他們做的事,是早就註定的。或者說,做好事的人應該得到讚揚嗎?按照決定論來說,他們並沒有自主選擇的自由,你讚揚或不讚揚,無論如何他們都會去做這件事。當然,即便這個人的行為是不可避免的,對做壞事的人責備,對做好事的人讚揚,仍然是有意義的。按決定論來說,最起碼,我們的責備或讚揚,會對他的以後的行為增加一個事先決定的條件。因為,不管他的行為是不是被事先決定,壞事就是壞事,好事就是好事。
不管是有自主選擇的自由意志,還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事先決定。如果你做了什麼事,這件事必然是源自於你自身意願的。你選擇去健身房鍛鍊的行為源自於你的選擇,你的選擇來自於你的希望身體健康的意願,你希望身體健康的意願來自於你想活得更長久,活得更長久,你就可以品味,學習更多的美好,而這會提升你的生命品質,因為人的生命是最可貴的,維護自己的生命,發展提高自己的生命是生命本身最大的責任。
說了這麼多,我還是不知道人有沒有自由意志。就好像寫這些文字,我可以不寫的,但是我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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